设计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计合同1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项目设计范围:室内装饰、水电安装等。(灯具照明部分的强电)
二、设计依据
国家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发包方为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任务、成果及时间要求
设计任务
设计成果及时间(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甲方招标报价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收费包干人民币: (¥: _____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五、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5.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新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5.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设计人采用的订技术标准是: 各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客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汇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如超过约定时间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技术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产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联系人:
工作联系人:
电话:
电话:
设计合同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原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
xx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xx】年【】月【】日,甲乙双方就【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项目设计合同”),现因【】原因,【项目】发包方及付款主体拟变更为【新发包人全称】,三方已同意【新发包人全称】与重新就【项目】签署设计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原项目设计合同,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与【新发包人全称】就项目设计签订新的设计合同。
二、乙方与阿克苏塔里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项目】签署新的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签署的原项目设计合同即终止履行。甲方、乙方均不再享有或承担原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亦无须就合同终止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原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设计合同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并通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同价款)为本工程____________阶段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三、设计人向发包人承诺,保证全面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阶段工程设计及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
四、发包人向设计人承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
设计人: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或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合同”:指本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中的进一步的文件。
2、“发包人”:本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设计人”:本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4、“双方”:“发包人”和“设计人”的合称。
5、“投标书”:指设计人为工程向发包人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能接受,为工程而作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定金”:指发包人与设计人订立合同之后,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发包人向设计人预先付给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7、“中标通知书”:指招标机构正式确认设计人中标的信函。
8、“工程”:合同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设计人为完成设计及有关工作应付的总金额。
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补充或变更协议”:在本合同签订后,结合具体工程,发包人和设计人另行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二条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第三条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五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章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及规范和适用法律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专用条款约定的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第五条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第六条 本工程设计的依据是: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招标书及中标通知书;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3、专用条款第七条约定的设计人采用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 设计中必须使用专用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专用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地方标准、规范。
第八条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无偿提供中文译本或英文本。
第四章发包人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应尊重设计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第十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第十一条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第十二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发包人负责对外协议的联系工作,并签订或取得与工程建设及将来运行有关的`土地征用、燃料、运输、灰场、水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设备等(如需要)协议、合同或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 在输变电工程可行性阶段设计中,发包人负责签订与设计有关的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等方面的协议、合同或有关文件,并在协议、合同或文件的签订前,协助和配合设计人同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商、谈判工作。
第十四条 发包人需保护设计人的设计版权,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十五条 当发包人聘请设计监理时,应明确所赋予设计监理代理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代理行使的权利或工作范围,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设计监理无权变更或免除设计人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设计监理的任何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不应变更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第五章设计人责任
第十六条 设计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第十七条 设计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的项目内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交付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 设计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投标书中有关质量方面的承诺进行设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设计质量。
第十九条 设计人应按国家、行业规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 设计人应依据合同,接受发包人聘请的设计监理方的监理。
第二十一条 若设计人按投标书和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设计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应将分包合同的副本送交发包人,分包部分设计工作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设计人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方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设计人的违约或疏忽。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二十二条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技术经济资料等基础资料。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二十四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当发包人按通用条款第十二条负责有关工作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二十五条 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当发包人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负责签订之前,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以及合同或协议的协商、谈判工作,应当由设计人负责。
第六章设计工期
第二十六条 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参照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期定额》,在输变电工程中,还应根据《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协商确定设计工期。
第七章审查、确认
第二十七条 设计人应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呈交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图纸文件供审查之用,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安排,审查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补充。若因审定结论对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而需对设计进行重作或重大修改时,双方需另签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二十九条 发包人对施工用设计图纸可进行确认并组织会审工作,也可单独进行确认或组织会审工作。
第三十条 根据确认或会审意见,如非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的返工,其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如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的返工,则不应增加设计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其它服务:设计人可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委托,进行专用条款第三十一条明确的其他工作,并另行收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设计文件交付、现场服务
第三十二条 设计人根据有关设计文件出版份数规定和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交付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以设计人交付的书面文件为准。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附送载有设计内容的电子文件。
第三十三条 设计人应配合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核算费用,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参加有关隐蔽工程验收,并根据工程情况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第三十四条 双方应对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的设计人现场服务人月数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 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第三十六 条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发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通讯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七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做调整: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设计收费政策调整,且该收费调整是强制性规定,则应按规定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双方应以补充或变更协议予以确认。
2、当工程建设工期与招标阶段预计的工期不一致且差别较大时,应设计人要求,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设计费随之调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三十九条 合同价款支付: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
第四十条 其他支付:发包人应根据通用条款第三十一条的要求和委托,向设计人另行支付因其他服务发生的费用。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发包人或设计人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根据通用条款第三十九条,发包人每逾期支付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但应书面通知发包人。
第四十三条 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造成损失的,由设计人继续完善设计工作,并按损失的大小计算减收的设计费,减收的设计费最多与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相等。
第四十四条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数额相等。
第四十五条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每逾期一日,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
第四十六条 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或追加工作量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 根据通用条款第十条,发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____日以内,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日以上时,双方可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展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设计人已开始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四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非发包人原因、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一章争议与索赔
第五十条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见证方请求调解;若调解不成,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除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或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一条 当一方向另一方索赔时,应有正当索赔理由及相关证据,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索赔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
2、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____日内应给予书面答复,并可要求索赔一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____日内未予书面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十二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二条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变更或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五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其它
第五十五条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根据需要可吸收设计人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第五十六条 保险(如有时):发包人办理发包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设备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设计人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第五十七条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补充或变更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第六十条 合同份数: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正本为2份;
电网工程设计合同,由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为3份。____
正本由签字各方分别保存,并按专用条款规定制作副本份数。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应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合同副本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的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完成。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一条 设计中应使用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省级地方的标准规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及提供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应由发包人负责签订的对外协议、合同或取得的有关文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应由发包人对设计人予以协助、配合的工作主要是________
第五条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下,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可不经设计人同意。
第六条 设计监理代理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以及代理行使的权利或工作范围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发包人在进行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设备招标工作时,设计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处理招标所涉及的技术问题。
第八条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部分设计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应由设计人予以协助和配合的主要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应由设计人与有关单位联系、协商、谈判的主要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工程的设计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可从事以下超出规定的设计服务范围的工作:
1、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交付设计文件;
2、增加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部分;
3、配合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编制设备材料规范书,参加设备材料招投标工作;
4、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人自身设计工作要求以外的调研和收资工作;
5、当非设计人原因引起工程建成移交生产时间超过计划期限时,继续发生的现场服务;
6、现场服务过程中不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超过所定设计人现场服务人月数部分。
第十三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的项目、方式、时间、地点、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设计人对现场服务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设计代表在工地现场服务的能力应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现场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现场服务的及时性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设计人现场服
务人月数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月。
第十六条 发包人对设计人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所提供的工作、交通、通讯和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工程建设工期与招标阶段预计的工期不一致时,双方的共同理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定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其它支付:按专用条款第三十一条的各项,详细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副本份数为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广汉市广信臵业有限公司(曼哈顿)送配电工程
项目地点:广汉市
第2条 乙方承担设计的依据
2.1属地电业局供电方案通知书
2.2本工程设计合同书
2.3建设方提供的外部通道基础资料、用电场地总平面图
2.4用地红红线图
第3条 设计范围及主要设计工作内容
设计范围
1、从10KV广城三路中17号杆“T” 接起经在建环网柜至本项目配电室低压出线侧止相关电气设计。
2、低压包括398户表及商业32户的配电相关电气设计。
3、配电室包括平面布置图,电缆沟剖面图,电缆沟支架剖面图,配电屏安装大样图及配管图
4、高低压屏采用GGD柜,并分清用电计量方式及负荷分配和出线开关使用位臵等等。
5、户表设计应按国家电网标准户表配电箱设计。
6、该项目设计电缆线径应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设计同时应符合电力电缆设计规范要求。
7、该设计应充分参照德阳电业局广汉供电局高压供电客户供电方案答
复单中内容设计,并符合当地供电局验收标准。
第4条 乙方完成该项目设计的技术指标
4.1设计图纸能正确反映建设方用电意图,便于设备的生产、安装及敷设和今后的运行及维护,其设计图纸深度应符合有关专业行业规定。
4.2提供给甲方的设计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电力行业设计技术标准(原部颁),满足属地供电主管部门的技术习惯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的技术审查。
第5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配合
5.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设计范围的`用电负荷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负责。
5.2甲方提供用电场地红线图(须加盖属地规划局章,图纸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5.3甲方提供用电场地区域1/500总平面图和配电房建筑有关图纸、电子文档。
5.4甲方应配合乙方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中解决有关用电基础资料不详的问题。
第6条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6.1乙方是具有与本电力设计项目规模相应资质的专业电力设计公司。
6.2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除为本项目设计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他人或提供给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使用。
6.3乙方对于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应当保质保量按时独立完成,不得对任意部分对外转包或分包。
6.4乙方应配合承担该设计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该项目试车和工程竣工验收。
6.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和补充,并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6.6除项目特殊要求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设计文件成果中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生产商或供应商。设计所用的设备、材料应当便于甲方或施工方购买或预制。
第7条 设计进度及图纸套数
甲方将基础资料提交给乙方,乙方收到资料后,必须在 个日历天数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设计图 套。
第8条 设计咨询费的计收和结算
8.1设计收费依据
本工程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收费用,依据标准为国家计委、建设部20xx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用:人民币¥ (大写: 元整)。
8.2设计费的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勘察设计费的 %:人民币¥ (大写: 元整)支付乙方预付款,在乙方提交了全部施工图并通过审核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的 %:人民币¥ (大写: 元整)。设计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有效地转账支票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正式的合法发票。
第9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在第6条中的声明不实或未尽到保证义务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2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并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的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3由于乙方原因,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强制性规范或不能通过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付设计费用及其利息,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进行相关配合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的,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10条 其他
10.1与该设计项目相关的包括与城管、建设、规划、电力、安监、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由甲方承担,确需乙方配合的,经甲方通知乙方怠于配合或不予配合造成设计工期迟延的,工期不予顺延,相关责任承担参照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
10.2项目设计应当坚持节能环保、简约美观、控制成本并方便今后线网改造的原则。
10.3该项目工程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交付使用后,因为设计缺陷方面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即使该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经鉴定确属设计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的行政处罚后果。
第11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贰份。本合同从双方签订盖章之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第12条 解决争议条款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和歧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3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设计合同5
规划项目名称:
规划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编号:
委托方:
规划设计单位:
设计证书等级:
签订日期:
金井村三期安置房用地规划论证
委托方(甲方) :长沙雨花区环保工业园金井村村委会
规划单位(乙方):长沙市中规建设设计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就 金井村三期安置房用地容积率调整规划论证 事宜承担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规划设计必要的资料;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论证报告(文本一式 份)。
第四条本合同收费(大写)为柒万元人民币。
本合同在签字后即付合同定金叁万元人民币;
合同终结即规划设计报告交付时,余款一次性结清。
说明:
1.计费参照《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2.在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不留尾数。
第五条合同履行的期限
经协商,自本合同正式签字后,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规划设计单位交付设计论证报告的日期顺延。
②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各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咨询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③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设计单位的正式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④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本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①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服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③设计单位按照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设计服务。如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失误所造成的设计文本的差错,乙方均不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①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已开始进行设计工作时,委托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②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③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一份,设计单位一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设计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7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的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XX”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依据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xx)。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室内设计面积㎡(其中地上约㎡,地下约㎡).
(4)该项目主要使用功能:.
(5)投资估算:约万元人民币.
3、设计范围、阶段划分、设计深度、设计规范及设计服务
设计范围
□建筑室内装饰设计;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的末端元器件配合设计;□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的系统改造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厨房工艺设计;□专业照明设计;□家具设计与选型;□陈设配饰设计与选型;□室内建筑声学设计;
□装修引起的结构修改设计;
□室内幕墙设计(玻璃、石材等幕墙设计);□舞台机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BIM验证设计;□特殊工艺设计。
不含煤气等其他当地管理部门限制的特殊专业设计;不含超越设计人资质范围的专业设计。
设计阶段
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深度
满足20xx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设计规范
本合同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
设计服务
解决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解答业主咨询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4、设计费及支付
本合同暂定设计费为元(大写:)。
4.包含设计方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过2天。超过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方另行支付。
4.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的技术服务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4.以建筑面积收取设计费时,当项目实际设计面积与合同设计面积不符时,按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核算设计费,多退少补。
付费进度
注: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注:1在发包人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及开始下一阶段设计指令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相应
阶段设计的前提下方开始计算该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3)设计周期不包括设计人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后发包人审核与反馈意见的时间以及相关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
5、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8、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单位地址:某公司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设计合同9
甲方(委托方):
代 理 人: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设 计 师: 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点:
区(县) 路 弄 楼 室,近 路口,小区名称 。
2、房屋建筑物类别:□ 别墅 □ 公寓 □ 花园洋房
□ 办公室 □ 商铺 □ 会所 □ 酒店。
3、房型: 。
4、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5、预计装饰造价(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设计程序及要求
1、室内装饰的设计程序:
(1)设计准备阶段为 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至现场进行勘测,并与甲方充分沟通。
(2)方案设计阶段为 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分析各空间的相互功能关系,提供平面设计,显示出功能单元位置、功能单元关系及家具安排布局,并提供 个主要空间视角的效果图。乙方介绍并说明设计方案,进行方案调整,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施工图绘制阶段为 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全套装饰施工图的设计与绘制。乙方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设计并绘制成完整的施工图。
(4)工程施工阶段,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到装饰工程施工完成止。乙方要进行施工前的设计交底,参加现场协调,进行必要的`现场指导;竣工时,协助做好总体验收工作。
2、设计图纸资料基本要求:
(1)提供的设计图应符合 的规定,一式 份,并交甲方 份。
(2)设计图具体要求:
A、每页设计图须由制图、校对、审核三者签字。
B、每页设计图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C、设计图如需修改或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3、提供设计图文资料内容:
(1)图纸封面、封底、设计图纸、图列表;
(2)设计图纸目录和设计与施工说明;
(3)原始建筑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洞尺寸、房梁、上下水、燃气、地漏、污水管、空调洞、排风口、配电箱、弱电箱、多媒体箱等标注);
(4)墙体改动图(拆建承重结构由甲方向物业或有关部门申请书面批准);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设计顶面布置图;
(7)设计地面布置图;
(8)强、弱电及多媒体、智能化插座定位分布图;
(9)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1)厨、卫墙面设施布置图;
(12)主要部位立面、剖面、节点详图;
(13)局部透视图;
(14)主要装潢(饰)材料用材表;
(15)其它 。
第三条 设计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用:使用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乙方设计师上门勘测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甲方确认平面设计图纸 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的总额 %,计人民币 元。
3、余款支付 。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设计需要,提供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的联系人,该项目的建筑、结构、设备、管道等竣工图,以及大楼装修规定。
2、甲方应填写完整的《设计任务书》。
3、甲方对已确认的设计图进行修改,重新设计的部分,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设计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
5、乙方应根据甲方所填写的《设计任务书》及装饰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6、施工过程中,乙方指派设计师现场进行施工交底, 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三次。
7、乙方在中途需更换所指派的设计师,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确认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部分设计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延期完成设计图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设计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4、双方订立设计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10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室内装修设计签订合同
一事,特委托乙方负责此项目的设计内容。
二.乙方愿意接受和承担此项目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
由乙方设计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三、乙方设计必须达到甲方的确认,材料并注明所用材料的品
牌型号、规格及质量等级等。
四、委托设计费用细则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以房屋室内地面面积按每
平方30元人民币计算。
(2)、效果图500元/张计算
(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甲方需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用的
30%作为定金,待设计内容全部做完后付清剩余的'70%。
五、如甲方有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设计费则全免,设计费定
金可抵工程款用。
六、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此项目,如有其它事项,则需
另行订立委托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11
甲方:
乙方: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广告画面进行设计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内容及服务范围乙方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广告画面进行设计策划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限代理期限为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工作方式双方指定专案人员负责与对方进行工作联络协调,向对方提供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及相关资料,传达及反馈对方决策管理层的意见,代表双方签署或批准双方制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将甲方需求传达至乙方。
甲方指定人员: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人员:
联系方式: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企业概况、项目概况、可利用的外部资源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甲方专案人员负责乙方工作成果的签收、审定及批准乙方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同时在计划的'策划、撰写过程中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随时沟通以确保工作的高效率并避免方向性偏差。
(3)甲方在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未达到转移条件前,不得对外使用,也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其他项目。
(4)设计成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合同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视觉设计工作,该工作由乙方独自完成,不得转交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转交第三方完成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款项。
(2)及时地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则按具体情况追讨乙方相应的滞纳金。
(3)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权利。
(4)在设计方案实施过程中,负责按设计指导相关工作,直至设计完全实施完毕,对设计缺陷、设计失误等与设计相关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广告共个主画面,每个画面为人民币 元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另加%增值税。最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制作并经过甲方小样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的合同款。
第六条结算方式
1.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申请支付相应款项时,乙方必需先向甲方提交正规的发票,如果乙方未提交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乙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行:
2.关于发票的特别约定:
(1)乙方必需提供乙方直接从税务机关购买、载明本合同经济业务事项和金额的真实、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发票领购登记本、完税证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或《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如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提供虚假、违规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发票并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改正之日,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于虚假、违规发票票面金额%的违约金,并在任何应付合同价款时直接扣减该违约金。
(3)如果甲方因乙方所提供的虚假、违规发票而被税务机关惩处的,如合同价款尚未支付完毕,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直接扣减乙方与惩处款项相同的款项及违约金;如合同价款已支付完毕,甲方有权无限期向乙方追索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就本合同项下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设计合同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家庭住址: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月。
(七)甲方实行计时或者岗位工资的,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____元/月。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____元,计件单价为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额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计入乙方工资。
(八)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200%的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社会保险(十二)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三)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之前告知乙方,并有乙方签字为证。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十九)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
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二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二十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计合同13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巫溪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
2.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3.使用性质:办公室
4.房屋结构:框架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400M2,____元/M2计取。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元后,乙方在___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___张,总计_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___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___法定人:
电话:___代表人:
地址:___地址:
邮编:___邮编:
签订日期:___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2、乙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交给丙方;
3、乙方收到丙方货物后三日内开始施工;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丙方货物,如丙方货物不合格有权丙方付款。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乙方发货;
2、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
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15
委托设计方: (以下称“甲方” )和设计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称“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的工程名称:___ ; 本合同的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___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及文件(详附件一:设计工作进度计划表)
第六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详附件二:设计收费进度表)
1、需提供主要装饰空间效果图:能够准确表现设计意图。
2、乙方设计图纸应提供全套电子版文件供甲方存档。
3乙方设计方案应包括:
A:方案设计综合说明:包括设计构思、功能分区、方案特点、装饰装修风格、平面布局、整体效果、设施配备等;
B:方案设计图纸(主要空间的平、立、剖)及效果图;
C:施工图纸;
D:室内设计、灯光照明设计;家具设计、家配、艺术品陈设设计、管线建议等。
4、装修标准:控制在/㎡以内,标准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费用,但不包含软装、配饰、家具(除固定部分外)、主要房间灯具费用。
5、软装设计方案:控制在/㎡以内 附件二: 设计收费进度表
第七条 设计验收方式:
所有设计方案须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作为正式设计方案,并整套方案留存甲方。甲方应以书面确认为交付依据,乙方所有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8.1.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占2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
8.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8.1.5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条件;
8.1.6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全部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设计成果复制、修改、使用。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 乙方应对以下工作范围提出建设性意见:
① 空气调节系统、弱电、暖通等机电设计;
② 钢结构或结构性工程、电器、电机设备等构造计算和施工图设计;
③ 视听和电讯系统、隔音设备、建筑声学、土建工程加建或改建的设计;
8.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乙方提供现场设计服务不少于五次,(提供驻工地代表名单);
8.2.4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9.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四(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9.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设计服务费总额包含乙方赴本项目现场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10.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施,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设计人员需对甲方加工定货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
10.3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协商费用;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以下第 ⑵ 种方式解决:
⑴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 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10.7 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X份,乙方X份;
10.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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