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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记

时间:2023-09-10 14:08:20 日记 我要投稿

我的日记精品(7篇)

  即将要到一天的结尾了,相信大家都有不少体会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日记了。怎样写日记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日记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日记精品(7篇)

我的日记 篇1

  今天是清明节,祭拜了老爸的爷爷奶奶后,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踏青。

  一路上,阳光明媚,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非常舒服。我看见油菜花开了,金黄金黄的,好像给大地铺上一层金子。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际,春风一吹,就像平静的湖面泛起层层的波浪。池塘边的柳树发芽了,桃花开了,大自然的景色显得更美了!

  在山上,有许许多多茂盛的树,爬了好久,才到了山顶。我往下一看,感觉房子只有我的'脚那么高,我再往上一看,一望无边的白云,有时像棉花糖,有时像小山羊,有趣极了!山上的空气真新鲜,我还采了一些野菜,准备回家做饼吃。

  我觉得有机会我们要多和大自然亲近,那会让人更健康、更开心。

我的日记 篇2

  心情,此刻我很是不爽。

  心情,很多人都会因为心情的问题而感到烦恼,我也是。身边的一些事情总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烦恼,当烦恼到来时,心情自然是糟糕的。

  本来可以开心的度过这一天,可是就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突然就因为一件小事而让自己难受。很是不明白,何必如此。

  说起心情,我想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更多的人心情是愉快的,舒畅的.,洒脱的。只是偶尔来点脾气,然后发发小火,发发牢骚,之后一切都转。心情不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沉思,什么都不想,也不要和任何人说话。所以有时候给他人带来一定的误会也是在所难免的。

  心情,如同天气,说变就变。心情,如同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我的日记 篇3

  虽然说是“育儿”,但这次我要照顾的不是小孩,而是“蛋宝宝”。12月6日,那一天我从辅导员手中接过了蛋宝宝,“她”要跟着我一星期,而我则要当“她”一星期的妈妈。

  每个人照顾蛋的方式不太一样,才刚发下蛋不到十五分钟,状况就不断发生,有位粗心的同学将他的宝贝蛋放在抽屉里,一个不小心蛋宝宝就从抽屉滚下来,“啪─”的一声,宝贝蛋摔的粉身碎骨,接二连三的很多人的蛋都破掉了,看到他们完全束手无策的模样,关于如何完美的`将蛋宝宝照顾好,我早就胸有成竹,相信我一定能做到尽善尽美。

  发挥创意照顾“蛋宝宝”的人也不少,为了不让蛋宝宝破掉,每个人别出心裁做了窝,十分引人注目,有些同学将外套反穿把蛋放在外套的帽子内,感觉就像雌袋鼠的育儿袋,充分表现了母爱,甚至有同学将蛋塞进整包卫生纸里当作蛋的窝,他的窝可是标榜摔不坏的喔!如果功夫不好,千万别东施效颦,弄巧成拙,至于我则是选择最保守的做法,我利用时间将蛋彩绘好后放入杯子中,不仅携带方便且容易观察。我们做事的方式虽不同,但终究殊途同归,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的,就连想保护蛋的那颗心也是一样的。

  为期短短的一星期,让我深刻体会到父母的辛劳,父母含辛茹苦的拉拔我们长大是多么费心思,古语中有句话:“养子方知父母之恩,立身方知人之辛苦。”自己在教养子女的时候,才知道父母的恩情有多幺伟大。初中活动作文 怕我们饿,怕我们受苦的这份心,不光是照顾蛋宝宝就能体会的,藉由这次的活动我更加明白,父母的养育之恩昊天罔极,可以说是寸草春晖呀!

我的日记 篇4

  读了《不动笔墨不读书》这篇短文,我了解了徐特立爷爷教禹强学作文的故事。 读完之后,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徐爷爷说的“要想写好文章,就要多读多写。多读,就要大量地阅读课外书籍,这样既可以扩大知识面,增长见识,又可以学习别人写文章的经验。多写,就是要练习自己的笔头,肯于刻苦实践。”真是太好了。以前,我的.作文内容简单,词汇贫乏,作文成绩老是六十多分,读了徐爷爷说的“写好文章,要多读多写。要大量地阅读课外书籍,之后,我反问自己并找出了以前写不好文章的原因:就是没有多读多写,没有积累好词好句,读书时,一些陌生的词语似懂非懂,文章未能很好用好词佳句。于是,我努力地博览群书,老师也积极鼓励我:不懂的词语要学会查词典,上百度。听了老师的话后,我长进了,作文水平渐渐提高了,文章也越写越好,我的文章经常被老师在班上读。爱的故事作文上学路上作文雨中作文

我的日记 篇5

  最近,老师把我调到后面一个位子,于是我又多了一堆仇家——朱子豪和汪延康。

  汪延康就是个非洲人,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是黑的,所以别的.同学都叫他“黑人”。别看他长得黑,其实也很厉害,特别是数学,一道超级难的题目,别人百思不得其解,而他哗哗几笔,便做了出来。大家都很希望有他一样的脑子。所以大家也叫他“数学奇才”。

  不光是汪延康,朱子豪更是“奇葩”而且非常的自恋,一次,我想出去玩,他拦住了我说:“你必须说出密码。”“密码是什么”“一看你就是新手,我就勉强告诉你吧,那就是:朱子豪真帅。”我一听吃了一惊,这也太自恋了吧。正因为这样大家叫他“衰哥”。还不止这一点,他说:“我要练好五个字。”“那五个字。”他说:“朱子豪真帅。”说完便开始写,他准备把本子写满。

  哎!这俩个同桌实在是奇葩呀!

我的日记 篇6

  篮球球场上又响起了,篮球在塑胶场地上起落的声音——“碰,碰,碰……”每一下,都像是一双有魔力的大手拿着钝器在我的心头敲击着,极富节奏。又像是有个小人在我心里挥喊:“来啊,放下书包,加入我们,来场痛快的3V3!”

  是啊,篮球。

  接过球的那一刻,规律而张狂的纹路与手指契合,像是把钥匙,打开被学习把守已久的大门。恰好足气的篮球,与指尖几度分离又相遇。迅速做了几个简单的基本运球动作,这熟悉的感觉仍残留在指尖。还是那份亲切。

  初学篮球,实在也无太大的主动性。父亲一提,半推半就的就应允了。那时篮球可是要小得多,改称皮球反而更合适些。但小小的球被抱在小小的我身上,笨拙的扔球,又笨拙的捡球。阳光也许很毒辣,也许不。时光终不会白白度过,努力的汗水堆砌成了投球入网的弧线。直至前段时间,才因考试的压力无奈舍下手中的篮球,全心应对试卷。好在当双手在抱住篮球时,身体的本能记忆又领我回到这条路上。

  运球向前跑动,三步上篮依然连贯,欧洲步也还能骗过防守。又是一个急停,起跳,干拔出手。与队友眼神交汇,心领神会的一个假投真传成功撕开防线,给队友创造一个良好的得分机会。还是那种久违的球击篮筐的曲调。

  或许是断了些许时间的缘故,再临球场,总能更深入的理解篮球。篮球场上的时间极短,一场也就十来分钟的运动,然而每一个投篮,每一次战术配合,每一个微妙到让人拍案叫绝的篮球,甚至精细到了每一次运球下手臂与身体的协调,无一不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磨练融入骨髓。当你舒展双臂,感受那“唰”的一声篮球过网后扑面而来的成就感,你就会不自觉想起那个阳光下球场里重复练习的你。而篮球也不只是一个人的篮球,个人的胜利远不及团队的胜利来的夺目耀眼。

  而处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下的人们,更多的却去追求一枝独秀,渴望机会一蹴而就。他们在社交网络上推销自己,却没有挤出闲暇的时间给自己积累沉淀。就像篮球的初学者往往看着街球手华丽而有效的运球,心想如何能在球场上以一敌三潇洒摘取胜利的桂冠,只是选择性的.忽略自己是否有优秀的控球或者得分能力。但,就算有这样那样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就像一道可口丰盛的美食,你却没有足够大的盘子装下,终究还是要在生活的磨砺中原形毕露。

  我又回来了,坚持篮球。因为一场球赛就是一个人生的缩影。好似投篮进筐,那一刻看似简单,但你之前传球运球所打的战术配合都是在为了这一刻做准备。你无法掌握投球时球前进的路线,你只有通过大量的时间去磨练。人生也充满不确定性,而你所能做的最好的,就是当你手持篮球的那一刻,能因自己在默默中的坚持积累足够的底气,投球进框。

  那些你一个人独自努力的时间是最珍贵的。

我的日记 篇7

  我的身边有不少的好友,她们各具自己的生活形态。已婚的、未婚的、单亲的、独身的。偶尔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唱歌跳舞,抽烟喝酒。闹到三更半夜,然后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

  她离异,人长得漂亮又善良,家里总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出门时人总是清清爽爽。但她找不到一个既爱她又能被她所爱的男人,但她似乎很满足于目前的这种生活状态,也不打算再婚,一个人住在100多平米的房子里,从没听她说过害怕和孤独,已经对婚姻彻底的失去了兴趣,好像这世上的男人都面目可疑、薄情寡义,不值得托付终身。但男朋友是有的,漂亮的女人身边总有狂蜂浪蝶,偶尔会在一起,好聚好散,一切随缘。谁也用不着对谁负责,又少了许多家庭生活的琐事。

  她长相一般,但性格豪爽大方,喜欢吃喝玩乐,做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干净利落,有一模范好丈夫、一个女儿。日子平淡而幸福。但她总喜欢和我们泡在一起,无论多晚一定得回家,不能在外面留宿,这是婚姻守则。所以每次不能喝得太多,要自己摸清回家的路。都是女人,谁也送不了谁。有时聚会的地点就在我家,准备好红酒、牛肉干。高脚杯中红色的液体印着女人们双颊上泛起的红晕,带着一股妖艳的美。三瓶见底,什么话都说,说什么都不会错。心心相印的、满腹牢骚的、眉飞色舞的。最后总是快乐的,弄得一片狼籍,要是累了倒头就睡,明天再收拾。打扫一下战场,下个周末再约。

  她单身,至今未婚。这和她的个性有关,她追求完美,喜欢玫瑰花和诗。总想找一份很纯粹的爱情。她敏感、脆弱、娇气、爱哭,象水做的。现代的男人的心越来越粗糙,谁会这么费心去对待一个这么感性的人儿呢?纤柔如丝的女人啊!碰上的却是剪子一样锐利的男人,感觉很受伤。她支着下巴,静静地倚在窗前,揣着深藏不露的心事,象一朵在黑暗中盛开的花,独自芳菲。

  她是独身主义者,她的心灵和身体一样的纯洁,有一种很脱俗的.美。在她的生活中,没有男人,没有爱情,也意味着没有来自感情方面的幸福或伤害。内心平静而又淡泊,一切的喧嚣与繁华似乎与她无关。拒绝化妆、拒绝高跟鞋、拒绝一切她不喜欢的东西、不喜欢的人。一袭布衣、一双波鞋、一个背包。从一个城市飞到一个城市,来去自由如风,没有什么能牵绊得住她那一颗渴望流浪的心。她无法成为别人的妻子,因为那意味着一种不可推却的责任。她不想去为一个男人洗衣、做饭、生孩子。

  她是一种欲望的代表,无论哪一方面。华衣锦食、豪宅名车。她时髦前卫、妩媚性感。是一天生的情种,每一场恋爱都被她谈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来得快去得也快。是那种有了新欢,又忘了旧爱的人。她说过了,男人不是东西,我看男人在她眼里,不仅不是东西,而是垃圾。

  形态各异的女友们,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在这座城市里,慰藉和温暖了彼此的心灵。我感受着她们的经历,体会着她们的喜怒哀乐。在她们的眼里,我是最爱买鞋的女人,因为我要穿上鞋,不断地去追逐自己想要得到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