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我的日记大全【4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天又过去了,这一天里,大家身边一定有一些有趣的见闻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日记吧。可是怎样写日记才能出彩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日记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日记 篇1
我要说的“兄弟”是指我的小说。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小说当作我的子女,纵然是我把他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但我更愿意把“他”称为“兄弟”。
我觉得我是对不起我“兄弟”的。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却常常让“他”营养不良,面黄肌瘦,难看得很,但“他”没有怪我,“他”知道我在努力。坦率地说,我的经历并不多,我肚子里的东西也很少,我写的大多源于我的阅读和想象,在几年之前我是从没想过我要写小说的。
能认识小说这位好“兄弟”,得感谢我的姑父,他是一位退伍军人,在西藏边疆呆了五年。他长得很结实,还有一脸的络腮胡子,乍一看像个粗人,但是却应了那句“人不可貌相”的话。退伍后他做了长途运输的司机,但他却离不开两样东西,第一是“酒”,第二就是“书”了。他开车时是必须要喝酒的,而且是高度的,每次晚上出发都要喝小瓶的半斤“二锅头”,他说,没事的,不喝点路上打盹,喝点我就精神了。有一次车上没有酒了,但是却还有十斤酒精,他竟然把酒精也喝掉了一斤,幸运的是没有被交警发现。喝酒精的这件事便成了他的谈资,一次次的向我们讲述。对于书,是和酒一样的,他爱书,没事的时候就坐在车里读书,他只有初中学历,但却不比高学历的人差。他最喜欢的'是《小小说选刊》和《微型小说选刊》,每期必买。
那时我刚上初中,放假到姑姑家玩,在床边发现了一本《小小说选刊》,因为封面很精美便翻看了起来。没想到平时不怎么爱看书的我竟一下子被小说吸引住了,还记得那篇叫做《采山珍的人》。于是,我便把姑父收藏几年的全部要走了,很高的一摞,他给我的时候显然有些不舍。
就是这一摞书,让我爱上了文学。
读了几年之后我便开始写,我觉得我也可以做一位小小说作家的。但事实上我笨得很,上学时我的作文从来没有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表扬过。坦白地说,我真正能写完一篇完整的小小说是在20xx年的春天,题目是《电话通知》,说的是官场的形式主义。那篇我投给了“郑州市伊河路十七号”。很荒诞的是我认为,那篇肯定是能上选刊的,现在想起来我很搞笑。
屡次投稿都不中,我灰心了,也许我只适合做个读者吧。但幸运的是,我遇到了《潍坊日报》的孟庆龙老师,他在编辑的副刊发表了我的小小说《临街的窗》,而且孟老师还专门写了评论。我高兴,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可以写小说的,我的小说也上报了!
之后,孟老师又编辑发表了我的几篇小说,还推荐到了《山东文学》,告诉我许多为文、做人的道理。可以说孟老师是我文学道路上最重要的人,他是让我更好成长的园丁。但至今我没有当面向他说一句感谢的话。
我深知我的“兄弟”虽然见报了,但“他”却是那么的稚嫩,“他”根本就经不起时间的打击,我唯有继续完善“他”,才对得起“他”,对得起帮助过我的人。
许多人说,看我的“兄弟”《浓雾的早晨》,根本就看不懂,不知道我到底要表达什么。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我只是想写浓雾,写我的那种感觉,浓雾中穿行,就像我的未来,迷迷茫茫。我的这个“兄弟”没有怪我给了“他”一张没有五官的脸。
我热爱小说,跟我姑父爱酒一样,一天不读小说我就难受,写起小说来我就忘记了世界。我想当大作家,写大小说,把我的“兄弟”变得更加健壮,让更多的人看到“他”,我相信我能做到。
我的日记 篇2
我有一个玩具小书架,是专门来放玩具的。
现在,小书架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有十二个。妈妈说:“太多了,没有用的,扔掉吧!”“不!不!”我生气地说。
晚上,天上的星星在向我眨眼,仿佛在说:“快快睡觉吧!”我慢慢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我梦见在小书架上玩具纷纷议论,纸小猫有礼貌地问:“纸小鸟,请你过去点,好吗?”“当然可以!”纸小鸟表示同意。“太挤了!太挤了!”玩具们嚷嚷。这句话被我听见了,急忙跑过去,把玩具们整整齐齐地放成三排,轻声对他们说:“对不起,我太累了。”“没事,只要你能听见我们的话。”绿兔子说。
梦到这儿,一个声音说:“快起来,都九点了!”我赶快穿衣和裤飞快地逃进洗手间ww,去刷牙、洗脸了。
奇怪,我怎么这么听话了?
我的日记 篇3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豆豆。它长着一向身白白的毛,短尾巴,我越看越喜欢它。
一天,我和朋友带它去公园玩,并且拿着一块骨头,让它吃。到了公园,我们把骨头扔给小狗,让它去捡,它马上就捡回来吃掉了,我们在玩“肚子疼,”豆豆也过来玩了,它也许知道我们玩得很开心,我们就让豆豆一起玩,可它不会说话,我们就让它抱着肚子摇头或点头,我们玩得很高兴。
豆豆很喜欢吃骨头,上次我在外边玩,豆豆把别的狗骨头抢过来,大狗们就追,幸好我用玩具炮把大狗吓走了,要不是我,豆豆可惨了。
我喜欢我的.小狗,很可爱,并且它也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日记 篇4
篮球球场上又响起了,篮球在塑胶场地上起落的声音——“碰,碰,碰……”每一下,都像是一双有魔力的大手拿着钝器在我的心头敲击着,极富节奏。又像是有个小人在我心里挥喊:“来啊,放下书包,加入我们,来场痛快的3V3!”
是啊,篮球。
接过球的那一刻,规律而张狂的纹路与手指契合,像是把钥匙,打开被学习把守已久的大门。恰好足气的篮球,与指尖几度分离又相遇。迅速做了几个简单的基本运球动作,这熟悉的感觉仍残留在指尖。还是那份亲切。
初学篮球,实在也无太大的主动性。父亲一提,半推半就的就应允了。那时篮球可是要小得多,改称皮球反而更合适些。但小小的球被抱在小小的我身上,笨拙的扔球,又笨拙的捡球。阳光也许很毒辣,也许不。时光终不会白白度过,努力的汗水堆砌成了投球入网的弧线。直至前段时间,才因考试的压力无奈舍下手中的篮球,全心应对试卷。好在当双手在抱住篮球时,身体的本能记忆又领我回到这条路上。
运球向前跑动,三步上篮依然连贯,欧洲步也还能骗过防守。又是一个急停,起跳,干拔出手。与队友眼神交汇,心领神会的一个假投真传成功撕开防线,给队友创造一个良好的得分机会。还是那种久违的球击篮筐的.曲调。
或许是断了些许时间的缘故,再临球场,总能更深入的理解篮球。篮球场上的时间极短,一场也就十来分钟的运动,然而每一个投篮,每一次战术配合,每一个微妙到让人拍案叫绝的篮球,甚至精细到了每一次运球下手臂与身体的协调,无一不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磨练融入骨髓。当你舒展双臂,感受那“唰”的一声篮球过网后扑面而来的成就感,你就会不自觉想起那个阳光下球场里重复练习的你。而篮球也不只是一个人的篮球,个人的胜利远不及团队的胜利来的夺目耀眼。
而处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下的人们,更多的却去追求一枝独秀,渴望机会一蹴而就。他们在社交网络上推销自己,却没有挤出闲暇的时间给自己积累沉淀。就像篮球的初学者往往看着街球手华丽而有效的运球,心想如何能在球场上以一敌三潇洒摘取胜利的桂冠,只是选择性的忽略自己是否有优秀的控球或者得分能力。但,就算有这样那样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就像一道可口丰盛的美食,你却没有足够大的盘子装下,终究还是要在生活的磨砺中原形毕露。
我又回来了,坚持篮球。因为一场球赛就是一个人生的缩影。好似投篮进筐,那一刻看似简单,但你之前传球运球所打的战术配合都是在为了这一刻做准备。你无法掌握投球时球前进的路线,你只有通过大量的时间去磨练。人生也充满不确定性,而你所能做的最好的,就是当你手持篮球的那一刻,能因自己在默默中的坚持积累足够的底气,投球进框。
那些你一个人独自努力的时间是最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