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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与实习报告

时间:2021-03-04 18:20:09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精华】认识与实习报告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认识与实习报告3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认识与实习报告三篇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1

  一、参观学习实习工厂

  由老师介绍针织设备的基本构造和工作方法。

  1、台车 台车使用钩针进行编织的单针筒圆纬机。因针筒放置在台面上而得名。记号一般为20~44。针筒直径在356~787mm(14~31英寸)。成圈系统数与针筒直径有关,在4~12路范围内。目前,台车在国外已经较少采用,主要是因其成全系统少,生产效率低且难以编织出高质量的织物。但台车造价便宜,操作维修简单,在我国仍在使用。 台车主要编织汗布(平针组织)。因其织针结构简单可以制作的非常细薄,使用高支数的纱线,生产出的织物轻薄柔软,十分适合制作夏季服装。通过变换部分成圈机件也可以编织集圈和衬垫组织。

  ①编织机构:台车所使用的钩针每2~4枚用针蜡铸在一起,安装在针筒外侧。编织时,织针随针筒一起转动,依次与退圈圆盘、辅助退圈圆盘、导纱器、弯纱轮、压针钢板、套圈轮、成圈轮作用,完成编织。

  ②送纱机构:采用消极式送纱,即编织需要多少就从筒子上退绕多少。这种送纱机构结构简单,但是影响送纱量的因素较多,不能保证各枚织针得到的纱线的量均匀一致,所以各线圈的长度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影响织物质量。

  ③卷取机构:位于机台的上方,与针筒同步回转。必须保证以适当的速度和张力将织物牵拉出编织区域,否则将影响正常编织。

  2、罗纹机 罗纹机是双针床圆纬机。它的针筒直径范围很大,从89mm到762mm。成圈系统一般为每25.4mm筒径1~3.2路。 罗纹织物有较好的弹性,多用来制作内衣和袖口、裤口等。

  ①编织机构:罗纹机采用舌针进行编织。舌针下端有针踵,三角通过针踵来控制织针的上升和下降,通过调节三角来可以完成编织、集圈和不编织。罗纹机上下针床成90度配置。上针床成圆盘形称为针盘。上下针床的针槽呈交错对位,排上织针后,织针也呈交错对位。筒径较小的用于生产袖口裤口的罗纹机多是针床不动,成圈机件和送纱机构转动完成编织。大筒径的罗纹机则是成圈机件和送纱机构不动,针床转动完成编织。

  ②送纱机构:小筒径罗纹机的纱架位于其上方,消极式送纱,以便随编织机件一同回转。大筒近罗纹机采用放置在机器周边的落地纱架可以放置较多的筒子,积极式送纱应用较多,消极式送纱也有应用。积极式送纱虽然机构较为复杂,但是可以保证各处送纱量相同,使织物线圈均匀,提高织物质量。

  ③卷取机构:位于机台的下方,与针筒同步回转。必须保证以适当的速度和张力将织物牵拉出编织区域,否则织物可能从针筒口冒出,影响正常编织。

  3、棉毛机 棉毛机(即双罗纹机)是双针床圆纬机。针筒直径356mm~864mm。成圈系统一般为每25.4mm筒径1.5~3路。学校实习工厂的Z211型棉毛机每25.4mm筒径1路,Z214型棉毛机每25.4mm筒径1.8路。 棉毛机用来生产双罗纹织物即棉毛布。这种织物质地厚实,多用于生产秋冬季内衣和运动衣裤。

  ①编织机构:棉毛机采用舌针进行编织,上下针分别有高踵针和低踵针,共四种织针。高踵针和低踵针交错排列由各自的三角控制。棉毛机上下针床成90度配置。上下针床的针槽呈相对对位,排上织针后,织针也呈相对对位。编织时,成圈机件和送纱机构不动,针床回转完成编织。

  ②送纱机构:Z211型棉毛机纱架位于机器上方,消极式送纱。Z214型棉毛机落地纱架放置在机器两侧,积极式送纱。

  ③卷取机构:与罗纹机基本相同,位于机台的下方,与针筒同步回转。必须保证以适当的速度和张力将织物牵拉出编织区域,否则织物可能从针筒口冒出,影响正常编织。

  ④传动机构:电动机通过V带带动主轴转动,针筒和针盘通过一系列齿轮与主轴啮合,同步回转。

  二、参观工厂(地点:石家庄第二经编厂) 工人师傅和技术人员带领参观并介绍生产情况。

  1、参观纬编生产车间(罗纹机、棉毛机为主) 工人师傅和技术人员介绍了设备的工作情况和车间实际生产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例如换纱筒、接纱头、排除机器报警以及车间内温湿度对生产的影响等。我们根据前面两天中老师讲授的知识观察了车间中纬编机的编织机构、送纱机构、卷取机构并与学校实习工厂中的设备进行比较。例如车间中使用的纬编机全部是积极式送纱,同时配有储纱装置,即使出现断纱衣可以在纱线进入编织去以前处理,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比较小。

  2、参观染整车间 将织物从卷装松开根据织物的不同质地和用途进行染色,再经定型等整理,最后包装成一定的形式。有的织物经过拉绒处理后形成柔软、厚实、保暖性好的绒面织物。

  3、参观针织服装生产车间:了解针织服装制作的基本过程。

  三、参观商场(地点:北国商城) 老师带领参观并介绍针织产品应用,结合销售人员介绍。

  1、毛衫、针织衫 毛衫和针织衫是针织服装的重要组成部分。毛衫多是由直接加工成型的衣片缝合而成的,质地花色种类繁多。男式毛衫以颜色和纹路的变化为主。女式毛衫上绣花、提花、镂空花纹都可以见到。 针织衫多是以针织面料经过剪裁缝合制成的。特别是在女装中经常常使用,穿着舒适,同时给人以温柔甜美的印象。在男式休闲装中也有使用。

  2、内衣 传统的秋衣秋裤多使用棉毛布制作的。近年来新兴的保暖内衣和功能性内衣也是以棉毛布为基础开发的。也有通过多种编织方法的组合形成独特的花纹效果和收腰、紧口等功能的。 背心内裤多是用蛋面织物制作,在传统的棉质基础上加入莱卡、莫代尔等新型材料提高其舒适性和贴身塑型程度。

  另外,一次成型针织内衣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2

  一、开庭审理阶段

  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均不申请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审判长宣布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现在开庭。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一)第一上诉人宣读上诉状;

  联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木兰县金都消费品综合市场(以下简称金都市场)与张德成、石静、白淑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驳回刘智万(金都市场的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3.诉讼费由金都市场承担。事实和理由:联发公司称刘智万系该公司第五工程处的负责人,双方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刘智万每年向联发公司缴纳承包费,其额度为第五工程处承建的年工程总造价的`2%。1998年4月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承揽了金都市场的建设工程,由联发公司和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共同投资。1998年4月6日刘智万以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的名义与三被上诉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联发公司认为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超出了其委托代理的权限,属于越权代理,事后也未征得联发公司的追认,因此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第二上诉人宣读上诉状;

  金都市场的诉讼请求:撤消木兰县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事实和理由:金都市场认为原审法院混淆了法律关系,颠倒了事实真相。金都市场称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法人实体,金都市场的建设工程系刘智万个人投资1200余万建设的而非与联发公司共同投资。1998年4月26日刘智万以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的名义与三被上诉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将金都市场内的4、5、6号摊位售与三被上诉人,建筑面积均为73.18平米,每平米造价4000元,三人共计878160元,合同同时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交付总价款的50%,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再交付30%,剩余部分于1998年8月20日之前交清。合同订立后石静交付了10万元,张家珍(系张德成与白淑琴之女)为张、白二人各交付了10万元,此后三人又陆续交付了一部分

  购房款,至1998年8月20日三被上诉人均未交清剩余款项,其已构成违约,因此请求三被上诉人交清剩余款项共计73452.92元,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被上诉人宣读答辩状;

  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2.退还多交款项。事实和理由:1998年4月6日三被上诉人与刘智万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

  在其取的摊位使用权后发现其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遂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测量后发现石静4号摊位的实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少了14.62平米,5号摊位少了14.85平米,6号摊位少

  了14.6平米,认为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已构成了欺诈,因此请求金都市场退还多交款项。同时,被上诉人实际取得摊位使用权的期限比合同约定推迟了97天,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已构成违约。此外三被上诉人尚欠金都市场6万元而非73452.92元。

  三、法庭辩论阶段

  第一轮法庭辩论:

  (一)第二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三份证据:1.联发公司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即刘智万)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2.张德成、白淑琴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石静与其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向法庭提供);3.木兰县政府关于对刘智万在木兰县投资开发医药小区等建设项目提供优惠条件的文件。第二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交纳

  剩余款项73452.92元;2.建设部于1995年颁布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规定套

  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组成,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依照上述标准计算金都市场

  售给三被上诉人的面积比73.18平米还多,根本谈不上少给的问题;3.根据最高院1999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

  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在三被上诉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剩余购房款已经构成违约的情况下金都市场完全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权,延期交付摊位的行为不构成违约;4.第二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

  三被上诉人是与联发公司第五工

  程处(即刘智万)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而非与金都市场订立,

  金都市场不是合同当事人且刘智万已不是金都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所以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5.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与三被上诉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所以其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二)第一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是联发公司的下属单位,与联发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没有经联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给三被上诉人的收款票据上均盖有金都市场的财务专用章,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金都市场是同一主体,已经参与到法律关系之中。

  (三)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1.从1998年4月26日至1999年9月14日被上诉人与刘智万之间的购房款往来明细表;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关于三被上诉人尚欠其6万元购房款的帐目。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3

  一、实验目的

  掌握煎膏剂的制备方法。

  二、实验仪器、试剂和药材

  1.仪器:电磁炉、锅、纱布若干

  2.药材:益母草125g,红糖31.5g

  三、实验内容

  制法:取益母草洗净切碎,置锅中,加水高于药材3-4cm,煎煮两次,每次0.5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浓缩成相对密度1.21-1.25(80-85℃)的清膏。称取红糖,加糖量1/2的水及0.1%酒石酸,直火加热熬炼,不断搅拌,至呈金黄色时,加入上述清膏,继续浓缩至相对密度1.4左右,即得。

  四、思考题

  1、制备煎膏剂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制备煎膏剂的过程中应控制加入糖或蜂蜜的量,防止出现返砂现象。煎煮2-3次为宜,浓缩至浓缩液滴至纸上液滴周围无水迹时为度,收膏时一般加入糖或蜜的量不超过清膏量的3倍,分装时应待煎膏充分放冷后再装入容器。

  2、如何防止煎膏出现“返砂”现象?

  炼糖时尽量缩短加热时间,降低加热温度,使糖部分转化,控制糖的适宜转化率。

  3、按传统法收膏标识有哪些?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加入糖或蜂蜜的量不超过清膏量的3倍,收膏时随着稠度的增加,加热温度可相应降低,收膏稠度视品种而定。

  4、煎膏剂与糖浆剂有哪些异同点?

  两者都是水提取物加糖或蜂蜜制备而成,糖浆剂是浓蔗糖水溶液,煎膏剂是稠厚状半流体剂型,煎膏剂需要浓缩和收膏,糖浆剂一般不用。

  五、讨论

  煎煮时间长,太费时。在浓缩时为缩短浓缩时间加大了火力。温度控制不当,在熬炼红糖时并没有呈现金黄色,而是深红棕色。最后的实验成品呈棕黑色,为稠厚的半流体,味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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