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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

时间:2023-11-19 18:42:47 应用文 我要投稿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1

酒泉市政府:

  依照甘肃省信访局《关于交办钱存年等信访事项的通知》(甘访要字〔20xx〕32号)及酒泉市人民政府和兰州铁路局签订的《敦煌铁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及相关问题的协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县会同国营小宛农场现场踏勘,与铁路沿线受灾群众及上访代表座谈,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由我县负责与铁路方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好小宛农场一分场地段5处桥涵积水问题。同时,协调争取资金40万元,拨付农垦国营小宛农场,由小宛农场负责一揽子解决上访农户诉求解决的排碱沟开挖和棉花补偿问题。国营小宛农场在制定工程施工和补偿款发放方案时,要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于3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内容及补偿款发放工作,以便农户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因我县财政困难,无力解决该项资金,致使补偿款迟迟无法到位。目前,农户春耕、春灌已经开始,因排碱沟开挖工程进展缓慢,农户棉花枯死补偿兑现不及时,极大地影响了农户春耕生产。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确保补偿款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现恳请市政府拨付补偿资金共计40万元。

  妥否,请批示。

  xx年xx月xx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2

县政府:

  马村社区是xx人民政府xxxx年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由xx产业集聚区具体实施。由于政策上的调整,马村社区项目产生一些遗留问题无法解决,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村社区位于黄河路北段路西、长丰路南侧,原规划占地面积62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17栋楼,其中商业2栋7293平方米,1栋六室一中心4100平方米。

  该项目是根据xx人民政府与xx臻融置业有限公司xxxx年7月22日签订的合同进行实施的,因为是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当时的相关政策规定,项目不立项即可以动工),当时,由xx产业集聚区对该项目进行监管,xxxx年10月该项目启动后,因投资方xx臻融置业有限公司资金问题,在建好五栋楼后,于xxxx年停工。

  xxxx年2月,鹤壁市下达了xx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xx住建局把原马村社区未建部分土地调整为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4.99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投资4930万元。该项目经县政府研究由黎阳街道负责实施,项目的实施办法延续了xxxx年7月22日县政府与xx臻融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精神。按国家政策,该项目不能配备商业用房,所以原马村社区项目内的临街商业A、C楼直到现在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基本建好后也没有立项。

  二、存在问题

  (一)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和马村社区基础设施管网工程需要立项、招标。

  (二)这两个项目都正在施工,且投资都在500万以上(一个投资930万,一个投资980万),招标方法确定有困难。

  (三)棚改房用地性质属于划拨,规划的`商业配套用房用地需采取有偿使用的协议方式进行供地,解决有偿使用用地问题有困难。

  三、处理建议

  (一)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和马村社区基础设施管网项目尽快立项。

  (二)两个项目立项后,尽快确定招标办法进行招标。

  (三)对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用地进行土地地价评估,由所有者缴纳土地出让金。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黎阳街道办事处

  20xx年3月27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3

开阳县住建局:

  为了促进我县城市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我公司负责实施的紫江花园三期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请示:

  一、项目实施的情况:

  开阳县紫江花园东都豪庭建设项目,位于开阳县东兴大街1—3#路之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方便,开发前景很好,项目占地15682m2,为了开发该项目,在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土地已征拔,规划和单体方案已经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审查通过。该项目为经济适用住房,由我公司负责实施,在建设中由于拆迁农户较多,拆迁量较大,筹集资金的时间较长。再加上遗留的'问题较多,从而影响该项目建设至今未动工建设。目前所需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可开工建设,但由于过去遗留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给项目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为了抓紧动工建设,对遗留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一、该项目为经济适用住房,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文件精神,用好用和政策,以此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开渡。

  二、该项目涉及到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特别是拆迁补偿,公司将应补偿金额存入指定的银行,开设专户,不拖欠、不截留,实事求是的划拨给应补偿农户,以取信于民。

  三、紫江花园在过去建设中,遗留下来的有关民事案件,应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企业与对方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建设区域内涉及拆迁户有证29户,无证9户,恳请政府解决拆迁安置地。

  我公司在实施紫江花园第三期"东都豪庭"项目建设中,经过不懈的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望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协助我们将遗留问题给予及时处理,我们将立即动工建设。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以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努力打造我县经济适用住房的品牌。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4

区高指办:

  周六高速公路经我镇龙门、神树两村里程7.5公里,目前虽已通车,但仍存在很多问题至今没有处理,给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对此,群众反应强烈,多次上

访,经镇、村现场察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三改"工程施工质量差,不到位"改水、改路、改渠"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施工单位求施工进度,对"三改"工作不重视,部分水系、路系不畅通,如神树村小庙庄组的渡槽两边水渠及刘大庄组支渠切岭达4-5米,未护坡,现已淤塞,1300余人使用的张粉坊支渠至今未修通,徐集高速互通西南侧500余米断头路,土地未征,路未修,1500余人出行需绕道7-8公里,群众意见很大。龙门支线上跨处对龙门卫生室答复修的`砂石路未修等。预计各项修路费用需15万元。

  二、龙门村钟庄组的取土场2.5亩xx年取土至今未予补偿,群众多次到区、到镇上访,意见强烈。

  三、龙门村新堰组弃土场自xx年征用土地56.3亩,用于堆放周六高速公路路基清表的弃土,原定当年将弃土整平复耕,直到xx年才复耕,6年来给该组群众造成损失达40多万元,经多方争取、协调,业主、项目施工方xx年8月答复给群众9万元补偿,而要钱时业主和项目施工方互相推诿,无视群众利益,致使该组群众至今未得到分文补偿。

  四、道路损坏

  在路基修建过程中,乡村道路累计损坏10公里之多,其中龙门村4公里、神树村6公里,按每公里2万元维修费用计算,需补偿20万元。

  五、其他损失

  1、因x年停工后,水系破坏,神树、龙门两村群众因旱拒交水费每年7万元,6年来累计42万元。

  2、红线外弃土压田

  在施工过程中,有多处红线外弃土压田,农户无法耕种,其中龙门村钟庄组5亩、刘大庄3亩、下郢组2.3亩、侯郢组1.7亩;神树村刘大庄组5亩、小庙庄组4.4亩,计21.4亩,按每亩每年1000元计算,6年来累计损失12.84万元。

  3、自xx年停建以后,镇指挥部为了社会稳定,多方协调处理遗留问题,6年来累计花费12万元。

  综上所述,我镇在周六高速xx年停建至今通车,共损失达110.84万元,恳请区高指给予协调解决。

  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20xx年十月十八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5

区高指办:

  周六高速公路经我镇龙门、神树两村里程7.5公里,目前虽已通车,但仍存在很多问题至今没有处理,给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对此,群众反应强烈,多次上访,经镇、村现场察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三改”工程施工质量差,不到位

  “改水、改路、改渠”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施工单位求施工进度,对“三改”工作不重视,部分水系、路系不畅通,如神树村小庙庄组的渡槽两边水渠及刘大庄组支渠切岭达4-5米,未护坡,现已淤塞,1300余人使用的张粉坊支渠至今未修通,徐集高速互通西南侧500余米断头路,土地未征,路未修,1500余人出行需绕道7-8公里,群众意见很大。龙门支线上跨处对龙门卫生室答复修的砂石路未修等。预计各项修路费用需15万元。

  二、龙门村钟庄组的取土场2.5亩xxxx年取土至今未予补偿,群众多次到区、到镇上访,意见强烈。

  三、龙门村新堰组弃土场自xxxx年征用土地56.3亩,用于堆放周六高速公路路基清表的`弃土,原定当年将弃土整平复耕,直到xxxx年才复耕,6年来给该组群众造成损失达40多万元,经多方争取、协调,业主、项目施工方xxxx年8月答复给群众9万元补偿,而要钱时业主和项目施工方互相推诿,无视群众利益,致使该组群众至今未得到分文补偿。

  四、道路损坏

  在路基修建过程中,乡村道路累计损坏10公里之多,其中龙门村4公里、神树村6公里,按每公里2万元维修费用计算,需补偿20万元。

  五、其他损失

  1、因xxxx年停工后,水系破坏,神树、龙门两村群众因旱拒交水费每年7万元,6年来累计42万元。

  2、红线外弃土压田

  在施工过程中,有多处红线外弃土压田,农户无法耕种,其中龙门村钟庄组5亩、刘大庄3亩、下郢组2.3亩、侯郢组1.7亩;神树村刘大庄组5亩、小庙庄组4.4亩,计21.4亩,按每亩每年1000元计算,6年来累计损失12.84万元。

  3、自xxxx年停建以后,镇指挥部为了社会稳定,多方协调处理遗留问题,6年来累计花费12万元。

  综上所述,我镇在周六高速xxxx年停建至今通车,共损失达110.84万元,恳请区高指给予协调解决。

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20xx年十月十八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6

区高指办:

  周六高速公路经我镇龙门、神树两村里程7.5公里,目前虽已通车,但仍存在很多问题至今没有处理,给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对此,群众反应强烈,多次上访,经镇、村现场察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三改”工程施工质量差,不到位

  “改水、改路、改渠”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施工单位求施工进度,对“三改”工作不重视,部分水系、路系不畅通,如神树村小庙庄组的渡槽两边水渠及刘大庄组支渠切岭达4—5米,未护坡,现已淤塞,1300余人使用的张粉坊支渠至今未修通,徐集高速互通西南侧500余米断头路,土地未征,路未修,1500余人出行需绕道7—8公里,群众意见很大。龙门支线上跨处对龙门卫生室答复修的砂石路未修等。预计各项修路费用需15万元。

  二、龙门村钟庄组的取土场2.5亩XX年取土至今未予补偿,群众多次到区、到镇上访,意见强烈。

  三、龙门村新堰组弃土场自XX年征用土地56.3亩,用于堆放周六高速公路路基清表的弃土,原定当年将弃土整平复耕,直到XX年才复耕,6年来给该组群众造成损失达40多万元,经多方争取、协调,业主、项目施工方XX年8月答复给群众9万元补偿,而要钱时业主和项目施工方互相推诿,无视群众利益,致使该组群众至今未得到分文补偿。

  四、道路损坏

  在路基修建过程中,乡村道路累计损坏10公里之多,其中龙门村4公里、神树村6公里,按每公里2万元维修费用计算,需补偿20万元。

  五、其他损失

  1、因XX年停工后,水系破坏,神树、龙门两村群众因旱拒交水费每年7万元,6年来累计42万元。

  2、红线外弃土压田

  在施工过程中,有多处红线外弃土压田,农户无法耕种,其中龙门村钟庄组5亩、刘大庄3亩、下郢组2.3亩、侯郢组1.7亩;神树村刘大庄组5亩、小庙庄组4.4亩,计21.4亩,按每亩每年1000元计算,6年来累计损失12.84万元。

  3、自XX年停建以后,镇指挥部为了社会稳定,多方协调处理遗留问题,6年来累计花费12万元。

  综上所述,我镇在周六高速XX年停建至今通车,共损失达110.84万元,恳请区高指给予协调解决。

  江家店镇人民政府

  XX年十月十八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7

XX高速项目办:

  XX高速于XX年2月已建成通车,我镇黎塘村亭子岭村民反映:位于金山镇黎塘村K28+260通道因设计不合理,排水不畅导致长期积水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出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我镇工作人员与村支两委实地踏勘,村民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为切实解决因XXXX高速建设导致的遗留问题,急需完善通道内人行道护栏,清理排水涵管淤泥,对道路两侧护坡增加防护措施。恳请贵办组织施工队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妥否,恳盼

  XX年8月10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8

县政府:

  马村社区是XX人民政府XX年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由产业集聚区具体实施。由于政策上的调整,马村社区项目产生一些遗留问题无法解决,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村社区位于黄河路北段路西、长丰路南侧,原规划占地面积62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17栋楼,其中商业2栋7293平方米,1栋六室一中心4100平方米。

  该项目是根据XX人民政府与臻融置业有限公司XX年7月22日签订的合同进行实施的,因为是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当时的相关政策规定,项目不立项即可以动工),当时,由产业集聚区对该项目进行监管,XX年10月该项目启动后,因投资方臻融置业有限公司资金问题,在建好五栋楼后,于XX年停工。

  XX年2月,鹤壁市下达了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住建局把原马村社区未建部分土地调整为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34.99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投资4930万元。该项目经县政府研究由黎阳街道负责实施,项目的实施办法延续了XX年7月22日县政府与臻融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精神。按国家政策,该项目不能配备商业用房,所以原马村社区项目内的临街商业A、C楼直到现在马村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基本建好后也没有立项。

  二、存在问题

  (一)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和马村社区基础设施管网工程需要立项、招标。

  (二)这两个项目都正在施工,且投资都在500万以上(一个投资930万,一个投资980万),招标方法确定有困难。

  (三)棚改房用地性质属于划拨,规划的.商业配套用房用地需采取有偿使用的协议方式进行供地,解决有偿使用用地问题有困难。

  三、处理建议

  (一)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和马村社区基础设施管网项目尽快立项。

  (二)两个项目立项后,尽快确定招标办法进行招标。

  (三)对马村社区临街商业A、C楼用地进行土地地价评估,由所有者缴纳土地出让金。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黎阳街道办事处

  XX年3月27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9

铜陵县发改委:

  合福高铁、宁安城际铁路等建设项目在我镇境内已基本竣工,但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给地方的道路、水系等设施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和影响,对此地方村委会和村民也多次向有关施工单位反映,而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村民的切身利益。我镇对有关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详见附表),现予以上报,恳请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特此请示。

钟鸣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5日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10

县政府:

  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升小城镇建设档次,进一步解决贞元街道排水问题,20xx年8月份,镇政府邀请党峰山施工队对贞元街道2800米的排水渠进行了整修,对淤泥进行了清理,缺失盖板进行了加盖,共计花费6万元整,由于镇政府的`财政困难,一直没有支付施工队工程款。

  今年以来,县上对西宝北线武功段进行整体加宽改造,施工过程中,造成贞元街道排水渠堵塞,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西宝北线施工方准备对贞元街道排水工程进行重新建设,但党峰山施工队以其去年的工程款没有支付为由,多次阻挠街道排水工程建设,严重影响了西宝北线拓宽改造工程的整体进度。

  为了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使西宝北线尽快建成通车,恳请县政府予以拨付6万元为盼。

  特此报告

解决遗留问题的请示11

市国资委:

  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和绍市委发【20xx】71号《关于孙端镇、陶堰镇、富盛镇三镇划转有关政策的通知》,孙端镇、陶堰镇、富盛镇等三镇的'供排水管理职能和所涉资产成建制划转我公司。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供水。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县水务")所属绍兴县供水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县供水")管辖的"三镇"供水资产原值75761952.98元,净值50166148.26元,主要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房产、三个镇的相关支线等(详见附件),以上资产形成的负债2500万元由我公司所属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公司)承担,该款项在20xx年度支付1000万元,余款在20xx年底前一次性付清。

  2、排水。县水务所属绍兴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县排水")管辖的"三镇"排水资产原值1647158.01元,净值1053674.73元,主要内容包括排水泵站设备设施、污水收集管线等(详见附件)。另有两项资产,其中一项为在建排水工程,概算总价4657.8万元,按绍县政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县排水承担40%,现转由我公司所属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市排水")承担(以概算总价的80%为基价,按承担比例计1490.5万元),在建工程继续由县排水实施,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市排水;另一项为原由县排水公司代管的孙端镇泵站,原值834万元,产权属孙端镇政府,相关管理权同时移交市排水。

  二、实施情况

  我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已与绍兴县水务集团就移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相关方案通过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于20xx年11月底就相关资产、人员、经营管理职能等问题进行了移交,但资产财务账目尚未分割。

  根据相关规定,以上方案提请审核。

  当否,请批示。

  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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