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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

时间:2024-09-23 15:15:47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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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1

  一.调查背景

  高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生力军,社团活动一方面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也为学生提供了展现自我才能的舞台。通过对高校学生社团现状进行调研,总结有效的管理方法,使社团更好地发展与合作,为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能力作贡献。

  二.调查介绍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学生群体的不同特征,归纳了13个方向(各院系以及协会)2个类别的学生群体进行调查。涵盖了协会定位、活动时间频率、讲座、公益活动、媒体、晚会活动等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课题,从细节着手,系统归纳,进而科学的指导校园活动的开展。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我们选择了12个院系和一个协会中的大一学生作为主要的调查对象,其中涵盖了生活在各个层次的文科类,理科类学生。在调查中我们采用笔试的调查方式,对学生进行调查。本次实发156份有效146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社团。而学生参与社团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是出于对社团活动的兴趣。大学是学生发展兴趣的最好时机,大多数学生都有一两种自己的兴趣爱好,各校丰富多彩的社团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二、增长知识,锻炼能力。第三、丰富课余生活,结识更多朋友。66%左右的同学加入社团的目的是发展爱好,提高能力,35%的同学则是为了扩大交际,结识新朋友,10%的同学是处于从众心理,只有8%左右的同学是为了以后的工作作准备。

  2、社团对学生的作用和影响。社团是否真正的起到对学生的启发锻炼作用,我们从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从学生参与社团时间的长短。参加社团的同学当中,能坚持参加社团两年以上的同学只有3%左右,甚至有12.5%的同学在参加社团不到半学期就退出,剩下的同学均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退出,31%左右的同学是因为太忙了,23%左右的同学发现自己不感兴趣, 20%的同学认为社团氛围不好;第二,是否做到人尽其才成员都会在社团中得到有效的锻炼。一般来说每一个社团都有自己独立的管理体系,除社长外还设有专人负责对外宣传、组织活动等。管理层的社员往往会得到更多的锻炼机会,通过组织活动他们可以很快了解社团运作的过程,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发展,同时也有机会受到社团上级管理组织的嘉奖。而普通社员得到锻炼的机会相对较少,有些社团活动缺乏竞技性,社团成员的个人兴趣或特长就得不到很好的发展。有的社团活动缺乏知识性,仅仅以集体游艺或观赏为出发点,对社员的成长帮助不大。还有的活动互动性不强,不能制造更多的机会给社员沟通和交流,不能有效扩大社员交往面。调查显示,有21%的同学因为感觉学不到东西而退出社团。

  3、社团活动的弊端。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了几个问题。首先是活动流于表面,有的社团为了追求场面上的效果而做样子给人看,拉观众等现象不时发生,违背了办活动的初衷;其次,功利性太强,有的人参加社团已经不再是为了锻炼自己,提高自己,而只是为了能在简历上写上自己是某某社团的负责人,为了比别人出风头,这都不是一个社团人应该有的思想。最后,矿大有很多种类繁多的社团,但是一些社团存在严重重复的现象,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重复使用,同时社团活动的单一无创意也是重要问题之一。

  建议:

  1 从培养社员能力角度出发,组织更多内容丰富的社团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员有效参与。首先,社团活动要切实从社员的.兴趣出发,增强活动的知识性。大学生群体对于知识和新鲜事物的需求十分强烈,增加活动的知识性可以满足更多大学生的求知愿望。其次,增强活动的竞技性。竞技型活动有利于社员提高能力、发展兴趣,能更大程度地调动社员的积极性。而且竞技类活动可观赏性强,可以吸引更多本社团以外的成员,对于增强社团知名度、壮大社团规模都有十分显着的效果。第三,在活动设计上注意创新,提高活动的质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社团活动的参与度,使社员更加了解自己所在的社团。

  2.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使社员的能力得到更加充分的发展。第一,针对社团管理成员和普通社员锻炼机会上的巨大差异,增加民主选举在社团管理成员选拔中的力度。第二,考核社员日常出勤率和活跃程度,对积极分子给予提拔或组织和参与活动的机会。第三,对于社团的活动场所、言论空间、表现机会,每一位社员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例如文学社的刊物必须保证新老会员都有同等的发表权利,防止刊物成为几位管理成员的言论纪念册,避免社团成为几个管理成员的小团体而失去其社团本身的意义和作用。

  3 有效利用社团资源,加强社团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与监督,使社团活动更有序地开展。社团在保证活动性质积极向上、服务同学的前提下可以充分联络学校周围的商家,争取资金赞助。目前虽然各个社团都在上一级管理组织的要求下制定有自己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但是具体施行的力度不够,应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虽然社团成立和活动以自愿为基础,但社团的性质和活动的影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而社团外部管理体系在监督社团发展方向上负有重要责任,必须保证社团活动积极向上,有助于大学生身心成长!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2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xx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xx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二)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

  我们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原则上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部由聘任制社会调查员负责。开展社会调查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及后果,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开展调查。对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开展的调查,不作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仅作为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开展社会调查的,由法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开展调查。xx年-xx年8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5983人,其中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对365名被告人开展了社会调查,没有开展社会调查的84名,其中法定人不同意的38名,异地犯罪的46名,适用简易程序的14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报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三)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情况

  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做规定,我们的做法是要求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在证人席处设置社会调查员标牌,由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后,法庭辩论之前作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宣读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询问。此举主要是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人格证据”使用,避免将社会调查员归于公诉人或辩护人一方,体现其开展社会调查的中立性。在目前审结的案件中,有的诉讼参与人对社会调查形成过程提出问题,但未就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在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后,由审判长对报告给予评价,对可以确认的内容予以确认。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引用经确认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支持自己的控辩意见。在最后陈述后,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也可以参加宣判后的法制教育。

  (四)开展社会调查程序及其在文书、卷宗中的体现

  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书后,根据案情确定社会调查员人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聘任社会调查员。辖区各县(市)法院原则上委托本地社会调查员开展调查,市区各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在市区范围内委托社会调查员,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需由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调查,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由社会调查员共同对多名被告开展调查。在送达书副本时,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签订委托书,并由被告人、法定人提供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地址、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式。社会调查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提纲并经合议庭审核后开展调查,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不在诉讼参与人中开列社会调查员,但在案件审理过程表述时,简明叙述社会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情况。在事实部分的最后一段,叙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常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论述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观、客观原因及应当汲取教训的内容,一般主要采纳社会调查结论。在对有罪被告人量刑时,可以引用社会调查结论作为参考和依据。开展社会调查的委托书、调查笔录、社会调查报告、帮教意见等均收入卷宗。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调查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确实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但由于我国没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又十分原则,社会调查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法律和实践操作方面的问题和障碍。

  (一)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刑事证据的问题

  多数人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而产生,而且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且与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鉴定结论”相似,同时该报告作为一种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的文字材料,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证言,只要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笔者认为,调查报告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指证据与案情存在的客观联系的程度,而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涉案嫌疑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对案情本身没有证明意义,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不能属于法定的刑事证据。

  虽然社会调查是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但是仍不应有悖于现有的刑法原则和法律规定,调查报告既然不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也不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刑事证据,仅是案外的一些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调查报告的效力夸大化,因此,它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二)社会调查制度公正性的保障问题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由于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中存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方面的说明,且是人民法院据以认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依据之一和量刑的参考,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或重或轻的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为其讨回公道、重惩被告的因素会影响其对调查报告的认识偏颇,因此,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才能保障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第一,确定调查主体是保证调查报告真实性的前提。社会调查员一般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经验的品质高尚的人担任,且由法院委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选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出现,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第二,在调查方法上,一般由社会调查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所在地以及其他关系地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如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各种方法交叉使用,并制成调查笔录,最终制成社会调查报告。第三,法院在开庭前,合议庭必须先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庭审时允许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此发表意见,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三)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问题

  我国法律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对于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说明,到底社会调查员属于何种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笔者认为:首先,社会调查员不是证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是在诉讼程序之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社会调查员是参加了诉讼以后才了解案件情况的,而且不是客观的真实情况而是法律证据反映的情况,属于法律事实,它和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有人认为社会调查员属于品格证人,是就被告人的人品、品格出庭作证的证人,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作证的范围是案件事实,因此,被告人的人品和品格内容不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虽然国外的司法中有品格证人的出现,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同,比如法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因此,就被告人人格和品格内容作证的是合法的品格或人格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应得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的根据调查的内容将社会调查员认为是品格证人。其次,社会调查员也不是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委托或诉讼参加人的委托聘请的专门人员,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社会调查员调查的是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非案件或者说是案件背景情况,两者的指向和目的根本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是一种等腰三角形关系,控方与辩方居于等腰对角,法院居于顶角居中独立裁判,社会调查员在刑事案件中当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由于社会调查员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因此,不一定非要给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他可以是属于辅助或者说是服务审判的人员。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社会调查制度。

  (一)通过立法明确社会调查员地位和身份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程序法并没有对社会调查员的出庭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做法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司法实践应严格依法办事。第一,应从立法上明确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身份,使其选任、职权、责任等方面真正有法可依。第二,主体应当细化,委托关系如何确定,要有法律上的支持,相关的责任要确定下来。第三,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第四,设立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脱离科

  学方法和程序,内容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五,要经过质证。总之,明确社会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在将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立法。

  (二)规范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

  社会调查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社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1、出具调查函前应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同意;2、社会调查员前往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罪犯时应由法院人员陪同;3、对调查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或者用音像资料保存,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4、一个案件应设立至少两名社会调查员,在调查时应由二人同往。

  (三)强化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

  1、由于目前社会调查员一般是接受法院委托,因此直接的监督应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的审查,听取被告人、监护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要求调查员作出解释或补充、核实;在开庭时听取诉讼参加人的质询,虽然调查报告不具备刑事证据的性质,但由于其直接关系着量刑,应比照刑事证据在庭审中接受诉讼参加人的质询,但该意见应向法庭发表,社会调查员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在庭审中诉讼参加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或提出实质异议,法庭不宜将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

  2、聘任单位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措施要加强。如规定社会

  调查员定期向聘任单位报告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调查员的不良行为聘任单位有权依取消其调查员身份等。另外,社会调查员还应接受被调查单位的监督。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3

  1.应该对社团有一定的了解。社团是大学校园一道靓丽的风景,是大学生自己的组织。学生社团一般来说从层次上分为校级社团和院级社团两大类,从社团性质可以分为政治类、文体类社团、科技类社团等。学校一般设有专门的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或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制定有《社团管理条例》,每个社团的成立、发展、活动组织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每学年学校都要对全校社团进行评比,奖励表现突出的“学生明星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2.加入大学生社团应积极慎重。学生社团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某一方面的特长、爱好,有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应当积极参加,但是参加社团不应该随意,特别是对于新入校的大学生,最好是对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各方面进行一次理性的分析,正确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再根据自身综合素质提高的需要和新生入校后的学习、生活的适应状况,选择自己喜欢的社团申请加入,切忌盲目选择,建议大一新生选择两类社团加入,一类是自己比较擅长、可以进一步发挥自己特长的社团,另一类是自己比较薄弱、有待学习、培训加强的社团。

  3.大学生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适当调整自己选择的社团。大学生专业不一样,每学期安排的课程也不一样,大学期间应根据不同阶段课余时间的宽松程度,选择自己喜欢的社团调节自己的学习,充实自己的.生活。如果在参加社团活动过程中,发现自己加入的社团不适合自己或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社团活动对自己在某个社团方面的水平已经比较满意以后,可以选择退出再申请加入别的社团。

  4、从培养社员能力角度出发,组织更多内容丰富的社团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员有效参与。社团活动要切实从社员的兴趣出发,增强活动的知识性。大学生群体对于知识和新鲜事物的需求十分强烈,增加活动的知识性可以满足更多大学生的求知愿望。其次,增强活动的竞技性。竞技型活动有利于社员提高能力、发展兴趣,能更大程度地调动社员的积极性。而且竞技类活动可观赏性强,可以吸引更多本社团以外的成员,对于增强社团知名度、壮大社团规模都有十分显著的效果。第三,在活动设计上注意创新,提高活动的质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社团活动的参与度,使社员更加了解自己所在的社团。

  5、有效利用社团资源,加强社团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与监督,使社团活动更有序地开展。社团在保证活动性质积极向上、服务同学的前提下可以充分联络学校周围的商家,争取资金赞助。目前虽然各个社团都在上一级管理组织的要求下制定有自己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但是具体施行的力度不够,应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虽然社团成立和活动以自愿为基础,但社团的性质和活动的影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而社团外部管理体系在监督社团发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4

  社团活动是大学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每年大一新生必问的问题肯定就是应该加入那个社团,其实学生社团是由大学生在自愿基础上组织起来的,社团活动的开展以社员的参与为条件,同时社员对本社团的了解也以积极参与为基础。因此一个社团是否具有活力,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社团活动是否具有号召力,取决于一个社团的社员的素质。由于社员素质的不同,大学社团虽然多但也是水平参差不齐,那么是什么决定了社员的素质的呢?哪种社团更吸引高素质的大学生参加呢?社团活动对于大学生又有哪些影响?社团作为一个学生组织又该怎样做才能越办越好呢?

  为了了解大学生社团活动的情况,我进行了大学生社团活动问卷调查。共调查了30名大二学生,听他们讲述了自己的社团经历。问卷共设有四个问题,对于第一题:吸引你加入社团的原因,回答兴趣爱好的有16人,得到认同,提高自信的有10人,打发空闲时间的有2人,广交朋友的有2人。由此我们可看出兴趣爱好是大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首先考虑的因素,正所谓志同道合,大学社团的出发点也正是为了集趣味相同之人,一起做一些共同感兴趣的事。第二个理由得到认同,提高自己。大家已经是大学生,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对未来的思考,所以社团活动不仅是追求兴趣的地方,更是一个锻炼自己的场所,因为社团活动都要

  学生自己来组织,经费有自己筹集,如果有幸当选部长,主席之类的领导职位,还会涉及经营社团,管理社员,因此社团是一个很好的锻炼自己的舞台。所以很多同学参加社团更大的理由是提高自信,锻炼自己。虽然这个理由看似不像第一个里有那样单纯,带有功利的色彩,我却认为是很理性,很有远见的一个理由,当然我们不排除因为感兴趣加入,所以表现突出成为领军人物,兴趣与锻炼自己同时实现,这样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对于另外两个理由,打发空闲时间和广交朋友,30人中都是各有2人选择,对于打发空闲时间,给人一种生活态度很消极的感觉,大学生活虽然不像高中那样紧迫,但总不至于到了无聊到无事可做,没事找事吧,如果加入社团仅为了打发时间,那么我想这对于所加入的社团和自己本人都不是一件好事,一是对社团活动肯定不上心,说不定什么时候觉得没有无聊时间可大发了就会从社团中销声匿迹,而抱着这种心理加入的社团对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也是不起一点作用。至于广交朋友,这可以说是任何一个社团的特点,毕竟大学社团是一个不分专业,可以结识学校各个专业同学的平台。也正因此为了交朋友成为加入社团的一个理由。

  对于第二题什么样的社团更吸引你,我们共设有三个选项,学习类,例如外语俱乐部。娱乐类,例如轮滑协会,登山协会。丰富经验类,例如创业协会,广播站。选择第一个的同学有10人,选择第二个的有8个,选择第三个的有12个,看来很多同学还是很重视学习以及经验的积累,我个人认为大学社团就应该起

  到这样的作用,但我们也不排除加入一个学习类或积累经验类的社团,另一方面为了放松自己,丰富大学生活再加入一个娱乐的,只要时间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学业也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选择。

  对于第三题社团活动有哪些影响或作用。从活动对社团成员的吸引力来评价,有12名同学认为活动对自己的吸引力很大,可以起到发展兴趣,结识新朋友的作用,有9名同学认为社团活动是形式重于内容,没什么意思,参加几次后很失望,有5名同学认为社团活动很浪费时间,没什么实际收获,有4名同学认为无所谓。我认为大家对社团的看法不一致是导致影响不同的最大原因,本来抱着很积极的态度加入社团的同学肯定能从中得到收获,而对于那些自己就很被动的同学来说社团活动不过就是人云亦云,跟大流行事而已。

  相比前三题我更关注第四题,社团如何发展的更好。这个问题也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我共设有4个选项,丰富的活动项目和内容;独特新颖的风格;名人参与,多举办名人讲座;资金充足,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举办大型活动。选择第一个的有7个人,选择第二个的有6人,选择第三个的有8人,选择第四个的有9人,我不得不承认这应该是我们一个财经类院校的特点吧,从每次学校一有大型活动各个院系拉的外联条幅就可以推断出这个题的结果。学校到处都充斥着一种经济的气息,不能说大家太功利吧,

  但作为一个单纯的学生社团来说,豪华的设置,华丽的舞台真的没那么必要,哪怕只是操场上的一次简单的外语角也可以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而且这样反而更自然,更贴近学生的身份。当然经济实力也不可小看,就现在东财的社团来说,勤工助学协会,国旗班,广播站,大家公认的很有经济实力的`协会,不仅活动丰富,名气大,而且社员在外有面子,表面很好但容易助长攀比之风,我个人认为简简单单多为学生举办一些实际的活动,为他们创造一些展现自己的平台是最重要的。

  针对以上我做的调查,我认为社团活动的质量是社团存在、发展的生命力,也是提高社团声誉、增强社团凝聚力的关键。但一些大学生社团图外在的形式,重表面热闹,而无实质活动,挂虚名,搞假、大、空。要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社团活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在制定好年度和学期活动计划方面提供帮助。所开展的活动要坚持思想性和教育性,活动内容与活动形式的完善统一,力求出精品,上档次,不断扩大社团影响力和活动的教育面。大力扶持科技、学术类社团,坚持以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为主导,营造浓厚的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氛围,使社团活动真正成为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的有效途径。但同时我们也得看到经费是社团活动的物质保证。学校要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社团本身也可以联合社会上的企业为自己筹得经费。

  总之,社团必须以其丰富的内容吸引大学生的参与,通过学生的自我管理来发展社团,使社团能更好的开展活动,使社员获得锻炼成长,进一步吸引学生参与,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5

  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是大学生们所追求的,社团活动的更好开展,让大学生活更丰富。绝大多数大学生参加社团都是有原因和目的的,且具有一定的理性。他们都是根据自身喜好再加以实际的客观条件而选择的。但或多或少的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也为了了解更多关于大学生加入社团的情况,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就此,本人对大学生加入社团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

  掌握大学生对加入社团的了解和看法,了解其中存在

  的目的,以更好促进社团发展,丰富大学生活。

  二、调查对象:

  湖南中医药大学全体大学生。

  三、调查时间:

  20xx、2、20~20xx、3、5

  四、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了大学生们加入社团的原因、目的、社团的

  影响、对社团的要求及其社团活动与学习的关系,共提出11个问题。

  五、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大多数大学生加入社团的理由、

  目的及其对待态度都是理性的,但也有偏执的,状况如下:

  1、加入社团的学生一般为大一,占89%;少数大学生加入;大三极少有人加入;大四基本没有;

  2、大家选择参加的社团也有限,1~2个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选择

  2个以上的也有,占13%;

  3、选择加入社团原因与目的有很多,但基本上都是凭自己的兴趣而选,有的是想借助这个平台多学一点知识,充实自己;有的是想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4、大家比较偏向于文化艺术类社团,人数占总人数的40%;而体育竞技类、社会公益类、医药学术类则旗鼓相当,医药学术类的选择者更趋少,占22%;

  5、社员对社团的工作,最关心的是社团活动的开展形式,对授课人员的专业性的人数占29%,只有3%的人关心会费的使用情况;

  6、对于社团活动和学习的关系,85%的人认为能够合理分配,可以兼顾;4%的人认为学习重要,社团活动可以不参加;但也有人认为学习不重要,加入社团锻炼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六、调查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解决措施如下:

  1、有些同学加入社团是为了打发时间或者是为了加分,这样的出发点是不好的。这将影响到个人在以后社团活动中的态度,致使积极心下降,也影响社团的发展。所以,个人在加入社团时,应充分认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三思而后行。

  2、有些人认为只有一个社团是自己感兴趣的,不得不说你很专一。万物都是有联系的,何况是万事呢?或许你对它不感兴趣,但是,焉知你不适合呢。所以,不要太绝对化了,换个角度想问题。

  3、调查显示,大学生对医药学术类的社团选择较少,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作为一个医药大学,医药学术类社团的发展应该要是最为突出的,因此,学校应该加大对此类社团的支持,各社团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向导。

  4、社员对会费的使用情况及不关心,占3%,这说明大学生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很欠缺。同学们应加强维权意识。

  5、对于如何处理社团活动和学习的关系,一直都是大家所争论的。有的人认为学习重要,活动可以不参加;有的人认为,加入社团锻炼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显然,他们都有点偏执,对于

  活动与学习,我们应该辩证的对待,合理分配时间,做到学习和锻炼两不误。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对我们来说百利而无一弊,这要求我们必须有合理的学习计划、时间分配。但当两者冲突时,我们应两弊取其轻。作为一名学生,无论何时,学习始终是第一位。

  七、调查体会:

  在这次调查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

  1、一个人要有明确的目标,充分利用周围的可用资源;

  2、用心生活,耐心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对矛盾,虚心求学;

  3、正确认识自己,充分挖掘自己;

  4、万事不要太绝对,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三思而后行;

  八、总结:

  就这次调查及其结果而言,我得到了我想要的,加入社团,端正态度是很重要的。我想,在解决好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后,能够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更能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收获更多。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6

  一、研究背景与概述: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全体同学。

  二、调查的内容:

  亲爱的同学:

  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做这份问卷,敬请您给个最真实、最宝贵的答案。本问卷大概需要占用你二分钟的时间,对你的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性别:男女QQ:年级:大一大二大三

  1、你参加的是什么社团?

  2、你所在的社团多久举行一次活动?

  A、一周二次B、一周一次C、二周一次D、其它

  3、你认为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什么能力?

  A、组织能力B、坚持能力C、锻炼能力D、其它

  4、新成员对于社团交纳的费用满不满意?

  A、满意B、不满意C、非常满意D、一般

  5、你身边有多少人参加了社团?

  A、3人B、5人C、10人D、10人以上

  6、假如社团活动与学习时间相冲,你将怎样解决?(多选题)

  A、选择上课B、选择社团活动C、利用时间二者都去

  E、看情况D、二者都不去

  7、你参加社团的最初想法是?(多选题)

  A、好玩B、兴趣C、凑热闹

  D、其它E、锻炼自己

  8、你在社团中与成员关系如何?

  A、很友好B、一般C、较差D、一点都不好

  9、你参加社团活动后得到什么收获?

  A、交到友谊B、拥有了责任心C、学到东西D、没有收获

  10、你觉得你们社团活动对全校同学有吸引吗?

  A、没有吸引B、有吸引了C、非常有吸引D、有时候有,有时时候没有

  11、你所在的社团开展活动质量如何?

  A、很负责B、一般C、不好

  12、进入大学后,你参加了几个社团?

  A、一个B、二个C、二个以上

  13、你为学生社团需要完善哪方面问题?A活动开的展B、信息的管理C、宣传的策划D、管理方面

  三、研究的内容小结论:

  这次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三大问题。

  1、社团对学生的影响?

  2、学生对社团是否满意?

  3、学生是否积极参加活动?

  四、对社团的建议:

  1、学生干部的能力还需提高。

  2、培养一定的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

  3、激发全体社团成员的活力。

  4、增强社团的上进心。

  从这次的调查结果所看,我校大部分学生对社团不满意,觉得社团许多地方要完善,比如说社团的活动次数和质量,以及社团的管理方面。通过本小组对社团的调查结果,希望我校社团不好的地方加以改善,望学校的社团办的越来越好~~~

大学生社团调查报告7

  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是大学生们所追求的,社团活动的更好开展,让大学生活更丰富。绝大多数大学生参加社团都是有原因和目的的,且具有一定的理性。他们都是根据自身喜好再加以实际的客观条件而选择的。但或多或少的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也为了了解更多关于大学生加入社团的情况,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就此,本人对大学生加入社团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掌握大学生对加入社团的了解和看法,了解其中存在

  的目的,以更好促进社团发展,丰富大学生活。

  二.调查对象:xxx大学全体大学生。

  三.调查时间:20xx.2.20~20xx.3.5

  四.调查内容:主要调查了大学生们加入社团的原因、目的、社团的影响、对社团的要求及其社团活动与学习的关系,共提出11个问题。

  五.调查结果:根据调查问卷显示,大多数大学生加入社团的理由、目的及其对待态度都是理性的,但也有偏执的,状况如下:

  1.加入社团的学生一般为大一,占89%;少数大学生加入;大三极少有人加入;大四基本没有;

  2.大家选择参加的社团也有限,1~2个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选择2个以上的也有,占13%;

  3.选择加入社团原因与目的有很多,但基本上都是凭自己的兴趣而选,有的是想借助这个平台多学一点知识,充实自己;有的是想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4.大家比较偏向于文化艺术类社团,人数占总人数的40%;而体育竞技类、社会公益类、医药学术类则旗鼓相当,医药学术类的选择者更趋少,占22%;

  5.社员对社团的工作,最关心的是社团活动的开展形式,对授课人员的专业性的人数占29%,只有3%的人关心会费的使用情况;

  6.对于社团活动和学习的关系,85%的人认为能够合理分配,可以兼顾;4%的人认为学习重要,社团活动可以不参加;但也有人认为学习不重要,加入社团锻炼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六.调查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解决措施如下:

  1.有些同学加入社团是为了打发时间或者是为了加分,这样的出发点是不好的。这将影响到个人在以后社团活动中的态度,致使积极心下降,也影响社团的发展。所以,个人在加入社团时,应充分认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三思而后行。

  2.有些人认为只有一个社团是自己感兴趣的,不得不说你很专一。万物都是有联系的,何况是万事呢?或许你对它不感兴趣,但是,焉知你不适合呢。所以,不要太绝对化了,换个角度想问题。

  3.调查显示,大学生对医药学术类的社团选择较少,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作为一个医药大学,医药学术类社团的发展应该要是最为突出的,因此,学校应该加大对此类社团的支持,各社团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向导。

  4.社员对会费的使用情况及不关心,占3%,这说明大学生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很欠缺。同学们应加强维权意识。

  5.对于如何处理社团活动和学习的关系,一直都是大家所争论的。有的人认为学习重要,活动可以不参加;有的人认为,加入社团锻炼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显然,他们都有点偏执,对于活动与学习,我们应该辩证的对待,合理分配时间,做到学习和锻炼两不误。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对我们来说百利而无一弊,这要求我们必须有合理的学习计划、时间分配。但当两者冲突时,我们应两弊取其轻。作为一名学生,无论何时,学习始终是第一位。

  七.调查体会:在这次调查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

  1.一个人要有明确的目标,充分利用周围的可用资源;

  2.用心生活,耐心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对矛盾,虚心求学;

  3.正确认识自己,充分挖掘自己;

  4.万事不要太绝对,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三思而后行;

  八. 总结:就这次调查及其结果而言,我得到了我想要的,加入社团,端正态度是很重要的。我想,在解决好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后,能够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更能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收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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