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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

时间:2020-09-24 18:54:0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1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2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 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4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5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6

  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尤其是故事中逻辑推理的部分,每次都会让我拍手叫好,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在每次案件中,福尔摩斯都能通过他细致的观察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发现事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从事的职业时不时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依旧能以一种洒脱,甚至有些顽皮的心态面对生活。他喜欢抽烟,做实验,也喜欢和华生互相调侃说俏皮话,书中描述福尔摩斯与华生对话的段落总是能让我会心一笑,那感觉就像小学生在聊天,让我感受到福尔摩斯内心的纯净和童真。

  书里面最精彩的部分,当然还是每一个案子发生后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墙上的血字”,“离奇的红发会”,“警惕带斑点的带子”等等,这些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可谓是精彩绝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恶者的下场》里福尔摩斯的推断,他通过一根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绳子,一个不显眼的小洞,发现了凶手是利用训练蛇,沿着绳子爬出小洞来实现他罪恶的目的。这段对案件的分析,不仅体现出福尔摩斯具有优异的观察能力,也说明了他的知识丰富,并且能够把知识灵活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当中,所以才有了这么完美的推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很多案子,这些案件的始作俑者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福尔摩斯也为了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稳定继续努力奋斗着。这本书不仅向读者展示了高超的逻辑推理的方法,也传达了人要时刻保持善良、时刻遵纪守法的思想。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7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 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8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

  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中国人,(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

  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好像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9

  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

  “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

  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

  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又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追到哥本哈根时,发现他们又去了伦敦。那时,他已经囊空如洗了。为了生存,又不被别人注意,当了车夫,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里不仅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还把案发现场和过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看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福尔摩斯精妙绝伦、完整的推理,不禁让我惊叹不已。第一次和华生见面时,就从华生的气概、皮肤、动作上能判断出他是从阿富汗来的。从现场的所有的地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头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征。我们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敏锐、细致的观察力。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钟内所达到的。敏锐、细致、沉稳、公正等优点全都结合在了福尔摩斯身上。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内心中,成为我永远的榜样。同时,从《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尔摩斯看齐,向正义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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