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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作文

时间:2021-02-27 21:15:04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必备】高三作文八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高三作文八篇

高三作文 篇1

  夏夜,太阳还没落山,天依旧是很明亮的。

  一左一右牵着父亲母亲的手,父亲的手大,母亲的手小,他们的手在不同的地方结了小小的茧子。牵着父母的手的我,吃得饱饱的,很开心。

  “阿细,爸爸妈妈带你去看你小叔,到了那里,要有礼貌……我说,你弟也真是有够不安分,离家出走这么多年,回来了第一个电话,竟然是汇报自己住院。”我还没来得及回应母亲的话,就听她将对话对象转向了我父亲。

  “我弟他……真想不到这么多年他一直没变,对音乐还是那么热爱。”父亲轻轻说着,不知想起了什么,脸上浮现出既无奈,又钦佩的笑容。我听得懵懵懂懂,自顾自哼着刚从幼儿园学的儿歌。

  当年幼小的我,穿着开裆裤,还挂着清汤鼻涕,就这么屁颠屁颠跟着父母亲看望住院的小叔。当我站在他的病床前,仰着脸儿看他,看着他清俊的微笑的脸,吸溜着鼻子,满脑袋就只剩下了一句话:好高好高、好瘦好瘦……还有他的手指,又白又长,就像上回爸爸出差带回来的象牙筷,好厉害!

  我的小叔是奶奶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小就是被爱护着长大,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打小就是被宠爱的小叔,应该就没有什么烦恼或是反抗的必要了才对。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叔,我的集爷爷奶奶的宠爱于一身,被哥哥姐姐羡慕,打小聪明伶俐的小叔,却不知怎么,走火入魔般地迷上了音乐,并且,执著地踏上这一条当时被视为歪路的“不归路”。

  那一年,小叔不顾众人反对及好说歹说,在一场家庭内部展开的争吵后独自离家,走得决然,走得潇洒。身为名律师的爷爷,一直对他寄予厚望,并且希望他将来能继承衣钵。爷爷在争执时还中气十足,却在小叔摔门而去之后气得昏厥,醒过来后,一气之下说出“从此我再没这个儿子”这种话,还断了对小叔的所有经济支持。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独自一人在外闯荡的小叔,会在几番碰壁、几次挫折,最终发现音乐没有出路之后,浪子回头。可是,三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甚至过去了半年,小叔都没有回来,也没有任何关于小叔的音信传来。后来才知道,当年小叔虽单枪匹马,却嗅觉灵敏,不知道从哪得到消息,去了一家酒吧唱乐队。

  父母带着我去看小叔,是因为接到了自称是小叔乐队成员的人打来的电话,说是小叔住院,叫我爸去看他。“千万不能告诉爸爸。”打来电话的人如此转达。

  病房里一片白色,床头柜上摆着架小小的袖珍钢琴,小叔就看着它,静静说着:“我生日的时候,乐队里人筹钱买给我一把吉他。就是那把吉他,在一个醉鬼手下变成一堆破木头,一堆昂贵的破木头……他怎么能这么做。”小叔没有打吊针的手攥紧了拳头,手背上暴起了青筋,“……要不是因为他们人多,我早就……”

  “我以为音乐能把你这暴脾气改一改。”父亲温柔的话语响起,小叔听着,耸了耸鼻子,低下头不甘心地嘀咕:“…音乐是不能被毁坏的。”过了会儿,也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安慰起作用了,小叔恢复了常态,他安静,身上涌动着难言的气质,就像他手边的那架钢琴。

  “你叫阿细,对吧?”小叔突然叫了我,看着我点头,他让我把他枕头底下的东西拿给他。我摸出来一个绿的长的东西,小心地捧着,生怕摔了它——母亲告诉我,它叫口琴。小叔看着我的样子,笑着接过去,凑到嘴边吹了起来。

  父亲眉目一动,母亲突然端正了坐姿,就连原先还在哭闹要出去玩的我,也一下子停止了啜泣。一时间,病房里只流淌着悠扬、婉转的音乐声,是很好听的曲子,如清泉流水,像小鸟啁啾。可隐隐的,就是让人感到哪里不对,有些东西,是那支曲子不该有的。是小叔的悲伤么,还是他对家人不理解的苦闷,但更多的,应该是他对音乐的执著吧……可惜那时的我不懂,只知道眼睛有点儿酸涩。

  小叔是爱音乐的,痴狂到整整一个月节衣缩食,攒下钱来买当时算奢侈品的口琴,跟着电视学吹。小叔是有天赋的,只是听过几遍的歌,他就能轻易地吹出来,鲜少跑调。

  我伴着父亲徐徐诉说的声音,如痴如醉地听着小叔吹曲,看着柔和的夕阳打在小叔身上,霎时间,觉得他便像天神一样伟大。对,就是阿拉伯里的灯神,无所不能。

  年岁渐长,我也爱上了音乐。每当听着一支支或舒缓或奔放的曲子,哼着,唱着,感到无边的快乐;而当有所不解,心情郁闷时,又会有淡淡的忧伤…我想,我大概能够理解小叔,理解他当初的悲伤。

  时隔很久,当我戴着耳机,漫步在街头享受暖阳,正当上一首曲子结束,下一首曲子开始的间隙,我突然听到一阵悠扬的提琴声,拉的是我熟悉的曲调,一如当年消毒水味四溢的病房里,让人泪下的感动。

  我循着乐音,远远找过去,站在转角处看着街对面,那人的身影分外眼熟。他的头发遮住了衣领、眉毛,胡子拉碴,身上套着件宽大的破旧T恤,尽管如此,却不给人脏乱的感觉。他是我的小叔,我的尽管落魄却依旧精神整洁的小叔。“音乐是不能被毁坏的。”小叔这么说过。

  小叔十根象牙白的手指,翻飞、拨拉,片刻不停地跳跃,像十个灵巧的小精灵,跃动在琴弦上,奏出美妙的曲子,仿佛就那么,创造了一个引人向往的幻境。小叔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我看到他的脚边,摆着只敞开的琴盒,红绒布衬里裹着十几张票子,就如那架袖珍钢琴,醒目而悲伤。

  我想起昨晚晚饭时,父亲说起他的小弟,讲他如何不顾性命地挣钱,只为了买小提琴,又如何为了能进音乐学院,为了能付得起那高昂的学费,一次性兼好几份职,甚至于在街头卖艺……

  我一直都知道,音乐是一座神圣的殿堂,而我的小叔,是最虔诚的朝圣者之一。他甘愿为了音乐,舍弃自己的一切。

  我知道,当我望着小叔专注沉迷的脸庞,刹那间流过心底,教我不自觉屏住呼吸的,叫做感动。

高三作文 篇2

  永远无悔此事。

  去年12月底的某一天,我接到了个电话,不知名的,一听,是我的同学,我很高兴。我的同学二话不说便直奔主题,让我去捐血,原因是我的另一个同学的妈妈要动手术,急需血液,我也没多想,便答应了下来,搭上车便直奔目的地。到达那儿的时候,看见献血车车上有很多个人,有认识的同学,也有不认识的陌生人,不过岁数皆是大约20岁左右。在抽血的过程中,我知道自己的血型是O型,并且了解到与自己一同献血的人都是O型,都是所说的万能血型。心里庆幸,万能的,这会就不怕不能输入她妈妈的血液中了。

  血很快就献好了,我也很快就回到宿舍里。感觉蛮开心的,蛮自豪的,因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自己的血液挽救了一个人的生命。本来以为事情会如我如愿的发展下去,她妈妈会好起来。可是事情却并非如此,事与愿违,她妈妈没有好起来,在手术台上长眠了,没能再睁开眼睛。走了,永远的走了。那一刻我感到很感怀,人怎么这么容易就离去了?心里不停的呐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难道自己所做的都是无用功吗?心内有种崩溃的感觉,感觉自己的血液被浪费了,有点气愤。可是待到平静下来,定下心想,便没有了那种感觉,心里自问,如果再让我做一次,我还是会的。我知道,血液并没有浪费,它还是输进他妈妈的血液。血液的输入,并不一定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可是如果没有血液的输进,那需要输液的人,岂不是连一丝一毫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我永远无悔此事,我给了别人生存的机会,给了别人再次呼吸这美丽世界的新鲜空气的机会。献血,我永远无悔。

  朋友们,伸出你们的友爱之手吧,别吝惜自己的血液,献血吧,你只要献出体内的一部分的血液,你就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生命,赐予他人生存的机会。献血吧,它对你有利无害,可以使你的身体更加健康,可以升华及洗涤你的心灵,我们何乐而不为呢?献血吧,让生命延续下来。献血吧,无私的奉献,将使世界更加的美好。献血,我永远无悔,朋友们,我们一起参与其中吧,一齐让生命无悔,让人生无悔。献血吧,献血吧……

高三作文 篇3

  高三的生活很苦很累,很枯燥无味,这似乎是理所当然,众所周知的。而我,很不幸的就正好在读高三。

  高三,明年就要高考了。

  老师不断的重复这句话,仿佛我们不知道似的。那表情似是劝我们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应该警醒了。但在我眼里看来,它却含有很多的幸灾乐祸的成分。说句真话,这种表情一般都是很欠揍的。但是,学校明文规定,打人是会受处分的,所以我们不得不经常愤怒着,却不能发作。

  都说愤怒出诗人,可惜我们班没有出现一个诗人,想了好久,才想出一个原因:或许我们愤怒不够吧!

  老师让我们把高一高二的课本都拿到教室,以便随时翻阅复习。于是,很听话的我的桌前就出现很高很高的一摞书了。用物理课上学到的方法测量,先是用整体法得h=34cm;再用分步法,即一本本的测量,再加起来得h=32cm。咦?怎么会不第,想了一会儿,唉,原来是因为课本与课本在叠起来后会出现缝隙,所以不相等。唉!实践出真知啊!发现这个定理后,我正准备兴高采烈地告诉同学,可一转念,察觉到自己还不是弱智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座位,继续做自己的习题了。

  (32+34)/2=33。啊!正好大约是一尺高!这真是个重大的发现。我赶紧把它告诉同桌。他抬了一下眼皮,甩了一句“无聊”便又回去了。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好孤单了。

  教室里是严禁打闹喧哗的。班规明文规定,老师着重强调,甚至连讲话也不行,只能保持一片“死寂”。当然,死寂是我放上去的。对于这点,我自以为还是做得正确的。我一直都蛮讨厌在这种环境下学习,教室里毫无生气,一进门似乎都能闻到腐肉的气味,真是让人受不了。可是,以我一己之力,能兴得起什么风浪,只好作罢了。

  在教室被压抑得快要疯了时,终于,放学了。我们能来到寝室,这里很自由,是我们能发泄的唯一的一个地方。所以,每次自习后,寝室里都会有一阵阵的“狼嚎”声传出来,别奇怪,那是同胞门在发泄而已。30分钟后,也会传来一阵更大声的,不用说,闭着眼睛也能知道那是熄灯了。但片刻之后,便会安静下来了的。至此,你就可以走了。否则,再待个片刻,那“入梦曲”便会让你你大跌眼镜的。

  学校厕所里是万万不能发泄的,不然你一声大叫,那不得了,待会儿别人还以为你行便不通呢!那误会是不小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便是,你发泄时会耗费大量的能量,从而加快呼吸速率。而根据生物知识知道,厕所里的空气是很不好的,所以为了你的嗅觉灵敏及肺部的健康,这个地方是不适合发泄的。

  唉,转来转去,又转到教室来了。教室里还是一直很安静,不,应该是死寂。我还是一如往常的一扫视,但却发现了一件事,因此而突然就觉得自己不孤单了。

  因为,我看见,同桌正在用尺子测量桌前书的高度h,旁边,放着计算器......

  结果,我被抓到了办公室,原因:教室内大声喧哗。

高三作文 篇4

  高三了,日子一眨眼只剩下一个月,那些欢笑明明是昨天的事,可是冥冥间觉得恍若隔世。

  三年前我带着无限的遐想与希冀踏进校园,那时候道路两旁的梧桐树长势正盛,密密的叶子遮天蔽日,只有丁点的阳光,穿过叶墙,在那条宽阔笔直的路上洒下斑驳的日影。

  我听到周围一声声沉闷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由近及远。我抬起头看到头顶破碎的天空,我知道我即将踏上新的征程 。

  日子在好奇与期盼中拉开帷幕。还记得开学前的军训,那样的燥热,那样的激动与不安,那样的坚持与怯懦,记忆依然鲜活。

  时间的脚步太快了,我几乎跟不上它的步伐。

  三年后的今天,经历了近一千个日出日落,生活突然又不同了。

  进入高三,我开始习惯早起,开始习惯沉默,开始习惯随身带上一本书,上厕所看,走路看,坐车也在看。书的内容可能不同,但看书的人永远是那种神态:腰板笔直,眉头紧锁,笔头咬在嘴里。

  每天早上五点半,闹铃一响,鲜活的一天又开始了,出寝室大院周围是踢踢踏踏 奔跑的脚步声,那种紧张逼迫你也奔跑起来。

  这样的日子重复过,重复着,还将断续重复下去。却又不是简单的机械的重复。每一天的生活大同中又有很多小异。

  高三的考试多得像吃饭一样平常。每一张试卷都是我们检讨自已的工具。每一次考试,都是下一分钟的起点,考试成绩好的人了解到自己的优势,更加刻苦,考试成绩不好的人清楚自己的劣势,迎头赶上。纵使成绩大起大落,可是地球总是在转,总会成为“过去”的。

  高三的心情像六月的天气一样变化无常,前一分种的笑容满面,下一分钟也有可能变成泪流不止,高三的心都太脆弱,经不起太大的风浪。但是,每一次欢笑都是起点,每一次流泪也是起点。在这样的笑与泪中,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有滋有味。

  高三的日历,再过一个月将不再揭开。然而,高三也是起点,走过高三,才知道生命中还有一种感动叫拼搏。

  日出是起点,日落也是起点;欢笑是起点,流泪也是起点;高一是起点,高三也是起点。

  而对于即将奔赴高考战场的我来说,战场亦是起点。人生有无数个起点,倘若我们能够把握好每一个,那么,生命必将会绽放无限的光彩。因为,对于我们来说,每一天都是起点,每一天都是新生。

  把握起点,终成起点。

高三作文 篇5

  吐槽,是个流行词。很多时候,它已是怨天尤人、冷嘲热讽的代名词:我的同事是极品、我的前任是极品、我的领导是奇葩……简而言之,吐槽营造了一种“比惨”式的抚慰美学:最近,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人生很长,生活不易,抱怨、不满实属正常。毕竟,波澜不兴,宠辱不惊,是可以追求却很难抵达的境界;至于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那更是“拜上将军”,不可奢求。这样说来,吐槽也是解压方式之一,无伤大雅。然而,当吐槽成为群体习惯后,则接近于一场心灵瘟疫:看谁都是傻瓜、笨蛋,只有自己最清醒。天上人间,没有一样能看得上眼。小至日常生活,大至家国天下,每一样都那么令人沮丧——既然事事不满意,那给个建议吧?答曰:“可是臣妾做不到啊”。

  青年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未来的主人,同时,又好比一张白纸。最终是朝气之太阳,还是冰冷之幽泉;是绚烂精彩,还是敷衍潦草,恐怕主要取决于内因,取决于自己。牢骚太盛防肠断,吐槽成疾,最终很可能与精彩人生无缘。

  如果说,自我解嘲,客体是自己,展现的是生活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吐槽,客体是他人,展现的是精神的羸弱与撒娇。日常的愤懑与不满,凸显的正是年轻人起始阶段都会遭遇的困境——胸怀理想,却无法平衡庸常生活,处理不好,最终易折,蹉跎光阴。

  只要对生活充满热爱,谁没有理想呢?因此,理想有时候是廉价的。没有实践累积的理想,跟没有认真涂抹的白纸一样,苍白无力。最终,理想还是深沉的。它需要深埋于心,愿意为之去忍耐、坚持与付出。一个真正为理想奔忙的人,是没有时间和心情吐槽的。因为他知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道理——有追求的人,必定痛苦;有多大的理想,就要承受多大的痛苦。

  比如职场常见的吐槽人,往往是自视过高的结果。社会大生产时代到来,要求分工更明细、个人更独立,但同时又要求劳动协作更有力。每个人守土有责,才能换来整个链条的运转有序;而每个人的荣耀,最终要成就于集体的伟大。看不到这一点,就容易夸大自我的本事,无论身在何处,都不容易快乐。

  有了分工,职位必有高低,岗位必有不同。问题来了:王二麻凭什么能上去,而我不能呢?须知没有边缘的岗位,只有边缘的心态。而且,看似边缘、冷门,只要积极勤勉,未必不可崛起为高峰;看似中心、热门,不懂戒骄戒躁,未必不会沦为盆地。

  这种通病,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国人对成功的追求近乎偏执,对成功标准的理解十分狭窄:功名利禄。这种功利主义、精英主义的游戏规则,注定了多数人最终都是失意者。于是,吐槽,怨恨,不满,常常由此产生,背后缺少的是对生命的体认:活着,归根结底,不应是外物的.奴隶,而应是自我的主宰。

  喜欢前辈的一句诗:心中有雄鹰,何处不筑巢?世事多舛,但人还是要有一种情怀,才能超越庸常,而不完全被世俗化标准束缚本真。于是,再微不足道的岗位,只要干得精彩,也可以是大舞台,也可以是寄托一生的事业。

  情怀与胸怀,责任与使命,决定了最终的格局,也会使人不被一时一事所缠绕:当你看到远方时,即便如今一帆风顺,也不会感觉良好,即便困难重重,也不会悲观失望。因为你懂得,现在所经受的一切,都将随着前进的脚步,成为过往的风景,来日的回忆。哪有多少心情和时间去计较、吐槽呢?

  看远方,算大账。这样,也容易快乐一些。

高三作文 篇6

  微风轻拂,月浅似钩,我闲坐桌旁,步入书海,感受那淡淡的墨香。

  自幼我就崇拜“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名言。畅游书海,陶冶情操,品味那淡淡的墨香,可让我们文质彬彬,清秀俊雅,让万千少女难守芳心。

  崇拜墨香,淡淡不散;崇拜古典,细细品味。从小时候的《东周列国志》到后来的历史百科,都有书的气息,墨的淡香轻饶着我,日益不散。

  闲暇之余,我则喜欢钻入小公园,或趴在长凳上,或依偎在秋千上。生性不爱喧嚣嗜独处,在小公园内寻找属于我的百草园。随着年龄的增长,读品也随之宽广起来,从寓言故事,逐步伸入地理人文,历史科学。遨游于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穿行在历史人文中是多么的快意。

  回首往时暑假,从叔父那借来泛着黄晕的《红楼梦》,又喜又悲。因篇目过长,文章佶屈聱牙而悲,又因故事奇趣又喜。整个暑假,闭门不出,与金陵十二钗共经四大家族的兴衰。

  “腹有诗书”是完全不够的,真正的墨香,无非是用“管城子”挥写出:学无止境,传承文明。不经意间,性情兴起,挥毫写下《文心雕龙》中的名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月光浅浅,滤过窗,洒在宣纸上,那“为往圣继绝学”的字样似乎泛着光。崇拜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更崇拜那散发淡淡墨香的书籍。可如今科学飞速进步,各种电子书层出不穷。电子书虽然方便人们的阅读,但那也只是数码地堆砌,无法令人“咀嚼”期中的“墨香”。

  由于经常的搬家,不少书籍都四处散落了。《小王子》、《简爱》被一时犯傻的我以五毛一毛的价格贱卖了,现在想起心痛不已。

  书的墨香氤氲书房,盖过铜臭,平静我浮躁的心。对墨香的崇拜,并非它内含“颜如玉”,也不是“黄金屋”而是个人的嗜好,是对读书习惯的弘扬,更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月浅似钩,钩起淡淡墨香;倚窗远望“望尽天涯路”!因有对书的崇拜,才有性情的陶冶,因有对墨香的崇拜,才会传承了古典。

  微风轻柔,拂过淡淡墨香,使我对其的崇拜有增无减,“日益不散”。

高三作文 篇7

  在上面这个故事中,“我”、穿红雨衣的姑娘、伞下的一对都对眼前的小事发了牢骚,我认为这些牢骚不必发。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不能发牢骚,不平则鸣,人之常情,发发牢骚并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从大的方面来讲,牢骚也是社会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从中可以体民情、察民意、断是非、知得失;再从个人方面看,发发牢骚,宜泄感情,一来可以调节心理,二来可以促进他人工作,可谓一举两得。

  可是,如果事无论大小,只要不顺心,就发一通牢骚,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呢?如果人人牢骚太盛,意见一大堆,表面上看,热闹得很,痛快得很,可是没有人沉下性子去解决问题,难免会空谈误国;如果一个人牢骚太盛,表面上看他事事莫不关心,实际上他事事都把自己摆在旁观者的位置上,等于是事事漠不关心。我觉得有些事我们虽然有权利发牢骚,但大可不必去发,就拿上面这个故事来说,面对一堆碎玻璃,我们就没有必要去发牢骚,因为大家只需举手之劳,就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如果一味发牢骚,光说不干,碎玻瑞有可能伤害更多的人,也会滋长自己的消极思想,于人于己都不利。

  毛泽东同志曾说,“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最”。对自己有能力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要只是长吁短嗟,以牢骚代替实干,而要把胸襟放大一些,眼光放远一些,抛弃私虑,积极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因为发十通牢骚也比不上做一件具体的小事。

高三作文 篇8

  对与好在生活中常是成双成对的出现,但对的并不一定好,好也不一定完全对,可在我认为,对是好的前提,做到对才能谈好。

  假期来临,两名大学生利用长假历时5天,脚踩轮滑鞋,完成从山东到北京的刷街青春梦,网友评论其坚持,传递了正能量,但这样的做法不好也不对。违反了交通法规并且“冲动”做事,这就是不对的原因,试想穿着轮滑鞋穿梭在疾驰的车流中有多么危险?相当于把一只金鱼放入布满天地的鱼缸!稍有不注意便“一失足成千古恨”。违反法规之事自然更称不得好,那么这件事就必须是有益于他人与自己并且符合规矩的。

  那么,又怎样做到对于好呢?做到合理合法,提升自身,像我所说,“合理合法是第一步。”举最简单的例子:作为学生,要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学习是学生最符合礼与法的事情,而“日参省乎己——反省自身”,这个提升自己的过程就能让我们接近“好”。博学是让我们“智”明,而省则帮助我们无过和更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反省自身,知错便改就能让我们做到了对与好。不仅于今日是这样,甚至连古时名家也是这样做的。《红楼梦》被称誉为四大名著,在长篇小说中也是对与好的代表了。作者曹雪芹首先是在成长环境中博学,所以才在书中把每个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而“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就是作者使得这本书由对走向好的关键。增删就是改,而省才能够改。博闻强识使《红楼》含情而丰富。增删的反省让其成为“好”的佳作。所以博学才能做到对,省己方可做到好。

  可是对与好又有什么意义呢?曹雪芹的对与好之书,让其流芳百世,不仅于自身,甚至在国家之间都有着影响。前几时,一位老爷爷也同刷街轮滑大学生一样,蹬着三轮车游历了欧洲等许多国家,但这位爷爷是沿着乡间小道骑行路线,规规矩矩地完成了梦想。虽然他现在已经在旅途中离世,可是他却用对的骑行之旅向世界诠释了中国人的正能量和坚持的恒心,甚至给世界留下了“中国人做了对与好”的事的印象。希望我们每一位,都能像老爷爷学习,做每件事都先合乎理法,尽力做到完美,及时反思,让世界人都记住,中国人的对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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