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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14 15:28:1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七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xx】39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xx】20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老河口市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报名

  实验技能考试是中考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xx】4号)规定,实验技能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同一平台完成,数据共享,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日。由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会同本地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基础教育科、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和中学实施完成。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在20xx年3月26日前将考生人数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内容和范围为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xx年版)和人教版《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规定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包括实验方案的构思与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误差的计算与分析、实验报告的填写与汇总等,突出考查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

  四、命题和制卷

  命题工作在襄阳市教育局领导下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阳市教研室组织实施,遵循下列原则:

  1、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科书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为内容,以熟练使用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为基准点,重点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2、命题内容源于教材,不局限于教材,不完全以教材上的实验内容为试题,适度进行拓展和延伸,密切联系生活。难易适中,凡能独立完成教材规定实验内容的考生,均能通过考试。

  3、命题将实验器材选择、操作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器材整理等过程进行量化,制定成评分标准和细则,便于监考评分教师把握。

  4、命题考虑实验技能考试的特殊性,使学生只有通过实验操作后,才能得出数据和结论,注意不同轮次考生考试时实验结果和数据的多样性。注重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科试题的关联度和难易度,科学组合,合理搭配。

  制卷工作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

  五、考点设置

  (一)考点设置原则

  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学校需要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xx)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5-20xx)规定,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且仪器设备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四个教育行业标准”“基本”类配备要求。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点具备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技能考试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组织机构健全,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全实验课程。

  (三)考点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考点设主考1人,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市直学校考点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负责审定,审定情况与《襄阳市20xx年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于4月1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

  六、考点布置

  1、考点布置规范,环境整洁、安静,周围无噪音干扰,安全保卫条件好。在学校门口悬挂“20xx年襄阳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考场(实验室)里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标语。

  2、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试的组织、管理、后勤、安全、卫生和保障工作。

  3、考点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服务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4、考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考务信息栏,张贴考室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等信息。

  5、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在一楼设置考场(实验室)的,要在5米以外设置警戒线。

  七、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xx年4月21日-23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

  八、考务工作

  (一)考试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由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监考小组人员组成。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物理、化学、生物教师(教研人员)组成若干监考小组,到考点进行监考评分。

  每个监考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每名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

  (三)试题编组。考试试题共计六套,分别为试题一、二、三、四、五、六,分别对应4月21日、22日、23日上午和下午考试。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题目,每名考生需要单独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实验题目。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考试人数、考场(实验室)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大组(每半天参加考试人数为一大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每大组考试题号和考试时间。

  (五)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实验室)设12个考试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四纵三横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桌)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试题满分为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题目各1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操作步骤规范程度和实验结果,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名。

  (七)成绩登录。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留存,分别供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使用;第三份于5月29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汇总全市考生成绩,按规定确定A、B、C、D、E五个等级,送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九、监考培训

  1、监考评分教师选派。各地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理科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2、监考评分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必须接受业务和纪律两个方面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培训注意考虑学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重点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评价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考风考纪与试卷保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要求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考试工作纪律教育,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试卷保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接运试卷必须做到专人、专车;试卷必须进入保密室保管;试卷保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试卷进入保密室、领出和回收必须执行规定程序,办理规定手续。

  对发生考风考纪问题和试卷保密问题的考点学校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点学校,取消其考点设置资格,两年内不得设置考点。

  十一、考试收费

  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规【20xx】215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考院【20xx】1号,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教考【20xx】8号等文件,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15元/生。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老河口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李勇同志任组长,冯勇同志任副组长,蔡玉俊、任喜才、刘福礼、张立红、邱洪武、李红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洪武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考试的安排、组织、协调、考务和考纪工作。各中心学校(市属初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正常进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巡视组,对各考点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遏制公路三乱,有效预防公路三乱问题发生,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路检查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增强执法能力;加强执法执收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执收行为;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将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公路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确保全区农村公路安全、便捷、畅通,巩固我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坚决杜绝下列行为:

  1、徇私枉法,擅自放行违法违规车辆;

  2、执法人员无证上岗、违规着装、非法拦截车辆;

  3、随意拦截、检查车辆和随意认定车辆违法违规;

  4、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或自制票据或收费、罚款不开票或不据实开票;

  5、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罚款,罚缴款不分离;

  6、双向拦查车辆或其它拦查行为造成交通堵塞;

  7、执法执收过程中态度冷、横、硬以及吃、拿、卡、要;

  8、对违规车辆采取月票式罚款;

  9、未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或举报电话无人接听;

  10、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未及时调查处理;

  11、对上级批转调查案件,不认真调查处理,弄虚作假;

  12、其它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建立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长效机制,确保今后不发生公路三乱问题。同时,要发现典型,弘扬先进,大力推广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交通运输的良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快速查处案件。要认真受理、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公路三乱问题,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接到举报,要在规定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巩固提高

  狠抓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巩固治理成果,打造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按照上级出台的各种执法规范,同步加强制度建设,并增强操作性,确保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执法单位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做到熟记于心,并认真落实到工作中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每一起执法案件都做到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

  (二)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建立领导机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充分认识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地位,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监督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将所辖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予以公布,并将监督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由法制机构严格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加强执法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法规法纪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工作方案 篇3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8号,附件1)要求,进一步巩固近年我省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成果,全面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涉氨制冷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加强我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二)目标任务。对全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验收,彻底消除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液氨使用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验收对象和内容

  本次验收对象是涉及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或有快速冻结装置的涉氨制冷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一)重点验收内容

  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二)其他验收内容

  1.涉氨制冷企业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特种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从事涉氨制冷生产企业是否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4.消防设施与应急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

  5.防雷设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有关特种工作业证、操作证符合法规政策规定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督促企业组织验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验收基础上,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表》(附件2)对辖区每一家涉氨制冷企业进行验收,并可结合实际在验收表的基础上增加验收内容。

  三、方法步骤

  (一)完善台账(3月至4月中旬)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底数,进一步完善“一地一册、一企一档”监管台账,明确每一家涉氨制冷企业市、县、镇三级监管责任人,认真填写《涉氨制冷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15日前上报省安委办。凡是漏查、漏报,没有档案名单而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属地监管责任。

  (二)企业自行验收(4月下旬至5月中旬)

  各地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对照验收内容组织自行验收。企业可聘请专家开展自行验收工作。自行验收工作完成后,填写《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自行验收表》(见附件4),并承诺已完成“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结果属实,愿意承担验收结果不属实所带来的法律责任。自行验收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表上加盖企业公章,报县(区)级安委办备案。

  (三)市、县组织验收(5月下旬至7月中旬)

  1.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验收,确保消除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每一家企业都要明确一个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负责验收,做到“一企一验收表”,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在本次未验收之前已确认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并已验收的企业,可不再重复验收,原验收检查表有效。验收表和原验收检查表(复印件)由省安委办负责归档备查。

  2.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要对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连同每个企业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表》、《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于7月20日前报送省安委办。《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汇总表》应由所在县(区、镇街)政府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报送各地以上市和顺德区安委会,地以上市和顺德区安委会负责人签名、盖章。

  (四)省级核查(7月下旬至8月底)

  省安委办组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消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等9部门,组成5个核查组,对各地市验收工作进行核查。5个核查组分别由省公安厅消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人吊员及专家参加,每个核查组由3-5名(含专家)人员组成,具体核查任务安排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省级核查安排表》(附件6),具体核查安排另行通知。各核查组根据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汇总表,至少每个地市随机核查3家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多的地市,可由核查组增加1-2家),并于8月15日前将核查工作总结报送省安委办。企业总数量少于3家的,应全部纳入核查范围。上报摸底调查数据为零的地区,检查组应进行核实。

  (五)国家核验(9月至11月底)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工作部署,江苏省核验组将代表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自行验收情况进行核验,届时将至少随机核验2个地市和10家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扎扎实实抓自查,认认真真抓整改,确保在国家验收工作中万无一失。要抓紧组织实施,认真研究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验收工作科学严谨,顺利开展,落到实处。省将各地验收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总结和报表报送情况等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地要加强验收工作统筹协调,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落实监管职责,对验收发现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责令停产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其中,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核查消防设施与应急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核查涉氨制冷企业建设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工商部门负责核查从事涉氨制冷生产企业是否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质监部门负责核查特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要求;气象部门负责核查防雷设施符是否合相关规定要求;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核查“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质监、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经信、农业和商务等监管职能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做好核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核查。各地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核查组,认真完成核查工作。被核查地市要积极配合核查组,全面真实展示验收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核验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按时保质完成自行验收。采取措施鼓励群众通过“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举报涉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事故隐患”。自9月份起,在核验工作中发现或者被举报、媒体反映并经核实有企业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监管部门、相关企业的责任。

  (五)巩固治理成效。各地要以此次验收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执法,并融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较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贯彻落实省动物检疫工作会议精神,丰富完善产地检疫的理论体系,用理论指导产地检疫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切实做好“三农”工作做出我们的贡献。

  (一)我站产地检疫的管理方式。

  毋庸质疑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是关系到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和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所以,此项工作作为发展畜牧业的关键措施来抓,而且还要做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站为做好产地检疫工作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产地检疫网络体系。二、是依照《动物防疫法》,《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xx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管理办法》。三、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了产地检疫规程严格化、目标明确化、责任清楚化、程序规范化。

  一、按照国家提出的“防疫是基础,检疫是关键,监督是保障”的工作思路,我站发挥行业优势,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将防疫、检疫、监督融为一体,通过动物产地检疫达到了向上促免疫,向下保监督的作用。

  二、制定了责任制,实行了目标管理。重点了发挥我站作用,确保了产地检疫率达到10xxxx。

  三、强化了检疫员队伍,加强了对检疫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我局每年施行考核制度,对成绩及格后的工作人员在发给动物检疫员、防疫员的工作证件,不及格的人员进行补考,两次不合格的停止其工作。

  四、在分站人员负责做好自己辖区的产地检疫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对一些散养户进行了系统的宣传指导,使其进一步地了解了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并着成责任防疫员对自己辖区内的养殖户进行“点对点”的工作宣传方法。使养殖户对新补栏、出栏的畜禽实施报检,从而有效的提高了产地检疫工作的检疫密度。在根本上有效地做好产地检疫工作。

  五、建立了长效监督执法机制,加强了昼夜巡视,设立了举报电话,加大了督察执法力度。

  六、建立健全了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了“一镇一村”“一村一户”“一户一档”,畜禽分别登记的方法。

  七、以畜禽规模化饲养场(户)为切入点,加强了对模化饲养场(户)宣传和监管,对畜禽进出栏情况进行登记,加强了对负责人的管理,做好对饲养场、(户)、仔猪销售户的调查、摸底、登记和监管工作并按照相应的要求报检,同时加强了车辆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八、、加强产了地检疫工作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产地检疫工作氛围。宣传的形式:一是印发宣传单;二是张贴宣传标语;三是利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简报,通过宣传引起了广大养殖场、(户)、经营者对产地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养殖场、(户)、经营者主动报检并接受检疫工作进而提高产地检疫率,在全区营造促进了产地检疫工作的氛围。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检疫监督事业发展的问题有待解决:一是产地运输环节的检疫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规律,创新机制,增强效果;二是产地检疫体系基础建设、执法装备、检测手段需要完善;三是在管理、操作和检疫收费等方面仍存在着不规范之处;四是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仍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要求。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以及认真地加以解决。

  (三)、加强产地检疫管理工作的措施。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自觉适应畜牧业快速发展对产地动物检疫工作的需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决不能在把产地动物检疫作为收费的窗口,要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抢抓机遇,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我区乃至我市畜牧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科学监督新机制。针对目前工作的不足之处和弊端,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工作做好、做细、做规范、做扎实,特别在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在管理上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检疫监督工作覆盖到位和落实到位,建立科学监督新机制。

  第三,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形象。首先要选好站、点负责人,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竞争型、效率型队伍,杜绝奴隶型人员。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动物防疫、检疫执法队伍。

  第四,树立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要结合我区形势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自觉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和蔼热情的态度服好务,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把服务质量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指标内,努力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五、规范产地检疫工作。一、统一产地检疫收费标准。产地检疫费是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452号文件及市物价局规定收取。二、统一实施产地检疫工作的主体和出具检疫证明的要求。对于散养户的产地检疫工作所责任区防检疫员负责,对畜禽规模化饲养场(户)产地检疫工作由分站责任检疫员负责实施;出县境动物检疫工作由区防检分站实施。检疫员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必须附有强制免疫证,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附有相应数量的产地检疫证明。对一些不符合动物防疫法的散养户要加大处罚以及监管力度。三、建立全去区统一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实施。检疫工作要采取正向管理与逆向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区、镇、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实施。

  第六,强化内部监管,努力提高工作士气,促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化运行。

  第七、要制定产地检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产地检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全区产地检疫工作任务完成。

  第八、是对畜禽养殖场(户)、散养户实行档案管理的同时按畜禽饲养量确定工作目标,从镇到村制定责任书,将产地检疫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检疫员,确保检疫工作落实到位。

  第九、是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到各分站,落实到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相应的系统体制,对各乡、镇实行了责任防疫、检疫人员,明确了目标责任,规范了体制制度。如果发现不按照统一要求实施产地检疫工作的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工作方案 篇6

  一是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对照年初定的财政收入目标,分析目前冷水镇税收疑难问题,与地税、国税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其强化责任意识,多措并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税收目标。

  二是摸底排查,扩大税源。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进一步摸清税源底子,既抓大又抓小,不遗漏任何应收税源。目前,通过摸排,在12月20日决算之前,地税还有1300万元可收,国税还有70—100万元可收。工作组将派驻工作人员驻企业督促税收。同时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认真清查,对今年以来破土动工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底子清、税源明,尽力做到建筑营业税应收尽收,确保想较去年同期增长5%以上。

  三是建立机制,严明奖惩。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标准,对及时足额上缴税收收入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优惠,对及时完成税收收入的镇直单位,在年终考评时,作为评优评先的一个依据。

  四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财政所、国税所、地税所三个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既明确分工又加强协作,发挥职能,共同推进工作。

  五是服务企业,增加税收。镇党委、政府将立足实际,从调整产业结构出发,服务企业发展,不断拉长钼产品产业链条,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全力做好龙安公司10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建设及金渠选矿有限公司5000吨/日多金属回收项目,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加利润,从而增加全镇的财政收入。

工作方案 篇7

  根据政和县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政和县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保〔*〕2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本系统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密工作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建设情况。为落实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保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坚持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明确职责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将保密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干部职工,把保密工作同人社业务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

  (二)队伍建设情况。为保障日常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专设2名保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联络等工作。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多形式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保密工作重要精神,不断加深干部职工对保密知识的认识和运用,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三)制度建设情况。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政和县人社局保密管理制度》、《政和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使各项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始终把保密工作纳入机关建设重要任务,同效能评比、年度考核及各项评先评优挂钩,对保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形成了严密的保密工作制度。

  二、计算机安全管理情况

  (一)分类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和上网计算机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暂行规定,指定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即为负责人、管理人。对工资数据库、国库系统等重要平台使用专门电脑隔网运作,数据录入、取用严格按照逐级审批制度,确保涉密数据安全。

  认真执行了涉密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连接的保密规定,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二)定期维护。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巡检涉密及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严禁涉密计算机联网运作,对上网计算机要求定期查杀病毒、更新软件,确保符合使用管理规定。上网计算机、涉密计算机的修理、维护、淘汰等均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并按要求设置了开机口令。

  三、文件制作、公开及档案管理情况

  (一)政府文件制作方面。严格按照逐级审批制度草拟、打印、传阅、公开政府文件及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了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等的泄漏。

  (二)档案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档案使用管理要求,对流动人员档案、干部职工档案进行集中存放、管理,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强化了档案库房、系统设备等硬件设施,确保人员、设施、经费三到位。严格履行档案查借阅程序,做到“三不查”:查借阅人为本人或其亲属的不查、程序不全的不查、理由不充分的不查,切实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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