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考网>考生写作>应用文>工作方案>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1 17:58:3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

  一、职责分工

  责任工作组:应急处置组

  责任处室:总务处

  职责:检查学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所需防控物资的招标与采购工作,并做好防控物资管理,根据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将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二、保障措施:

  各处室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能,考虑疫情防控工作中所需保障物资,列出清单,提交学校审批采购。

  物资管理人员,规范有序统一做好经费结报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支出备案登记。

  消毒消杀和应急处置物资领用,严格做好登记管理。

  三、工作要求

  1.统筹谋划,提前准备。统筹安排学校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对照疫情防控要求精细化预测各类防控物资需求,包括开学前后校园环境整理和消毒、教职工个人防护、师生全覆盖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临时隔离等物资和用房准备。对所有采购物资对照质量标准严格查验,严禁“三无”产品和价格虚高物资进入校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及设施设备的准备落实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开学前储备到位。防控物资不到位,不得开学。

  2.合理配置,科学使用。根据学校防疫实际,做好物资的统筹配置,充分发挥物资的最大价值;对防控物资的相关使用规范,如消毒液的配比等,可以与当地卫生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技术支持,并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物资领用遵循严格登记管理规定,防止管理混乱。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3、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2)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2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开学前后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储藏规范、质量达标、保障供给。

  开学后加强防疫物资的日常管理,确保防疫物资存放安全、使用高效。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打赢疫情阻击战的胜利。

  三、筹集途径

  (一)防控物资:

  1、自筹:现筹备了消毒物资、体温计、洗涤用品、医用乳胶手套、喷雾器等一宗;

  2、待援:鉴于目前防控物资的紧缺现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现实状况,争取支援

  3、捐助:发动全体教师,争取社会外援

  (二)厕所及洗手设施:根据本校师生人数,现有设施已能够满足需要。

  四、经费保障

  服从大局,尽量压缩节约公办经费在其他方面的支出,优先保证疫情防控物资的经费

  五、物资管理

  1.建立相应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专室存放,专人管理(杨德淳),确保按安全要求存放,分类规范、摆放有序、标识明确,特别是酒精和含氯消毒液不能存放在一个房间。

  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设备状态。

  2.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每天汇总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综合考虑防疫物资存量和需求情况,确保防疫物资供应及时、物尽其用。

  3.制定防疫物资分配方案和发放流程,结合现有防疫物资数量和需求量进行科学分配,防疫物资实行错时发放,避免人员聚集。

  4.要根据疫情变化科学研判防疫需求,及时调整物资采购数量,避免浪费。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3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统一接受各单位防控物资申请,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

  二、各单位指定具体负责人,加入大医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微信群,及时接收信息,提交《防控物品申请审批表》,做好记录备查。

  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依据各单位申请要求,经市场多方比价,向具有销售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入校前根据防疫要求对相关人员、物资、转运车辆、存储库房进行消毒杀菌,做到防控物资的接收、转运、存放等工作规范严格。

  四、防疫物资在购买、经办、入库等流程有相应责任人验收及签字,各类防疫物资分类保存,整齐摆放,做好库房的通风工作,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学校防疫物资保障按时到位。

  五、防疫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领,不接受个人申请。各领取单位应建立物资发放台账,所下发的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本单位《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纸质版,领用人签字。具体发放事宜如下:

  1、时间:统一发放时间在每周一上午,应急情况可随时申领。

  2、发放地点:校部一楼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2室

  3、联系方式:XXXX

  4、常备物资品目:

  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

  乳胶手套(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免洗手消毒液

  84消毒液(4升桶装、25公斤桶装)

  75%酒精(500毫升瓶装)

  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

  其他(防护服、抑菌香皂、喷雾器等)

  六、防控物资发放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举报,各单位应厉行节约,按需申领,如实填报《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留存备查。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4

  近期,全省粮、油、肉、菜、蛋、奶等11类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省市肉菜储备足额到位,完全可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市场应急调控需要。

  一是生活必需品市场平稳运行。重点监测7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日均交易量稳定在1.8万吨以上,与往年日均交易量基本持平。11月初以来,蔬菜价格持续下降,本周较上周,30种蔬菜平均批发价下降4.59%、零售价下降1.46%,批发价与去年同期持平。猪肉价格低位运行,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

  二是蔬菜供应渠道畅通货源充足。目前,除本地蔬菜外,四川、云南、山东、安徽、海南、广西等陕西市场蔬菜主要供货地产量充足、供应链畅通。全省各大批发市场产销对接顺畅、供应运力充足。近期,全省蔬菜批发量居首位的西安欣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均进货车辆700余台,与正常年份持平。华润万家等各大超市门店肉类、蛋品、奶制品、水果、矿泉水、方便面等库存充足、价格平稳。

  三是生活必需品储备充分到位。按照每年惯例,目前,4.5万吨冬春蔬菜储备已经全部到位,其中西安市储备冬春蔬菜2.4万吨,能够满足城区常住人口5天的消费量。猪肉储备计划落实,能够满足城区常住人口3天的消费量。小包装粮食桶装食用油储备充足,能够满足1个月的需要量。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储备到位,能够满足3天需要量。

  四是市场应急调控体系健全机制完善。近年来,全省建立了23个批发市场、40家大中型商超、52家餐饮企业、21家电商配送企业组成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网络。省市两级均健全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在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完全可以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

  下一步,全省商务系统将持续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分级分类监测和趋势预测,进一步健全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社区便利店三级市场保供体系,强化生活必需品产销对接,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肉菜储备市场投放,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运行稳定。

  与此同时,指导各市区商务局修订完善了《疫情防控期间保供工作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如果某大型批发市场一旦出现被关闭的情况,将用以下三种应急处置方案:一是整体转场,依托其它批发市场提供的场地进行供应;二是重新开辟场地进行供应。三是联保联供,由其它批发市场分担其供应业务。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5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储备中心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储备库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接到指令,负责具体物资调运等工作,政粮和粮安公司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并接受物资储备中心统一安排,协助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需求。

  (二)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三)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防控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做好来本单位办理事务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股室、各公司、城关库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6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应急协调作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根据《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义乌市商务局关于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义应急[2019]5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中央、省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良好、保障有力。强化工作联动,确保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所需物资得到及时、高效地调运配送。

  三、工作内容

  成立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成伟、董庆

  成员:吴海鸿、刘海涛、俞思剑、龚丽诗

  实时动态掌握我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动用中央、省下拨和市级救灾物资,并向市商务局及物资接收地发出调拨、接收指令(包括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和接收地点等)。协调组织救灾物资供应、发放、储备,积极配合协同应对处理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7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8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精神,做好我县防控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任务

  救治保障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特成立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xxx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xxx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业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业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x、xxx兼任,工作人员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保结算的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系统做好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确诊患者所在定点救治医院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我县辖区内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对确诊患者救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现场及时结报”。

  (三)我县异地确诊患者务必在当地定点救治医院就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经转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予以报销,不需要另行办理转诊手续。

  (四)对卫键部门指定的集中收治确诊患者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根据县人民医院申请,县医保中心向其预付一定资金,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并及时支付患者医保费用,确保确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五)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控费指标控制。

  (六)对于确诊的未参保患者,由各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救治,涉及的乡镇医保办做好后续参保工作。

  (七)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若发现确诊病例,要立即向县医疗保障局汇报。县医疗保障局统一将定点医疗机构报备情况向市医保局进行报告。

  (八)上级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保障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县医疗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应对此次疫情作为当前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县医疗保障局各股室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抓好抓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县医疗保障局是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合作,密切联系,若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县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2月x日上午12点前向县医疗保障局上报2月30日24点前住院结算人数。今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每周五上午12点前上报上周五0点至本周四24点收治确诊参保患者(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表。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9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生活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杨君宝

  组 长:周 杨

  副组长:陈光国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办、宣传办、经济发展办、交通办、市监分局、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涉 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0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城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外出感染病毒风险,从即日起在樊城主城区实施基本生活物资配送管理,现方案如下:

  一、配送期间

  从X月X日起至疫情管制结束(以省、市、区正式通知为准)

  二、配送范围

  XX办事处所辖各类小区。

  三、配送方式及流程

  采取“200+6+11”的配送模式,即200家自营小超市+6家规模电商平台+11家大型超市,相互配合、互为补充。

  (一)各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有配送能力的小型超市、门店就近配送。

  配送流程为:

  1、小区建业主群,在物业公司或热心居民中推选1名小区采购联络人;

  2、小区采购联络人与配送小超市专人进行对接,由超市制定不同价格的套餐发业主群供业主选择,小区采购联络人把超市联络人拉入小区业主群;

  3、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在群里统计每户的采购需求(房号+电话+订购清单),整理汇总后,单独私发给超市联络人;

  4、超市联络人按照每户订单进行配货(每户一包,每包标注小区+户号+电话);

  5、超市联络人将收款码截图发至小区业主群,将每户订单应付款及采购物品拍照发在群里,业主在群里扫码付款。

  未及时付款的业主,由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联系业主付款,在规定时间不付款的订单将不予配送。

  6、所有人付款完毕,超市按约定的时间将订购的物品配送至小区,由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通知业主领取采购物品。

  (二)电商平台远程下单配送至小区地点,由小区信息员通知居民错时领取。

  配送流程为:

  小区与电商平台联系——平台将B端链接下放给小区——小区居民上网登陆注册并下单——平台把所有订单导出,把订单地址同一个小区合并——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分拣打包、装车——电商车辆送到小区门口——小区信息员按楼栋依次通知居民分拨下楼领取(所有人员相距2米以上)。

  (三)辖区大型超市(武商各门店、好邻居各门店、家乐福、沃尔玛、中百仓储),按属地由所在办事处负责对接,以社区为单位建群下单,超市负责分拣、包装,办事处或社区派车取,再分发至各小区。

  配送流程为:

  1、由社区联络人和超市联络人共同建群,需要采购的居民进群并一名信息员;

  2、超市联络人在群里发布不同价格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米、面、油、菜、蛋)套餐供居民选择;

  3、小区信息员负责在群里统计每户的采购需求(小区+门栋+户号+电话+订单),整理汇总后以小区为单位一一发给超市联络人;

  4、超市组织员工按照各小区订单进行配货(按小区装箱,每个分装箱内每户一包,每包标注门栋+户号+电话+订单);

  5、超市联络人将收款码截图发至小区业主群,将每户订单应付款及采购物品拍照发在群里,业主在群里扫码付款。

  6、所有人付款完毕,超市联络人通知社区联络人上门取货,并运送至各小区门口,由小区信息员通知业主领取采购物品。

  四、配送要求

  (一)每户居民每3天向所在小区信息员或社区联络人报送1次采购申请。

  社区每3天通过电话,对辖区内特殊人群生活物资保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保辖区内特殊人群生活物资供应。

  (二)城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在区防疫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协调、配送企业;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社区具体负责组织配送工作。

  (三)各办事处成立“新冠防控期间群众生活物资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控期间全辖区群众所需必备生活物资配送进行统领导、统筹协调,每个社区组建一个生活物资配送保障组,由一名办事处班子成员负责包保,一名社区“两委”班子牵头,作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社区配送工作;每个小区建立一个配送点,确定一名信息员(由小区志愿者或区直部门包点干部担任)。

  (四)配送企业要加强对配送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防控意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严禁有发热、咳嗽及其他身体不适人员从事配送工作。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1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为指导,切实做好我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

  三、工作原则

  3.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公司的传播和蔓延。

  3.2依法防控,依靠科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3.3分散采购、库存充足

  严格执行常规及特殊物料的应急安全库存储备,保证库存充足。主要材料分散采购,开发省内省外不同地区的合格供应商,同种材料至少储备三家以上供应商,确保疫情突发下可从无疫情地区及时供应生产材料。

  3.4安全生产、售后保障

  严格执行公司防疫检测要求,对进出公司区域的人员、车辆、物料进行网格化管控,全面检查检测、消毒到位、严密记录追踪;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自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

  3.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由公司董事长领导,由总经理牵头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分级部署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疫情发生时,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统一领导,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保障工作。

  四、成立疫情防控和订单保供领导小组、强化责任

  为保证疫情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和生产保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生产总监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4.1综合工作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时对省市政府及办事处的.信息报送;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4.2疫情预防检查组

  组长:保安队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防疫消杀和外部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检测、排查,网格化管控、严防严控;严禁内部人员非工作需外出。做到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3应急救援组:

  组长:人事行政经理

  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和指导;联络地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4.4宣传报告组:

  组长:人事行政专员

  成员: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方法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检查员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4.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管

  职责:负责有关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特别是消毒、隔离防护、救治药品等物资的应急保障;公司各个办公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安排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每日早、中、晚各一次进行测量登记,落实调配疫情防控专用车辆,保证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在公司进出口处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在公司内部需制作废旧口罩回收箱(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消毒;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公司人员进公司时进行洗手、消毒。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一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

  4.6安全生产保障组:

  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车间负责人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车间生产的协调、指导,加强对车间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车间人员的安排、调动,进入车间体温检测、排除疑似人员,保障生产能顺利按时完工。

  4.7物料供应保障组

  组长:采购总监

  成员:计划主管、物控专员、仓管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公司常规及特殊物料、配件的供应商储备开发和采购,做好安全库存监控和及时补充,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4.8物流、售后保障组

  组长:客服中心经理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物流保供工作,强化公司自有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五、防疫保供主要工作流程

  5.1疫情收集、汇总

  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节假日返厂人员是否有来自等重点疫区或经过史,是否有与疫情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史,近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他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居家隔离7天的要求。隔离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医学观察情况,准确掌握上述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主要体征、检查结果、就诊医院、主要诊断、确认时间、治疗方案、疫情变化等信息,汇总本部门的上述资料。对所有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领导组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

  5.2疫情上报、通报

  各部门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组报告本部门发生疫情的情况。有疫情的立即电话报告总经理,随后2小时内上报详细书面情况,无情况的也必须每日17:00前向总经理零报告。

  5.3疫情应对

  A.病例发现

  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医,向医生说明发病前14天内的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按医嘱进行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患病的可能。各部门从非本人报告渠道得知疫情线索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落实有关情况和信息,确认后马上向总经理报告。

  B.病例报告。

  上述人员被医疗机构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由该医疗机构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上述人员或家属或同事应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给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马上向厂长报告。

  C.医疗救治。

  协调医疗机构及时将确认病人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治疗,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属于异地就医的,要及时通过本单位社保保险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D.追踪管理。

  对本单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它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E.职工及外来人员日常预防。

  1)上班途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入厂工作: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C,勿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入室办公: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通风排气设备保持常开,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4)参加会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期间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5)食堂进餐:食堂提供消毒餐盒,避免集中进餐。进餐时少说话,不交流。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6)下班路上: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家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公务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8)工间运动: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9)公共区域: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10)公务出行: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11)后勤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公务来访:检查客户或供应商人员、物流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并礼貌要求。进入工厂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疫情区旅居、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3°C以下,方可入厂。

  13)快递送件:所有快递送至指定区,严禁快递人员入厂,所有快递件送至指定区前进行全

  面消毒喷杀处理。

  14)传阅文件:传阅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15)电话消毒: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四次。

  16)空调消毒: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17)废弃口罩处置: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5.4、物料保障应对

  1)常规及特殊物料、配件,必须储备三家以上不同地区的合格供应商,时刻关注供应商所在区域疫情情况,随时与供应商保持密切信息沟通,协定疫情下的物料保供办法。

  2)根据公司物料使用数据、规划安全库存物料,保持仓库物料安全库存量数据实时更新、根据市场供应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疫情期间的安全库存量不低于月订单正常生产使用量的2倍。

  3)以销售订单预测和客户订单计划等资讯为依据,及时做好物料需求计划,及时通知供应商做好生产准备,及时下发采购单。

  5.5、物流、售后保障应对

  1)强化公司自有物流能力,拓展物流线路和物流服务商,加强省内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

  2)加强公司售后安装队伍建设,配备充足人员,优化客服售后流程。做好疫情区售后安装人员的各项保障及人员轮换、储备预案。

  3)产品发货前落实好交货区域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安排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前往,并在卸货前对产品外包装做一次消杀处理,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4)、提前在交货区域落实好仓储,如货物到达交货区域突发疫情无法交付家具,则可以在当地暂时存放,并在疫情风控解除后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及人员派送安装,并且在配送前对暂存家具外包装全面酒精消毒,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5)、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六、预防与预警行动

  6.1人事行政部要与当地街道、卫生防疫部门密切联系,随时接受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并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的安排工作。

  6.2人事行政部收到疫情预警预报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渠道将相关疫情信息和公司安排传达至部门,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做到人人知晓。

  6.3人事行政部及其他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员工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

  6.4物料供应组和物流、售后保障组通过各种媒体、官方渠道,每天关注全国疫情发生情况,发现供应商、服务商所在区域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与供应商联系确认并立刻启动各项保障工作安排。

  6.5后勤保障组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消毒粉等,统一调配防控物资尽量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并组织人员统一对办公场所、楼道、厕所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6.6在疫情预警期间,全体员工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少出门、少聚餐、勤洗手、勤通风、办公及外出均须佩戴口罩;各部门应采取体温检测措施,对体温超标的同事立即安排就诊或居家隔离,现场办公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6.7解除疫情预警前,公司尽量减少现场集中开会、集中客户营销和服务活动,尽量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分散的、非现场方式召开各种会议;要求员工尽量以非现场的方式开发和服务客户。

  七、应急响应

  响应程序: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部门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措施:

  7.1公司内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部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全体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7.2领导小组组长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至各部门,指导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安排人员将公司疫情情况上报至监管部门、当地办事处及卫生防疫部门。

  7.3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隔离已感染人员,并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及时联系疾病控制中心,由其派专业人员和车辆来公司将已感染人员接往其处治疗。

  7.4公司组织人员对已感染人员使用过的物品和所处工作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并要求与感染人员有接触的和同一工作区域人员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7.5各部门务必对部门内情况一日一摸排,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严禁信息瞒报、迟报、漏报。

  7.6领导小组及分支机构安排专人加强与当地街道、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随时接受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以及对公司员工的确诊通知,协助有关部门全面做好预防、控制的安排工作。

  八、应急结束

  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疫情综合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做好疫情工作及生产保供工作总结及后续观察,视疫情演变情况随即自动重启应急响应工作。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2

  一、确保我镇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

  为确保人畜健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动物疫病。

  (二)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所需要经费,物质、设备和技术准备,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统一指挥,通力协作,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疫情的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动监所、财政所、交通站、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

  (二)部门职责

  1、动监所

  (1)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并组织对疫点内染疫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捕杀,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和场所消毒等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

  (8)评估疫情处理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0)开展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储备金和紧急动物防疫物资所需资金。

  3、交通站配合动监所做好动物防疫检查站和疫区封锁工作。

  4、工商所协助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5、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畜禽的扑杀。

  6、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从事兽医活动的,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动监所报告,镇监督所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畜禽进行临时隔离,限制同场(户)畜禽及其产品的流行,并监督消毒等措施的实施,同时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镇政府、村委会、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扑灭工作。

  (三)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尽快扑灭疫情。

  四、保障系统

  (一)物质保障。建立重大动物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物质,主要有疫苗、药品、防护服、器械等。

  (二)人员保障对重大动物疫病预备队人员要进行系统培训和统一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各村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2、从事畜禽饲养。畜禽产品加工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严格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疫情发生后,无条件地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方案,措施。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3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预案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预案。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预案,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预案,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及分工:xxx

  (1)宣传与教育:xx

  (2)消毒与检查:xx

  (3)联络与上报:xx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预案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预案,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预案,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预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预案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预案: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预案,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预案。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预案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预案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4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15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

  根据学校《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20〕6号)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xxx兼任,副组长由xxx、xxx、xxx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方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支援等。

  二、具体措施

  (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

  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

  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

  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

  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方政府、教育厅联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工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

  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

  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方联系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方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工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方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用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

  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入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入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人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用。

  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使用,物资发放建立台帐明确入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日期与人员等信息。

  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用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工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