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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的合同

时间:2022-11-07 16:01:40 合同 我要投稿

付款的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付款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付款的合同

付款的合同1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

  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 车型,发动机号为: ,底盘号为: ,合格证号为: 的汽车壹辆。

  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13 ),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仠佰拾元,(小写): 元,以上价格仅为南昌提货价,并不含车辆购罝费,申领牌照等费用。

  2、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仠佰元整,(小写): 元。

  ②后续付款:余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 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____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全套G装置元,以后每月使用费80元;手机卡号100元,以后使用费用按实际结算;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车辆上牌 乙方所购之车,委托甲方办理申领牌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维修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2、乙方提车时,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对其功能,外观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直到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方可提货。

  3、乙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XX集团售后标准,由XX集团各服务站负责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车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装置或手机卡号,负责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声明》、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方丙三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车辆营运手续、车辆保险手续等后,乙方填写验车单,方可提车。

  5、车辆上牌所有的移动,包括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丙方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 财产为乙方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乙方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七、车辆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和其他有关税费后,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如G装置和手机卡号完好无损,则由甲方按1000元的价格回收。

  八、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九、车辆的转让 在分期付款期间内,由于特殊原因乙方需转让所购车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十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期付款购车期间,由于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税费,汽车所有权属甲方。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如营运中骗货、偷货等);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有义务,特别是车辆遭抢、盗、骗时,利用G提供服务。

  4、G装置安装后,甲方有义务派员对乙方进行G使用进行培训。

  5、甲方虽名为物流公司,但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39;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变、破坏G装置、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G装置或手机卡号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拖欠车款累计达二万元以上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权利的转让和车辆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车辆、不影响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将该车辆作抵押。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XX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所: 电话:手机: 传 真:

  丙 方:丙 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住 址:委托代理人: 手 机: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付款的合同2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徐某因承建移民房需要向原告购买水泥,双方约定先将水泥运给被告开工,等一楼的工程款打出来再付给原告,直至主体工程完成,被告仍未付款给原告。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水泥款21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后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

  青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水泥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1000元,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欠条,被告应当按该结算数额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故依法判决如下: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永玲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分歧】

  本案事实清楚,乍看并无争议,但深究考虑,原告可否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若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仍值得探析。

  【评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不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因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徐某逾期不付货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但双方并未约定有关违约金的条款。自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双方虽然未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约1 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雷同,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利率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故被称作逾期付款利息。

  定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但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对货款进行了结算,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此时被告已经明确结欠原告货款21000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告徐某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货款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货款的利息损失,因为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2.至于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公布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2(法释[1999] 8号,简称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当事人并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也没有就此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被告徐某应于双方结算后立即付款,但被告徐某直至原告张某诉至法院仍未付款,显属逾期不付的违约行为,自双方结算之日起即20xx年11月18日起即已违约。4.因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意味着愿由法院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并服从法院对其纠纷予以了断裁决。一旦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了违约事实的存在,并在判决书中确定被告应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就表示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义务,而原告则同意接受被告依判决书确定的方式履行给付义务。故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不能称其为违约行为,相应也就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于履行期满后,义务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的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也非违约责任,也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所以逾期付款利息应自应支付货款而未支付货款之日起计算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

  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但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无可厚非。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是原告接受法院的判决对原告履行期间的宽限,但并不能说明原告放弃了相关的利益,更不能因此就认为被告徐某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被免除。只要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一直存在,就应当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本案中被告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直至其将货款还清为止,是一直持续存在的,故就应该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这里还有一个如何表述的问题,有的审判员表述为“至支付货款之日止”,有的审判员则表述为“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笔者认为后者的表述相对比较合理,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裁判标的能够一次性支付到位,可能会出现分多次付清的情况,而此时逾期付款的行为是仍旧存在的,只是逾期付款的金额有所减少,并不能因为支2 《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付了部分货款就免除了支付剩余逾期款的违约金的义务。这时应该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综上所述,针对事前没有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是二条的规定,应予以准许赔偿逾期付款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利息,即逾期付款利息。该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依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而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期间应自付款逾期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付款的合同3

  卖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x x x(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x x x(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本合约的标的物x x 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x x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 前款x x 元

  (2) 余款x x 元

  (3) 月息x x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x x元予甲方,余款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止,每月x日前各支付x x元。

  第三条 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x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x x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x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x x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 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 ,即失去对x x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买方(乙方):

  地址:

  保证人(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付款的合同4

  卖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___(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___(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__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元

  (2)余款__元

  (3)月息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年x月x日至____年x月x日止,每月x日前各支付__元。

  第三条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x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__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x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__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

  地址:

  买方(乙方):

  地址:

  保证人(丙方):

  地址:

  ____年x月x日

付款的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今甲方(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__________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元

  (2)余款______元

  (3)月息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_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________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工程预付款,为规范乙方用款,保障各方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应按甲方要求缴纳预付款使用保证金,该保证金总额为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如甲方分批支付,则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7天内应按比例缴纳预付款保证金,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3、在工程进行到12个月且总工程量达到80%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申请及实际工程款支付情况,在两个月内分两次无息返还1000万元保证金。

  4、甲方将在项目工程验收及结算完成后10天内,将余下100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5、乙方未按期支付该保证金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按该保证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收取利息,按天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支付该保证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按双方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严重违约方式处理。

  6、本协议约定之工程预付款保证金是甲方为加快项目进度提供给乙方用于本工程的,乙方不得将该款项挪作他用,如甲方发现若乙方把本工程预付款用作非本工程所用的,乙方须按挪用金额的2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因此对本工程造成进度、质量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

  7、本工程采取银行贷款,为加快项目建设,甲方先筹资予以解决,待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将该预付款直接支付乙方后,乙方应于收到银行直接支付的预付款后7天内全额将甲方先行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

  8、乙方收到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的预付款后未及时将甲方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的,每延迟一天乙方按预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补偿。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0、_____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之工程预付款为:46606741。10元(大写:肆仟陆佰陆拾万零陆仟柒佰肆拾壹元壹角零分),最终支付方式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________

付款的合同7

  合同编号: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而成,所有条款均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充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利,甲方特提请各方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对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的注意。

  甲方:浙江诚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丙方: 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住所:丁方(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丁方(保证人2): 身份证号码: 住所:丁方(保证人3): 身份证号码: 住所:(以上保证人统称为丁方)

  鉴于:

  乙方因购买汽车需要委托甲方;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其办理提供车辆垫资代购、购车分期业务资料收集、申请贷款、上牌、过户、抵押、结清、销卡等一系列服务。为明确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 、《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通用条款

  第一条 代购垫资

  1.1在银行购车分期贷款发放前,乙方委托甲方为其代购汽车且垫付部分购车款(以下简称“代购垫资”),代购汽车的品牌型号由乙方指定。具体品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价格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1.2甲方同意为乙方代购垫资的,乙方应在甲方代购垫资之前向汽车经销商自行支付不少于汽车车辆价格的30%的首付款,剩余尾款由甲方审批通过后直接垫款或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付给汽车经销商或汽车经销商指定的账户,甲方垫款金额、垫款方式等内容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1.3因甲方所代购车辆相关问题而产生的一切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汽车经销商解决,与银行及甲方均无关。乙方不得以该车的相关问题为由,拖延或拒绝偿还甲方的垫款资金及支付相关费用。

  1.4乙方保证向甲方及银行所提供的办理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乙方的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后,乙方不可撤消地授权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用于偿还甲方已经垫付的资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资料收集、调查

  2.1乙方委托甲方收集为申请分期付款业务所需的相关资料。

  2.2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信调查,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征信信息查询、犯罪记录查询、诉讼、执行信息查询;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对其贷款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 车辆的上牌、过户及抵押

  3.1乙方同意将所购车辆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银行是车辆的抵押权人。乙方须

  在规定的时间内(国产车自银行放款之日起15天内,进口车30天内)办妥车辆上牌、过户和抵押手续,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将车辆交由甲方保管并处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

  3.2在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前,乙方应将车辆的购车发票原件、车辆保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下同)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交甲方代为保存。办妥车辆抵押登记后,乙方同意由甲方将车辆的购车发票原件、保单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完税证明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银行所需资料转交银行留存。

  第四条 GPS安装

  4.1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按以下第种方式在客户分期付款所购车辆上实施车载GPS定位安装事宜:(1)经甲方确认,乙方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无须安装GPS系统;(2)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在其分期付款所购车辆安装车载GPS系统;(3)其他:。

  4.2因安装车载GPS系统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其车载GPS系统获取用车信息,如乙方擅自拆除或阻止GPS运行的,甲方有权强制占管乙方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提前结清银行贷款。

  第五条 车辆保险

  5.1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分期还款期限内为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办理车辆首保及续保事宜,且同意按照银行要求的险种和保额办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等险种;因办理上述险种所产生的保险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2乙方在保险到期之日前未主动续保的,甲方有权代为办理续保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乙方垫付续保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回。

  5.3车辆产生保险内各类事故时,若理赔款超出剩余贷款的50%时,银行有权强制结清乙方贷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或以车辆剩余价值偿还。理赔款超过剩余贷款部分,超出部分由乙方领取。

  5.4 若乙方提前还清全部款项后,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的,一切风险责任及保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5乙方承诺保险期限与申请办理的信用卡购车透支分期还款期限一致,并在各份保单上注明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第六条 车辆质量问题

  乙方对所购车辆确认无误提车后,并与银行签署购车分期付款相关协议的,视为乙方同意将该车资料向银行申报购车分期付款业务,购车分期付款申请后,若因乙方所购车辆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而产生的一切纠纷,乙方应自行与车行协商解决,与银行、甲方均无关,乙方不得以该车质量问题为由,拖延或拒绝还款及支付相关的费用;若因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换车或退车的,乙方应结清全部贷款及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换车或退车事宜。

  第七条 逾期债权的预约受让

  7.1在分期付款还款期内,若乙方未按时足额向银行归还贷款时,丙方将按其与

  银行间的协议预约受让该逾期债权,且先行按乙方应还未还金额支付预约受让款。当丙方支付预约受让款价款后,乙方应在丙方付款的次日归还所拖欠的全部银行本息、罚息、违约金等。若乙方未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前述还款义务,丙方有权占管乙方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及相关权证,且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偿还乙方所负债务及相关费用。

  7.2鉴于上述逾期债权的出现,系因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本息,故丙方有权按其支付预约受让价款实际占用天数向乙方收取预约受让价款金额的0.067%/天的资金占用费。

  7.3乙方未按照本条7.1约定的时间归还所拖欠的全部银行本息、罚息、违约金等的,应当将车辆及相关权证交由甲方或直接交予丙方保管并处置。

  7.4如银行将贷款债权(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权利(含抵押权)转让给丙方的,乙方无条件同意该转让行为,并配合上述债权、担保物权的实现。

  7.5丙方受让债权后,乙方应按债权金额的0.067%/天向丙方支付利息。

  第八条 担保

  8.1甲方已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垫付购车款,为确保本协议第11.2款的履行,丁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1)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购车款、利息、违约金及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2)担保期限自乙方根据本合同第11.2.1所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3)若乙方为确保其履约能力另行提供物的担保,不管该物的担保是否由乙方本人提供的,丁方的保证责任和担保范围均不受影响和变化。甲方有权选择合适的担保以实现债权(包括放弃担保物权),丁方承诺仍提供担保并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2如丙方按照本协议第七条受让债权的,为保障丙方债权的实现,丁方同意为乙方向丙方提供担保,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清偿责任。(1)担保期限自丙方受让债权之日起两年。8.2.2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预约受让债权、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2)如乙方为确保其履约能力另行提供物的担保,不管该物的担保是否由乙方本人提供的,丁方的保证责任和担保范围均不受影响和变化。丙方有权选择合适的担保以实现债权(包括放弃担保物权),丁方承诺仍提供担保并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3作为保证人的丁方为1个以上的保证人时,甲方、丙方可同时要求多个保证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九条 费用

  基于本协议第一条至第四条的服务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综合费、信息费、履约保证金;以上各项费用之收费明细及收费方式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甲方、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丙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开展贷后检查。

  10.2乙方提出购车分期付款申请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说明购车分期付款所需材料,并在乙方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代乙方向贷款银行提出业务申请。

  10.3在乙方贷款还款期内,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全部事宜,有权了解乙方的还款情况、用车情况、乙方发生违约时,甲方应及时提醒并有权对其进行逾期催讨。

  10.4乙方结清银行贷款后,甲方应当及时将还款凭证、车辆按揭结清证明、车辆登记证书等档案文件领回交予乙方;因乙方逾期,导致丙方代为结清银行贷款的,丙方结清贷款的同时取回乙方交由银行保管的还款凭证、车辆按揭结清证明、车辆登记证书等档案文件,直至乙方还清丙方欠款之日止。

  10.5如乙方的资信情况恶化影响履约能力或抵押物贬值时,甲方、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新的抵押物、增加担保人或增加履约保证金等)。

  10.6乙方违约后,甲方、丙方有权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占管并处置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

  10.7乙方未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没收本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丁方承担担保责任或自行行使担保物权;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还有权要求乙方、丁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一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1乙方须严格履行其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义务,且乙方承诺向银行及甲方提供的所有贷款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在贷款存续期内发现乙方提供了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1.2乙方申请的贷款无论何种原因不被银行批准发放的,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自甲方贷款之日起30天或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归还甲方的垫款;(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垫付之日起的垫款利息,每日以垫付款的0.067%计算利息。(3)乙方未在11.2.1条款约定期限内归还垫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丁方承担保证责任代为清偿垫付款或直接占管乙方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及相关权证,且有权以折价、变卖、拍卖、租赁等方式处置该车辆优先实现债权。

  11.3乙方应及时足额向银行归还贷款,乙方逾期归还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催收,包括但不限于占管并处置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乙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

  11.4乙方债权由丙方受让的,乙方应及时向丙方清偿债务、利息、违约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等;丙方受让债权的同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由丙方接管原贷款银行保管的还款凭证、车辆按揭结清证明、车辆登记证书等档案材料。

  11.5乙方不得私自向银行领取还款凭证、车辆按揭结清证明、车辆登记证书等车辆档案文件。

  11.6贷款还款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本合同所垫资代购的车辆保险,保单需注明车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第一十二条 提前还款

  乙方需提前结清贷款的,乙方需委托甲方向银行办理贷款的提前结清手续;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提前结清手续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一十三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3.1乙方出现以下任一条情形的,即视为乙方违约:(1)乙方贷款申请未通过且未及时向甲方归还代购垫资款的.;(2)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办理车辆上牌、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3)乙方因违反银行方合同义务而出现违约事件的,包括

  但不限于逾期还款;(4)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车辆保险的;(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处置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私下抵押、典当、出租、转让、赠与、抵债的,或将车辆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实际控制、使用的;(6)故意破坏安装在车辆上的GPS定位装置或者GPS损坏后不修复的;

  (7)因乙方逾期导致丙方受让(预约受让)乙方债权的;(8)因乙方存在赌博、涉诉或其他不良行为可能导致还贷风险的;(9)因乙方存在赌博、涉诉或其他不良行为可能导致甲方债权或丙方的受让债权无法实现的;(10)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13.2乙方违约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存在违约情形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自违约之日起的违约金,每日以欠款总额的0.1%计算。(2)乙方发生任一违约情形,甲方即有权对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采取占管措施,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拖车费、保管费、差旅费等)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该费用按不低于乙方欠款总额的15%计算,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3)因乙方违约后,甲方或丙方对其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抵押车辆)采取占管措施的,乙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垫付款或结清银行贷款及丙方受让款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对该车以折价、转让、拍卖、租赁等方式进行处置,乙方承诺不设置任何障碍阻碍甲方或丙方行使前述权利。(4)车辆处置所得款优先偿还乙方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透支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必要费用,款项不足以清偿前述债务的,就不足部分乙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车辆处置所得款扣除上述费用后仍有余的,多余部分由乙方领取。(5)乙方未配合贷款银行按时落实抵押登记手续,导致甲方或丙方损失的,乙方就全部承担赔偿责任。(6)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上门催收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催收费用。(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以如下第____项方式解决纠纷:(1)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2)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3)向合同履约地法院起诉;(4)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一十五条 其他

  15.1乙方、丁方变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的,应及时告知甲方、丙方。甲方或丙方按本合同记载的营业地址或住所,以信函、电告等方式通知乙方、丁方,均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如本合同引起纠纷,司法机关可以本合同项下地址向乙方、丁方送达。

  15.2本合同一式肆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通用条款完毕,以下为特别约定条款。)

付款的合同8

  出卖人:x(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孝感市火车站胜利街的阳光美苑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x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x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付款的合同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付清,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条件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一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 产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付款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甲方将塑钢门窗工程制作安装工程交于乙方施工,为早日完成工程任务,特定付款合同条款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本次塑钢门窗工程(含天窗)制作安装工程为常州路西侧旧城改造异地安置4#、6#住宅楼;塑钢门窗暂定面积平方米(门、窗框外包尺寸面积),项目地点在平度市胶平路(备注:如同时开工几栋楼,按开工的楼数同时计算工作量)。

  二、结算方式:

  1、甲方的指定材料(型材、中空玻璃、五金配件等)到达乙方后,凭结算票据到甲方支付购买费用的60%;

  2、门窗制作安装完成甲方付给乙方工作量(按实际付工作量)付款;

  3、验收合格后,甲方凭结算票据付一个工程量的货款总额的;

  4、余

  三、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并经监理、业主及质检站验收合格。分部工程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并撤出现场不予结算。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付款的合同11

xxxx:

  我司与贵司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xxxx合同”,总服务费为人民币xxxx元整。我司按合同内容完成xxx工作,并得到xxxxx认可。现向贵司申请按照合同相关内容约定,支付合同款:

  合同款为人民币xxx万元整,故本次应付款为:人民币xxxx元整(¥xxxx)请贵司给予办理。我司提供下列收款银行账户资料:

  开户名称:xxxx

  开户银行:xxxx

  银行账号:xxxx

  贵公司按上述资料付款,如因我单位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支付不到位,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承诺若上述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化会及时通知贵公司。

  联系地址:xxxx

  经办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QQ邮箱:xxxx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付款的合同12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证协议:

  1.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之间的交易业务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是每批付款到期时的未付款项。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将自动转移至下一批未付货款。

  二、保证方法

  连带责任保证,即在买卖合同(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时,丙方不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对丙方与甲方之间业务中的所有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包括逾期付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四.保证期:自甲、丙方业务未付款项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

  五.其他协议

  1.保证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一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会因甲方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的一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在经营过程中,无论乙方是否同意或减少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甲方和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所产生的债权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付款的合同13

  甲方:

  乙方:

  鉴于:

  1.双方已充分沟通和交换了所售房产的所有信息;

  2.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双方按本合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本合同办理产权证。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房子的第一个基本条件

  甲方位于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478号;辰光金塔将住宅面积、房号为单元号、平方米的商品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价方法和价格

  1.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房价。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以上价格不包括交易和权证所需的其他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天内付款(大写),其余部分应在20xx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2.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应在10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相应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后五日内将符合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的,每天按逾期金额的5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解除时相关事宜的处理

  1.如果甲方因乙方逾期付款而解除本协议,甲方只需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无需法律程序。

  2.本协议解除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按总房价的15%计算)和房屋折旧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乙方。如果乙方也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从上述金额中直接扣除损失。

  3.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如乙方已装修房屋,并能拆除而不损坏房屋,则由乙方自行拆除,若附属于房屋,不宜拆除,则由甲方无偿拥有。

  第七条其他协议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付款的合同14

  选择一

  (1)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9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即xxx元。

  (2)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元。

  选择二

  (1)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金额的发票及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xxx元。

  (2)乙方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40%金额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xxx元。

  (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4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xxx元。

  (4)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元。

付款的合同1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汽车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汽车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汽车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汽车,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牌, 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 的汽车壹辆。

  二、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

  1.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后续付款:余款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分 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8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三、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四、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 1

  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纠纷、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

  1、本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电话: 手 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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