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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01 21:48:30 合同 我要投稿

塔吊租赁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塔吊租赁合同通用15篇

塔吊租赁合同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山东华夏QTZ40塔吊一台。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月元(大写元)加节每月大写 贰佰 元)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写,安装完毕运行正常后按双方事先约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须保证塔吊在安装完成能正常运行,若不能正常运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且退还一切费用。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乙方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自身机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更换钢丝绳、附轴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因出租的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安全资料不齐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物的质量以及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如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因其自身质量问题(如塔吊臂断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

  4、计费时间:

  1)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 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 12 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 30 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 3 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 12 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 银川市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塔吊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甲方同意将一台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用于程家桥路258号厂房垂直运输使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机械配套及价格:

  6、甲方出租塔吊一台及一切配套设施。

  7、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

  8、价格:该工程主体结束为止,租金按每月计算,机械租费壹万元/月,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

  9、甲方设备进场后,安装调试通过使用,乙方支付进出场费仟元正。

  10、基础预埋件押金仟元,到工程结束预埋件无损坏,押金退还。

  二.甲方责任:

  15.甲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工作,费用有甲方自负。

  16.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有甲方自负。

  17.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规程。

  18.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乙方临时决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随机人员必须操作跟班作业。

  19.如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复,造成停工白天超过8小时,扣除当天台班,停工超过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20.甲方提供租借设备和安装拆下设备的资料,甲方负责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如安全部门验收不附合,罚款有甲方负责。工地造成停工费用在租金内扣除。

  21.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出现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

  9、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严禁乘人超载,如果出现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安装拆卸前乙方确保大型机械进出场的道路畅通,以及安全防卫设施。

  11、乙方提供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住宿。

  12、如乙方发现问题立即向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回报。

  三、租赁日期:安装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后开始至乙方工程结束前15天通知止。(租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补充内容: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待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4

  承租方: (以下简称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塔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3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塔机进出场费:33000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20T以下吊车费),在塔机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币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4.5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塔机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塔机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

  塔机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塔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3.3.2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30天。

  3.3.3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发票(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14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4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平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4.3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塔机安装位置,并承担塔机使用的电费。

  4.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

  4.5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机。

  4.6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三名塔机操作人员吃、住。

  第5条 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机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5.2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塔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塔机(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塔机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塔机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塔机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5.4负责塔机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塔机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塔机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5.5负责每天上下班对塔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5.6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机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塔机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36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1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5.7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塔机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塔机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5.9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10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甲方需要塔机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5.11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塔机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5.12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

  5.13 塔机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5.15乙方须自行购买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塔机进行投保,负责承担塔机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塔机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5.17塔机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争议

  本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 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5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9.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0.1、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2、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10.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11.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 年 月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

塔吊租赁合同6

  合同编号:TD-11-06

  签订时间:20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南宁市大朝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富宁路8号

  电话:0771—4833098

  传真:0771—4970892

  邮编:530003

  承租方(乙方):福建省永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南宁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概况

  1、塔机型号:QTZ5513壹台,QT80A壹台,整机机件齐全,机况良好。

  2、塔机结构型式:预埋地脚螺栓固定式。

  3、塔机高度:自由高度为41米/台,安装总高度为90米/台。

  4、塔机有效臂长:55米和40米。

  5、使用工地名称:南宁国际商业贸易中心

  6、工地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

  二、租赁期限

  1、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预计租期6个月以上。

  2、每台塔机租期少于6个月,租金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塔机租金(月):塔机租金采用月包干形式,安装高度以内型号为QTZ5513的每月每台租金为壹万叁仟元/月(¥13000元/月);型号为QT80A的每月每台租金为壹万贰仟伍佰元/月(¥12500元/月)。塔吊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结算一次。

  2、甲方每台塔机推荐两名持证的塔机司机和两名持证的塔机指挥工,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的工资由乙方直接支付,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为每人每月壹仟捌佰元(¥1800元/人月),甲方应保证2个司机、2个指挥人/台24小时常驻工地以保证随叫随到,在工程封顶进入装修时,甲方应保证1个司机、1个指挥人/台正常上下班不得随便脱岗发现一次扣300元/次。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时,乙方每天照扣租金。

  四、设备进退场及结算付款方式

  1、进退场安拆费:甲方负责塔机的安、拆。正常作业(指塔机在不借助特殊方法或设施,塔机自身能正常加高、降低,能用25T汽车吊进行安装或拆除的作业。)下安装高度以内的安装和拆卸费用及进退场费用为每台叁万贰仟元(¥320___元/台)(含地脚螺栓及附墙拉杆在内)(每条附墙拉杆的长度在8米以内)。如因附墙拉杆超长、场地或建筑物等原因造成塔机无法正常安装、拆除的,乙方需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于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塔机从进场安装自检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设备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计算租金,不足月QTZ5513按每天肆佰叁拾叁元/台(¥433元/台天)计算,不足月QT80A按每天肆佰壹拾柒元/台(¥417元/台天)计算。停工时间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讨所欠租金。

  3、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当月(从本月1日到当月最后一天)的租赁时间,并填写书面结算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帐的依据。

  4、结算单送达乙方后,乙方于7天内以转帐(现金)形式付清当次结算的租金。甲方按所付金额开具收据给乙方。延付则每天按欠款总额的4%加收滞纳金。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必须保证乙方现场塔机的正常使用,未经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场),但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移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塔机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塔机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94621999。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必须执行行业标准JGJ3320___。

  3、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塔机的施工装拆方案,提供塔机的`基础资料和图纸,指导预埋地脚螺栓;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按乙方的要求,准时进场安装,按塔机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装拆塔机,承担装拆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5、负责提供的塔机是符合国家有关塔机质量及其标准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承担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并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人工和配件的费用。塔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甲方立即派人到位修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6、推荐持有有效上岗证的塔机司机,并进行政治、技术、业务教育、证件存档备案工作。履行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

  7、对以上分清的安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

  8、负责向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安全监督站申报塔机的安装、使用及拆卸,待塔机安装好后,负责向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检测,并支付其各种费用,同时把所有资料交给乙方交监理备案。

  9、对塔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并把检查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

  10、塔机司机按“十不吊”准则有权拒绝违章的运行,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施工现场对塔机的正常安排使用。

  11、每月每台因故障累计不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乙方每天每台按日租金的双倍(日租金=月租金÷30天)扣减相应的台班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地质资料报告、塔机的布置图及基础设计方案,根据甲方提供的塔机资料,负责塔机的基础定位、施工及其费用,并提供基础的试块报告。

  2、负责提供塔机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如需拆除脚手架,则负责拆除脚手架并支付其费用;如需支撑地下室楼板,则负责支撑地下室楼板并支付其费用;如需占用城市道路,则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费并支付其费用。若因现场无条件及道路不畅通,致使塔机误期安装或者因建筑物阻碍不能进行拆塔机作业的,乙方按误期照付台班费(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负责提供塔机使用的电源线,按塔机用电要求,塔机电压要求在380±20V,把开关装好在塔机附近3米以内,支付其电费,负责配置塔机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甲方设备进退场的清点、摆放,如有丢失,按当时市场价赔偿,配合甲方的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禁止塔机周围10米范围内非塔机作业人员的进入。

  5、对认可甲方推荐的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负责办理劳务工手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教育。

  6、负责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人员工资并安排住所。

  7、在塔机使用过程中,提供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时间给甲方检修塔机。

  8、负责自备塔机大钩以下的吊索、吊具等。免费向甲方提供装拆工程中使用的氧气、电焊。

  9、负责架设塔机安装附着框杆的安全护栏、过道、垂直度测量。负责提供和搬运检验、验收塔机使用的标准重物。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应按时支付塔机的租金和进退场费,逾期二十天付款,甲方有权停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在停机期间,甲方照收租金。停机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拆除塔机,并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

  2、塔机进入现场后,因乙方停工、风雨、停电等造成的停工待工与甲方无关,乙方照付台班费(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

  3、塔机每月检修定为2天,检修时间由双方现场商定。塔机正常的顶升、安装附着框杆的停机,不视为甲方造成的停机时间。

  4、塔机安装好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做好验收工作或填报各种资料,并从验收日起双方协商启用时间(不超过2天),并填好书面的起租确认单。

  5、塔机报停,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做好租金的结算支付工作后,按期退场。乙方没支付完结算款,甲方可以不拆塔机,不退场。停机期间甲方按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每天照收租金。

  6、承租期间,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本合同外的其他间接责任。

  7、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塔机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支付对方现金贰万元(¥20___0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协议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的有限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租用设备支付租金完毕止。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条款已经双方协商确认,所有字体均为打印字体(除签字和日期外),其他书体及涂改均无效,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原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付清失效。

  十四、其它约定:

  1、塔吊混凝土吊桶由甲方提供。

  2、塔吊在安装过程中未移交之前,如有丢失材料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负责任。

  3、塔吊进场安装完成后移交给乙方,在使用的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丢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责任,按市场价赔偿。

  甲方单位名称(章):福建省永太建设发展有限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章):南宁市大朝建筑机械设备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甲方同意将一台QTZ塔吊租赁给乙方,用于程家桥路258号厂房垂直运输使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机械配套及价格:

  1、甲方出租塔吊一台及一切配套设施。

  2、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

  3、价格:该工程主体结束为止,租金按每月计算,机械租费__________元/月,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其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在每月月底按时支付当月租金,如逾期缴纳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月按租金百分之一计算)。

  4、甲方设备进场后,安装调试通过使用,乙方支付进出场费__________元正。

  5、基础预埋件押金__________元,到工程结束预埋件无损坏,押金退还。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工作,费用有甲方自负。

  2.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有甲方自负。

  3.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规程。

  4.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乙方临时决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随机人员必须操作跟班作业。

  5.如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复,造成停工白天超过8小时,扣除当天台班,停工超过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6.甲方提供租借设备和安装拆下设备的资料,甲方负责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如安全部门验收不附合,罚款有甲方负责。工地造成停工费用在租金内扣除。

  7.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出现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

  1、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严禁乘人超载,如果出现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安装拆卸前乙方确保大型机械进出场的道路畅通,以及安全防卫设施。

  3、乙方提供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住宿。

  4、如乙方发现问题立即向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回报。

  三、租赁日期:安装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后开始至乙方工程结束前15天通知止。

  (租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补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待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__________米,_____节。收押金__________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9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吊钩高度

  臂长(m)

  基础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据需要

  60

  予埋节式

  第2条:费用组成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塔吊进出场费(元/台)

  基础预埋费(元/台)

  月租费(元/台)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 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 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 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 甲方责任

  4.1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 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 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 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 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 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 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塔吊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厂商:山东日月

  二、型号:QTZ5010型

  三、数量;山东日月两台

  四、月租赁费:每台壹万贰仟元整

  五、安拆费:叁万伍仟元整(包括运输、检测、基础底座、安拆等费用)。

  六、塔吊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合理的磨损或消耗标准是:

  (1)各限位系统、电机非人为损失的情况下,是合理的磨损或消耗,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2)塔吊塔绳的正常使用磨损是合理磨损,由甲方负责定期更换,如因甲方更换不及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

  1、甲方进场机械应当与本合同如上所述机械的生产厂商、型号、规格相符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机械进场。因甲方机械时间过长,乙方要求全部更新刷漆,各限位及电路零部件老化进行更新,达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后果都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应当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上述所有约定的`特种设备塔吊进场应提供的各种手续及资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机械进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设备购销,租赁和安装合同(出租单位与安装单位不同一家时,应有安装委托书,安装合同应有出租、安装、使用三方共同签认)。

  (2)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

  (3)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4)设备注册登记资料。

  (5)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装人员的上岗资料。

  (6)现场安装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安装单位出具)

  (7)安装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单、安全技术交底单。

  (8)甲方负责附墙件零部件、地脚预埋、墙钻孔、顶升及附墙方案。

  (9)事故应急预案。

  (10)安装单位的安装自检表、设备月检表、设备进场验收单、设备安装机构定

  (11)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12)设备备案、登记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应有相关部门的印章、复印件也应盖章。

  3、塔吊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把各限位系统进行载荷试验,达到说明书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4、塔身外观形象、结构符合塔吊正常使用标准,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八、甲方将以上设备租给乙方在安阳市佳田·未来城一期工程12、13#楼使用,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期限为捌个月,超出约定租赁期限不足壹月按天计算,超出壹月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以上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其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九、拆装费用是叁万伍仟元整(含机座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检测调试完毕后乙方支付拆装费用的60%即俩万壹仟元整,余款在乙方报停甲方拆机后半月内付清。

  十、设备租金计费日期按塔吊安装调试完毕,经检测合格能够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甲乙双方签字开出交接计费单,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15号前支付该月上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该约定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说明情况金额推迟两个月支付。

  十一、甲方、乙方责任合同条款: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塔吊设备应保证机械完好,能够达到乙方的正常使用标准,乙方使用完毕归还甲方时应保证机械完好,甲方应当负责制作

  2、乙方应在终止租赁设备报停七天前通知甲方,并在30日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清租金,设备继续计费。

  3、在安拆过程中,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

  4、在使用期间,甲方负责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如维修,停机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总成部分维修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超过日期扣减日租金费用。如果塔吊需要大修耽误乙方工期,则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设备管理使用期间必须按照建设部提升起重机械使用操作规程《十不准》使用,严禁违章使用。

  6、如果塔吊危及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塔吊质量不合格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与乙方的事由,致使塔吊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十二、此设备拆装租用过程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加强安全管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相互通融谅解解决,如果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约定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1

  承租人(甲方): 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按月计算。设备租赁费每月按(型号)元/台计算,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则租赁费包括司机及指挥工工资包含在内,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

  3、支付期限:。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00000000 。

  项目名称: 000小区A、B、C楼 。

  工作内容: 满足现场施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7 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证金 /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甲方应在机械进场前支付。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无息返还甲方。

  第五条 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

  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时,乙方应当自接到通知起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24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三 日起免收租金直到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声音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每月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甲方应当为机械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设备验收后,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的工作。

  7、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设备常用配件及司机休息用。

  8、甲方应当按机械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设备的完好性。

  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含电路图)、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负责提供设备司机名/台,指挥工/台。进场前,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用人甲方项目部的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拒绝甲方提出违章指挥的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设备司机1800元/人,按月支付)。

  5、按合同约定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6、负责设备在各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相关费用。

  7、负责设备的故障维(抢)修工作并提供维修材料。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维(抢)修人员,并承诺人员在 12 小时内到位。

  8、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专用开关箱至设备间的电缆线,并满足最终高度要求。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整机和标准节;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和标准节。

  9、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货物不超载,且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6、乙方负责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乙方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7、在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9、当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凡逾期满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延迟达天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约定时间至实际进场时间的租赁费。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或提供的机械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该机械日租金 20 %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付损失。

  4、其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⑴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⑴向 宁德市蕉城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⑵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其中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进出场费,预留10000元待塔吊拆除完毕7日内付清 。

  承 租 人:(甲方签章) 出 租 人:(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宝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租用塔式起重机壹台,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签定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煤物探高科园生活区1、3#楼,

  施工地点:涿州市自强街

  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

  结构形式:现浇剪力墙

  预计工期:7个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为准)

  二、租赁设备概况和费用的组成序号12塔吊型号QTZ5515QTZ-100自由高度44米41米臂长55米50米租赁费/月_元/月_元/月进出场费_元_元备注所用费用乙方只向甲方提供收据注:

  1、进出场费含(塔吊运输、顶升、锚固及拆装)。

  2、塔吊基础与预埋地脚由甲方负责提供,预埋地脚委托乙方购买,双方商定甲支付给乙方陆仟_元/台,同进出场费在塔吊安装完毕后使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3、在安、拆塔吊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施工现场不能满足乙方使用的50吨汽车吊时,乙方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价。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平整或拆除现场障碍物,确保塔吊进出场顺利进行,如条件不具备造成车辆放空或影响拆转,甲方应付运输塔吊的车辆、汽车吊的放空费及安装塔吊的人工费。

  (2)甲方负责完成塔吊基础的制作工作,由乙方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根据塔吊基础说明书安装塔吊地脚,甲方配合安装,基础承载力必须符合塔吊的技术要求。

  (3)为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甲方应准确提供施工现场的地下情况,按乙方要求处理(如:管沟、防空洞等),并填写地下障碍说明登记表,如甲方交底不清,出现事故,应付全部责任。

  (4)乙方塔吊在施工当中,发生机件修理更换,甲方负责在修理部位完成架子的搭拆工作,并负责架子的安全使用。

  (5)甲方负责塔吊进场后机械设备及附属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施工进度,甲方应提前7天向乙方通知塔吊顶升锚固的工作要求,包括塔吊的顶升高度,并完成塔吊锚固的架子的搭设及拆除工作。

  (7)负责乙方塔吊机组人员的食宿(生活费自付)。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勘察现场并对塔吊路基基础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塔吊的拆、运、立、调试及验收工作。

  (3)负责机械操作、维修、保养及配件供应。

  (4)根据工地的实际工作,安排好司机的班次,施工中全心全意的为施工单位服务。

  (5)塔吊机组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安排,保证工作时间。及时完成塔吊的故障修理工作。

  (6)合同期塔吊为24小时全天运转,机械出现故障时,乙方必须保证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保证生产使用,如一次维修超出8小时扣除一个台班,一次维修超出36小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损失含现场周转材料租赁费及管理费用)。

  (7)节假日加班可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随叫随到。

  四、费用的计取及其他:

  (1)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确认的日期开始计收租赁费。塔吊运转满一个月,甲方应给予确认并对签认单做出签认,月签认单作为租赁费结算依据,塔吊租期不满一个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记取租金。(2)塔吊安装完毕后甲方在第一次租赁费付款时同时支付给乙方进出场费和预埋地脚费,甲方于每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租赁费的.80%,如甲方资金紧张可到第二个月的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所有租赁费的80%,塔吊拆除前付清此塔吊在此工地发生的所有费用。(3)遇有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乙方正常收取租赁费。遇有春节放假停工,停滞工期不超出30天,按实际天数免收租赁费,超出30天,乙方免收30天的停滞费,其他按月租费的50%收取停滞费,直至正式复工。

  五、施工安全(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双方的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双方在塔吊出租、操作、检查、使用管理过程中,均应按《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吊钩以下的吊索具及吊索绳,和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

  (4)塔吊在投入使用后,甲方有权不定期或定期对塔吊本身的安全进行检查,由乙方负责塔吊本身的安全检查。

  (5)凡因在安装、拆卸或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不齐全,或失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操作过程中,司机不服从信号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私自将塔吊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内容,因甲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须配备专业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负责指挥塔吊工作。乙方司机按甲方信号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机械。甲方在施工中如隔楼吊装,须配备接力信号。甲方夜间施工要配有足够的照明。

  (9)甲方对散件、吊装要绑扎牢固方可指挥起吊(小钢模板、砖等零散物品必须加容器)。

  (10)乙方应保证机械设备,在甲方施工现场使用的全过程中,不影响其安全文明现场和达标活动的实施。

  (11)塔吊的所有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塔吊转让、抵押和迁移地方,在没有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债权转让第三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12)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六、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应共同遵守。单方违约,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主管:主管: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塔吊租赁合同13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___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20xx.00___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___元,拆除后付6000.00___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___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M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租给乙方,经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二、租赁时间(租赁费起止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还之日止(最多扣减春节期间2月份一个月时间,春节放假时间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计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个月计算)。

  三、本合同附件,发货单、验收单、对账结算单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交回时必须完整清洁,如有损坏、变形、保养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况,要按租赁物的原价赔偿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规程、保养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间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物由甲方负责装车、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用完送还时由乙方负责装车、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不超出范围),租赁物交验地点由甲方指定。装车费及运输费用甲、乙方各承担一次。甲方不负责设备自身的安装及拆卸。

  七、租赁时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证明信及身份证等手续,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给付上月产生的费用,送还物品时必须结清租赁费,如有拖欠,乙方须承担每日‰滞纳金。乙方如拖欠租赁费超过60天,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且由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维修、拆卸设备、装卸车等费用。

  八、乙方租赁的甲方设备需设专人持证操作,因操作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而对租赁物造成损坏,所产生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物品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抵债,更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否则,将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5

  承租方:___

  出租方:___

  一、塔吊规格型号

  1、塔吊型号:_固定式,数量:_台

  2、_塔吊自由高度_,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为_,工作半径_,末端吊重_,最大吊重_。按说明书需_道附着。

  3、附墙杆件、耳板、基础预埋件、附墙杆件的锚固件等,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及安装,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处。

  二、租期计算

  1、塔吊租期至少为_个月,不足_个月按个月租金收取;超过_个月按实际租期计算。

  2、塔吊安装后,达到以下条款中任何一条即从当天开始计算租赁费:

  塔吊通过专业检测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检测验收之日。

  塔吊通过施工现场当地认定或指定的其它机构的验收之日。

  塔吊因工程需要开始投入使用。

  3、停止计费日期确定:甲方书面报停之日或签字确认停止使用之日为停止计费日期。

  4、安装调试完毕取证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双方约定从主机安装调试取证后计算租金。

  5、双方约定,塔吊租赁期限为塔吊开始计费日至塔吊书面报停之日止,塔吊报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则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机械租赁费用。

  6、塔吊书面报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无法及时退场,导致塔吊闲置在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且闲置日内乙方不收取费用,闲置超过日乙方按照日租费的50%收取费用。

  三、租金计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为:_万元,含两名塔司工资。

  2、塔吊安拆、顶升人工费为:_万元。

  3、基础预埋件支腿费为:_万元。预埋马凳的制作和现场基础施工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塔吊进退场运输费为:_万元。

  四、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签订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_万元订金。

  2、塔吊月租赁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当月日向甲方确认当月结算,甲方审核无误后并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后于次月日办理付款,并确保于次月的日前款项到达乙方公司账户,依次类推,至全部租赁费付清为止。但租赁费的尾款必须在塔吊退场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3、塔吊主机进厂后日内,甲方在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进退场费万元。安拆顶升人工费_万元。

  五、违约金

  1、当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塔吊费用时,延迟期间就迟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

  2、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为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计算方法为:延迟付款金额×3‰×延迟付款天数。

  六结算方式

  1、甲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七、塔吊进场时间

  双方约定,塔吊的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前甲方必须制作好塔吊基础,并确保基础能满足塔吊安装。甲方的进场通知应提前15天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送达乙方。

  八、塔吊验收

  1、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对塔吊外观品质进行验收并签署进场确认书,塔吊基础预埋件和整机进厂双方填写交接货物清单,并负责对货物保管。

  2、主机安装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组织自检,向甲方提供《自检报告》作为起租依据。

  3、乙方负责塔吊检测取证工作并承担检测费用。

  九、双方责任约定

  1、甲方责任:

  1、1塔吊到达现场及撤离现场和基础施工、安装、顶升、拆除所需的汽车吊或现场倒运所需的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1、2甲方负责免费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员标准提供乙方装、拆人员、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机负责,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时,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需要派维修服务人员,维修期间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维修服务人员住宿。

  1、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指挥人员。

  1、5负责提供塔吊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和电费;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一次电源箱距离塔吊中心不超过5米,;自行解决吊钩以下的吊绳及其它吊装吊具。

  1、6负责塔吊安、拆、附着、升降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负责塔吊附着件的现场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给乙方免费使用。塔吊使用过程中塔吊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索具、铁扁担等由甲方解决,费用和由此所引发的安全责任甲方承担。负责搭拆塔吊安装、拆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1、7甲方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引起的事故责任、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8租赁期间塔吊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空间满足乙方塔吊的进退场、安装和拆卸,并要保证道路压平夯实畅通,塔吊基础无积水、无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

  1、10租赁期间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赁费照计,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1、11甲乙方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1、12负责塔吊及其附件在现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生偷盗事件,应由甲方赔偿相对应的配件和损失。

  2、乙方责任:

  2、1、由乙方负责塔吊进退场和装拆、顶升工作。

  2、2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

  2、3甲方允许乙方每月有累计不超过两天时间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但乙方应尽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间进行维修保养。

  2、4因乙方塔吊的质量问题或塔吊备件不足导致的当月累计停机时间超过48小时的,则停机期间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机天数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机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务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机械设备负责人_,联系电话:_

  2、6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对基础进行设计和甲方制作基础时的技术指导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种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提供二名合格持证塔吊司吊,乙方负责支付司机工资及司机保险费,租赁期间司机服从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证塔吊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双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禁止违章操作。

  十、争议

  1、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须于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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