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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4-11-06 04:19:13 合同 我要投稿

【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地上的电力、水利设施的维修、维护、保管有甲方负责,甲方的现有农机设施的使用、维护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的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____年_月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基本信息。

  二、乙方基本信息;乙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相关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租土地面积位置:甲方将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农牧场有限公司生产队亩(耕地、草地、林地等)承租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见权属勘界图。

  四、承租土地性质:承租土地所有权为国有;乙方承租土地的使用权人为----------。

  五、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乙方必须严格按所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性质、用途使用,必须严格依法实行用途管制,严禁改变原土地性质、用途。

  六、乙方承租土地现状:乙方承租土地为(耕地、草地、林地等),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所有权人为。

  七、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承租金额:年租金为元/亩,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租金总额元。

  九、租金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支付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由乙方与甲乙双方签订承租协议时,由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十、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租土地必须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租使用的土地,终止合同。

  2、禁止乙方对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擅自转租、抵押、担保等。

  3、甲方应保证所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

  4、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如需要水、电、暖等配套服务的,由乙方与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为甲方,甲乙双方就相关服务具体事宜、费用、价格等依法、依规平等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

  5、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严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用途、性质、使用,禁止改变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使用用途、性质。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积、范围越界使用。不得改变承租土地原现状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管网、通信网线等设施;乙方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样。

  6、禁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乙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自行拆除,恢复原样。

  7、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禁止随意安放、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粪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并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双方须签订环境保护协议,造成环境污染的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双方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使用土地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产生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一切风险自行承担,如需参加农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涉及赔偿事宜按与保险公司的约定执行。

  十一、不可抗力: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国家经济建设等依法占用土地,致使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违约金外,不得要求返还已支付承包费用。

  2、乙方擅自对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转租、抵押、担保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支付承包费用,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承租土地用途约定或造成环境污染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承包费用,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费用、环境治理费、土地经营补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等。

  4、乙方要在承包期结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之后10日内将承包土地内属于乙方的材料、设备运出,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承包土地交付甲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元支付违约金,直至清空所有垃圾、残物为止。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

  构筑物等情形,应及时恢复原状,在甲方通知后拒不拆除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承担损失费用外,并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费用、环境治理费、土地经营补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等。

  6、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承包土地,则按照总合同价款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

  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依法补偿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管网、通信网线等设施设备的赔偿补助归甲方(所有权人);本合同由乙方种植的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赔偿补偿归乙方所有。上述赔偿补偿按照相应的承接主体分别与占用土地一方签订赔偿补偿协议。

  十四、乙方在承租甲方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原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属地国家相关原政策执行;在乙方承租土地使用期间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履行期间,各方应按照本合同填写的单位地址,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催告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等;本合同填写的单位地址是所有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向相对方发出正式通知,否则不影响正式送达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下无正文,后接签字盖章页及附件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附件:

  1、权属勘界图(承租土地位置图)

  2、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明细表

  3、环境保护协议

  4、安全生产协议

  5、农业保险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

  相信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可以承担本这种的土地进行耕作、开辟的。由此双方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呢?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此类纠纷的提起首先要审查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条已明确规定此类诉讼的主体资格,提起诉讼的原告属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被告为发包方,承包人作为第三人。对于如何从证据的角度确认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如果召开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大会或以户为代表参加大会,制作会议纪要,那么,全体村民是否同意均签名摁手印所统计出来的人数是最直接的、无可争议的证据。

  而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把形式要件作为一个固定的模式来照搬硬套,还是要根据案件本身全面系统地进行审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居住分散地处偏僻或外出人员较多的地区,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而老人也无参政意识不愿参加会议,集中起来开会确有不便也不容易,村组干部通过广播、集市或公告形式将承包的标的、条件公布于众,在招标期间集体成员对标的和发包条件未提出异议,就应视为一种认可。由此而形成的承包合同就应认定符合民主议定原则,确认合同有效。此种认识亦符合《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或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作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就是有效效力的。而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则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帮助你解答疑惑。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北水泉镇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款;

  2、甲方应尊重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土地上的经营成果归乙方所有;

  3、甲方保证该土地的界限、四至且与他人无任何争议,保证该土地不存在抵押、债权债务关系。如因此发生纠纷,甲方应当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合同期限内,不得重复发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除乙方缴纳承包款外,不承担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2、乙方应当按时缴纳承包款;

  五、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权,继续承包,承包金额另行协商,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新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日五分之五支付对方违约金,不足部分,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蔚县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8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风险告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风险告知: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因尽量避免合同的实质内容不明确:一是标的不明确。如土地、果园、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筑路、添置灌溉设施、架设电路等权利义务关系未予明确。二是承包基数及交款办法掌握不好。发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凭着少数人的粗浅体会,或对市场的变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确定的基数往往过高或过低,高者可能影响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合同难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红眼病”,总想提高基数或提前终止合同。三是违约条款约定不合法。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合法,常常为了避免风险强调责任,把它确定得高出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倍甚至几十倍,使此种违约金约定成为一纸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土地一块。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发包土地四至界线为东至:

  二、承包年限五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付款方式及金额:土地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每年的5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收侵犯。但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五、在承包期内,因做到安全生产经营。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在原承包土地上的附作物因国家征占、属于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八、合同满期后,提前一个月另行协商承包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乙方不再承包,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在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再经营而终止协议,但必须按合同支付合同余年的承包费用。

  九、未经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合同发生纠纷由社区协调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________区,集体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____________,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地类(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宗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该宗土地是由____________转让给____________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____________所有。)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________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

  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

  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________/每日计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和充实原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确保乙方的权利和经济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义务尽快解决群众阻挠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便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

  二、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_____天内交清,后各交纳期期限均按阻挠担误的时间顺延,总承包截止期同时相应顺延。

  三、今后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防止阻挠、刁难乙方经营活动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如再发生类似上述等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和使乙方受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并以乙方经济损失总额的_________倍赔偿给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交纳承包金期限及总承包截止期按本协议办法顺延,延长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

  第二条 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xx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外,应及时向甲方。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 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 %,余下的价款在 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 %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村委招标方式取得甲方荒山岩石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丹寨与都匀交界相邻的荒山岩石林地共计1700亩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有公路至西往王司镇公路边右上。

  南至:小冲坡下小河沟以右边至北到老猫冲坡梁分山岭一线。

  西至:现有肆座小山相隔荒坝的水沟。

  北至:现有坝固镇王家大田以上分水岭一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为三十年不变,即从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至二O三九年八月十八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使用权及其地方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分为两次10年为1次,先付后使用。

  四、乙方承包荒山岩石林地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和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岩林地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岩石林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山、岩石、林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它任何名目的相关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岩石林地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利用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必须保证该荒山、岩石林地界线内无人争议,如有纠纷,甲方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5万元并拆还乙方对荒山岩石林地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定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不予追还乙方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内国家建设用地,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证向乙方支付实际损实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后合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发生纠纷由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1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4

  发包方: 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 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 _____________

  承包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经营权,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详情

  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合同期限

  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有关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 。

  四、土地的使用有关事宜

  1)乙方承包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2)乙方对所承包的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3)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有关使用土地争议问题解决

  1)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2)乙方将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保证该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 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2)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3)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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