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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合同

时间:2025-01-25 14:11:05 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建设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建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建设合同15篇

项目建设合同1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项目建设合同2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人:

  项目管理人:

  委 托 人:

  项目管理人:

  根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管理试行办法》与委托人友好协商签订本项目管理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审核部门审定的设计预算为准)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工程前期、实施期相关内容

  二、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1组织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2协助委托人组织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3协助委托人与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4协助委托人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协助业主处理工程索赔;5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6向委托人移交竣工资料;7搞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暂定、确保工程决算不超概算)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管理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项目管理费

  金额(大写): ¥: 万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两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项目管理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项目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九、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方各执 两 份。

  委托人:(签章) 项目管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合同3

  甲方:单县北城办事处

  乙方:韩国韩盛玻纤制品板式会社

  项目责任人:张关锋

  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磋商, 就乙方在单县投资1000万元,建设玻纤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玻纤生产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用地面积:单县玻纤产业园,占地面积3.3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三、总投资额:1000万美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美元。

  四、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20xx年6月动工,20xx年6月竣工。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作出的项目规划方案,使之符合县政府的的'城建规划。 。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协助乙方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企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手续。

  4、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开始拆迁工作时,配合甲方设立资金共管账户,

  并按甲方拆迁进度及实际发生费用汇款到共管账户,其余土地款应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土地使用证前支付完毕。

  2、乙方应及时提供项目方案及相关资料,供甲方提交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3、乙方须依法建设,合法经营。

  4、乙方可自行设计规划,但应符合县城建设规划要求,并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在建设中乙方如需变更,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

  六、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以备检查落实。

  甲方:单县北城办事处

  代表签字:

  乙方:韩国韩盛玻纤制品板式会社

  代表签字:

  年月日

项目建设合同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共同开发无锡及周边别墅市场,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1、由甲方负责开拓市场,并为乙方提供客户源;

  2、由甲方客户经理(即业务人员)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客户,包括施工期间的协调及组织服务均甲方客户经理完成;

  3、合作期间内,由甲方负责施工(包括主材及设备的推荐),乙方负责设计;

  4、甲乙双方采取松散合作的方式,但在项目承接期间,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以达成客户签约;

  5、设计费取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平米,实际最低成交价不低于__________元/平米;

  6、后期施工期间,甲方配备专门跟单设计师,以减少乙方的堪查工地次数(但需乙方适度支付设计费的5%左右以达成跟单项目顺利完成),但正常情况下,乙方在连排及独栋别墅的工地配合次数上每月不能少于1次;

  7、洽谈及设计阶段,乙方可安排甲方跟单设计师配合绘制施工图或做提案,但乙方需向其支付合理绘图费用,建议全套施工图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米;同时,甲方跟单设计师将从洽谈开始全程配套乙方为业主提供服务,以达到锻炼和提高的目的。

  8、设计费分配方式及收取方式:若为甲方施工项目,则设计费(按实际成交的设计费支配)的80%归乙方所有;若业主未能与甲方签定施工合同,则设计费的50%归乙方所有;设计费及设计定金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与业主方签订设计合同,费用收取后,甲方即于三日内将已收取费用中的50%支付给乙方,若后期施工合同签订后,则于开工后次月25日将剩于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不享受工程提成;

  9、乙方独立设计的项目介绍至甲方施工的,凡甲方合同金额高于直接费用的',则予以乙方8%的提成,若低于直接费的,则予以乙方5%的提成,该提成于合同签订,首付款到帐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10、合作期间内,乙方需提供5套精品案例,以合作机构的名义公布在甲方官方的网站,合作期满后将进行删除,若续约则不需删除;

  11、合作期内,由甲方交由乙方设计的作品,其版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无偿使用权;乙方介绍给甲方施工的作品,其版权及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无偿使用权。

  12、合作期间甲方分配给乙方的单源,或是由老客户介绍给乙方的单源,在合作期满后签定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的,均按此合同执行。

  13、合作期间,乙方若不经甲方擅自将施工图纸交于客户,则视为违约,凡擅自将施工图交给客户方造成跑单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施工总造价(估价为__________元/平米)的30%,作为乙方的损失。

  14、合作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方未付完设计费跑单的,甲方须向乙方赔偿设计费总价(估价为__________元/平米)。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项目建设合同5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就是要控制合同价。工程合同价的突破,主要在于变更工程,但是,每个工程项目,或多或少有变更工程发生,因此,控制合同价必须首先控制变更工程。

  1、工程变更概念

  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个性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它在特点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为必要条件。在表现形式上它有以下类型:

  (1)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

  (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

  (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尺寸的改变;

  (5)为使工程竣工而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工程变更的范围

  由于工程变更属于合同改造过程中的正常管理工作,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在认为必要时就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变更指令。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设计图纸预算的量值,是为承包人编制投标书时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报价使用,因此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不符的情况。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当事人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量变化较大可以调整单价的百分比。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如在强制性标准外提高或者降低质量标准。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这方面的改变无疑会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因此也属于工程变更。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省略的工作应是不再需要的工程,不允许用变更指令的方式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变更给其他承包商实施。

  (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这种变更指令应是增加与合同工作

  范围性质一致的新增工作内容,而且不应以变更指令的形式要求承包人使用超过他目前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的施工设备范围去完成新增工程。除非承包人同意此项工

  作按变更对待,一般应将新增工程按一个单独的合同来对待。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此类属于合同工期的变更,既可能由于增加工程量、增加工作内容等情况,也可能源于工程师为了协调几个承包人施工的干扰而发布的变更指示。

  3、变更程序

  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变更指示或以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的任何一种方式提出变更。

  (1)指示变更

  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确属需要时有权发布变更指示。指示的内容庆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部门文件图纸,以及变更处理的原则。

  (2)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

  其程序为:

  ①工程师将计划变更事项通知承包商,并要求他递交实施变更的建议书。

  ②承包商应尽快予以答复。一种情况可能是通知工程师由于受到某些非自身原因的限制而无法执行此项变更,如无法得到变更所需的物资等,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的需要再次发出取消、确认或个性变更指示的通知。另一种情况是承包商依据工程师的指示递交实施此项变更的说明,内容包括:将要实施的工作的说明书以及该工作实施的进度计划;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对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作出任何必要个性的建议,提出工期顺延要求;承包商对变更估价的建议,提出变更费用要求。

  ③工程师做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尽快通知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

  ④承包商在等待答复期间,不应延误任何工作。

  ⑤工程师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示,应要求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

  ⑥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建议书,只是作为工程师决定是否实施变更的参考。除了工程师做出指示或批准以总价方式支付的情况外,每一项变更应根据计量工程量进行估价和支付。

  4、变更估价的确定

  (1)变更估价的原则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变更指示实施变更工作后,往往会涉及对变更工程的估价问题。变更工程的价格或费率,往往是双方协商时的焦点。计算变更工程应采用的费率或价格,可分为三种情况:

  ①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该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②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③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

  (2)可以调整合同工作单价的原则

  具备以下条件时,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单价或价格加以调整:

  ①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单价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项的0.01%;

  ③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千万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

  (3)删减原定工作后对承包商的补偿

  工程师发布删减工作的变更指示后承包商不再实施部分工作,合同价款中包括的直接费部分没有受到损害,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则实际不能合理回收。因此承包商可以就其损失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提供具体的证明资料,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一笔补偿金额加入到合同价。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应严格控制变更工程发生。变更工程除按有关规定外,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哪些情况下可以批准签发变更工程通知书,从而改变合同价。在项目决策阶段,一定要考虑周到,做到以后尽量不发生或少发生变更工程,以确保原合同价的不变。施工阶段,主要抓变更工程,以控制工程造价。

项目建设合同6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范围: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代理报酬费用为。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xx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但2.1条文件如内容存在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如无法确定签署时间的,以2.1条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为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津政令第3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3.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无约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约定;

  (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约定;

  4、受托人的义务

  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号码:

  4.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照委托人认可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招标工作。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同时下列服务由受托人组织实施: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程序;

  2、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3、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议和编写答疑纪要,完成备案及发放工作;

  4、按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接收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

  6、组织评标会议,编写招标情况报告;

  7、刊登中标公示,填写、发放中标通知书;

  (3)应尽的其他义务:。

  5、委托人的权利

  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招标过程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项目名称、工程承包方式、标段划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项目;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

  (2)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

  ①招标工作的组织;

  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

  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

  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委托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

  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第(1)款至第(7)款的约定。

  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约定。

  6、受托人的权利

  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执行通用条款第7.1条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受托人可向投标人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则不得再要求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费的,应向投标人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7、委托代理报酬

  7.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毕后三十日内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报酬。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为x/元整

  8.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双方无约定。

  8.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双方无约定。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

  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招标咨询服务有误而造成委托人损失,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承担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经营的或参与经营的咨询公司或者下属咨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该咨询公司承担相关咨询业务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担,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支付代理报酬的7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且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相关代理工作,造成招标工作中断、暂停、终止,或者因受托人过错,造成本工程招标工作出现瑕疵,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由于受托人不当代理或无权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当予以赔偿;

  4、受托人因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超额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图纸押金等费用造成的投诉、违规等损失,受托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其他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赔偿委托人相应损失的情形。

  10、争议

  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1、合同份数

  11.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

  12、补充条款:

  12.1该项目招标代理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的招标工程师,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如连续两次不能及时响应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招标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约日期:

项目建设合同7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______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设地点: 成都市小天竺街7号

  4、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

  5、招标规模:900平方米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指定联系人:

  姓名 : 职务: 技术职称: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2)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同市宏洋同煤城5#主楼及地库

  2、工程地点:大同市南郊区老平旺村口

  3、乙方承包范围:5#主楼及地库的钢筋下料工程。

  4、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合格的材料及施工机具,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工人。

  5、承包单价

  地库钢筋下料140元/吨,5#主楼钢筋下料9元/m2。

  二、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及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负责安排食宿,每月付给乙方工人生活费1000元/人。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成品码放整齐,原材料进场卸车、废料二次接头利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必须为每位工人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正常工作,超过5天以上的,甲方付给乙方工人每天100元/人的生活补助费。

  四、结算支付方式

  地库砼浇筑完成一周后,甲方付清乙方的'人工承包费;主楼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人1000元的生活费,等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工程款的70%.待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两周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30%的工程款。

  五、违约责任

  施工中任意一方违反此合同,必须承担总工程款2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待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9

  贷款方:

  联系方式:

  借款方: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借款方(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项目建设合同10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兰州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 )日通知甲方验收工程。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工程承包的方式,范围及材料供应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施工,保证人员的自身安全,独立承担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事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建设地点:

  4、招标范围:

  5、招标规模:

  6、招标方式:

  7、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

  2、资格等级: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12

  甲方:_____住所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______________项目与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各执___份,___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代表人:_____签订地点:_____签订时间: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签订地点:_____签订时间:_____丙方(签字盖章)_____

  签订地点:_____签订时间:_____

项目建设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__。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__,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14

  聘请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

  应聘方:_____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甲方项目建设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定为甲方提供代管服务。

  二、乙方及其所委派的管理人员根据甲方的委托的实际状况,实施下列管理工作:_____

  项目的功能策划及论证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的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申领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必要时,申请调整项目的控制性详规条件,并办理所需手续。

  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

  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工程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需求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建设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建设用地的评估并协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组织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及节水的报批;办理市政各口方案的咨询与审批,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

  对监理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取费安工程总造价的计取。为办理有关政府备案手续,甲方与乙方将在该项目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的15日内另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构成主从合同关系。

  对设计方的管理

  乙方在该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对设计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编制各类设计承包合同和设计任务书,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议标的前提下,推荐建安工程的设计人,监督并管理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对设计方重大的设计方案通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定。乙方对甲方与设计方之间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具有调整处置权,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还应负责建设工程设计与市政工程设计之间的协调。

  对施工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安装工程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经甲方批准,代表甲方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负责各项施工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在该目建设和保修期间并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具有对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定权,有权批准发布关于局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权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约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准发布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时,须事先报经甲方批准。

  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业主与管理公司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现场施工的三级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涵盖自项目立项

  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管理公司的协调下完成或由业主完成,总控制计划由管理公司编制,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三级计划系统,并检查各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要求。

  合同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定应保证:_____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权已包括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最小。

  聘请方:_____

  应聘方:_____

  ___年__月__日

项目建设合同15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万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承诺函

  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担保函

  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本保证人对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本保证在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继续有效。

  保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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