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顾问合同1
(一)用人单位的缔约资格
依法成立的各类法人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双方的知情权
(1)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
(2)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而特定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四)劳动合同的形式
除了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外,其他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五)劳动合同的内容
1.必备条款与任意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除了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从而形成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
2.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特定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服务期、竞业限制与违约金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特定情形下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目的,与劳动者约定的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间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该用人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了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六)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劳动合同的生效
(1)主体合法。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4)形式合法。
2.劳动合同的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而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
(七)扣押及担保禁止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顾问合同2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的征地拆迁工作需要,需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所_______________律师团队具体承办法律顾问事务。遇有重大疑难法律事务,乙方组织部分本所有相关经验的律师或全所律师研讨。必要时,邀请本所外聘的专家顾问研讨,力求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就甲方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审查、修改甲方草拟的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
3、就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的人身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4、协助甲方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5、协助甲方向其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或培训;
6、代表或者协助甲方参加有关拆迁、征地等项目的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法律意见书或见证书;
7、代为进行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
8、代为办理各类行政登记、变更等手续(如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
9、代理甲方办理公证事宜;
10、代理甲方参加与甲方有关的民事、行政纠纷的调解;
11、代理甲方参加与甲方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或仲裁活动。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不定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尽可能提早预约乙方,以便安排时间并做必要准备。
四、甲方工作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为便于协调工作,甲方指定作为法律顾问联系人,协助、配合法律顾问工作。甲方及下属各部门的法律事务一般均通过该联系人与乙方联系。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办理甲方委托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2、应保证向法律顾问律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应将全部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如遇个案确需其他律师事务所办理的,需与乙方协商。乙方在业务能力及办案效果等方面明显不能胜任的,应该同意甲方的意见。未经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4、应为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并负担其因办理甲方法律事务出差外地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通讯及出差补贴等费用。
5、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6、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应收取的律师费、差旅、出差补贴等费用。
2、有义务优先为甲方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
3、有义务及时将办理法律事务的'进展或结果向甲方通报。
4、对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无论确定为免费或收费,也无论收费多少,乙方均应认真办理。
5、当乙方主办律师因疾病住院、长期出差等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务,或因工作能力限制,未能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时,应甲方的要求,乙方有义务及时另行指派主办律师。
6、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__________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以此项目总造价为__________元的预算为标准,法律顾问费为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基于甲方对乙方服务的信任,乙方同意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收取每年的律师顾问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以上款项甲方以汇款、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本所账户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律师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需到本市以外出差时,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其他事务,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6项事务时,甲方不必再行委托。在甲方按本条第1—2项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4、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7—11项事务时,甲方需就具体个案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______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另行计算律师费。鉴于甲方与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发生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在确定具体个案收费金额时,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8折优惠。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6项约定,乙方可催告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约定所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6项约定,甲方可催告乙方在合理的
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退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约定所支付的律师费。
九、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为简化签约手续,本合同可依年度为期顺延。本合同期满,双方如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直项目完成之日;年度服务费用不变,付款日为下一年度服务起始之日的5日内。以后各年度的顺延合同条款亦同。
十、纠纷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将纠纷提请__________市律师协会调解或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4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刘强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限自__________年3月1日至__________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草拟甲方不能独立完成的法律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实务培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尽职尽责、优质及时地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遇到甲方有紧急法律事务需要处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乙方应委派有相当水平的其他律师代为处理。
2、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审慎严密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权益。乙方应就所办业务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于乙方合法性论证和重大法律风险预测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的利益冲突方和甲方公司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尽可能提前预约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合同的审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事务,一般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顾问律师,以便顾问律师充分审查和论证。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时,应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虚假或不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对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论证或重大法律风险预测意见及建议,甲方未予采纳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服务费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顾问费人民币?万元。顾问费分两期支付,每期各__________万元。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3、诉讼、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费事项及具体收费办法按照__________省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甲方付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因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以合同期内甲方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及仲裁、诉讼费)为限,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若有意见分歧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6
甲方:
乙方:
内蒙古科力森玉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业务需要聘请甲方担任乙方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接受乙方聘请担任乙方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
1、就聘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的`咨询服务。
2、为聘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为聘方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4、为聘方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同时聘用甲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长,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乙方应于每次董事会开会前五日通知甲方。
四、甲方的福利待遇应与乙方职工相同。
五、根据业务收费办法规定,乙方聘用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费28000元,于每月1号前支付2500元。甲方无需纳税。如涉及案件诉讼、调解、仲裁,按规定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律师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六、甲方异地办理案件,乙方应支付差旅费及出差补助。
七、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续聘,双方再作协定。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8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返
法律顾问合同9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律师事务所,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
2、提供电话咨询热线疑难问题24小时内解答
3、为个人从事各种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个人从事的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6、帮助您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7、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您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8、协助您处理涉及个人的各种民事、行政、刑事纠纷,代理起诉、应诉或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9、办理私人财产的转让、质押等手续;代为监管私人财产。
10、办理其它个人不便直接出面办理的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
三、为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证为工作保密;
3、指定作为乙方联系人,协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书;
4、当乙方律师为甲方的事务外出工作时,应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贴等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事项之委托,及时安排办理;
2、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元,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乙方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参加甲方的重大非诉讼项目或者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代理行政复议等,双方单独签订协议,并视案件情况按同类案件的收费标准给予20%优惠。
七、未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外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对甲方违反法律、政策之委托,有权不予接受,并不构成违约。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合同条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则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的不再退还,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相应的法律顾问费。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x年x月x日
签约地:
法律顾问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请白沙法律服务所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律师可提供以下服务工作:
1、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可提交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法律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可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对全民所有(集体)资产或国有(乡镇)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法律诉讼;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条聘请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叁年,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乙方律师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乙方律师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适地点为甲方工作,但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费用承担及支付:
1、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1、2、3、4、5、6、7项业务的法律顾问费用为叁万元人民币/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鉴于乙方律师是"应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务,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师未提供工作服务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顾问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8、9、10项业务,另行与乙方约定收费。
3、以上本条1、2项乙方收取的费用是指律师的法律顾问费和代理费,不包括办理业务时由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收取的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和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大额招待费用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可向甲方预借必要的工作费用;乙方律师须及时持票报销。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为乙方律师履行义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律师应当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研究,按照公认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标准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3、乙方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供甲方决策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地点:
法律顾问合同11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乙方: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合同12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 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五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1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 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15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xxx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甲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
5.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累计xx小时内的法律培训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1.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有关谈判。
2.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有关书面的法律意见。
3.如需乙方现场办公,乙方现场办公时间为xx-xx,乙方保证及时安排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每个合同年度(12个月)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元整(¥x元)整。分两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即人民币xx元整(¥x元)整;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人民币xx元整(¥x元)整。
2.专项服务收费:诉讼、仲裁、对外投资等专项事务,乙方将与甲方另行协商收费,乙方承诺按当地指导价的百分之xx收费。
以下事项不构成上述专项服务的标准,应纳入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畴:诉讼、仲裁:针对案件进行的前期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外投资:前期的法律调查(不包括尽职调查)、对策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调查及地区外的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地区内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汇入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指派专业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3.乙方应对处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内及履行期届满后xx个月内,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聘用。
5.乙方应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报告,汇报工作内容、提供法律服务人员及工作时间、书面法律意见(包括电子邮件)以及企业管理建议等书面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不限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③丢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乙方违反约定,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将就是否继续委聘乙方担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协商并确定是否签署新的委聘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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