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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同

时间:2024-12-21 23:11:34 合同 我要投稿

承租合同集锦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租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租合同集锦8篇

承租合同 篇1

  出租人的权利

  一、按照合同的规定收取租金。

  二、有权决定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出租。

  三、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

  四、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有权责成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五、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权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关知识:承租人违反规定的行为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租赁物转租、转让、转借或是与他人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租赁物结构或改变用途(拆改结构有可能造成租赁物损坏,改变用途则是违约行为);

  3、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4、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的租赁物;

  6、法律、法规规定要以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的其他行为。

  相关法规: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使用权

  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

  违约赔偿

  对出租人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的租赁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赁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承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义务主要有

  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使用细则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赁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瑕疵通知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承租合同 篇2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当然,优先购买权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由于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房屋的行为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视为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案情简介

  于先生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用来出租。20xx年5月,于先生把房子租给了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

  不久,于先生的弟弟小于要结婚,却苦于没有房子,于是跟哥哥商量,想买下于先生用于出租的房屋,于先生也同意将房子卖给弟弟。但承租人张某却不同意了,他也想购买这个房子,并且提出,他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于先生应当将房子卖给他。

  于先生和弟弟小于没了主意,这房子到底该卖给谁呢?于是他们咨询了律师。

  律师点评

  专业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张某对优先购买权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本案有所不同,我国法律另有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房主如果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则不受《合同法》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本案中,于先生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张某虽然是承租人,但无法享受在同等条件下对所承租的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于先生与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张某的承租权益,《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即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法理上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理。张某与于先生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小于后,原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张某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律师提醒,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先通知承租人,在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特殊情况下,即使承租人不享有该权利,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承租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口;楼房为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口;平房为______间口;无装修口;一般装修口;精装修口;防盗门口;有线电视接口口;空调口;天然气口;煤气口;集中供暖口;土暖气口;热水器口;电话口;电视机口;电冰箱口;洗衣机口;上下水口;家具口_____口;楼层:_____口;结构:_____口;朝向:_____口;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口;月租金标准:_________元口;租期:______口;房屋用途:______口;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作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_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

  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付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余、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经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居间人(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应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出租房屋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其缴纳

  双方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由承租人在每月5号之前以现金方式向出租人预交下一个月的租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逾期部分租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四条 押租

  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日内向出租方交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房屋押租,该等押租在合同期满、出租房屋有关设施完好或非因承租方原因损坏时,由出租方在五日内将本金退还给承租方。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第六条 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

  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施应每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方协商解决。经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承担的修缮费用可用于冲抵租金或由出租方分期偿还。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售出租房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期限届满

  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如果承租方一时确实无法找到其他房屋,出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拒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出租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本合同前述条款的规定向承租方交付合理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承租方____元。

  2.出租方不能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负责赔偿承租方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给承租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务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件

  出租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合同 篇5

  发租方 : (称甲方) 身份证:

  乘租方 : (称乙方) 身份证: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细则如下:

  一 承租项目:由甲方提供辖下公路边原是金丰石公司厂房用地及现有的二层建筑物给发租方使用。

  二 承租面积: 约4.2亩。(附厂房用地图)

  三 承租期限: 。(由 至 止)

  四 承租租全款: 分阶段收款。第元。(共年,共);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

  五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给甲方押金 万元正。

  六 交付租全方式: 按先款后租使用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付押金及当年承租款。以后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底前壹次交清下一年度的承租款。乙方如中途退租,终止合同则甲方没收乙方的押金及有权追讨一切已发生的费用。

  七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在承租时,不得开采资源(挖泥取沙等);厂房原有三边的石墙不能拆除,厂房如中途转让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转让手续,否则甲方没收押金并终止乙方使用权及收回厂房用地。

  2、乙方要尊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在开办长需经环保及上级有关部门报批,许可,才能办理,如果没有批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租合同生效后所发生一切费用,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负;如有乙方造成污染而损害他人或作物,则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对方损失。

  3、乙方要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则甲方从欠款的第十六天起,每天计收滞纳金7%;乙方在三十天内如未交清承租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款及收回厂房用地并追收所欠款项。

  4、在承租期间,如上设或国家部门需证用此地,则乙方要无偿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补偿,(注: 土地补偿归甲方,生产补偿归乙方)。

  5、原有的二层建物、厂房用地上的三边的石墙及乙方所安装的水电线路及土建木建厂房设施(包括所有用砖、用铁的围墙、屋顶、地面),在合同期满或乙方单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不能拆徐或认为损坏(如有损坏在押金中相应扣除),要无偿归甲方所有(注: 厂内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6、乙方要注意做好安全生产措施,一切因乙方造成工伤事故或发生的费用与甲方无关。

  八 厂房用地上铁棚、铁架一次性转让补偿费3000元。

  九 租赁期限内乙方如将租赁物转需经甲方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成租期限,倘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该由乙方处理。

  十 租赁期限届满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从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提及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不单单方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合同 篇6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鶻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鶻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

  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承租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事实:

  1.转让人自愿将房屋承租权有偿转让给受让人;

  2.受让人经现场踏勘,并向开发商(XX村委会)充分了解该房屋的产权形态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后,自愿按现状受让。

  双方就房屋承租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转让双方

  受让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转让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第二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房号:第四层东首房,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

  该房屋系村开发的综合楼,权属登记由村委统筹安排,其业主以承租的形式对该房屋拥有相关权利。

  第三条 房屋承租权转让对价

  乙方将自己与XX村委会于20xx年12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所载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甲方,为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计人民币: 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该对价计人民币: 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五条 房屋交付

  在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对价款的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权随之转移为甲方所有,乙方把该房屋入户门的钥匙交给甲方持有,房屋以现状移交。

  第六条 关于承租人变更登记的约定

  乙方协助甲方向XX村委会申请承租人变更登记,因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第七条 双方的承诺

  1. 甲方承诺:

  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对价款,否则,乙方有权取消本房屋承租权转让,并且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10万元整。

  转让成交后,甲方即不能以该房屋的产权形态、房屋质量等任何情况为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或经济补偿等。

  2. 乙方承诺: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对价款后,同时向甲方移交该房屋。若乙方拒不移交该房屋或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不能实际行使该房屋的承租权时,甲方有权退还乙方该房屋,并且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对价款外,还需赔偿甲方人民币10万元整。

  自本转让成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张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

  第八条 转让成交的确认

  合同生效后,双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实现房屋交付,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该房屋的相关租房凭据《房屋租赁协议书》,即视为该房屋的承租权转让成交。

  第九条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第十条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20xx 年 2 月 21日

承租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两间的厂房、设备、仓库及生活用房(以下简称租赁物) 等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500平方米(设备清单见附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模具加工, 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

  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

  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2年,即从20xx年7月25日起至20xx年7月25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 租金 。乙方自起租日起,前三个月每月承包金为贰万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给甲方,在三个月后,乙方每月承包金为贰万伍仟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4.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厂房、工人的生活用房及生产设备必须是完整的、可靠的.、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的。

  4.2甲方的模具钢材及其他辅料可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可按照当月市场价格向乙方收取费用,按次结账(15天内)。

  4.3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出现重大的维修(维修费用在壹万元的),甲方和乙方各承担维修费用的50%。(或协商解决)

  4.4甲方的市场信息有义务提供给乙方供其开发使用。

  4.5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不得私自加工铝型材模具。

  4.6如果乙方在回收模具款遇到困难时,而该客户与甲方又有生意往来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追回该项款项。

  4.7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设备确实不能使用而需要报废的,必须通过甲方确认方可实行。

  4.8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增添的设备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乙方可以将所添设备自行带走,也可作价卖给甲方,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

  4.9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甲方必须月底结账。

  4.10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对方的生产、生活场所不受外界干扰。()如有一方的生产、生活场所遭到无理取闹者的干扰,有责方负责全权处理完善。

  4.11如果甲方在乙方所承包的生产、生活区域内,未经乙方允许存放的任何物件,如有丢失,乙方概不负责。

  4.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用电、用水保证,甲方配合乙方在车间内安装相应的电表,按每月得电度费计算后上缴给甲方。

  4.13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日先交第一个月的承包租金两万元给甲方,第二月起按第三条执行。

  第五条 财务

  5.1由甲方现在的财会给乙方代办理。也可自寻财会。

  5.2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北铝同益模具有限公司》和营业执照,签销售合同,但不签采购合同。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乙方如未按期交纳相应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2乙方有其他不当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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