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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

时间:2024-11-10 22:49:31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员工合同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员工合同3篇

员工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居 住 地: 邮编 :□□□□□□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聘用性质为 (全职或兼职)。

  2、协议试用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3、乙方薪资的具体情况详见《聘用协议薪资福利附属条款》。

  4、试用期内,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5、试用期内,乙方有下列不符合《招聘录用标准》情形之一的,甲方向乙方说明理由后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5.1乙方签署的《员工登记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年龄、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身体状况、是否有潜在疾病、残疾、职业病等)存在虚假情况的;

  5.2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其它包含竞业限制内容协议的;

  5.3存在甲方《招聘录用标准》规定的其他不予录用情形的.

  第二条 工作地点及岗位安排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甲方 (部门)从事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对乙方的考核结果等,调整乙方的工作。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变更乙方相应岗位及职务。

  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4、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业务所及国内地域。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甲方向乙方说明情况后,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人员调配。

  第三条 劳务报酬

  1、甲方于当月 25 日前支付乙方劳务费每月人民币 双方约定标准 元,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乙方劳动岗位和劳务报酬的予以调整。

  2、甲方对乙方收入中的应纳税额及其它法定扣缴款项予以代扣代缴。

  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劳动条件。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在工作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工作守则、保密制度以及不时公示的其他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以谨慎的态度工作,以求最大限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并尽最大努力增加甲方的收益。

  5、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或相关规章制度时,甲方可依据《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详见《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6、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公布的程序详见甲方《管理制度制定及发布规定》。

  7、甲方依据9.3条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需要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实行 工时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但是应当遵守国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需要加班,应当得到甲方部门的书面批准,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的,不计为加班;甲方考勤登记表、考勤卡等记载乙方工时的文件、表格,仅表示对乙方进入及离开工作场所的时间的纪录;对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纪录 ,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为乙方加班。

  4、乙方有权利享受法律规定的休假节日和带薪年休假。乙方在使用带薪年假前,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以便安排工作。

  第六条 福利待遇

  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适用甲方的福利待遇制度。

  第七条 聘用协议的变更

  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聘用协议约定的内容。

  7.2任何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和增加应当由协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做出。

  第八条 聘用协议的解除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协议可以解除。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8.2.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8.2.2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8.3.1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8.3.2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8.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8.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按照《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除名的员工;

  8.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4.3被聘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4.5乙方成为待岗人员后,再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公司管理,依据《待岗 3

  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8.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8.5.2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考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5.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兼并、被撤销、被吊销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8.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8.6.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8.6.2出现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情况,导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8.6.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8.6.4其他因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兼并、被撤销、被吊销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的。

  8.7乙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约定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工作交接尚未完成的除外。

  8.8聘用协议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关系的,聘用关系即行解除。

  第九条 乙方的职责

  9.1若乙方被派遣至外地或国外工作,其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风俗文化。

  9.2乙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解除、终止后的12个月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游说、要求、鼓动甲方客户与甲方终止业务关系或擅自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业务。

  9.3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任何甲方使用的及外来的(通过购买或许可使用)计算机软件。

  9.4所有甲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统计方法、系统流程、程序、文件、档案、材料、工作资料和任何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产生的所有事物,包括信用卡和钥匙卡,以及任何前述文件或物品的复制品,应当于本协议终止时或应甲方要求,返还给甲方。

  9.5因工作需要,甲方将为乙方配备计算机等设备供其在办公室使用。若甲方提供的是便携式计算机,则乙方应对该计算机及其配件、软件,以及存储在内的所有文件、数据等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知识产权及他项权利

  依照政府相关法律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统计方法、系统流程、程序、文件、档案、材料、工作资料和其他任何有关的事物进行改进,或借助前述事物进行的发明创造,其所有权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上述权利,并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保守相关秘密条款

  11.1乙方应对其所掌握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任何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信息均不应向与甲方完全没有关系,或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技术服务关系、财务关系并不密切的第三方披露。

  11.2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1.2.1任何标有“秘密”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档案;

  11.2.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与甲方业务、经营、财务或甲方客户等有 关的非对外公开的信息;

  11.2.3经营管理方案、人事任免决定、企业利润、债务及税务申报情况等;

  11.2.4甲方或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协议、协议及往来信电函等;

  11.2.5客户名单、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号码名片、简介及其他有关资料或档案;

  11.2.6甲方的计算机软件、数据,统计或审计方案、工作流程、合作模式、文件、档案、材料、工作资料等;

  11.2.7甲方对乙方的培训内容及方法等;

  11.2.8其他甲方在会议、培训或通知中公开声明的秘密。

  11.3乙方除因工作期间需要或为甲方的利益并经甲方合法授权外,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上述商业秘密。乙方除应在聘用期间保守甲方上述秘密外,还应在解除本协议后一年内继续 5

员工合同 篇2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

  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

  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xx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单

  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 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 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员工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 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 元。

  第十条 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夜班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二条 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补贴,夜班补贴标准为每工作日 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使用员工宿舍,水电费用及宿舍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行承担。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 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九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一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 》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 他

  第三十二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已收到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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