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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合同

时间:2023-05-27 17:01:53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供应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应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供应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供应合同 篇1

  液化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甲方):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2、钢瓶数量为:;

  3、供气地址为:;

  二、 价格及结算方式:

  1、 双方协商价格为:元/kg;

  2、 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3、 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双方根据每次实际用气重量,现金结算;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 甲方应设置安全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

  3、 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查钢瓶上得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4、 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

  5、 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6、 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7、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气,若需试用第三方气体,需提前告知甲方;若乙方单方面使用第三方气体,若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并有权扣除押金;

  8、 甲方根据乙方用气量,与乙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需液化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甲方: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东方世纪城建筑工程所需材料的供应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货时间

  1、交货地址:东方世纪城工地

  2、供货时间:年月开始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注:以上价格都包含运费。

  二、结算方式

  当月月底前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支付款项给乙方。

  三、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2、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及本市设计单位标准。

  3、材料数量的验收,采有每月、每旬或每5天不定期随车抽检的办法进行验收(特殊情况甲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抽检)。

  (1)黑砖,每车数量少于不超过20条则验收数量视为合格;如每车数量少于20条以上,则该月、该旬或该5天供应量按每车少于20条以上计算。

  (2)沙,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3)装载沙子的车不可含过量的水或杂物。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材料要求通知;甲方如有紧急用料时可以要求乙方尽量配合。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收确认;验收不合格,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3、当乙方不能按时供应甲方材料时,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利向其他供应商购买材料。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或采用某种方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月日 日 期: 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乙方供应蔬菜等农产品;

  二、供应农产品品种主要有:茄子、青椒、黄瓜、西红柿等;

  三、乙方应提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供货要约,甲方应及时供应货物;

  四、甲方供给乙方的'农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五、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商定具体供货价格,双方不得随意抬价、降价;

  六、甲方应尽最大能力保障乙方的货源充足,不得恶意中断对乙方的供货,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供货中断,甲方应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七、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应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进店费、条码费等非经营性费用由双方具体商定;

  九、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产品销售管理方面的监督,并

  保证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合理、可行建议;

  十、甲方应对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负责积极协调处理;

  十一、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以上协议,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十二、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时间: 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供应合同 篇5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房区滨电街道路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平房区

  第二条:货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

  2.1.物资名称:机切边石

  2.2.规格型号:机切边石,1*1cm倒角, 80*34*15cm

  2.3.质量标准以及技术要求:

  2.3.1.乙方提供产品样品,甲方封样,封样样品的品质作为验收标准之一,乙方供应的.产品同封样产品不一样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达到标准,甲方有权利拒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3.2.边石必须为天然石材,不得有水线及色斑。边石规格尺寸按照样本误差不得超过正负2MM。

  2.3.3.送到现场的边石不得有崩边掉角等现象。

  2.3.4.产品包装要求:乙方自行负责,保证合同标准的物资完好到达现场。

  第三条: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方法

  3.1.订货石材的单价以及数量:机切边石,80*34*15cm,760价:40元/块,合计:26400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需要提供石材到现场数量,并且负责安装,倒角。并自备发电机等工具。

  3.2.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3.2.1合同签订日起,甲方付乙方五千元定金。

  3.2.2.乙方送货至施工现场并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有货物的全部货款。五千元定金最后一次全部扣除。

  第四条:交货规定

  4.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现场,并且负责安装砌筑。

  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3.交货日期:甲方要货时间起10日内,所有货物全部到齐。

  4.4.乙方货物送到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如期将边石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每拖延一日交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损失。

  5.3.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将停止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5.4.甲方不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不配合甲方装卸货物。乙方不承担因货款不到位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特别条款

  6.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边石价格不再调整,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

  6.2.本合同所签订的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6.3.乙方在安砌石材时,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大小工伤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七条: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供货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酒店用餐所需蔬菜、肉类、作料等食用材料(以下简称食材)。

  第二条 订货方式

  甲、乙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书面订货清单等方式订货。如是书面订货清单的,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分别签后各置一份留底。

  第三条 交接货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上门,送达地点为 厨房。

  第四条 订货和交货时间

  1、甲方一般在头天下午18时前告知乙方第二天所需食材的种类、数量等,乙方必须于每天早上8:30前将甲方所需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食材的,应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临时订货通知后,必须无条件的在接到甲方通知的3小时内按甲方通知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的要求及时将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第五条 价格

  食材价格的参考基础是 的市场价格。食材价格采用乙方报价,甲方去市场询价的方式,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乙方每周报一次甲方可能用到的食材价格,甲方不定期去市场询价,如果乙方报价低于市场价格,以乙方报价确定食材价格。如果乙方报价高于市场价格,则按市场价格的80%确定食材价格。

  第六条 质量

  1、 所有食材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需要检验合格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食材需在甲方验货完毕后的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第七条 验收

  1、 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

  2、 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3、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双方的交接货人员应当场填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品种和数量清单二份,同时说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因,双方交接货人员在清单上签,各执一份。如果任何一方拒绝在清单上签的,任何一方均可邀请当地村组或者公安机关或者乡政府人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单独制作上述清单,拒绝在清单上签的一方承诺无条件放弃对另一方制作清单的品种和数量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因的任何抗辩权利。上述清单作为双方的合法有效依据。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缴纳 万元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后,无息退还,若有不足扣款之金额,由乙方补足。

  第九条 结算

  1、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的依据是经双方签确认的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甲方的订货清单不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等),如有损坏或缺少,甲方需照价赔偿。

  (2)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材必须及时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甲方去市场询价,如果乙方的报价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应提供合理依据,比如市场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者价格主管部门公告的价格或者三个以上商家愿意出售的价格等等。

  (4)验收食材时应以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质量的食材,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补,拒收或要求退补食材时应认真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拒收。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每次订货的要求,按时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2)交货当日乙方应无条件正常交货,不可擅自变更食材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

  (3)为确保甲方员工及客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乙方在选购食材时,必须精心挑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严禁选购含有剧毒农药或其他对身体有毒有害的食材。

  (4)乙方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如需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一个月以后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食材导致甲方员工(包括甲方股东,下同)或客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等事故时,经相关部门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提供的食材造成的,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员工和客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如乙方的报价高于 市场价格的,第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10%违约金;第二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20%的违约金;第三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30%的违约金;第四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总货款2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3)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30分钟以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10%违约金;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30分以内不足6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20%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60分钟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2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

  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货款中自行扣除,无需征求乙方的意见。

  第十四条 其他

  1、甲方确定的订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qq号: ,传真号: 。

  乙方确定的订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qq号: ,传真号: 。

  2、甲方确定的验收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确定的送货人: ,身份证号码 。

  3、甲方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4、本合同中所列出的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的有效通讯地址,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按该地址向另一方送达涉及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另一方拒收或被邮局退回的,均视为一方的通知已有效送达到另一方。

  5、本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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