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精选(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 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 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签字):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章) 传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乙方的信息要清楚包括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合同后应附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产品质量合格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建议考虑一下)
1.3 具体合同: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单价、数量、交货期等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甲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甲方订单;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 交货:乙方应按其接受的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
方所在地
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所需各项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包装费、运费(不含卸货费)、保险费、检查费等全部费用。
2.3 订单的变更:甲方认为终止或变更订单时,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乙方应该按第2.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并解决乙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供给资材
3.1 如果甲方依据技术要求,需要将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以下称“供给资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加工、维护、改善品质等。没有特殊约定的,供给资材的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关于供给步骤依照甲方规定。
3.2 乙方领取供给资材后,应及时检查并确认品质、数量等。如果发现供给资材有缺陷或数量不足等异常现象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确认解决。
3.3 乙方对甲方的供给资材加工不良时,乙方负全责,并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协商,拿出解决方案。
3.4 供给资材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供给资材、剩余资材及边角料等的处理,应依照甲方指示。
3.5 由于乙方发生强制执行、破产申请、公司整顿或劳动纠纷等异常事态,乙方应在及时通知甲方的同时对外声明甲方的所有权,避免甲方财产受到侵害。
第四条验收及不合格的处理、异议期限
3.1 验收:乙方送货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本条款下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
3.2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如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书面异议与鉴定结论,否则,视同接受甲方的意见。双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解决,在乙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乙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质量保证
4.1 质量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有,应作为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具体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 质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过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及第三者造成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包括甲方因此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甲方处理事故所花的必要合理之费用等)。
第六条交货期
6.1 交货期是指乙方将订单上的订货交付到甲方指定场所的日期,每个订单上都应明确标明交货期。
6.2 由于甲方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要求乙方延迟交货时,交货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3 如果乙方要提前交货,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6.4 乙方认为无法按期交货时,应事先及时将原因和预计交货日等书面通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指示。此时,乙方仍负有对延迟交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5 如果乙方未按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赔偿金。
第七条 禁止不正当退货
7.1 甲方从乙方取得或接收的货物,非正当理由不得强制退货(以下称“不正当退货”)。
7.2 根据第7.1项规定,甲方下面的行为,视作不正当退货。
7.2.1 单方面取消订单或以经济情况变动等为理由,退货的行为。
7.2.2 无明确检查基准及方法的情况下,甲方不恰当地把货物判定为不合格而退货的`行为。
7.2.3 甲方提供的资材不良,导致货物被判不良而将其退货的行为。
7.2.4 甲方供给资材交付延迟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甲方以此为由退货的行为。
第八条结算与付款
8.1 结算:甲方将当月23日为止接收并检查合格入库的货物,乙方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提交合格发票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甲方及时完成结算手续。
8.2 付款方式:甲方在次月20日前支付8.1项款项。
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9.1 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接受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9.2 不侵权保证: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如下: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给予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9.3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专利权、实用新设计权、创意权、商标权及这些权的实施权(以下简称为“工业产权”)及核心技术,除了制造甲方订货外,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4 本条款的效力: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盖章。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和具体合同。 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并在合理期限内未予补救的;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
③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④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
⑤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
⑥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解散清算程序;
⑦一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失效或其营业执照被主管部门吊销时;
⑧一方发生分立、合并(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后另一方要求新设关联主体提供担保而该方未能提供的;
⑨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或超过三次以上接受订单后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照前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效果
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依照第十条的规定被解除后,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甲方已经履行产品交付义务的,乙方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柒日内向甲方清偿所有债务(不通,好像义务定义错了你们商榷一下)。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违约依照第十条的规定而由对方解除的,不影响对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10.1 拒绝订单: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 逾期供货: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按照逾期供货金额的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了甲、乙双方事先约定外,最高依照订单品目别金额的20%。(或者改为:甲方因乙方逾期供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10.3不得留置:乙方如系利用甲方的材料,设备或模具等给甲方供货,乙方同意放弃留置权。
10.4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如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流行疫情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格
供货范围:
单价:______元,总价_______元。
二、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机器(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
3、乙方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或故障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处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2、乙方应将所供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3、交货地点:
4、货物的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过程,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设备订金款项的50%合计
2、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项目款的50%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如卖方到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本合同附录规定的要求,买方无故退货或到期不收货,则无权请求退还已付机器预付款
六、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均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由双方协商后相应延长。受阻方应随时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合同执行的任何延迟。
八、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在发生合同终止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责任将已执行中的合同部分执行完毕。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均为正本,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采购合同 篇4
买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乙方 HP DL380G7 服务器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量保证
1.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1.2货物质量保证期应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1.3货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安装
2.1乙方进行安装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2.2乙方提供安装图纸,由甲方签字确认。如有变更,需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验收
3.1货物验收:货物到达后,乙方会同甲方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完好状态进行清点和查验,甲方在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收到货物。货物未实施安装前,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3.2安装验收:安装结束,由乙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安装检验报告和货物合格证书。
3.3安装调试结束后,甲乙双方依照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安装验收标准进行最后验收,验收结果由甲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 合同履行
4.1合同金额:人民币
4.2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3履行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4.4履行费用: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4.5付款方式:
4.5.1合同签订后预付20%货款,安装结束经甲方验证合格后, 甲方在取得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的形式支付剩余货款。
4.5.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
第五条 保修及售后服务
5.15.2 乙方在接到甲方报故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回应。
5.3 如需现场检查和维修,乙方应当在小时内到达,并在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
5.4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进行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收费。
5.5 乙方进行保养和维修应当存有记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甲方以经过其签字认可的记录进行费用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或者未能按期安装调试,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乙方迟延交付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乙方仍要缴纳上述违约金。乙方承若
6.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第一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另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乙方承诺此机型为原厂出厂标准配置,CPU保修序列号随主机修序列号,如乙方提供机型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假一赔十方案处理。
6.3 乙方未按4.5.2约定提供发票,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6.4 乙方未按第五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4.1 乙方未能在第五条约定时间内作出回应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每迟延一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
6.4.2 乙方不能提供保养维修记录,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保养或维修费用。
6.4.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提货款及设备尾款,甲方应当按应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7.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李兴实
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
账号:08857020xx92146041 账号:43010117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开户行:工行小营分理处
税号:320xx2757330562 税号:320xx2742353614
联系电话:025-84069472
电话:025-85560000-1623 传真:025-84069479 传真:025-85479335
年 月 日 20xx 年 12 月 22 日
采购合同 篇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方建坪铅锌矿矿石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1、矿石中杂石含量≤5%,且不允许有单重超过0.4公斤的杂石。
2、矿石中砷(As)含量≤0.02%。锑(Sb)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组织运输,供方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计量办法:
以需方计量为准,无损耗
四、验收、计价办法:
1、双方共同取样、缩分,制成标准样800克左右。按国标烘干样品并测量含水率。将烘干后样品分四份,双方各取一份化验,留仲裁样两份。
2、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一方有异议时,可提出仲裁,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发生仲裁时以仲裁结果为结算依据。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作为记账凭证。
3、双方共同抽验杂石含量,超过5%时,按实测杂石含量乘以本批矿石总量扣除相应杂石量。
4、砷、锑含量每超标一项,扣矿石款10元/吨。
5、干、净矿石中铅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100 元/t计算; 干、净矿石中锌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80元/t计算; 其它付产品不计价。
五、付款方式:
待供方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支付货款95%,余额待下次结算时付清。
六、合同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预付货款,供方不得将自产矿石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1000元/吨支付违约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3、此合同一式两页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太阳能的采购安装事宜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
二、乙方所供产品为:动感之星太阳能,规格为φ58×1.8mm×24管(φ58为真空直径58mm,1.8m为真空管长度,24管为每台单机为24支真空管)。总容量为250升,整台太阳能主机共包括水箱、真空管、支架和电加热部分。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先预付定金5万元给乙方,乙方发货后,甲方经验收合格后付30万元给乙方,待甲方安装使用三个月后付清余下的15万元给乙方。
四、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2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水箱、支架、真空集热管),配件为期1年(配件包括:上下水管、混水阀)。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10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10%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验收完毕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1%.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30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六、合同的解除条款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版本号:A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购买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守:产品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之定购单,甲方应在乙方大货生产前提供相关的LOGO及辅料,逾期导致乙方交货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包装要求:每双以包装纸包好后入一内盒,按照合同附件内的装箱表具体装箱。
第三条:交货地点:厦门市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后,供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90天内通过银行结算货款。
2、如乙方的交货数量少于甲方的定购数量且又不及时补足的,货款应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计算。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乙方交货的品质应当符合GB/T15107—20xx《旅游鞋》国家标准。按照标准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验收。
2、成品质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条款及附件补充要求以外,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大货生产前的封样为准,双方各存一份样品。
3、乙方提供的.大货订单中允许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开,用大纸箱包装并在箱外标明。
第六条:责任条款:
1、产品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数量超过3%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或终身保修并承担费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及时维修,如因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将所需维修的货物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对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甲方为“”商标所有权人,乙方公司须付绝对责任义务,不得私下生产、贩售或擅自允许其他第三方生产、贩售,且不得将本商标用于他项产品上,如经发现并调查属实。乙方应当按照所收金额的500倍赔偿甲方损失。(生产者及贩卖者得自动放弃抗辩。)
4、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出具书面材料单。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损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值、购买原材料的运输费);
5、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数量及色、码分配交货,在规定的浮动范围±3%内甲方可以接受,如少于合同数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补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少于合同数量,乙方应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货值进行赔偿。若乙方交付货物超出合同数量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全部接受。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货物总货款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乙方在出货前应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权人员到乙方的生产工厂进行产品所有品质检验,甲方QC或者甲方授权人确认签字后乙方给予发货。
8、乙方因包装或运输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的,经双方共同鉴定,按货物损毁程度由乙方赔偿损失。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订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允许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密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资料均为甲方产权,无论是否做大货,乙方都必须为甲方保密,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2、乙方在大货生产结束后一周内,将大货多做或次品报废的货品上有关甲方提供的商标、吊牌等标识拆除,乙方应将商标、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余辅料一并退回甲方结算,大货多做或者次品报废的货品必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180天才能处理,否则甲方根据后果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特别约定
货品进仓后60天内如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全数退换或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交由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甲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税号:
账号:
开户行:
日期: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账号:
税号:
开户行: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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