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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4-05-29 12:27:32 合同 我要投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优选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优选15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_______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xxx方式取得甲方xxx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x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xxx以北、xxx以南、xxx以东、xx以西毗邻的xxx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xx年不变,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小写)xxx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xxx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xxx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xxx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xx元整、退还乙方承包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于20xx年1月29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维护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

  承包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的,应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履行保护农村土地的义务。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应当充分维护农民的财产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承包农村土地的权利。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承包方案

  第七条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十五日。

  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承包方案由承包工作小组公开组织实施。

  第八条承包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

  (四)不得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制定承包方案,并对承包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章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承包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指导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并对承包合同实施监督,发现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更正。

  第十一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

  (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第十二条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第十三条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变更:

  (一)承包方依法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的;

  (三)承包方自愿交回部分承包地的;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转让的;

  (六)承包地被部分征收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包合同变更的,变更后的承包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

  (二)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承包地被征收、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或者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承包合同变更、终止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终止承包合同的书面申请;

  (三)承包方分立或者合并的协议,交回承包地的书面通知或者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转让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同意变更、终止承包合同的书面材料;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法制定承包方分立、合并、消亡而导致承包合同变更、终止的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发包方应当制定承包地调整方案,并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调整方案通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当将调整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方案的审批,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方案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调整方案,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予以更正,并重新申请批准。

  调整方案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的,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十八条承包方自愿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并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交回承包地的其他补偿,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承包方之间可以互换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承包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提交备案的互换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互换双方是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互换后的.承包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互换合同备案后,互换双方应当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发包方无法定理由的,不得拒绝同意承包方的转让申请。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转让后的承包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受让方应当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并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四章承包档案和信息管理

  第二十一条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材料,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专项经费、指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与安全。

  发包方应当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产生、使用和保管的数据,包括承包地权属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等,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管理,组织开展数据采集、使用、更新、保管和保密等工作,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数据。

  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承包合同数据互通共享,并明确使用、保管和保密责任。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家、省、市、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组织开展承包合同网签。

  第二十五条承包方、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查询、复制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相关资料,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五章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第二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应当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承包方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用途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实施,一般包括准备工作、权属调查、地块测量、审核公示、勘误修正、结果确认、信息入库、成果归档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第二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的成果,应当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质量要求,并纳入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可以依法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承包合同,是指在家庭承包方式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施行以前依法签订的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xx年11月1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

  发包方:____县(市、区、旗)____乡(镇、街道)____村__组

  发包方负责人:____

  承包方代表:____

  承包方地址:____县(市、区、旗)____乡(镇、街道)____村__组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

  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的义务:

  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包方的权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的'义务: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

  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权获得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补偿。

  承包方通过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由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终止。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承包方代表(签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东至____,西至____,南至____,北至____。其中,一等地____亩,二等地____亩,三等地____亩,四等地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时间是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元,公益金____元,管理费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7

  合同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租人依法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管辖权和行政权,以及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权利和利益行使的其他权力。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第三条甲方在目前情况下(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下)租赁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宗地号:_______;土地面积(含共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和范围见本合同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为_______土地。

  第五条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土地年使用量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人民币。交付租金的日期和方法:

  _______年_______月前缴纳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年_______月前缴纳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年_______月前支付___________人民币。乙方应以转账、支票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租金。

  第七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当年租金及其他应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应向乙方收回实际使用日的租金,并增加半年租金金额作为经济补偿。

  第八条本合同所列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调整地租标准,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租金标准收取。

  第九条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租金后,应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该地块的用途。确需变更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未经甲方依法批准,不得转让、转租或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乙方出租该地块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闲置土地费;如果甲方连续两年闲置,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延迟占用土地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相应顺延。因延误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从本合同项下应付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转让地块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并交回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必须在期满前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批准续租后,确定新的租赁期限、租金等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10日内向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乙方在用地期间,因政府法令、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通过其红线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工程的,乙方不得阻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项目业主合理补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法定程序,提前收回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并可变更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支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责任,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发生不可抗力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争议。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按照下列第(一)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赁方案已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赁方案仍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补充规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的金额和面积应以大写和小写形式表示,大写和小写金额应一致。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省、市、县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8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农村耕地700亩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农村耕地700亩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700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700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700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700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700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3月25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村北大园地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承包年限为三年,从______年10月1日至______年10月1日止。水利设施齐全,承包期满后如乙方不在承包耕地回复原貌。

  一、承包期为五年,承包一年一结算,乙方将承包费每年10月1日前预付清,承包费未按时结算,合同终止。

  二、每年承包费每亩800元,以小麦每市斤1.25元为基准,若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每市斤上涨幅度超过0.1元(含0.1元)承包费则按当年市场粮食价格的浮动比例而浮动。

  三、乙方承包甲方耕地只许农作物种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户土地和其他承包户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保证道路畅通安全,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一旦浇地设施损坏乙方负责修理。

  六、承包期内如国家在土地政策上有变动及全村调整土地,合同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村种值业的发展,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四至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待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所承包的土地归还甲方并复垦。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协助乙方进行地边地界的临时问题的处理和土地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购置财产的所有权。大棚赔钱归乙方所有。如丧葬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继续深入农村改革,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过村民(组)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______________发包给乙方承包。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面积及四址范围

  承包面积______________亩,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间:

  1、每年每亩上交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2、每年每亩水资源费上交村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后承包”的原则。第一年的承包金在协议签订时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于前一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依次类推。

  四、甲方责任

  五、乙方责任

  1、在承包期间,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风险自负的.原则,自觉履行规定义务,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

  2、承包期间,未经水利部门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水利设施;

  六、相关事项

  在承包期间,乙方在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前提下,征地费用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当本协议与政策发生抵触时,一切以上级政策为准。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_______方有权_____________。

  十、未经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和充实原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确保乙方的权利和经济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义务尽快解决群众阻挠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便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

  二、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_____天内交清,后各交纳期期限均按阻挠担误的时间顺延,总承包截止期同时相应顺延。

  三、今后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防止阻挠、刁难乙方经营活动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如再发生类似上述等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和使乙方受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并以乙方经济损失总额的伍拾倍赔偿给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交纳承包金期限及总承包截止期按本协议办法顺延,延长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________________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_____村的水田192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年9月20日起到_________________年3月20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5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的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__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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