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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记叙文

时间:2022-12-28 12:49:52 记叙文 我要投稿

高一记叙文(通用15篇)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特别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记叙文,记叙文根据写作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写人的记叙文、叙事的记叙文、写景的记叙文、状物的记叙文几大类。那要怎么写好这类型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记叙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一记叙文(通用15篇)

高一记叙文1

  “我的老师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因为他是十分像人的一个人。”这是绘画大师丰子恺在评价他的老师弘一大师时所说的,我并不知道丰子恺如何来定义“人”,但我想弘一大师一定对丰子恺的影响颇大,甚至包括他而后一生的画风。而于我,我想能影响我而后一生的,到如今仅有我那年高一时的班主任——人送绰号“王夫之”。

  “王夫之”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他生得一副文人相,头发中分,戴一眼镜,上课时总是捧着一杯茶水;体型稍壮,走起路来总是轻微摆动着两只手臂,踱着那慷慨大气的步伐,时不时边走边打上两下太极;他的标准型动作就是用手不停地从前向后捋头发,尤其是在思考的时候;见到人总是微微一笑,那笑容却神秘不可捉摸,一看就是一位非常有内涵的师者。

  记得刚到高中时,对学校的生活我们全然不知,“王夫之”的开学第一节课便让我终生铭记,当时在选班级口号,他在黑板上洋洋洒洒写下了八个大字“刻苦砥砺,敢拼敢赢”。他说他在高三多年对学习、人生的总结,只浓缩成了这两句话,当时我并不理解。当时光逝去一年之后,我才意识到,“王夫之”是想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需刻苦磨练自己,同时还要敢于拼搏敢于赢取。他教我们做事情要专一,不仅对学习,而且对任何事情。学习就是学习,唱歌就是唱歌,跑操就是跑操?那年高一,我们班每天中午的班唱是全楼最响亮的一个班,绝不会有一个人在低着头或目光游离。可敬,“王夫之”!让我们在学习中铭记更多的是如何做人。

  “王夫之”的语文课讲得尤其精彩,特别是他讲古文(烛之武、荆轲、蔺相如、鸿门宴)时会让你觉得一会儿在玩穿越,一会儿在听百家讲坛,当讲到人物语言、动作描写时,他会以富有人物感情色彩的语言,把当时的场景完美再现,使人物性格鲜明地呈现在你面前。如“五步之内,相如请以颈血溅大王矣!”“臣头今与壁俱碎于柱矣!”?这些精彩之处,他总是会激情澎湃,有时只用嘴讲不能够表达全部感情时,就会手脚并用,在讲台上情意“拳拳”:用手点着书,前面的头发跟着身体晃动着,头用力地点着;再有更加精彩的地方,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时,他就会挥舞着粉笔,在黑板上画出当时壮阔的景象,陶醉于当时的情景,他甚至忘了我们还在听?他讲的英雄人物,曾一度迷倒了我们班的众少女;他讲的“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不知激发了多少充满斗志的少年的心。当他从这些场面回到课文中来时,已经接近下课,他撇撇嘴,叹了一口气,“又没有完成教学任务”,可是,我们的心已经被他口中的人物吸引,非常期待下节语文课的到来。可叹,“王夫之”!让我们在听课中铭记更多的是那些精彩。

  当我们在课堂上热情不高时,他会“嗯——”发出鼻音(向上的声调),台下的我们就会“嗯——”(向下的声调),然后他与我们笑声一片;当我们把简单的题做错时,他会说:“这么简单的题还不会?”(莱州话)台下的我们会齐声:“奥——”他却用标准的普通话:“奥什么奥,回家熬白菜吧!”那年高一,点点滴滴,如此这般,现在想来,全是怀念?

  也是“王夫之”让我明白了班集体的真正含义与强大力量。那一次“王夫之”出去学习了二十多天,班主任离开了,我们就盼望着自己也会像那群山中无老虎的猴子们那般自由,快乐,自在?不曾想到,这二十多天里更多的是,时刻煎熬着的“想念”总是烘焙着每个人的心。当“王夫子”再次踏进教室门的那一瞬间,全班同学泪流满面,他也是忘却惯有的阳刚取而代之的是热泪盈眶,久别后的重逢,让我们深深铭记:那年高一,这泪水里流淌着的是“班级”;那年高一,这泪水里凝聚着的是“班级”。

  三尺讲台,三寸舌,三寸笔,三千桃李;十年树木,十载风,十载雨,十万栋梁。那年高一,“王夫之”带给我惠及一生的点点滴滴。

高一记叙文2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小时候,经常围着爸爸闹着要背我,把爸爸弄得气喘吁吁的。

  小时候,经常和同学们玩捉迷藏,丢手绢的游戏,嘻嘻哈哈,活蹦乱跳……

  童年的记忆是那么得美好,那么的纯真。

  现在,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雨后的田野里走走,一边欣赏一边思考人生,我也喜欢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坐在绿荫的草坪上品读,常常沉醉于书中那精彩的情节,美妙的语言,乐而忘返。我还喜欢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看天边飘过的一片片自由的云和在那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享受着自己自由而又美妙的人生。

  一切都还是那么的模模糊糊而又若隐若现。

  十几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天真活泼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文静,成熟,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小时候,现在;幼稚的我,成熟的我;爱哭的我,坚强的我;不懂事的我,思考人生的我。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时间造就了我。

  时间依旧如河水哗哗地流,慢慢成熟。然而时间改变了我,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眨眼我已经告别了童年!

  人们都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我却认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高一记叙文3

  小时候,我一直都不知道牵挂是什么,自从那一次悲欢离合,才让我真正明白了牵挂这个词的意义。

  雨后天晴晚风轻,夜阑人静,那羞答答的月姑娘,把皎洁的月光洒遍了大地,此时此刻大地呈现出一片安宁祥和的景象。潺潺的小溪,恰如一条银色的彩带,在月光下漂着。虽然今晚的月色很美,但是我还是觉得孤独,还有什么事比亲人离开自己更叫人柔肠寸断的呢?

  爸爸,妈妈自从你们走了以后,我的心中充满了难以形容的痛苦。我牵挂着你们,我每时每刻想着你们,这就像一块大石头压着我,使我透不过气来。如果你们都回来,这不就没有这颗大石头了吗。爸爸,妈妈你们快回来吧,你们可曾听到我的心事,可曾听到我含泪的呼唤。当我睡觉时,多么想听到你们的声音。有时把头蒙在被子里失声痛哭,我想起你们在我左右照顾着我,和你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也会忍不住地流下眼泪,我好想你们呀,快回来吧!

  现在细细想起来,你们为我不知花了多少心血,犹如冬天的太阳照耀着我,让我在你们的呵护下成长。有时,我情不自禁地掉下眼泪,突然觉得我的心好难过,我好想好想你们,好想好想……这时我的眼泪已溢满眼眶了。

  你们在高港做事的这两个月,我过得度日如年一样,不知哭了多少次,每次肚子里有苦的时候,你们都不在,我就在爷爷的灵前向爷爷诉苦。在这两个月我学会了牵挂,明白了牵挂的意义。但我不要这样,我想要远离孤独,我想过快乐,高兴的生活。

  爸爸,妈妈我很想念你们,你们快回来吧。最牵挂你们,最放心不下你们的是我——你们的女儿。

高一记叙文4

  回想当初,在父母的再三的劝说下,迈进了学校,品味现在,已经是一名即将步入中学的毕业生。当年的小不点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在这分别之际,我感慨万分,开始留恋母校的生活,留恋朝夕相处的朋友了。在母校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将珍藏每一份友谊,我将收藏朋友们发自内心的祝福,我保存着一张张的贺卡。在母校的时间,就像漏斗里的沙粒,永无止境落下来,像限时赛的秒表,开始了倒计时,又像射出去的箭,再也不会回来了。最后一次运动会,最后一次的春游,最后一次看电影,最后一次问候可爱的同学,最后一次……。请你记住:蓝天上的缕缕白云,那是我心头丝丝离别的愁绪,但我的胸怀与长空一样晴朗。想起以前,我们来自不同班级,同学之间难免会打架,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很傻冒。以前的我往往会因为那一条“三八线”而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会为了一点小小的过错而“火山爆发”如今不像当初。和气融融的玩耍,手拉手一起度过美好的一天。老师更是我们的引导者。我是一棵苗,是你将我育成参天大树;我是一把火,是你引燃了我;我是一张琴,是你拨动那响亮的音符……。今天,我要在这里,把您给予给我的昨天,折叠成为记忆的小船,任其在思念的心湖。您教会了“1,2,3……”您教会了我“,B,C”。感谢你,我的老师。今日,为你采一片绿叶,放进这离别的小船,别后的秋天中最丽的一道风景线。

高一记叙文5

  蒹葭丛生,极美;星辰密布,极美;百花齐放,极美。我在众里之中,众人容我与其共此时。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天涯两端,共此明月,还有什么可羡慕的呢?

  喧哗的闹市,行走的人群,尽是繁华;贫瘠的土地,家徒四壁,满是无奈。这样两幅格格不入的图景却被快乐的巴郎——阿里木连成一线。在那华灯初上的星辉之城,总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在烟斜雾横中快乐地呼喊。人们被眼前的美食所吸引,今天又是大丰收!但是,这却并不能改变阿里木清贫、节俭的生活。因为这些不计劳动成本的微薄收入是用来援助那些渴望校园生活的孩子们的,它的温度胜过跳跃得欢快不已的火焰,充满了温暖人心的力量!

  于是,当城市上空升起一轮皓月,路人在看,孩子们也在看,此时与共,一同绽放笑脸。

  阿里木就这样牵挂着远方,把自己搁浅,把身边的风景连成一线,如同苍苍大山——山衔好月来!

  曾读到过瀛洲多仙人,山人每每登高,仙乐由山中悠悠而来,甚是好听。山人对仙人手中之琴心生向往。对神明的亵渎是不可饶恕的,仙人一怒,将其中一弦扯断,那人依然执着拿走琴,只是,乐章再也不得完整了。

  一弦一柱本相连,少了任一都是残缺,你我又如何能保全了自己而弃他人?

  落红翩然而下,摇曳生辉,碾做尘泥,甘心护花。

  吴菊萍该有多美?那双圣洁的收托起了生命的希望之光!不羡牡丹不羡莲,此朵幽菊吐芳华!

  那本是他人之子,仅仅只是身边无数过客中的一员,可在吴菊萍的心中,那更是一朵含苞待放却又摇摇欲坠的花蕾。高楼层层,幼童如同天降,负着“远方”难以估量的重量就这样硬生生落入她的怀中。纯白的四周正如她纯白的心。她在笑,山花灿烂,她,在从中笑!她护住了她的身边之人,成就了远方的风景!此时她与她同心同生!

  有歌者赞道:“南野之木,芳园之菊,众里援他,谓可歌也!”

  当世界越变越小,或许我们更应该注意到身边的风景,如斯美丽。

  山河赋予我美的盛宴,众人赐予我齐心的力量,我呢?我该偿还些什么?我于众里来,归入众里去。

  山人彻悟,将琴归还,七弦和一。仙乐再响,明月东升。

高一记叙文6

  在每一次的尝试中,我们也许会失去一些东西,但更多的是收获。

  在人生之路上,我们有很多个第一次,每一个第一次就是尝试。

  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中有一篇课文是《第一次真好》,作者告诉我们第一次不一定是快乐的,也许是苦涩的,所以每一次尝试不一定会成功,也许到头来还是两手空空如也。但我们尝试过了,会积累一些经验,在今后的人生路上,我们会比别人更出色。

  尝试着做饭,做菜,让我们人生之路上的酸甜苦辣更值得回味。尝试着克服困难,让我们人生之书多一些工工整整的字。尝试着宽容待人,让我们人生画卷多一些柔美的色彩…

  其实,我们有许多尝试的机会,要看我们自己去把握还是不去把握,把握了,我们的人生阅历更丰富,没有去把握,我们就失去了一大笔财富。

  只要有机会去尝试就尝试的人,这个人一定不是碌碌无为者,尝试过,但失败了,又去尝试第二次的人,这个人一定会有所成就,每一次尝试失败之后,又去尝试,这样反复做的人一定是一个成功者。因为他每一次失败都会积累经验,而期会反复尝试,这个人终会成功。

  成功者与平庸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懂得去尝试,而平庸者就会胆怯。

  在反反复复的尝试中,我们会得到一大笔可观的财富,拥有了这笔财富,我们的能力得到了提升,智慧得到了增长,人性得到了升华,最终,我们的梦想就会实现。

  我们的人生在尝试中变得灿烂辉煌,变的耀眼夺目!

  让我们学会尝试,勇于尝试,再尝试中快乐成长吧!我没的人生变得精彩,变的辉煌!

高一记叙文7

  我哥从新加坡回来的那天正赶上昆明冬天的第一场雨。白天整个城市积累下来的废气粉尘被突如其来的雨水砸出一股腥臭,那或许不是腥臭,而是这个城市卸下伪装后最原本最真实的腐朽气味。天气恶劣,航班理所当然的晚点。我和沾亲带故的一大家子人倚着候机厅海蓝色的座椅看着手表时针转了两圈半。气氛有些沉闷,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的原因竟是为老哥接机。呵,这本就不应该成为一个喜庆的迎接仪式,当初哥向大学递了退学申请,不顾家人反对,硬是漂洋过海到了新加坡。他说,老妹呀,等你哥闯出世界了回来带你潇洒。他倒是潇洒地带着全家人的希望闯出去了,如今却无法潇洒地回来。我盯着冰冷的落地窗,耳旁充斥着机械的双语播音,从黄昏到灯火阑珊的深夜,从

  暴雨到绵长不断的小雨。雨水砸在落地窗上,像是拼尽全力想要挤进温暖候机厅的魔鬼,可是任凭它摔得头破血流也只能乖乖地妥协,沿着玻璃走到生命的尽头,或淌进脏臭的下水道,或被飞驰而来的轿车碾得面目全非。

  我就是从落地窗中看到老哥的,似乎不是他,但似乎就是他,他消瘦的身子的倒影被雨水砸得有些变形。他竟瘦了那么多。

  喔,我哥回来了!虽然用感叹句,但心如一潭止水,平静得看不见一丝一毫波澜。或许是旅途太疲惫,或许是下雨天太沉闷,哥的身上总带着一种无法状物的陌生,他削得很短的规矩寸头,他下巴上隐隐约约的青色胡茬,他打的花花哨哨的耳洞——一切又似乎很熟悉。这些都是生活的痕迹、岁月的烙印啊,哥闯荡的两年时光里似乎什么都改变了,又似乎什么都不曾改变。

  他用手指揉过我的头发,说:“走,吃烧烤去。”我分明感受到,哥的手上生了老茧,还有隐约的烟草味——原来哥学会了吸烟。

  雨一直在下,午夜的街市少了往常的嘈杂,只有街边的烧烤摊上还冒着些烟。我们坐在红色塑料大伞下,脚边的砖被雨水浸得有些不稳,潮湿的阴冷气息争先恐后地从缝隙中钻出来。

  哥从口袋里摸出根烟,打了好几次火才点燃。我看着曾经桀骜不驯的老哥眉宇间少了几分锐气,生活啊生活,你竟可以将意气风发的少年折磨成沦落天涯的落魄断肠人。我们敢去奋斗敢去闯荡,因为我们年轻,可是这种年轻的拼搏,成功之人有几何?我们只看到光鲜的少数成功者,但谁在意过那些盲目努力却碌碌无为终而一无所有的泛泛之辈呢?努力也要有方向和明确的彼岸,否则收获只有满目的荒芜。哥挥霍了大把大把的青春,换来的却是渗着悲凉的空白。

  哥的烟燃了一半,我问:“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他眯着眼笑笑:“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你还不懂……”

  雨突然下大了,狠狠地砸在红塑料伞上,哥后面的话便淹没在了潮湿的雨声里。

  可是哥的声音却一直模模糊糊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在外面漂久了,总是要回家的。”

  是啊,每个人都得找个港,一个在你累了、倦了、不想再走下去的时候愿意收容你和你的心灵的地方。而家,正是这个终身免费停泊的港湾。

  哥,回来吧!我们所有人都等着你回家呢。

  烟快燃尽了,哥把它扔在地上,雨水立马汹涌而来。烟头的微弱火星挣扎了几下便熄灭了,彻底熄灭了。

  黎明大概快要来临了吧。

  那么,雨很快就会停了。

高一记叙文8

  九月,又是一个晴空万里,凉风习习的`新学期。看着考上这所大学的弟弟妹妹们开学第一天来报到,各种思绪涌上心头,往事又一次掠过眼前。

  那一天,是美好的一天,和煦的微风,初秋特有的凉意。天气不像夏天那样炎热,也不像深秋那样阴冷,只是介于两者之间。

  明明有说有笑,还答应爸妈寒假去大学所在的城市给他们买几件衣服,可是就在我要上车的那一刻,我看到我妈哭着我的出生名字,流下两行清泪。我透过火车玻璃看着父母,眼里的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掉。

  我看到父母的身体比以前矮了很多,父亲不再宽阔强壮,母亲也不再美丽直立。我隐约看到他们的鬓角在阳光下像霜一样白。不知不觉,当时间悄悄带走他们的青春时,他们已经老了。

  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和同学一起爱上了一款手游,现在最火的手游《王者荣耀》。当时只记得自己技术很烂,经常被队友骂。反正高考后的这个假期很长,没有其他作业可做。我一天到晚不停地练功,直到后来,我成了一个被大家敬仰的“大神”。

  玩了很久,渐渐对这个游戏了如指掌。有一天不小心打开商场,看到里面有些英雄皮。那些皮肤生动而美丽,让我的眼睛永远不会移开。

  看到下面的价签,最便宜的价格是300券(30元)。我想要史诗般的皮肤。

  epic皮肤需要708券,相当于现实中的78元。要知道,我妈一般连20块钱都不会花,怎么会给我78块钱买一个不存在的虚拟游戏装备呢?

  有一天,我终于鼓足勇气向妈妈要钱,说想买个皮。然而,答案是,不要把钱花在那些虚拟无用的游戏设备上。在虚拟物品上花这么多钱不值得。

  听到妈妈的话,心里的火焰瞬间熄灭,眼里的希望变成了深深的失望。当时我也没提自己有多委屈。

  最后没买皮肤。开学前几天,我已经从游泳中退休了。上了大学之后,我再也没碰过什么手机游戏。首先,我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玩。第二,我可能已经理解了我妈对自己的好用心,从沉迷游戏中抽身回来的时候,我有罪恶感,所以我再也没有玩过任何手游。

  直到踏入大学大门,我才意识到我妈对我还不错。相反,她是我最好的。她会给我最好的东西。她宁愿自己什么都没有,也要为我准备。我穿的每一件衣服,吃的每一顿饭,甚至我妈对我的同情,都包含着她对我最纯粹最强烈的爱和关心。

  在漫长的时间里,在漫长的前路上,在我19年的记忆里,我欠她一句“对不起”。

高一记叙文9

  我的童年有许许多多的趣事,唯独有一件让我永难忘怀。它如同点缀在童年中的一朵绚丽的奇葩,只要一想起它就会忍俊不禁地捧腹大笑一番!儿时的我可是我们家有名的小“笑星”。因为呀,我总是不时地做出一些让大人们啼笑皆非的事情来。

  有一天清晨,我早早地起了床,趁老爸老妈还在熟睡中,轻轻地推开他们的房门,像个小偷般弯着腰弓着背,蹑手蹑脚地走着猫步来到洗漱台。踮起脚尖,很吃力地找到我早就盯好了的老爸的剃须刀。哈哈!我的小“阴谋”终于成功了!每次我刚拿到它就被老妈无情地夺去了,在我幼小的心里,一直痒痒地,迫切的想要去尝试这个刮胡子的感觉。此时,小小的心脏里像有个小人在里面欢呼雀跃,我兴奋极了!探着小脑袋去照镜子,可脖子长长地往上伸,却怎么也够不着。

  怎么办呢?有了!搬来我的小板凳站上面应该够得着了!我再次蹑手蹑脚地弯腰弓背地找着了小凳子,屏气凝神很费力地搬到了镜子前面。轻轻地站上去,像长颈鹿般往镜子上面探着脑袋,可我使足了吃奶的力气往镜子看,还是看不到我的小脸。管他呢!照不到就算了,只要刮到胡子就可以了.我拿起剃须刀学着老爸的样子,撇着上嘴唇慢慢地在上嘴唇刮来刮去。心里得意扬扬地想着:OK!好极了!胡子终于没有了。

  一阵阵疼痛从上嘴唇上隐隐蔓延开来,并有着越来越厉害的趋势。怎么回事呀!只觉得疼痛的地方有东西泉水般源源不断往下流,嘴里感觉到咸咸地。我用手一摸,定睛一看,居然是鲜血。我忍不住哼了一声,可哼了一半,我便强忍住了,我这可是闯祸了,不能哭,要被妈妈知道了要挨骂地。

  此时,耳边传来了妈妈的声音,我赶紧扔掉了剃须刀。

  “宝贝!怎么啦?”妈妈着急的问。我怕被妈妈发现我的小“阴谋”低着头,强忍着疼痛和泪水想着如何掩盖自己的“罪行”。精明的老妈看看周围和地下,看到凳子和剃须刀便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妈妈来到我面前,看到我手上的鲜血,一边找来棉签止血一边心疼地对我说:“宝贝,你怎么玩危险的东西呢?”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我那个,我学爸爸刮胡子呗!”妈妈“扑哧”一声笑道:“女孩子哪来的胡子哟!”爸爸对我说:"这是男人才用的东西,小朋友是不能用的,不安全,你看吧,刮破了嘴皮,要是留了疤痕以后就不是美女了哦"我眨眨眼,歪着脑袋说:“那我就从今天起不做女生,做男生,长大了天天刮胡子就是了”。老爸老妈不约而同地笑了个人仰马翻。

  写到这里,又忍俊不禁地笑了一番。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

高一记叙文10

  随着暑假的到来,我被父母带到奶奶家。一到奶奶家,我就跑到姐姐房间,我们姐妹又玩得不亦乐乎了。

  下午,烈日烤焦了门前的地面。怕无聊但不怕热,我们拿起漏盆洗菜,打算在小溪里抓鱼!

  小溪被太阳晒暖了,小鱼躲在石缝里,一赶一大群鱼就出来了。可是我笨手笨脚的时候,大鱼已经逃了,只找到了几只猫和鱼。我还是不信。我必须找到大鱼!我想奋斗。

  我妹妹不一样。她认真地盯着水中的“目标”,静静地跟着它,手慢慢地深入水中,渐渐地靠近它。目标还没反应过来,姐姐就把鱼“刷”了一下,放进了放鱼的纸杯里。好大的一个!我惊呼道。

  从姐姐的长相得知,我明白了不能心急抓鱼。我“扫描”了水中的目标。突然一个大人物跳了过来,吓得我“哇”的一声叫了出来。然后我看到一条黄色的长尾巴,眨眼间就跳进了缝隙里。我赶紧跳到岸上,惊恐地指着缝隙告诉姐姐有蛇!姐姐不信,说我眼花了。刚开始我是振振有词的,渐渐觉得不敢相信。这条小溪里怎么会有蛇?我也觉得头晕,又下水了。我找到了,在木棍网的缝隙里擦了擦。我没有回应。我再次确认,我可能真的错了。就在我冷静下来的时候,一个人影直接跳了出来,我姐看到了。我们的姐妹很快跳到了岸上。我看清楚了,原来只是一条鳗鱼,是虚惊一场。肯定是有人洗菜的时候不小心掉了。

  时光飞逝,夕阳把水染红。只有到那时,我们才知道已经是晚上了,站直了,爬到岸边,看看自己今天的成就。虽然没用,所以小鱼吃不下,但我们还是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高一记叙文11

  回想起童年,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一道幽深的胡同,胡同的一旁是一排被岁月侵蚀的破旧土屋,对面是一排较高一点的砖瓦平房。胡同的地面终年晒不到阳光,几分潮湿,所以稀疏地长了些苔藓,土房脚下不知何时生了几簇野草,土房的墙面由于可以见到阳光,狗尾巴草得以繁衍生息。站在胡同口,望着这条植物铺成的绿色通道,仿佛有种曲径通幽的感觉。

  我家就在第一栋平房里,一进门,最惹眼的一定是那棵蜿蜒着盘蛇般的葡萄藤,别小看了它,它给予了我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每年夏天,我们都要在葡萄架下乘凉,睡在凉席上,透过叶子间的空隙仰望星空,无限的遐想宇宙。听妈妈说,在我小时候,有一年春天,葡萄藤树皮干瘪,叶子枯黄,妈妈施了一阵子我做的“人工肥,”没想到那棵树竟然起死回生,从那以后,每年夏季枝繁叶茂,秋季硕果累累,我也和它结下了很深的渊源。

  妈妈在屋前可以晒到阳光的地方开了块菜园,里面种了许多“天然无污染”的绿色蔬菜,绿油油的,更给胡同增添了几分光彩。前些年,妈妈种了一棵何首乌,不到两年,藤就爬到了屋顶,还把邻居家的樱桃树给缠死了,邻居不说,我也难受,因为我再也没有机会爬到房顶摘樱桃吃了。

  胡同很偏僻,很少有外人进来,这儿就好像一座世外桃源。胡同里过去住着许多小朋友,他们几乎都是陪着我长大,我们一同玩耍,比赛,历险。邻居大人们每天看着我们玩,久而久之,也有了颗童心,后来索性加入我们。每天晚饭过后,家家户户的大人们,小孩子不约而同走出家门,大家在一起聊天、嬉笑、玩耍,直到天完全?

  幽静的胡同,天真的孩子们,真诚的邻居们几乎成为我童年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如今我早已搬进干净高档的小区,但那份童真的时光早已牢牢刻在我的脑海,永远不会在时光的流里淡去。

高一记叙文12

  “想家,想家……”西单女孩的歌声激起我内心深处无限的之情。在新的学校里已将近度过30个日夜,第一次离家这么远,第一次这么久没回家,第一次这样的思家,我的内心暮的有了爱家的深切感受。中秋节,月圆夜,仰望苍穹,读王维“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诗句,我内心有着用语言无法表达出的感受。

  穿着母亲纳的千层底,花着父亲挣的血汗钱,背着哥哥买的新书包,一个普通温馨的家陪伴我一路走来。耳边回荡着母亲最平凡却最是真理的话语,眼前浮现着父亲最平凡却最无私的笑容,心中默念着哥哥最友善而又最严厉的忠告,一个别具一格而又幸福美满的家扶持着我奔向未来。

  我的家不是豪华的高楼,而是低矮的土屋,但它同样可以遮风挡雨;我的家没有格力空调,只有烧煤的火炉,但它同样可以给我温暖;我的家没有穿梭古今未来的电脑,只有横穿天地人间的电视,但它同样可以让我有“立足小分子,纵观大宇宙”的情怀;我的家当家人过生日时,没有插有蜡烛的蛋糕,只有由一根组成一碗的面条,但它同蛋糕不同,它可以从嘴里甜到心里,一直甜到下一年的生日。

  岁月是残酷的,看着母亲两鬓的银丝,父亲新添的皱痕,看着父母为这个家而操劳。奔波,我恨不得马上帮他们分担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可现在的我不但不能,而且还要让他们为我操劳,为我奔波。我爱我的家,但我现在只有把这伤爱留在心里,让它蕴藏起来,几年后再释放出来的。

  像西单女孩唱的那样:“家是我们的根啊。”这个家哺养了我十几年,教育了我十几年,父亲严厉的爱,母亲鼓励的爱,哥哥失心的爱,都推动着我在人生道路上不断前进。

  我永远都爱我的家人,我永远都爱我的家。

高一记叙文13

  (引子)

  再次守望,天际仍是如此广阔,没有一丝杂质,浅浅的蓝衬托米白色云彩的惊措不安,它忙碌地在苍穹中走动。长满黄色小花的枝条从阳台上静静地垂下,风一吹,又开始躁动。开始觉得,这一切是如此的美好。于是,我开始学着微笑地进入考场。

  这是一所省重点中学,在这个小城市里,教学质量一直是数一数二的。今年采取了面试的方式招取新生。喜欢这所中学,因为它好听的名字--惜缘中学,还有,夏天空中漫舞飞扬的黄色小花,空气中特有的独特气味。那年,我十二岁,小学刚毕业的孩子。

  进考场没有想象的紧张,可遗憾的是没有和依扬分在一个考场也没有班上的同学,依扬是我最好的朋友,一起在夏季游泳馆嬉戏一起度过夏天最美好的时光,同校邻居兼好友。我随意地穿过一扇扇玻璃的窗子,第一轮是自我介绍,当我的演讲完毕后看到老师们脸上的笑容,我知道自己一定通过了,那些,只属于我的微笑。

  不知道面试是如何结束的,只记得最后一场数学测试时,那个细心男老师的一句话,检查一下吧,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错题。不知这意味着什么,但我认为,自己一定是幸运的。

  (一)

  粉色格子的裙摆在落寞的风中荡漾/我怀着点点复杂崇敬的心情进入学校的大门/风中黄色的小花细细地诉说自己简单的心情/她凑近了我的耳际/初中生活的你不再留有儿华时光的芬芳/今天的你/只有自我的完善与超越/无论何时/请记住/要学会坚强/

  黄色的小花被夏日的雨水冲散/带着她浅浅的孤独和浮华的旧梦/消逝在芳草更深处/

  --写给那年那月的我们

  几天后,班主任打电话来说自我介绍的20分我拿了19分,是很高的分了,几天后,父亲告诉我被惜缘中学录取了,很平静,我理应是成功的,因为曾经努力。依扬也被录取,小学一样,在隔壁班。

  父亲给我和依扬拍dv,那天,我穿一身纯白的连衣裙,腰间系着浅浅的白,旁边的那个女孩,无袖的浅白色上衣,淡蓝色格子百褶裙。那天,我们手牵手,穿过一排排银白色的铁柱子,小手打地金属啪啪响,我们狂奔着。再次回忆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很美的词:轻舞飞扬的年代。

  在匆忙与无知之中,走过了儿华梦幻烂漫时光,还来不及铮铮地梳理梦想,矜持夏季的故事,将在九月的岁末登场。

  (二)

  第一次见到她,我看满脸清纯的她。一头乌黑透亮的长发下衬托着娇好的面容,但不知为何,我的感觉里,她总是带着浅淡的忧伤。依我的话来说,也不知这股忧伤从何而来,只觉得一股青涩涌上眉头。

  她坐前排,我做后排。第一次见面,我们无语。

  同桌是一个穿嫩米色上衣的矮个子男孩,当得知他只念了五年小学就上了初中时,一脸惊喜,甚至或许有些淡淡的崇拜。后得知他的英文同我一样烂时,便打消了同这家伙坐一位,弄不好可以变成优生的念头。

  班主任李老师正在布置下午大扫除的安排,每人带块抹布。初中生活的第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放学后快乐地拉着依扬的手,飞奔出学宫的大楼,在校门口心有灵犀的我们同时侧过身子,我想我们心里一定是同样的字眼:今天,我走进了惜缘中学,真正成为她的一员。当再次仰头看天的时候,阳光已开始刺眼。

  在共车上有人问我们是那个学校的,我还未出口,依扬已笑着告诉他是惜缘中学的,那人便一直夸惜缘的好。那时,就感到有一股莫名的自豪感涌上心头,重点中学重点班的学生,我想。当平静下心来追忆过去时,那时的我们是多么的天真!

高一记叙文14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如第一次旅行、第一次野炊、第一次比赛……然而,是我最难忘的,是我第一次主持。

  初入校园的时候,我就很羡慕那些站在讲台上拿着话筒主持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并梦想着自己也会被选中,在高台上一展自己的风采。

  俗话说得好“机会只会留给有准备的人”。一晃,我已经三年级了,虽然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但是我想当主持的愿望却没有随着时间一起消失,反而愈加的强烈了。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老师,老师很惊讶,问:“你想好了吗?做主持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紧张了起来,尔后坚定地点了点头。老师迟疑了一会儿,说:“那好,我给你一次机会。”我突然激动起来。“跟我走。”我跟着老师来到了办公室,老师给了我一份稿子,说:“既然这样,那下周一就由你主持升旗仪式吧!”

  从此,我每天回家写完作业就对着镜子连表情、语气,背词,还在老师面前朗诵,希望在周一能够大显身手。

  我的努力很快就得到了回报。

  周一早晨,我身穿校服,项戴领巾,手握话筒,在高台上主持升旗仪式!台词已经被我记得滚瓜烂熟,所以我并不紧张。台下的同学们则对我投来惊诧的目光。当时,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就入尝了蜜一样甜……

  从此,我的名气在学校越来越大,大家都知道,在三年级,有一个小主持,叫做XXX。

高一记叙文15

  周末,老师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对爸爸妈妈说一句“我爱你!”布置完这项作业后,大家一片哗然,在私底下小声讨论起来。我听到了这项作业后,感到头都要炸了,因为我从没对父母说过一次“我爱你!”,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回到家里,我看见妈妈正做家务。于是,我轻声走到妈妈面前,脸涨得通红,妈妈看打我有些异样,忙问:“怎么啦?”“没事。”我喃喃答道。我想说的话就像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这时,我的脑海闪现出一幅幅画面,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妈妈带我去医院看病。在一个冬天,我不幸患上了肺炎,咳嗽不止,每天晚上都会惊醒。妈妈每次都会把我抱在怀里,安慰我。

  我去了很多次医院,吃了很多难吃的药,可我的病却总不见好转。每当妈妈把药端给我吃时,我都皱起眉头不想吃,妈妈只好安抚我,喂我吃药。终于,妈妈打听到了一个老中医,听说能治好我的病,妈妈顾不得白天工作的劳累,连夜带我去老中医的家,老中医对我进行了简单的检查,又问了妈妈关于我的病情后,很自信地说:“没问题,吃点中药调理一下就好了。”

  这时,我看到妈妈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脸上露出了笑容,连连道谢老中医。回忆起这件事,我感觉有一股爱的暖流在我身边环绕。我有了爱的力量,鼓起了勇气,来到妈妈的面前,大声地说“妈妈,我爱你!”妈妈听了以后,愣了半响,激动的泪水溢满眼眶,一把将我搂进怀里,轻抚着我的头说“儿子呀,我也爱你。

  只要你健康、快乐地成长就行了!”听了妈妈的话,我点了点头,心里暗暗地想: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报答妈妈。经过这一次特殊的作业,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母爱,也知道了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永恒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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