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考网>考生写作>读后感>读后感的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10-20 09:09:3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9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就像两片落叶,小女孩骆雨澄跟随她爸爸落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她和她妈妈缘份太浅太浅,只做了五年母女。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里的别扭的家庭聚餐。

  星期天,和往常一样,雨澄和爸爸去奶奶家吃饭。奶奶和叔叔、婶婶、堂哥一起住。大家表面上和和气气的.,实际不是这样,叔叔和婶婶并不欢迎雨澄的到来,因为他们担心雨澄和爸爸会瓜分奶奶的这套房子。

  每次爸爸去奶奶家吃饭,都会去买一个进口水果礼盒,可他们家很穷,叔叔每次都说:“来吃饭就行了,还买什么水果呀,真是!”可每次都没有推辞就收下了。吃饭的时候,婶婶给雨澄夹了一块肥肉多瘦肉少的红烧肉,雨澄发现堂哥把肥肉都吐到桌上,她也吐到了桌上,叔叔却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叫了起来,爸爸立刻将肥肉吃掉了。

  我非常不喜欢叔叔和婶婶的人品,口是心非、心胸狭窄,素质很差。我喜欢这本书,它写的真实,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都让我感动,让我兴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善良坦诚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当我的眼泪滴落在《艾滋病小斗士》这篇文章上是,我的眼前已经是模糊一片了,我已经被主人公恩科西敢与病魔作斗争,并有一颗会关心别人的心所深深感动了。这样的一个小男孩给了全世界感动。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名叫恩科西的南非儿童,从小患有艾滋病,不久,他的母亲就被艾滋病夺去了生命,养母收养了他。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还关心着和他一样患病的儿童,他曾参加过二次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言,正当全国儿童欢庆的时刻,并在大会上发言,20xx年6月1日,正当全国儿童欢庆的时刻,恩科西去世长辞了。当我读到他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开始学习怎样坦然地面对生活,面对可怕的`艾滋病时,我被顽强的意志力所震撼了,如果我也患这种病,我绝对不会有他那么乐观的心态,早就当上了缩头乌龟.

  更令我惊讶的是恩科西自己身患艾滋病,恩科西自己身患艾滋病,可他却会关心和他一样的患病儿童,要是是我的话,只会想到自己怎么样,才不会关心别人呢。想着想着,我不由地感觉到了,原来自己是像一粒沙子一样地渺小,自己的行为是多么地可耻,多么得好笑。让我们一起热爱生活,关爱社会,用科学的态度去认识艾滋病,关心艾滋病人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每天都看书,我已经看了好多好多的书。其中就有《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我也每天都看这本书。

  我就给你们讲一下:列那出世后,就很捣蛋、调皮,也机智多谋,很喜欢做坏事,有一天狮王叫列那到他的宫里去,列那不愿意去,狮王就亲自去了列那的.家乡马贝度,于是列那赶快赶往朝廷......,列那最后去世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本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小朵朵、鼻涕虫。

  我最喜欢小朵朵当老师的那一段,她把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叫道自己的家里教他们英语,把father、mother读成“发的,妈的”,把妈妈的笑肚子都疼了。

  当洋娃娃安老师给他们上水果英语课的'时候,带的西红柿上有一个毛毛虫,李小妖、小朵朵还有安老师吓的腿都在发抖,英语老师把那个西红柿仍了出去,但是毛毛虫掉在了李小妖的背上,这时鼻涕虫跑了过来,拿起毛毛虫,让毛毛虫用英语跟安老师说再见,他把毛毛虫放进了草丛中,让它跟自己的爸爸妈妈团聚去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大数据这个词一直存在但我们很少在这个时代前能有所耳闻,在我读了维克托写的大数据之后,我明白了在更早的年代之所以不流行这个词是因为人们喜欢感性的思考而不是拿数据理性的分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数据量小,另一方面是人们的思想落后。然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逐渐成为一个可靠的参考标准,以及大数据在诸多领域做出的贡献足以证明他在这个时代的重要地位。

  维克托在书中例举了大量有关美国在这半个世纪信息开发技术创新的典型案例,从侧面向我们阐述了大数据在诸多领域的不同作用,例举其在医学方面的作用,在不久之前,你也许可能还会听到两个医生对于一个医学问题争论的`喋喋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怎么说都是建立在“我认为”的主观臆断之上,幸运地是,大数据的出现给帮助医生在问题上给予一个正确的指向,通过云端和千千万万的数据,可以更清楚还原问题的直观事实。

  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也数不胜数,其力量存在于人们无形的生活中,却有形的帮助人们解决了在经济,科学,人文方面的各种问题,通过整合混沌的信息,分析加工我们就能很好的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并驾驭在时代的前沿。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本名将爱《陆小曼传》的书,拿起随便翻了几页,但黎明的语言共和故事一下就吸引你了我。了解一代历史名流的轶事也是很有趣的。读完后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其中人物纠葛盘根错节,人物性格鲜明,情感多样,再加上后人评说纷纭,在令人感慨万千之余,实感有趣。以陆小曼为主线,牵出许多与她关系较密切的人物网,道出了一个个引人眼球的精彩轶事。徐志摩,林徽因,胡适,翁瑞午,梁思成,张幼仪,张歆海,凌叔华,梁启超,还有她那可怜的前夫—王赓,等等,这些人之间的故事似乎讲都讲不完……

  陆小曼,出生于上海孔家弄的一个官宦家庭,母亲吴曼华多才多艺,接受过早期教育,父亲陆定毕业于帝国大学,后任赋税司长多年。小曼是他们夫妻众多孩子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一个,但也体弱多病,常年服药。父母对她甚是溺爱,因此也养成了她挥霍无度,任性放恣的坏习惯。

  陆小曼从小就娇媚可人,聪明伶俐。由于父亲就职于北京,六岁时小曼就随母亲从上海来到北京,开始了她的精彩生活。当时社会风气已经相当开化,有钱人家都将子女送入最好的学堂接受新式教育,小曼的父母当然也不例外。她先后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女中,法国人开办的“圣心学堂”读书,认识了许多上流社会的公子小姐,自己也被培养成一个淑女名媛。她追求自由,但又举止优雅,于是在圣心学堂里就如一颗明星般冉冉升起,鹤立鸡群。十六七岁时她就精通英法两国文字,受到许多公子哥的巴结讨好。一时间,陆小曼在北京上流社会芳名远播。可是,在父母的安排下,不谙男女之事的小曼被包办了婚姻,与一位颇有前途的将军—王赓结为夫妻。在小曼的父母看来,王赓年轻有为,身居高职,定会为女儿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没想到,婚后没多久,小曼就开始感到厌烦。丈夫常年疲于工作,根本无暇顾及她的爱好与兴趣,更没有空陪她出去游玩找乐。如果是一般的女人,倒会引以为傲,认为丈夫积极工作,前途无量,会欣慰无比,可小曼是一个追求自由与无拘无束的不平凡生活的新思想女人,她爱热闹,享受那种被人围绕,捧在手心的感觉。她怎能满足于这种无聊的'现状?

  直到她在一次交际舞会上遇到了徐志摩。他们俩一见倾心,共同起舞。当时徐沉浸于苦追林徽因无果的悲伤中,而陆则痛恨丈夫的呆滞木讷不浪漫,于是两个年轻人毫无忌讳的爱上了,她们冲破重重阻力,不顾外界的流言蜚语在一起了。陆小曼与前夫离婚,而徐志摩早在追求林徽因时就与前妻张幼仪离婚。这样叛逆的行为在当时看来,简直就是不可理喻的。甚至连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也不看好这段婚姻,断定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

  的确,随着婚姻中琐碎的事情接踵而来,两个人的矛盾也逐渐浮现,小曼爱热闹,排场大,挥霍无度,被断绝经济支援的徐志摩只是一介书生,没有那么多钱给小曼浪费,于是他劝解小曼改掉不良习惯,却遭到小曼的冷落。于是志摩失望了,他又想到了心目中的女神林徽因,加上要兼课贴补家用,他从上海的家又来到北京,在胡适的帮助下开始在北大等大学兼课,()甚至为多赚钱不惜做房地产的掮客。郁闷时,也难免到林徽因处诉说一番,却使得陆小曼 吃醋撒泼。

  正如梁启超预言的那样,徐志摩因生活的压力而无暇顾及写诗,因此在与陆小曼生活的几年里,很少写出优秀的作品,可以说,是陆小曼的大手大脚与任性无理间接造成摩诗兴大减,才思干枯的。最终,徐志摩为节省路费,打乘在当时还没有安全保障的飞机去北京参加林徽因的讲座而葬身空难。陆小曼伤心欲绝,后半生深居简出,痛改前非,但是许多她和志摩生前的共同好友都将志摩的死归咎于她,与她断绝来往,只有少数朋友同情她,安慰她。虽有一直对她颇有好感的翁瑞午无私照顾,她一直未改嫁,只为死后能与志摩合葬。但是,造化弄人,直到她1965年逝世,徐家人也未能正式承认她这个志摩的合法妻子,别说让她与志摩合葬,就是连志摩的葬礼,也不让她参加,这是何等绝情!

  这一对历史名夫妻,在评说纷纭中结合,在声声叹惋中逝去,人已故去,虽有千错万错,也只能随历史随风而去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家信一直都是人类亲情的寄托,是最人性最亲切的表达,是匆忙岁月保留下来的珍品,是人人都喜欢阅读的文字。

  39封给女儿的信,来自就要去世的父亲、篮球明星隋菲菲的母亲、苏霍姆林斯基、在酒泉基地工作的母亲他们把他们的生活经验,目光中的期望,殷殷叮嘱用爱的笔记录下来,传给他们的下一代,成为永世的珍品。

  很多时候,我们身边总是又电话响个不停。偶尔的一两次,会看到有人从邮箱里领会薄薄的一张纸,可是这薄薄的一张纸却令他哭得唏哩哗啦的。你要是说直接说更方便呀,那你就错了。这本书中有一封是来自就要去世的父亲给女儿信:爸爸和你玩过好多次捉迷藏的游戏,每次都被你一下子就找了出来。你找不到的时候,爸爸就自己走出来。不过这一次,爸爸决定藏很久很久幽默诙谐的`语言野难掩父亲内心的痛苦之情。你能和一个四岁的孩子谈论死亡吗?她还是那么小。只有为了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人才能如此面对可怕的死亡。

  品尝完这份美味后,我突然发觉,我和父母之间是否缺少了某种东西,令我们都无法摊开心扉?我知道父母都担心花季的孩子,但是我们却偏偏不顺他们的意。当我看完苏霍姆林斯基给他同样是处于花季的女儿的信后,我明白了。苏霍姆林斯基作为一位父亲,他却回答了女儿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爱情?很多中国父母很忌讳这个问题,可是如果父母正确地告诉孩子,孩子就不会误会生活了。如果当面很难说清楚,那赶快拿起笔呀!父母把期望写下,孩子把困惑写下,十年以后,或者二十年以后,这就是回忆,永恒的回忆。有时候,文字有着用语言说不出的魅力。

  我想我也应该在这薄薄的几张纸上写下千言万语的感谢,写下无限的愧疚,写下美好的祝愿。不需要太华丽的文字,平凡中是亲人的爱。

  在现代科技发达的今天,有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等等联系方式,但仍需一纸家信。当你把自己的心写进信里面,把爱寄给你爱的人的时候,你会有一种难以表达的奇妙的感觉。拿起你的笔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在一个仲夏的黄昏,又一次翻开《铁丝网上的小花》,又一次震撼我的心灵。

  没有血腥的杀戮,文章始终以平实的语言讲述战争的残酷和犹太人民的苦难。可传达的却是战争史沉重的气息……

  是的,我的瞳孔里分明看到了历史斑驳的痕迹,那段不堪回首的苦难史。整本书的色调都是阴冷灰色的,隐含着晦涩的气息。只有罗斯.布兰奇头上鲜红的蝴蝶结和红色的纳粹旗帜,打破了这灰暗的氛围。鲜红的蝴蝶结是善良纯真的代表,而纳粹旗帜的红色确是邪恶的象征。那么刺眼的红色,撼动了我的'心灵。

  二战期间,在德国的一个小镇上,住着一个叫罗斯.布兰奇的小姑娘,她见证了纳粹的残酷与罪恶。

  “罗斯.布兰奇站在阶梯上,看见一辆汽车停了下来,士兵们在修理车子。一个小男孩从装满男男女女的囚车上跳下,企图逃走,却被迎面而来的镇长拦住了去路。小男孩呆耸着脑袋,乖乖地举起双手,被纳粹士兵押回到了囚车上。不一会儿,囚车载着那些人远去了……”

  天空是灰色的。

  罗斯.布兰奇对这一切充满好奇,尽管周围的世界依旧如此真实。“我随着车轮的痕迹走了很长时间,不知不觉中已远离了城镇,进入到树林,发现了一片开阔地。远远望去有一道带刺的电网。”罗斯.布兰奇惊奇地发现电网里面是一个集中营,而很多犹太人,被关在里面。

  那些犹太人穿着单薄的条形图案的囚服,左胸上都戴了一个黄色的六角星(纳粹分子强迫犹太人佩戴的标志)。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瘦骨嶙峋,面无血色。一个瘦弱的小男孩,脸色惨白,两只空洞的眼睛深深地凹下去……罗斯.布兰奇的心仿佛被狠狠地揪了一下,莫名地疼痛。她把身上带着的面包小心翼翼地从带刺的铁丝网间隙里递给了他们。

  “他们站在长长的木屋前。太阳落山了。起风了。我感到冷了。”

  黄昏拉长了犹太人的影子,三五成群,很悲壮的感觉。我也感觉冷了。我的瞳仁镀上了沉重的忧伤,一阵寒意直袭心间,刺得生疼。

  罪恶的纳粹怎能忍心摧残他们啊?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啊,还有一些仅仅是涉世未深的孩子。纳粹怎能残忍地实行灭绝种族的政策?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狼子野心,就要让千千万万的犹太人民饱受苦难和压迫,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难道在利益面前,就可以将人的生命肆意蹂躏?

  惨绝人寰!

  感谢上苍,还有罗斯.布兰奇这么善良纯真的孩子,关怀着那一个个苦难的灵魂。透过铁丝网传递的不仅仅是食物,更是希望与爱。至少还有她,所以人类良知的火焰才始终不熄。

  一直相信只有年轻的心才是纯净的。从未受到尘俗污染的心怀,永远传递着善性,永远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更难得可贵的是,在那个战争的年代,同样作为德国人,在纳粹恐怖宣传的笼罩下,罗斯.布兰奇却甘愿冒着风险去给犹太人送食物。这,就是至善!

  苍白的冬季一天一天地过去了。罗斯.布兰奇一如既往的尽可能带多点食物,给那群困苦的犹太人。斑驳的世界里,周遭的事物都在剧烈地变化着。镇上伤亡的士兵越来越多,老百姓携带着大包小包纷纷逃难去了。

  那天,罗斯.布兰奇又去了那片树林。还是那片树林,可是什么都变了。树林中间空荡荡的,集中营消失了,只剩下寂寞的铁丝网,还有几个纳粹士兵。在大雾弥漫的树林里,有人开了一枪……

  寂寞的铁丝网上,象征小主人公的小花枯萎了,可是更多美丽烂漫的花儿盛开了。春风将平野山丘涂抹上生机盎然的新绿。鲜艳的番红花从地下冒出了芽,缀满山坡。漫山遍野林木葱茏,生机勃勃。

  那是春天在歌唱。

  罗斯.布兰奇以她纯真善良的心融化了冰雪,我们终于迎来了光明的世界。亘古不变的是战争,呼吁和平,拒绝战争却是我们永恒的口号。

  我始终相信,人本善良。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读后感的作文】相关文章:

读后感的作文[经典]09-28

读后感的作文【经典】10-05

读后感的作文09-23

初中作文读后感01-21

经典读后感作文小学03-12

小学作文读后感03-01

读后感的作文【优】10-09

读后感的作文(优)10-10

读后感的作文【优选】09-29

读后感的作文[精]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