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读后感精品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与地坛》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与地坛》读后感1
我按照老师的的要求读了我与地坛,让我难忘的是第五章的小女孩,那个美丽但智障的小女孩,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
在我看来,史铁生先生较大多数人来说算是不幸的,试想那时二十出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纪,却遭遇瘫痪的打击。生活的不便、内心的`寂寥和愤慨都是常人无法体会的。然而那边地萧条、宁静空旷的古园让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原来世界仍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现实,只能改变现在的自己。
想来每一个春夏秋冬都是截然不同的,都会散发出浓郁的人生况味,缅怀那段艰苦岁月。生命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在思考之中,逐渐成熟,更清晰地认识世界,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借冯骥才先生的一句话:风可以吹起一张大白纸,却无法吹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在于不顺从。
《我与地坛》读后感2
这是一本真正安静的书:安静的文字,安静的叙述,安静的叹息。作者用那字里行间细腻的笔调让一幅幅画面展现在大家眼前。就在《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朱漆斑驳的`地坛大门,只是不知大门开关时是否也会似寻常老楼大门般尖锐却不刺耳地“吱”一声;看到树干上留下的蝉蜕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不知它还要负隅顽抗多久才会落下;看到在园中优雅穿行的女工程师、无奈而寂寞的长跑家,以及那落了一地的,颜色鲜艳却已失去活力的小灯笼……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篇《我与地坛》,他告诉了我,生命还在继续——你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并能够拥有生命,你可以哀叹、可以愤懑、可以抗争,生命还在继续。正如文中所说:“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也许这一活,便活出了精彩也不一定。枯叶落下,到明年依旧能绿得闪亮;夕阳西下,到了明天依旧耀眼灿烂。生命就是这样不断轮回,无穷无尽。万物喧嚣过后终归于寂,然而在万籁俱静之时,又会突然的响起一阵惊雷,激起世界的再次喧嚣……周而复始,无穷无尽。我想,在作者在漆黑之夜独坐祭坛时兀自传来的破响天际的唢呐声就应该是生命的回响了吧,它是生命的召唤,也是作者自己内心对生命的呐喊。
《我与地坛》读后感3
我读过许多书,而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对我来说非常特别的书,或者说的做好的书。那就是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
这本书讲了作者双腿瘫痪后,心情十分失落,就摇着轮椅进入了家附近的地坛。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就和上下班一样,别人上班他就摇着轮椅进入,别人下班他便摇着轮椅回家,不论严寒或酷暑。
后来,他的母亲便鼓励他写作,他便认真的'写了起来。母亲爱花,可自从他的双腿瘫痪后,种的花全死了……
他写过许多的小说,可是都没有出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写的小说终于获奖了,可是他的母亲却已经不在了,如果她在,一定会非常高兴的。自此以后作者开始走好运。但是好像每个人都是这样的,身体缺什么就最想要什么,他想踢足球,打篮球和游泳……其中最想做的是田径。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人在遇到困或者人体残疾后,不能退缩,不能被困难打倒,而要向着光明的未来继续前进。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努力着你就成功了!
《我与地坛》读后感4
人生就是一次旅行,坐在火车上看看风景,最后到达那每个人都要去的天堂。看过史铁生,想过史铁生,崇拜史铁生。那个宁静的男人,总是用平常的话语,平常的文字说出惊人的话。第一次认识他是在论坛上,因为我看到了他在《我与地坛》上的一句话“死是一件无须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么样耽搁也错过不了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当时我变惊住了,因为谈论过死的作家也有许许多多,说死亡是一件平常事的普通人也不在少数,可是把死亡当作一个节日的人,实在让我深深敬佩!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我想到的是死亡,灵堂,白色的痛苦,家人的.嚎啕大哭,还有那歇斯底里,令人恐惧的唢呐声……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无法联想到节日。所以看到这句话时,我真正的内心颤抖了一回,毛孔悚然。史铁生,你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啊!今天在语文报上又看到了这句话,没有了第一次的震撼,但是崇拜依旧。
况且,况且……列车在继续,人生在继续,没必要害怕死亡,没必要遗憾过去。错过的风景就是错过了,更好的风景在继续。路过了的就路过了,不要依依不舍,新的风景就在前方,何况相识过!人生就如司汤达说的一样来自地狱,通往天堂,正路过人间。人生只是一次经历……
《我与地坛》读后感5
小学的时候便学过这本书里的一篇文章,可惜总是没能有机会读完全书。这次终于有幸将它看完,记得那时候我们经常拿这些古今中外身残志坚的名人作为作文里的常用素材。什么司马迁啊,史铁生啊,海伦凯勒啊,霍金诸如此类的人物经常都是我们作文本里的不可或缺的代表人物。
那时的我除了对他们的坚强和坚韧不拔感到敬佩以外,多是惊叹他们的才华横。有时我会艳羡他们的与生俱来的一种天分,并时不时苦恼自己的天分和才华究竟是何物……
渐渐地我除了对他们感到敬佩以外,也慢慢地通过对他们作品的了解更多地是一种对他们能如此去观察去思考去记录感到不可思议。我们身边都曾发生过大大小小的有趣的.事情,当时看来十分难忘的事情……然而我们总是对这些习以为常,让这些点缀了我们生命的小美好从指尖溜走,从脑海中渐渐淡忘出去。这或许也是我们沦为极其平凡甚至平庸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需要更多从生活中观察,不断地去思考以便与自我进行对话,才能不辜负每一段我们经历过的美好岁月,从生命存在的细枝末节感悟生命的快乐,追寻存在的意义……
《我与地坛》读后感6
初识不知曲中意,再闻已是曲中人。第一次接触史铁生,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应试教育填鸭式的学习模式只让我知道他是个因病截肢不幸的人。再次邂逅史铁生,已是而立之年。当初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少年,已经是个油腻大叔。仓皇应对着生活的考验和刁难,时而激情时而疲倦,时而在与人对标中自艾自怨。
也想像史铁生一样,一个人,一段时间,自在地漫游在一个园子里,想想生命的长度和深度,想想价值的维度和厚度,想想跨不过去的坎过不去的关,想想耿耿于怀念念不忘的是是非非,想想曾经的奋斗今天的收获,想想现在的方位明天的路。而后,看看周遭的世界和自然的赐予,看看喜万家灯火和喜怒哀乐,看看星辰大海和落日余晖……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我与地坛》读后感7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作品,是史铁生花十五年的结果。文章中作者写了对人生的感悟,在文字中作者有了很省的感情,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因为腿疼来到了北京的一个大医院。从此以后,史铁生再也没能站起来过,他在人生的最重要、最狂妄的时候不幸失去了双腿,这个疼痛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这个惨痛中,是他的母亲唤醒了他的意志,在这里史铁生有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下去。
然而,他打败了困难的挫折,每个人都不可能会一生都一帆风顺的,会遇到种种不可磨灭挫折,种种的抗拒不了困难,只要我们愿意去挑战、去克服。就不可能会有做不成的事。
《我与地坛》史铁生的文章中让我学会了坚强的意志,让我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解。
《我与地坛》读后感8
这本书的作者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先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先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作者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作者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作者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 …… 作者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先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我与地坛》读后感9
有些时候我也总在想,自己的生命中会不会也有一个想要用心守护的地坛。母爱在作者的笔下是伟大的,那么在我的生活中,是不是同样也存在这样伟大的爱。也许吧,也许是母亲付出了太多,让我习惯成自然,渐渐忽略了它的存在。然而读完《我与地坛》后,我总觉得,不应该再这样了,“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我想,作者这样卑微的愿望,大概永远也不会实现了吧。等到失去后,无论怎样想珍惜,也没有用了。
现在的我,已经学会注意到母亲为我所做的事。
深夜里为我亮起的灯光,是母亲的等候;疲倦时桌上的`牛奶,是母亲的关怀;入睡前细细的耳语,是母亲的体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母亲对我浓浓的爱,虽然说不如史铁生母亲的爱那般沉重厚远,但我懂,我会知足。
时至今日,我终于明白,我心中所想要守护的地坛,无非是母亲了。
《我与地坛》读后感10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我与地坛》读后感11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本人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本人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处所,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尝人生。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挚、朴实,以致于我们要用终身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步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改变为稳重、深情。
史铁生不只思考着本人的顺境,他还在思考本人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本人的忧愁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法。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宣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高兴我母亲还在,我无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而,我感激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我与地坛》读后感12
前两天,我读了《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看完之后,我感触颇深。
《我与地坛》文中的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
《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我与地坛》读后感13
这本书的史铁生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史铁生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史铁生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史铁生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 …… 史铁生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我与地坛》读后感14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
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
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也没有肥力的沙漠。
《我与地坛》读后感15
《我与地坛》中关于母亲的描写也许不多,只有寥寥几笔,但从他快速流动的笔尖,我们可以体会到他对母亲永远的爱。母亲是担心他的,想到地坛找他,却又知道要让他一个人呆一会儿。母亲是聪明的,她看一眼便走,但当她端着眼镜四处寻找时,却不知作者早已看到了她。当她的'目光找到作者时,作者早已停下头或看向别处。当作者再次抬起头,只能看到母亲远去的背影,这个背影,也许比朱自清的“背影”还要打动人,只是他没有写。他只是了解母亲,不想让母亲的背影渐渐远去,他的目光紧紧跟随着母亲,却又能将母亲的目光避开,这是儿子对母亲最深的理解。
有一回他坐在树丛中,看他母亲正在焦急地寻找他,到他常待的地方,去他常去的地方。母亲总能知道孩子在哪里,或者会在哪里,她太了解她的孩子了。我想他没写出来的,是一个母亲对于儿子的习惯的熟悉。
读完全文,我似乎明白了,也似乎没明白。如果说《合欢树》写的是过去的琐事,那么《我与地坛》写的,写的不仅仅是他与母亲在地坛中发生的事,更是一个儿子对母亲的理解,一个母亲对于儿子的熟悉。
也许只有最平凡朴素的文笔,才能写出最动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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