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名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1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名著读后感2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名著读后感3
《高老头》中的面粉商高老头为了女儿的风光和种种奢望,他倾其全部。可临终前,穷困潦倒的高老头却连女儿的面都没有见到。
书中的高老头是作者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把自己的全部情感都放在女儿身上。大女儿仰慕贵族,他让她成了雷斯托伯爵夫人;小女儿喜爱金钱,他让她成了银行家纽沁根的太太。最初他在女儿家里受到上宾待遇,随着他的钱财日益削减,他的地位也就每况愈下,最终竟被闭门不纳。他的遭受表现了社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训练和社会风气败坏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的'心灵,他在临终前才明白过来,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他悲愤地喊出:“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读来令人心碎。
高老头是拜金主义的牺牲品。巴尔扎克以高老头的父爱,衬托出金钱败坏人心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他死前的长篇独白就是一份肤浅有力的控诉书:“把父亲踩到脚下,国家不要亡了吗?”这是对现实社会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发出的生气责备。
从古到今,在道德伦理面前,金钱与亲情的天平永久倾向亲情。然而,在社会____风气的影响下,一些人被金钱腐蚀,漠视亲情,甚至忘却亲情,只顾一味地追求名、利、权、钱。对于父母的关爱,他们毫不在意;对于父母的询问,他们不予理睬;对于父母的健康,他们漠不关怀。这样的人,用“丧心病狂”形容也不为过。试想一下,假如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成了金钱的奴隶,那这个国家最终也会走向灭亡。
没有钱财的日子当然难熬,但缺少亲情的生活定会索然无味。在这方面,我们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某个时刻,自己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有没有某段时间,自己被权利蒙蔽了双眼?有没有某年某月,自己被名誉浑浊了心灵?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就是指在全部的美德中,孝敬父母是占第一位的。由此可见,无论时间的车轴怎样转动,无论时代变迁多快,亲情在人们内心永久是最重要的。
《高老头》通过其细腻的笔触深刻反映了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淋漓尽致地揭露了金钱统治作用和拜金主义的种种罪恶,在艺术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同时,也给广阔的读者们留下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金钱与亲情,毕竟哪个才更为重要?
名著读后感4
我曾经读过很多书,如:《爱的教育》、《鲁滨逊飘流记》、《猜猜我有多爱你》,但是,最让我能学到知识的是《老人与海》,《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人与一个孩子之间的纯洁、挚真的友谊,还有很多老人出海时遇到的经历。每页的左下角都会把书上讲到的海底生物介绍一遍,外形、习性、喜好都会写出来,让我长了不少关于海底生物的知识。
这本书我读了许多遍,每一次读的发现、感受、懂得的道理都不同。就像第一次读,我认为老人圣地亚哥很可怜,接连84天出海打鱼都空手而归,可今天,他意外的捕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鱼,这一遍,让我懂得了塞翁失马的.道理;第二次,我觉得圣地亚哥很顽强,独自与凶猛的鲨鱼展开了搏斗,这一遍,我懂得了:当独自面对困难时,必须坚持到底和“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打败”的不屈精神,后来我才得知,坚强勇敢,与困难斗争下去正是本书的精髓所在。
我爱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松软美味的面包上。
我喜欢《格林童话》,那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中讲述了恶毒的王后因为妒忌白雪公主比自我漂亮,所以想方设法的算计她,最终自我却得到了报应。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最终却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了一齐。
从故事中我们能够看出,正是由于王后的妒忌,心狠手辣,造成了她的恶果,而白雪公主正是因为美丽、善良才有了幸福的归宿。
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你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友好的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么别人就会喜欢你、亲近你,愿意和你做朋友,你就会拥有幸福完美的生活。而如果你冷漠、自私,别人就会远离你,你就会十分孤独。如果你用恶毒的手段去对待身边的人,那你就会得到你得到的报应。这就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如果你想让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别人。让我们都真诚友好的去对待别人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一份温暖,这个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
上面内容就是一秘为您整理出来的7篇《名著读后感400字》,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名著读后感5
第七回自宝钗而来。
宝钗有痼疾。具体何病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发病时倒也无妨,只是咳嗽些。而咳嗽也应该由于体内有毒而引起。故,宝钗的病无非是毒火较旺。
癞头和尚与跛脚道士此行的目的是度脱一干情鬼,但是在这里,和尚违背了自己的一贯做法,充当了医生的.角色。这着实是让人想不通的,要知道一次是不能独立存在的,若只有一次,便是一次都没有。故,和尚在此没有充当医生的角色,和尚还是在度脱。而和尚对宝钗度脱的方式就是给其冷香丸之药方,换言之,服用了冷香丸之药方,宝钗就等于已经被和尚度脱,虽然仍在尘世,却已经是癞头和尚的俗家弟子了。
这样一来,宝钗就成了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形象。首先,人们普遍认为宝钗从胎里带来的那种毒是情毒,而脂砚斋也说道这毒乃“凡心偶炽,是以孽火齐攻”,以此看来,宝钗后文对黛玉所说的小时候看杂书,应该是受体内此毒的影响和控制;其次,宝钗是封建大家庭的闺秀,贵族小姐出身,所以在她身上有一种崇尚传统道德观念的“停机德”,她屡次对宝玉及黛玉的劝说,便与这种意识有关;再次,宝钗还有一层容易被人忽略的身份,那就是宝玉在尘世间的“师父”,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了宝玉点化的作用,若不是黛玉对宝玉的影响更大,只怕宝玉出家的时间都提前了,而这,应该与宝钗是癞头和尚的俗家弟子有关。所以癞头和尚对宝钗是极为偏爱的。
如此看来,宝钗实在是《红楼梦》中太重要的一个角色,癞头和尚收她为俗家弟子,应该是给予了她重要的任务。想来,太虚幻境一回,宝玉若与警幻仙姑回头,便从此走向经济仕途;若掉下悬崖,便从此沉溺于风月;若遇有缘人得渡,便远离苦海而得救。宝钗似乎三者都占尽了。而这三者彼此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到底哪一个才是宝钗的任务呢?
名著读后感6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坐在台灯下,一口气看完了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是关于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一个城市女孩向日葵的故事。向日葵跟着父亲去一个叫“大麦地”的小村庄接受劳动改造。他的父亲在回家的路上淹死了。向日葵变成了孤儿。这时,大麦地上最穷的家庭青铜收养了向日葵。他们成了兄弟姐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和成长。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全家人都在努力抚养葵花,青铜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照顾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一切:青铜放弃了上学的梦想;为了葵花晚上做作业,聪明的`青铜抓住了许多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灯;为了葵花报纸的美丽,青铜巧妙地做了一串冰项链……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少互相帮助,共同努力,艰辛却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葵花12岁的时候,命运把她召回了城市。从那以后,男孩的青铜经常看着芦苇的尽头,看着女孩向日葵的方向,幻想着向日葵能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有一天,哑巴喊出了“向日葵”的名字……
最让我感动的是“冰项链”的情节。“冰项链”意味着葵花在学校跳得很好。老师让她在新年参加一个舞蹈节目,并建议她戴一条银项链。葵花是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条漂亮的银项链啊!但是青铜家太穷了,向日葵回去只告诉青铜这件事。青铜知道了,他决心让妹妹向日葵成为晚会上最漂亮的小女孩。冰雪晶莹剔透的冰珠让青铜产生灵感。他在盘子上放了一条非常坚固的细线,然后用杯子舀了一点水,把盘子端到外面,让水滴滴在网上。它瞬间变成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小冰晶。青铜花了很长时间让水滴滴在网上。最后,一串美丽耀眼的冰项链在阳光下做成。那天晚上葵花表演的时候,青铜拿出冰项链,葵花惊喜万分。整个晚上,葵花和她的冰项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名著读后感7
利用暑假期间,我一口气把《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看完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小豆豆上学的一段真实、有趣的故事。首先,是作者小豆豆因淘气被原来的学校退学后,转到了巴学园,巴学园非常有趣,因为巴学园那里有小豆豆喜欢的电车做成的教室,而且整个学校只有五十几人,吃饭时要有“海的味道,山的味道”的盒饭,还要唱《饭前歌》,如果学习努力,老师可以带同学们到外面散步,散步时,老师会给同学们讲一些科学知识,所以,经过在巴学园的一段时间,和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中“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我的感受:看完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的淘气。记得有一天下午,爸爸抱着我来到邻居家,看别人下象棋,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很无聊,看得有点不耐烦了,于是,我把鞋子脱掉,假装鞋子掉到了地上,跟爸爸说我要下去取鞋子,然后,爸爸把我放下来,我穿好鞋子,趁机跑回家里,走到楼梯上时,突然想拉尿,看的楼梯下的妈妈和姑姑在沙发上睡得正熟,想做恶作剧,就尿到了妈妈和姑姑的脸上,这时,妈妈和姑姑都从梦中惊醒,以为是下雨了,一看,原来是我在楼梯上拉尿,妈妈和姑姑既生气又哭笑不得。我认为淘气每个人都有,是可以改变的,而小豆豆是因为一个特别的学校——巴学园而改变了他,这是因为巴学园有不一样的教育,比较开放、自由,让淘气、寂寞的同学都能感受到巴学园的乐趣,《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能使许多读者找到属于自己的童年,让人感受到许多快乐。
父母的感受:我觉得《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能让孩子受到很大的帮助和影响,不但能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也能让孩子在快乐的阅读中学会成长,像巴学园这样的学校虽然很少,但万一得到社会的认可,那么会改变更多淘气、寂寞的孩子。我认为《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一本关于成长、关于教育、关于爱的一本使人受益终生的好书,这本书也将是一本陪伴孩子终生的一本好书。
名著读后感8
这是一部感人肺腑的书,它使我孜孜不倦,它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它,我受到了深刻的启迪。
《悲惨世界》主要讲了:"主人公冉阿让因偷了一个面包被关了五年,在五年里他天天想着牢外的七个孩子,四次越狱,不幸都被抓了回去,罪行也由此增加到了十九年。十九年后,冉阿让从监狱里出来,没有人要收留他,他无助之下来到了一位好心的教主的家中。在教主的教导之下,他深受感化,决心从善,他远走异乡,从此改名为“马德兰”,因为他的善良,当上了当地的市长,成为巨富后,帮助了许多有困难的人……
读完了这本书,最使我感动的画面是:冉阿让出狱后没人肯收留他,而这位好心的教主却是毫无犹豫的留下了冉阿让,还把自己的房间让给了他,到了第二天,不识好歹的冉阿让悄悄拿走了一只银器。大家可想而知,银器的价值非同小可,甚至一只银器就能养活一个人。可是不幸的是冉阿让一下子就被巡逻的警卫逮住了,冉阿让本以为他的一生就要在牢房里度过了,但是善解人意的教主不但将冉阿让的罪名免去了,还把另一对银器也送给了冉阿让。
正是这位教主的谆谆教导,使得冉阿让迈向了成功的第一步,冉阿让的心灵是纯洁的,但是由于金钱的诱惑使他失去了理智,他才会想去偷、去拿,事后,教主的一番平凡的话,一些发人深省的举动,感动了冉阿让,从而体现了主人公冉阿让知错能改的品质,好心的教主使冉阿让内心充满了愧疚,他愧疚自己不用那双力所能及的手去创造自己的未来,虽难大家总认为世界如此不公平,但是哪个人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开创未来的呢?受到教主的'感化,冉阿让决心去帮助有困难的人,从此深受爱戴,成为家喻户晓的市长。
冉阿让的一生在痛苦、艰难中不断的挣扎,虽然他的生活很不公平,但他努力从善,帮助别人,为困难的人们的生活开创了一条生路,他的精神可加。手捧书静思默想,他的精神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我们要珍惜这个公平合理的时代,学习冉阿让自强不息的精神,创造出一番新天地。
名著读后感9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性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了的信念。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著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著《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 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名著读后感10
童年,在我们的眼中,充满快乐,充满幸福,所以人们常说,童年是人生中最令人难忘的日子,我想作家萧红也是这么觉得的吧!
在作家萧红的笔下,她的爸爸妈妈对她很冷淡,祖母也对她不好,她最快乐的时刻,就是在花园里和祖父玩乐。祖父很慈祥,在我眼里萧红有一个疼她的人,至少她的童年还是幸福的。
但是团圆媳妇就不同了,12岁就送到了呼兰河名声很好的老胡家,刚来到这里就天天拉车,还要遭婆婆的打骂,最终年纪轻轻去世了,原本人丁兴旺的`老胡家,因此惨遭灭门。
比起现在的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现在有好多家长都会溺爱孩子。
周末,我去公园,刚进入大门,就被一大家子吸引住了,孩子被妈妈抱着,奶奶用好听的话哄着,爸爸陪他玩着,爷爷拿着零食逗着,热闹得想个小王国。随着“幸福”的一大家子,我来到了玩乐场所,“宝宝,坐跷跷板好不好?”奶奶殷勤地说。“不要嘛,我不玩。”两只小手拍在妈妈的肩上。“好,我们不玩。”爷爷附和道。“宝宝,玩滑滑梯好不好。”好像打动宝宝似的,嘴里念叨着:“好吧,我要玩这个。”这可忙活了几位“大臣”,爸爸把宝宝抱上了滑梯,奶奶在下面盯着看,眼睛一眨不眨的。爸爸妈妈在下面接,人多手杂,宝宝被弹了屁股,哇哇大哭起来。奶奶揉屁股,爷爷骂爸爸不中用,妈妈拿零食给宝宝压惊。
看到这儿,我只能苦笑一阵。难道这就是爱?虽然萧红没有太多人关怀,但她懂得珍惜祖父对她的爱,在“小天地”中享受美好的生活。现在大多数人家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根本不珍惜家长的爱,对家长指手画脚,一点都不孝敬长辈。而家长过于溺爱孩子,使孩子养成了许多不良的习惯。
爱,会让人感到温暖,爱,会让人感到幸福。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请家长不要选择溺爱。享受爱的方式也有很多种,让孩子们有一个值得怀念,有意义的美好童年吧。
名著读后感11
《三国演义》通过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的争霸之事,体现了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的真理,读完全书,掩卷长思,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中的人物。
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就如《隆中对》中所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孙权拥有江东三世,刘备凭何能与他们争强,除了一个大汉皇叔的身份,他也不过是一个小老百姓罢了。凭什么能让百姓归心,凭什么能让卧龙,凤雏尽为他所用,原因只在人心二字。因为他对百姓好,宁天下人负我,我也不负天下人,宁日行十里也不弃百姓于不顾,所以百姓愿意跟着他。因为他待手下好,思贤若渴礼贤下士,三顾茅庐就是的证明,所以能让诸葛亮和手下诸位将领为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切皆因他的仁爱。
刘备是仁的代表。
相较刘备,我则更偏爱诸葛亮,羽扇纶巾,八尺男儿,仅二十七岁之龄就拥有安邦定国之才,三国中的孔明实在是一个让人无法不着迷的人物。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三分、博望用兵、舌战群儒、巧借东风、平定荆益、七擒孟获、自他在这本书中是出现,所成就的'每一件事都可被千古传诵。更难得的是他的忠心,为报刘备知遇之恩,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事事亲力亲为,即使明知后主昏庸无能,他也不取而代之,反而是更尽心竭力地兴复汉室。他出山时曾说待功成之后必当归隐,但最后却在五丈原丢了性命,有一首诗曾叹身未升腾思退步,功成应忆去时言。只因先主叮咛后,星落秋风五丈原。正因为他这些品质,所以我分外敬重他。白居易赞他托孤既受殷勤礼,报国还倾忠义心。
虽然他没有成功扭转三国归晋的结局,但他已成功改变了三国,没有他,就没有这个我心中的三国。
诸葛亮是智的化身。
平心而论,其实我并不欣赏关羽其人,他的傲慢,他的自视清高,都让我无法从心里尊敬这个被万人景仰的关公。但他的仁义是我所不能否认的。他可以为了兄弟之谊放弃高官厚禄,过五关斩六将,只为和兄长并肩作战。他也能为了以前的恩义,冒着砍头的危险,华容道义释曹操。
关羽是义的诠释。
三国中的人物各有千秋,正是他们构筑了这段传奇,让无数人沉醉其中。
名著读后感12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
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
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名著读后感13
“陈阵迷茫的目光追随着小狼调皮而生动的舞姿,那是它留在世上不散的外形。那美丽威武的外形里似乎仍然包裹着小狼自由和不屈的'灵魂。”这,是狼图腾中的一段话。读到这里已经接近尾声。再从头看起,盯着那句“献给:曾经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我不禁轻轻叹息。
这本书讲述了陈阵和其他知青,也就是知识青年在草原上的生活。陈阵在这里放羊,掏过一次狼崽,养了一条小狼,生活得不亦乐乎。可却有一群盲流也来到了这里,仗着和领导的关系,杀天鹅,下池塘洗澡,把来自都杀光了。这领导也瞎指挥:杀光了狼,赞同这些盲流胡作非为。尽管草原人和草原狼拼死保护草原,但草原最终还是变成了黄沙。
狼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动物:在许多人眼里,狼是狠毒、狡猾、贪婪、的象征,不然也不会有什么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吞虎咽。而在草原生态系统中,他们却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们吃鼠兔獭牛羊马等食草动物,如果没有狼,草原会被啃食得一塌糊涂。所以说,草原人和草原狼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而狼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团结,以十当一,以百当一;化悲愤为力量,当狼崽被掏走,母狼们便加入狼群,以生命为代价消灭了一群千里马;不屈,小狼刚出生便离开了狼群,却也有狼的精神性格:宁可被勒死,也不愿被牵着走。而最后。也是因为它的不屈,才会让它永远的离开陈阵,飞上了腾格里。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像狼一样战死沙场,又有多少人像羊一样苟且偷生。有外国人嘲笑我们说,中国人的图腾应该改为熊猫,因为中国人就像熊猫一样软弱。难道真是如此吗?我们华夏民族,中华儿女的龙图腾,明明与熊猫大相径庭。如果我们都有狼一样不屈的精神,外国人还会嘲笑我们吗?让我们行动起来,用行动证明我们中华民族不是熊猫、绵羊一样软弱的民族,我们也有狼一样不屈的灵魂!
名著读后感14
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拿着爸爸给我买的《西游记》,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唐僧师徒经历的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经常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以后我一定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名著读后感15
这个暑假,我终于看完了《热带雨林历险记》。
《热带雨林历险记》是韩国的洪在彻先生写的,故事的主人公有阿拉,小宇,萨利玛。故事主要内容是阿拉和她爸爸和小宇去马来西亚婆罗洲的热带雨林观察,结果遇上龙卷风,被萨利玛救了出来。阿拉爸爸得了破伤风,于是他们决定去热带雨林一个有个像熊的石头找村民要药品,踏上了冒险的旅程。一路上,他们遇到了重重危难,恐怖的雨林蝎,迅速的云豹,凶猛的马来鳄......他们又在打败一种毒性极强的塔兰托毒蛛“马来西亚地老虎”找到了伙伴小明。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他们在大战湾鄂的时候,他们利用地势,打败了湾鄂,但由于水势过急,被分散了,萨利玛和小宇遇到了世界上最大的花,阿拉和小明遇到了马来鄂,好不容易才聚到了一起。在经过许多周折,终于找到了村民,救了阿拉爸爸的性命。
这个《热带雨林历险记》即让我知道了在什么时候,只要冷静面对,什么困境都会一次又一次的被打破;又让我知道了森林的重要性,要让我们保护树林,探索树林!
我看得是一本名叫《热带雨林历险记》的第三本,全部一共有四册。
这本书里主要告诉我们热带雨林里的昆虫它们长什么样,特点,喜欢吃什么。比如,虎甲虫怎样捉眼镜王蛇的。在城市里,虎甲虫每只大约二至三厘米,而生活在雨林中的甲虫却有一米多长呢?书上还说,它们性情凶猛,又叫“拦路虎”。如果有人的'腿那么长的话,时速可达到四百千米左右。小小昆虫如果真有那么快的速度的话,人们就不要用交通工具了,只要骑着它就行了。 我觉的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作者能通过漫画的形式给我们看,不像全是文字的书那样,会觉得没有意思,比较枯燥。有漫画的很好玩、很有趣。就像真的到了热带雨林。那激烈的场面让人兴奋不已。搞笑的情景让人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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