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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9-03 12:33:3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9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这是一群多么快乐、多么可爱的小人精啊!我也要做一个快乐的孩子,像小人精一样,过着童话般的生活,拥有天使般的心,进入神奇的童话城堡。

  今天,我阅读了 杨红樱童话珍藏版-- 小人精的.黑夜 故事 。这本书的内容可丰富了。有人说,杨红樱阿姨手里握有一只神笔,笔下能变出各种各样神奇五彩、五花八门、开心好玩的故事。

  我从“树上结出小人精”,这篇文章中知道:原来只有一位小人精,但有一天晚上,天上所有的星星都聚集在这棵树的上空,星光灿烂。突然,神奇的果子闪出道道金光,劈啪啪地炸开了,从果子里爬出小小的人儿来。这些小人儿跟小人精一样,只有半尺高,头上只有一撮头发。跟小人精不一样的是,他们都光着身子,而小人精是围着一条红肚兜的。不过,这些小人精个个都可爱极了!

  我读完这些,我多想亲眼看看小人精从果子里出来时的壮观场面,多想去跟小人精一起玩耍。因为大家在一起才快乐 ,一个人是多么的孤独,多么的寂寞啊!所以,我们一定与好朋友 们友好相处,才不会孤独和寂寞!记住这些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胡适先生认为,《红楼梦》是自传小说,其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后来胡适先生受到批判,这个说法也不了了之。现在我认为,胡适先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贾宝玉代表的就是作者自已。但《红楼梦》主要并不是写曹雪芹,也不是写曹家。从大纲目看,《红楼梦》主要写得是美优伶秦红玉,是如同作者宣称的给“闺阁昭传”,因此,《红楼梦》应该不能算自传,而是他传。

  《红楼梦》的大纲目

  《红楼梦》产生已经260年了,研究《红楼梦》的人也不少,这部书虽然以白话文写成,很容易看,但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看懂这部书,什么是其“大纲目”至今仍然众说纷纭。有人认为《红楼梦》主要是写宝、黛爱情悲剧;有人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小说,通过描写贾家从盛到衰,反映出清王朝注定灭亡;有人认为《红楼梦》是曹家的“隐秘家史”;胡适先生认为《红楼梦》是自传小说的影响也非常巨大。

  《红楼梦》的确是部非常博大的作品,不同的人能有不同的发现。鲁迅先生说得好,《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我想,曹雪芹生活在康、雍、乾三朝,那个年代正是清王朝的鼎盛时期,指望曹雪芹能看出清王朝注定要灭亡,那是有点强人所难。

  在《红楼梦》第7回宝玉第一次见到了秦钟,脂砚斋的批注是:“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也。”“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是《玉台新咏》里的一句古诗,这怎么就是《红楼梦》的“大纲目”呢?

  一说姓秦,有人马上联想到秦可卿。但秦可卿死得早,她虽然是个重要人物,可在《红楼梦》里,怎么也算不上主要人物,又怎么能说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也。”显然是脂砚斋批错了。果真如此吗?

  反看《红楼梦》,其实就是美优伶秦红玉的传记。《红楼梦》里隐藏的“真事”就是曹雪芹所衷爱的美优伶秦红玉的故事。秦红玉自幼在戏班子里当“小旦”,在曹府演戏得到了曹雪芹祖母的赏识,于是曹雪芹的母亲把她留下来,后来她给曹雪芹当了“伴读书童”。由于这个女孩儿聪明伶俐,人长得也漂亮,曹雪芹就非常喜欢她。但曹雪芹母亲把她收为干闺女。正值雍正给弘历选秀女,贾家就把秦红玉献给了弘历,秦红玉后来当了皇妃。这件事儿让曹雪芹十分难受,可曹家因此复兴了“三春”。

  美优伶秦红玉当了妃子以后,并不幸福,她也没有生个一男半女,她后来被乾隆皇帝厌弃,投井而死。这就是故事的梗概,在《红楼梦》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里,曹雪芹都写了。

  戒妄动“风月之情”

  除了为“闺阁昭传”外,《红楼梦》第一句话就写了此书的另一个写作目的是戒妄动“风月之情”。

  “风月之情”一般的解释是指男女之情,让人很多联想。但《红楼梦》里的“风月之情”却有着特殊的含意。风月繁体字里面是“虫二”,过去,人们一直不知道“虫二”是啥意思,有时对“虫二”有些误解。杭州西湖湖心亭有块乾隆御题“虫二”石碑,据说太湖和北京卢沟桥可能也曾经有同样的石碑。有很多人认为这里的“虫二”是指“风月无边”,导游小姐也会给你这么解释。其实,在曹雪芹的字典里,“虫二”是两只虫子,即蚂蚱和蝈蝈。

  在第40回,饭后贾母和众人到探春屋里。探春屋里设着卧榻,床上悬着葱绿双绣花卉草虫的纱帐。板儿跑过来看了看,说:“这是蝈蝈,这是蚂蚱。”刘姥姥忙打了他一巴掌,骂道:“下作黄子,没干没净的乱闹,倒叫你进来瞧瞧就上脸了。”打得板儿哭起来,众人忙劝解方罢。

  其实,蚂蚱和蝈蝈都有着特殊的含义。蝗虫就是“皇虫”,蝈乃“国之虫”,全都是皇上的代名词。“虫二”是不许说的,板儿说了,就挨了一巴掌。戒妄动“风月之情”就是不要老想着和皇上有瓜葛,他不是什么好人。

  风月的含义相当隐晦,没有证据显示曹雪芹告诉任何人。“脂砚斋”、畸笏叟更是不知其所以然。不知道曹雪芹这种想法是怎么来的。在大兴“文字狱”的时代,这种想法是足以掉脑袋的。

  曹雪芹是以自己家族际遇为例,现身说法。曹家过去曾经是大清王朝的功臣,在南京富贵一时,富甲一方,是“百年望族”。曹家跟皇上的关系本来非常好,但最后却被查抄,下场非常悲惨。年迈的舅爷李煦被流放偏远地区,孤身一人受尽冻饿折磨而死。皇上表面看着虽然好,正看是个美女,让人欲罢不能,但反着看却是个骷髅,有人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红楼梦》多次提到了“风月”二字。第5回的“可怜风月债难酬”,其中“风月”二字换成“虫二”,意即是欠皇家的债没完没了。老皇帝“南巡”时,银子花得跟淌海水似的,造成了巨大的亏空,后来小皇帝来要账,曹家无论如何也无法填补偿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也是说皇家是曹家败落的根本原因,皇家才是“家事消亡”的罪魁祸首。新制红楼十二曲中有“都只为风月情浓……”其中的“风月情浓”就是提示读者《红楼梦》写了皇上,不要对皇上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正是因为皇上,才有了“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第23回末“妆晨绣夜心无矣,对月临风恨有之”,意即从早到晚什么心事都没有了,心里只有对皇上的恨。

  《红楼梦》里惟一照过风月宝鉴的人是贾瑞。曹雪芹说这是个“点题”的地方。曹雪芹通过跛腿老道描述了风月宝鉴:“这物出自太虚玄境空灵殿上,警幻仙子所制,专治邪思妄动之症,有济世保生之功;所以带他到世上,单与那些聪明俊杰,风雅王孙等看照。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背面,要紧,要紧。”

  曹雪芹把“邪思”和“妄动”并列,意为妄动风月之情就是“邪思”,戒妄动风月之情就是戒掉“邪思”。有些“聪明俊杰”、“风雅王孙”可能还不知道皇上是个“骷髅”,得照风月宝鉴,才能戒妄动“风月之情”。《红楼梦》就是起的这个作用。

  但是风月宝鉴得反照,也就是说《红楼梦》得反着看才行,这非常要紧。然而,很多人还是不知道反照的重要性,还是非要看小说,还是偏要正看,结果就会和贾瑞一样悲惨。有人问,正看会死吗?我看是不会死的。但正看没有“后半部”,整个故事和许多重要人物都没有结局,跟死了也差不多。曹雪芹的意思是:看正面死路一条。

  到底意难平

  虽然《红楼梦》不是自传也不是家史,但却有着清代康、雍、乾三朝里,曹家因最高权力更迭而一波三折,并终于由宠盛而衰湮的真情实况。在第5回中,曹雪芹透露了《红楼梦》一书的写作动机。《新制红楼梦》第二曲是《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妹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曹雪芹所喜欢的美优伶秦红玉,成了乾隆皇帝的妃子,让曹雪芹非常难受,他用写小说的.办法,排解心中的苦闷,可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薛宝钗和林黛玉是《红楼梦》小说中的两个人物,虽然每天都可以看到,可到底他还是“意难平”。于是,他相信这个世界是“美中不足”的。

  另外,曹家本是清王朝的功臣,但是没有落到好下场。心里有很多话不能讲,家中有冤无处申,也让曹雪芹十分郁闷。

  “到底意难平”就是曹雪芹《红楼梦》的写作动机。曹雪芹家被查抄,自己所喜欢的人被夺走,可他不敢骂皇帝、不便写后妃,不能埋怨自己的祖母和母亲。但他“到底意难平”,于是,就写了这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有人不明白为什么是“怀金悼玉”。其实《红楼梦》说的非常明白:“可怜金玉质,落陷污泥中。”后来又“一载赴黄梁”。美优伶秦红玉有“金玉质”,她死了,曹雪芹当然要“怀金悼玉”。“怀金悼玉”的“金”并非是“金玉良缘”的“金”。

  “金玉良缘”指的是皇帝乾隆和秦红玉的婚姻关系,而“木石前盟”中的“木”是指曹家,“木石前盟”是指曹雪芹和秦红玉两人曾经私订盟约。在《红楼梦》里,人们往往误认为薛宝钗是“金”,其实,贾雨村说:“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其中“时飞”是贾雨村的字。“钗”“玉”性质是完全一样的,薛宝钗也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她也是代表秦红玉的一个“香芋”。第42回脂砚斋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由此可见,林黛玉和薛宝钗本来就是一个人。还有人认为史湘云是“金”,这也是一种不正确的理解。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我在网上读了《阿凡达》小说,它讲述了前海军战士杰克?萨利在执行SecFor公司掠夺“潘多拉”星球上的稀有的矿产资源为目的的“阿凡达”计划时,向纳维部落的公主娜蒂瑞学习了纳维人的生存技能与对待自然的态度,转而保护潘多拉星球的故事。

  小说中那没有被污染破坏的潘多拉星上优美的景色让我这个在城市中长大的孩子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好,深深体会到了生活在大自然的环境中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然而,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下,我们从来没有体会到这一点。我有一个爱好:喜欢在崭新的作业本上“涂鸦”,妈妈总是提醒我这样做是浪费纸张的行为,可我却听而不闻,仍然我行我素。有一天,妈妈布置给我一个任务:上网查一查纸张是用什么做成的?通过查阅资料我发现木材是造纸的主要原料,一棵0.3米左右,高约18米的松树可以制造80,500张纸。然后妈妈让我做了一道计算题:一棵树可以制造80,500张纸,20xx年中国小学生数量10331.51万人,如果这些小朋友一天浪费一张纸,那么要浪费多少棵树?我经过计算得出每天要砍伐1,283棵树,一年则要砍伐468,447棵树……这个数字令我十分惊讶。接着妈妈让我继续搜索:肆意砍伐森林会有什么后果?从网络中我得到了让我更加震惊的答案:由于过度砍伐树木,地球上二氧化碳增多,氧气减少,造成全球气温上升、气候的不稳定、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动物没有家、人类也逐渐失去了美好的生存环境。

  妈妈让我完成的任务使我体会到其实我们平时看来微不足道的坏习惯,比如一些小朋友洗完手不关水龙头、随手乱扔垃圾,日积月累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应该像“潘多拉”星球上的人们一样爱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享受到自然带给我们的优美的环境。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学习了陶校长的演讲后,我对这篇课文有了很大的感触,最主要的是陶校长给我们讲了“每天四问”,分别是:健康、学问、工作和道德,我对健康最有感受。

  因为健康是生命之本,有了健康的身体,我们才有学习的.本钱去寻求幸福,实现崇高的理想,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有了钱也没有用。例如老师说的,一个人如果身体不健康,生了病,住进了医院,躺在病床上,有了钱也不能自由自在地花用,在这一方面,使我懂得了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

  要想身体健康,就离不开自觉持久的锻炼,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生活和作息。我们要养成每天跑步的好习惯,因为这样锻炼自己,身体才会健康。在学校里,我们的老师和学生都要做操,这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小时候就曾经看过《窗边的小豆豆》,那个让小豆豆可以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情,随心所欲地实践着她天真的脑袋里一切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成长,有着独特教育模式的巴学园一度让我神往之极。

  就是这样一个没有“洗足池水虽然浅,却能打动伟人心”这样的校歌,只有几十名学生,几个电车教室的巴学园,其崇尚自然教育、还孩子自由天性的的教育理念却打动了无数人的心,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巴学园的上课方式。在第一节课开始的时候,老师把当天课程表上全部课程的问题写在黑板上,告诉孩子们,他们可以选自己喜欢的那道题开始做。“小学生们就从自己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学习,先上语文课也行,先上算术课也行,都是可以的。所以,喜欢的小学生在后面的位子上,喜欢物理的学生点起了酒精灯,把烧瓶烧得‘咕嘟咕嘟’冒泡,或者做着什么爆发实验。”在已经习惯了背着小手、中规中矩的中国小学生看来,这一切似乎是“天方夜谭”,但这是真实的。在小林校长看来,这种看来“乱糟糟”的上课方法却很管用:随着小学生们年级的升高,老师就能逐渐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兴趣所在,以及他感兴趣的方式,对问题的'思考方法等。由此,老师能够清楚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对于老师而言,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因材施教,是最有效果的上课方法。还有巴学园的音乐课,“能使人体的固有组织更为精巧,同时又能培养心灵节奏”的旋律教育法,它让孩子们用心灵去听,去感知音乐,而不只是死板板的教育,唤起孩子们的感知能力。巴学园还在暑假期间组织像温泉旅行这样的各种集体活动,孩子们在活动中通过相处,彼此熟悉,高度的凝聚力使孩子们之间心理相容,朝气蓬勃。

  良好的心理氛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个性及各项能力的发展。从黑柳彻子的后记中我们发现巴学园的小学生们最后都有着一个不错的归宿,这些都是巴学园成功的有力佐证。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女儿: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它让我受到了很深的教育。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因为不满同学们对他得看法,所以自己一个人来到河边钓鱼,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宝贝—宝葫芦。这是一个有魔力的宝贝,可以满足他的主人的任何愿望,条件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王葆接受了这个条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比如他要演讲比赛,想要一份演讲稿,马上就会有一份演讲稿出现在桌子上;如果他想买东西没有钱,他的口袋里立刻会有一大把钱任他花。王葆自以为获得了一件神通广大、魔力无边的宝贝,可以让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些“幸福”的生活,却给王葆带来了不少麻烦。从次,他得屋里有多处了许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当别人问起怎么回事,他总是撒谎说是替别人寄存的。他每天躲着自己的朋友,生怕别人问起关于他的事。后来王葆才得知,宝葫芦变出来的各种东西,原来都是别人做好的:演讲稿是别人写好的;花草是别人培养的;机械模型是别人做好的。最终,纸包不住火,王葆出卖了宝葫芦。

  人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不劳而获,却忘记不劳而获对别人的损害,以及对自己的麻烦。

  我们都要不能做损人利己的事,应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看完这本书后,我发现友谊是坚不可摧的,它那样的牢固,那样的坚强。故事的源泉是一个叫蓝图图的相信童话又具有强大好奇心的女孩,想把“墩布姑娘”身份弄清楚。可后来却歪打正着的,帮助她走出了高高的`堡垒。“墩布姑娘”也因此多了一个朋友。“墩布姑娘”也和蓝图图一起寻找着“大象哥哥”。她还十分喜爱莴苣姑娘的故事,并相信一定可以找到“大象哥哥”。这些,都是她最珍惜的,最喜爱的。

  现在,有许多人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就是一个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的女孩。在我上4年级之前,在佛山的一个表姐来到东莞读书,暂居我们家。表姐很爱我,每次我遇到困难便伸出帮助的援手帮我克服,每次我不小心弄坏了她的东西,她总是温和的对我说:“没关系!”而我却不懂得感恩,总是和她抢这抢那,大声地说:

  我要!”表姐见说不过我,便一声不响的走开了!7月8日那天表姐走了,临走时送了我一个可爱的小猫眯公仔,我冷冷地说了声:“谢谢!”走开了……

  我很后悔,因为表姐以后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每次躺在和她共睡的床上,我的脑海里便源源不断的浮现出和她在一起时的事情:散步、逛街、吃早餐、做作业……现在,她也不时的打电话给我,问候我的情况。

  没能善待表姐的爱,这件事一直在我的心里挥散不去,一直在不停的在提醒我,不要失去才珍惜,那会令你失去更多。所以,我现在长大了,懂事了,对很多的东西都十分认真,努力地在珍惜。正如《闪着泪光的决定》题记所说:一个孩子如果不曾为一件特别想做的事,一个特别珍惜得人认真过努力过,就不算是真正的长大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好书。其中,《夏洛的网》不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成为了我最喜爱的书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被称为落脚猪的威尔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和蜘蛛夏洛结为了好朋友。可威尔伯的未来只能任人宰割,看似渺小的`夏洛为了友谊,要挽救威尔伯的生命。于是,它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可这时,夏洛却悄悄地离开了人世间。

  在我的身边,也发生过类似于这个故事的事情。一次,我感冒的很严重,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的好朋友陈晓菲知道后,连忙把这件事告诉谭老师听,还没接下课都督促我喝水。中午我要和家长去看病,她马上帮我把书包拿下来,陪我等到家长来之后才离开。晚上,陈晓菲还主动打电话,告诉我作业,忙得不可开交。

  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我们只要伸出一只援助之手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他们就会感动。俗话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难道这不就是人生的真谛吗?所以从现在起,就让我们一起做个乐于助人的人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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