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精华[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20xx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xx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在书中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想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虽然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
如: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国外一直以来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导致人们反抗起来,大家也渐渐淡化了这种歧视,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对有色人种十分厌恶。
如果每个人都公平公正,充满爱,那么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眼望去这个书名,并不理解;沉思许久,自以为是关于知更鸟的凶杀案,写人与小动物、与自然要和谐相处,进而论述“天人合一”思想的书籍。直到读完这本书,才发现,书中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寥寥无几,更多的是一种隐喻。“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都不做。他们不吃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他们只是真心为我们唱歌。所以说杀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本书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叙述梅科姆镇的人与事。前半部分大多数是写斯库特与兄长杰姆、好友迪尔的孩堤生活,后半部分才开始拉开故事的序幕。善良的黑人汤姆?鲁滨逊好心帮助邻居马耶拉?尤厄尔小姐,却惨遭诬陷诽谤。斯库特的父亲律师阿蒂克斯受任接受这项事务。他义无反顾地去坚持,维护法律,维护正义,最终却还是败给了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败诉的厄耗传来,汤姆在被关押期间越狱,枪毙而死。
最初阿蒂克斯接手这项任务时,他的子女斯库特和杰姆在学校及街区就饱受流言蜚语的`困扰—“你爸爸为黑鬼辩护”。身为白人律师的阿蒂克斯,明明可以不淌这趟“浑水”,不去为黑人申诉,辩护。但是他不顾大众的不解,不随波逐流,为心中永恒的正义所付出。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对于美国本土的阶级矛盾问题,这本书给了很好的答案。没有还手之力的知更鸟—黑人汤姆虽然败诉了,但是阿蒂克斯律师在法庭上的铿锵之言回荡在小镇每一个居民的心中,他的言行敲响警钟,让麻木固执的人们心神震撼,动摇他们内心深处的“种族歧视”。
195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兴起以来“人人平等”的呼声响彻云霄;而“Ican‘tbreathe!”21年发生在纽约街头弗洛伊德的惨死我们历历在目;分散在美国各个角落的日落镇(日落后不允许黑人出入的小镇)我们唏嘘不已;生在新中国,长在春风里的我们,耳闻目睹过重男轻女的偏见,却无法设身处地的感受黑色皮肤带给他们的灾难,种族歧视依旧很严重,时至今日仍然占据着新闻头条,各种游行从未间断,但,真正的平等还需要等多久?
记得一部电影《绿皮书》,就讲述了20世级60年代美国南部种族隔离问题。黑人艺术家雪利博士出身美国上流社会,两次前往白宫演奏,声名显赫,但他依然遭到“不平等待遇”。西装店拒绝他试衣,餐厅拒绝他入内用餐,甚至换演出服都只能去杂货仓。雪利博士对自我身份认知混乱,反复横跳在被隔离和自我隔离之中:因为肤色,未被“富有高雅”的上流白人社会所接纳;又因为其不凡的谈吐,和自己的黑人同胞们之间也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好在故事的最后,雪利博士终于与同胞和解,向他种族过去的历史、现在的处境及未来的命运,迈出了勇敢的一步。
“卑劣或高贵,从不由他的肤色而决定,人性中的伟大和肮脏也同时在每一个种族之中并存。”身为黑人的汤姆仍旧乐于助人,卡波泥仍旧勤劳聪慧;而拥有白人身份的尤厄尔却卑鄙下流,甚至残害律师阿蒂克斯的孩子。人无法选择自己的肤色,黑人可能也并不希望自己的肤色如此,生活在这种备受歧视、压榨的社会环境之下。仁爱的黑人像是孤独的“知更鸟”,尽管深陷世俗的傲慢与偏见之中,仍然保持自身的善良,义无反顾的做一个“孤勇者”。而我们所做的,也应当是向律师阿蒂克斯学习,并不拒绝正义,随其流而扬其波,不踏入自以为的“清水”,而是去改变原本应当清澈的那趟“浊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知更鸟,书里解释它是一种只会唱歌给别人带来快乐而不会对人和作物带来任何伤害的鸟。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无法饶恕的罪过。
带着最初书名给我的好奇心,我都会刻意寻找着书里知更鸟的影子。读完整个小说,我才发现书中并没有知更鸟的身影,有的只是它所隐喻的善良和美好。你看不到它的身影,但它却是人们守护的最纯真的也是最后的良知和美好。
小说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阿拉巴马州一个梅科姆小镇发生的故事,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常年呆在屋里的神秘邻居“怪人拉德利”的故事;一条是白人阿蒂克斯替一个被控强迫白人女性的黑人小伙作辩护律师的故事。
两条主线里的受害者,就是知更鸟的化身。一个因精神失常而被常年关在屋里不见阳光,被大人们描述成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被称为“怪人拉德利”,小朋友们都对这个传说中的怪人感到十分的害怕;另一个热情淳朴、善良忠诚的黑人小伙汤姆,仅仅因为自己黑色的皮肤,而无端被白人姑娘控告强迫,最后被陪审团判处死刑。他们两个都因为无法自控的因素而不被社会大众所容忍,“知更鸟”并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有效保护与尊重。
而律师阿蒂克斯,就是坚定保护这些知更鸟而与社会的丑陋邪恶作斗争的一类人。身为白人,却懂得尊重黑人,对家里的'黑人女仆给予了女主人的尊敬与教导孩子的权利。他作为律师,不分肤色,只为事实做辩护。在明知道可能无力扭转结局的情况下,依然奋力为了他的当事人、为了事实的真相而奔波劳碌,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和流言蜚语,坚持辩护到底。
这本书让我更加敬佩的是作者能够如此巧妙把很多主题融入到小说中,在书中你能看到教科书一样的家庭教育,一个伟大的父亲如何身体力行地教会自己的孩子如何面对别人的诋毁而不恼怒,如何尊重你的对手,不去诋毁别人,而是深刻地理解和同情与自己处境不同的人。父亲教会了孩子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如何去做个谦虚的绅士,不恃才傲物,不去炫耀自己比别人强的能力,而是放下自己的优势,去做个简单善良沉静不咄咄逼人的人。在书中你能读到对平等、正义、纯真以及善良的倡导和深沉的赞美和呼唤。就像书中结尾处写到,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他们大多都是好人。
知更鸟是律师默默付出伸张人人平等的正义,是孩子内心深处纯洁善良的品性,是警察隐瞒真相保护怪人安宁的善良,是怪人挺身而出慷慨相救的勇敢,是人类心中无论种族与年龄最后仅存的美好品格。
愿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只知更鸟,或者说,重新变为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前几年便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单独从情节上看这本书,并没有太多趣味,几个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见证一起起发生在镇上的冤案。
大量的生活细节,和以孩子的视角观察世界构成了这本小说,但这几年因为本身的文学修养在成长,对这本书有了新的认知。
隐喻的含义就和中国的诗词一般,是赋比兴得很好展现,它以一种普遍事物发起,加入作者的构思和编撰之后,经作者重新创作,便这些事物隐喻出更大的见解及意义。
知更鸟只是一种普通的鸟儿,歌唱、在田间生活,它不会给人带来任何害处,但人们无辜残害他们,所隐喻的就是善良的人所遭受的莫名伤害。
而这个故事从几个角度向我们叙述那些被误解被冤枉的人,他的生存并不妨害别人,却因偏见、不被理解,使自己处于生存窘境。
而哈珀·李,作为第一人称孩童视角写这本书,更容易使人代入,也更容易以疏离成人世界的道德观来看待这些事件,与成人的种种交锋,令这本书更有矛盾冲突面,同时也因为每个人都要渐渐成长,终会离开孩童的世界而怀有感伤。
如此一部值得研究的著作,在全世界售出超过4000万册,改编成电影,翻译成了四十多种语言,经久不衰。
但作者却深居简出,终身只创作过这一本小说,创作的过程也很神秘,仅有一套创作卡片来说明过程,故事原本叫《设立守望者》,编辑要求哈珀·李重新创作,她又花了两年时间写成《杀死一只知更鸟》成为世界名著的一员,这背后的故事却鲜为人知,可却藏着一些十分有趣的名人轶事。
让我们翻开这本童书绘本《亚拉巴马的野丫头》吧,通过这本桥梁书籍来了解一下,这不朽的作品诞生的背景及过程,让我们走入哈珀·李的童年世界,让那份宝贵的友谊来提示这故事的神秘。
让我们念给孩子们听,让她们了解如何成长,如何把一颗故事的小种子变成世界名著,让孩子们树立远大的理想,也让他们早点认识名著的魅力,懂得世界大同的道理。
一、理想是儿时的经历,风景多美好,取决于信念
你永远不可能理解一个人,除非你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像他一样走来走。——《杀死一只知更鸟》
出生于红土地的哈珀·李是个假小子,她有两个姐姐,都很温柔,但她正相反,喜欢穿蓝布工装裤,在树上蹦来跳去,更喜欢和哥哥玩在一起,弄破了膝盖和手肘也不在意。
大凡对童年感触深厚的人,似乎都大自然有过亲密接触。那些儿时触摸风、水、云朵的经历,可以成为他们颅内的兴奋点,永远不灭,哪怕未来活在黑暗中,也不影响这些回忆的美好。
我小时候也是个假小子,上房揭瓦,下地偷苞米,但不影响我在13岁喜欢上读书、写作,少年时代越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感知能力、观察能力和敏锐度越是与众不同。
许多知名作家也是因为儿时的生活影响了日后的创作。狄更斯的多部作品都是写儿时流浪与童工的生活。高尔基的《童年》反映得也是自己的儿时之痛,《乱世佳人》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正是以自己孩提时代听父亲口中所述南北战争为背景,写出这部名著的……
经济大萧条下的城市,人们互相帮助,那善良之火点燃着哈珀·李,只是白人依然与黑人不同,等级划分明显。
生活在人人平等的国内,无法想象,有人被极度歧视是怎样一种情形,当然,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看不起农村朋友,看不起民工,看不起工人,越是出身一般的人,反而把等级观念看得比谁都重,但在世界大同之人的眼中,本无分别。
老子《道德经》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如能做到天地般以万物平等,那会减少多少纷争和乱世呢?
哈珀·李的父亲是律师,从不怀疑法律的公正,而她在父亲的影响下,上一年级之前,就可以自己阅读报纸了。
读书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我也为孩子们大量借阅购买童书,一点一滴地浸润下,孩子的思想总会有所影响。
哈珀·李喜欢看书,喜欢阅读,也喜欢打架,学校内有谁被欺负了,她会直接上拳头,学校里有个男孩子过于文雅,暂住在姨妈家,总是被别的孩子欺负,也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人物原型。
后来两人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树屋上看书,观察整个小镇,看到奇怪的人和事都会加以讨论,这为哈珀·李后来积累了大量的写作素材,这个阶段,两人合作完成了许多小故事,《大忙人老婆婆》《火苗和火焰》,这也为他们后来的成就奠定了基础。
我的少年时代也写过许多故事,有些散失了,有些成为我现在创作的源泉,可见孩提时代的行为对未来,是有着深远影响的,培养孩子的兴趣,为其职业做规划,是会产生一定效果的。
后来社鲁门的妈妈再婚,他搬去了纽约,两个人含泪告别。
二、友谊的小花浇灌出名著,美好故事的背景传说
哈珀·李后来依然在创作,在校报上,在业余生活中,后来毕业于法学院,却并未完成学业,又回了自己的家乡,想成为一名作家。
23岁的时候,她去了纽约,寻找自己儿时的好友杜鲁门,当年倍受欺负的孩子,也已经成为了美国知名作家,代表作有《蒂凡尼的早餐》,就是奥黛丽·赫本主演的那部电影。
杜鲁门把哈珀·李介绍给许多大人物,而她那时为了生活,找了许多工作,还在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机票预定柜台工作过。
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坐在打字前,创作小说,从短篇小说写起,7年时间内她却从未把小说寄出过。
任何一个有责任的写作者,都不会轻易把自己的精神世界给外人看,那是一种磨练,一种自我沉浸,一种对自我的洗礼,并不愿意轻易走到人前去。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小时候写的文字其实从未想过拿出来作为名字旁的装饰,若不是有朋友和亲人的鼓励,很可能让它们永沉大海。
哈珀·李也如此,后来杜鲁门的朋友看到她的努力,有人寄信给她,鼓励她写长篇小说,于是她开始创作《设立守望者》,前50页为她吸引到了一位经纪人,然后又写了50页,以及下一个50页,经纪人卖掉她的作品时,她又跟编辑一起重写了一遍,然后又一遍。
三年之后,更换了更多书名后,《杀死一只知更鸟》终于完成了,它迅速登上了美国的各种畅销书榜单,赢得了普利策奖。她成功了。
然而她不喜欢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她沉默起来,不接受采访,闭目谢客。
可以理解她为何如此,看看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名后是怎么样的吧,就能够理解哈珀·李了。
《飘》为玛格丽特米切尔带来了空前的,却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她曾希冀的宁和生活,从此一去不复返。直到后来车祸身亡,她一直奔波在演讲、各种慈善事业之中,再也没有时间创作。
或许哈珀·李更喜欢创作的过程,开花的过程中欣赏美妙,便好了,何必去在乎果实是否香甜,这份淡泊和善良,便是创作的初衷了。
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美好的故事总会有结局,但它所留下的精神和思想却永无止境,从孩子开始,培养这份美好与善良,让它们开出花朵,是我们所期待,所想要看见的未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怪人”阿瑟·拉德利是美国作家哈珀·李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在亚拉巴马州的梅科姆镇,传说“拉德利家的宅子”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昼伏夜出;从来没人见过,但人们推算出他的身高和生吃松鼠的怪癖以及双手终日血迹斑斑……这个传奇让一对白人少年兄妹——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及其玩伴迪尔——为之着迷并决心探秘。
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唤”怪人、渴求交流让他们发现了蛛丝马迹:在怪宅旁的橡树洞里,陆续“收到”了各种疑似“礼物”——两枚硬币、几片口香糖、两个皂雕娃娃……而且,杰姆探险时挂在铁丝网上的裤子被人缝补折叠后放在原处等他取回;莫迪小姐家火灾那个寒冷的夜晚,站在拉德利家院门前的斯库特身上突然披了一件棕色毛毯……真诚的呼唤似乎得到了隐秘回应。他们由此推断:“怪人”还活着,并且也渴望“相互理解”。真诚的理解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在杰姆兄妹深夜遭歹徒追杀的危急关头,“怪人”突然现身,刀弑凶手,挽救了杰姆的生命。一桩尘封已久的秘密终于真相大白。
你对世界的傲慢无礼,大多源自偏见。而偏见的根源,就是理解力出了问题。《傲慢与偏见》一书中,达西一开始显露出的傲慢,再加以他人对达西的.抹黑,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越发不能理解他,两人渐行渐远。幸而达西写信道明原委,伊丽莎白抛开偏见,最终理解了达西的过去和所作所为,二人终成比翼鸟。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却不乏人们互不理解的例子。某些新闻刚刚发布,只有只言片语,就有人忙于指责。当反转出现,又掉头痛斥另一方。看似是道德的卫士,但何曾试图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过?互不理解、一味指责、推诿责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悲剧就在我们身边。
但,黑暗中必有繁星。阿迪克斯·芬奇如同黑暗中那耀眼的光芒。他没有告诉孩子关于拉德利不实的消息,只是陈述了拉德利的过去,他用自己的方式理解拉德利,也引导着自己的孩子理解、接纳了拉德利。若人人皆如阿迪克斯,客观、冷静,以博大的胸襟来理解他人,世间定会少些冷漠、多点温暖,知更鸟就能继续歌唱下去。
理解如同阳光,沒有它无法驱散眼前萦绕不绝的迷雾;理解就像空气,沒有它会让人窒息而死;理解还是一把钥匙,没有它就无法打开禁锢我们身心的囚牢。仔细想想,世界许多事,其实沒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还是阿迪克斯教育女儿的话说得在理:“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我又想起亚拉巴马州的禁猎法律:“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因为知更鸟只想歌唱以供人欣赏,从未想过要做任何坏事。“怪人”拉德利就是一只被杀的知更鸟。世界各地还有许多知更鸟正在被杀。我想请问亚拉巴马州的法官:“杀死一只知更鸟”该如何“追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记录了一些语句,并深有感触,首先是父亲——阿蒂克斯对他的孩子们——杰姆和斯库特的教育非常智慧。我一边读一边赞叹不已。
当斯库特在学校里听到自己的同学说自己的父亲在为黑鬼辩护的坏话时,斯库特的父亲这么说:“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一些不好的议论,不过请你为我做一件事,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阿蒂克斯在听到别人在说自己坏话时,还能让自己的孩子放下拳头用头脑去做抗争,真让我佩服,他很有修养,很大度,知道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用智慧解决。
当亚历山德拉姑姑告诉斯库特必须要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时,阿蒂克斯告诉女儿,其实家里已经有足够的阳光了,他让斯库特不用管,并告诉是库特,他并不是很在意她的装束。这里足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是不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注意别人的装束的,其实我也觉得如果做一个淑女,并不是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是不是淑女不是看外表,而是要看她内心的素养。难道穿一条裙子就能成为淑女了吗?人穿裤子也可以成为阳光。
对待孩子说脏话,阿蒂克斯没有吵骂他们,他这样说:“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是啊,我们小孩子说脏话也许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许是想模仿一下别人,证明自己也像大人一样,但这样做终归是不对的。这真是一个“知心爸爸”,说到了他的孩子的心里,当然也说到了我的`心里。
“我只希望杰姆和斯库特能找我要答案,而不是只听镇上人的议论,我希望他们能对我有足够的信任。”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遇到问题时也要先问问父母,和父母讨论一下,要对父母有足够的信任感。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如果还未开始你就自己认输了,那你就是彻底的输了,但当你知道你会输,但是还是要去做的话,就算你输了,你也是真正的勇士。
“要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而不是你感兴趣的这样才有礼貌。”这是阿蒂克斯教他的孩子们如何跟人交流,不能一直滔滔不绝的说自己感兴趣的事,也要谈论别人感兴趣的事,当然也要倾听别人的发言。
这本书的最后,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们:“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是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就如书中的怪人拉德利、汤姆·鲁滨逊、亚历山德拉姑姑、杜博斯太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阿迪克斯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名字听起来有点奇奇怪怪,但确实是一本很有意义的好书。
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孩子的成长需要有好的教育条件,并且生活在一个有爱的教育环境中。一句话可以概括,但却不是简单的事情,不然怎会频频爆出陪孩子学习父母崩溃,孩子因为压力等原因跳楼、跳江等一系列新闻。在读这本书时,我觉得主人公的父亲阿迪克斯面对两个孩子的很多做法,对于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主人公斯库特有个哥哥叫杰姆,他们的家乡很少下雪,有一次下了一场小雪,杰姆为了堆一个大一些的雪人把后院的土挖出来滚成球,再把不多的雪涂在“土雪人”上,最终做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雪人,父亲阿迪克斯回家后,并没有因为杰姆把家里的土堆得到处都是而责怪杰姆,反而对杰姆的想法非常称赞,就是这样的“支持”,杰姆总能想到办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阿迪克斯总能用恰当的方式对两个孩子进行冷静而又正确的引导,两个孩子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自己的问题,他们在锻炼中不断成长。
而现在,其实很多家长总是用帮助孩子顺利成长为借口“替”孩子扫除一些困难和路途中的障碍,甚至会“替”孩子说话,“替”孩子思考。我之前有遇到一位家长,她给我发微信说:“老师,孩子现在的'班委工作是会影响她的学习的,你不要再让她继续干班委了。”我说:“您和孩子沟通了吗?她是怎么想的呢?也是不想继续干这个班委了吗?”“我和孩子说了,您不要让她继续干了就行。”后来我单独问孩子,你不喜欢干班委吗?孩子说喜欢,但是妈妈说了不让她干了,会影响学习。家长在用自己的思想影响着孩子的同时,替她做出着决定,但是她不知道这个孩子在班里因为帮助同学,因为管理活动而特别受大家的欢迎,她不知道孩子在付出中不断得到自我满足和成长。根据孩子的表达但不思考引导来简单粗暴地解决问题。
父亲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而这句话对于教育来说就是: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孩子,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赢,但有时也会。”文中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父亲挺身而出为黑人辩护,虽然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无罪,但陪审团还是判了汤姆有罪,且还招致真凶的威胁。“我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全都站了起来。我们周围,还有对面看台上,所有的黑人都纷纷起身肃立。塞克斯牧师的说话声像泰勒法官的声音一样仿佛从远方飘来:‘琼露易丝小姐,站起来。你父亲就要走过来了。’”父亲用自己的行动教给了孩子正直与自己的坚定。在书里,从始至终都看到父亲表现出来的是理智和正义,对孩子的教育也是以身作则,作者小时候有这么好的一位父亲,点亮了作者的童年。
有人说:有些人的童年是用来治愈一生,而有些人的一生却用来治愈童年。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而童年则是这张白纸的底色,在社会压力如此大的情况下,如何陪伴孩子成长,是一个特别需要思考的问题。
回到这本书的最开始,查尔斯·兰姆说:“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看到这句话时,我的脑海中浮现的也是一句话:“老师,也曾经是孩子”有一位同在教育行业的朋友曾和我说:“我小学有一段时间数学总是学不好,就是不理解,而我现在特别能理解我们班数学困难的孩子,我想,我大概可以明白他们在哪个点不明白,又为什么总是出错。”她能坚持用恰当的方法带着后进生一起学习,当然她的理解与努力也能在学生的表现得到回答。每一位家长也曾是孩子,我们都曾是孩子,所以,我们也能学着理解孩子,再多一点耐心和方法,会让孩子有一个不一样的成长经历。
我想,我们不会仅仅只因为这一本书就会做出什么特别大的改变,但是我们确实在书中学到了很多。我的搭班巩老师说,要阅读,要让我们的班级变成书香的味道。或许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一起阅读,一起在书中学习,让自己不断成长,也和孩子一起成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书中的故事一点也不玄幻,更不惊悚。整个叙述感觉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总觉得一口气读完才是最好的。当然,在有些紧要的时候,特别想翻到最后看一看结局。
主人公是一个才上小学的小女孩,书中的叙述方式,在我看来真的很符合一个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观察世界的方式,又让我觉得很像以前读过的《窗边的小豆豆》,那种只有孩子才有的想法,以及面对成人世界复杂事情时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妈妈,成长的过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个黑人女佣,在这样一个不算完整的家庭,过着自己有点幸福又有点单调的童年。
一开始是和到这里来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个小孩子对附近的邻居,一个据说非常恐怖的隐居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断用小孩子的冒险方式去探索。随着时间的推移,让他们的思想激烈转变的事件发生了。一个黑人无端被白人指控,这是一桩明显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辩护律师。虽然经过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审团依然判决有罪,只因为他是黑人,这让孩子们受到很大的冲击,后来黑人死了,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卑鄙的白人也因为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辩护而在法庭上陈述真相这件事情,到处发泄自己的愤怒,最后对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杀心,关键时刻,隐居的怪人解救了他们。
孩子的童年成长,一桩莫须有的陈年旧案,一桩黑人冤屈案,夹杂一个经济大萧条下的平凡美国小镇生活,就是整个故事。
故事让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备的地方,以及人这种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东西是多么难以揣测。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对的,在占有优势的情况下,往往一群人决定了另一群人的生死,先入为主的观念,危害巨大,影响深远。
全书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对待两个孩子的方式,很多时候任由他们释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秘密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才是真正的令人肃然起敬。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评价更多的是从书中看到美国经济大萧条时的不公平、种族歧视、罪恶。法律的虚伪等等,以及主人公笔下的爸爸体现出的正义、善良。而我从书中看到的是一个负责任的爸爸,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能够平和对待一切让人愤怒的事情,能温柔的对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护他们成长。无论孩子误解、疑惑、甚至觉得自己的爸爸没有什么值的可炫耀的,他从不解释,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当他用衰老的身躯,熟练的端起枪,一枪击中发疯的病狗时,我意识到,每一个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岁月里,都曾经荣耀过。
书中体现的家长教育理念,我总结了一下,大致如下:
1、给孩子说话的机会,听孩子把话说完,大人并不总是对的;
2、发现孩子的秘密时不要说出来,只有它还是孩子的秘密时,才显得美好;
3、给孩子读书、读报;
4、在安全范围内,让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会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这让他们成为人,同时也要告诉他们现实的残酷、罪恶和黑暗,因为这些现实,孩子总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春光好明媚!
在这美好的春季读完了这本书。并且又立刻马上重读了一遍。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跟我一样,听过这本书的名字,大于了解它的内容。
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书,通常都是我在售书平台下单时,大数据推送出来让我凑单包邮的。
但多数时候也是要感谢大数据,推送出来的经典,自有过人之处。
我发现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竟然不犯困了。
尤其是上次回老家带着它,晚上等孩子都睡了,在老家没有台灯的情况下,我开着手机灯,看到很晚才睡。
要知道,我本来是白天看书还会困的人,更别提晚上夜深人静之时。
但这本书,真深深地吸引了我。
倒不是说什么华丽的词藻,悬疑曲折的情节。
那天晚上让我欲罢不能的,恰恰是偏专业的开庭审理环节。
法庭、法官、检察官、陪审团、控方和辩方,以及双方的证人。
看似好像只有专业律师才能懂的场景。但笔者以一个8岁小女孩的视角和感受来叙述,会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跟着她的节奏,读者也仿佛成为了旁听席中的一员。
在辩方(被告)律师和控方(原告)律师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整个事件被还原。
这种叙事方式非常吸引人。就如每一位读者都是整个事件的参与者一般。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哈珀.李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座小镇,童年就读于当地的学校,后在亚拉巴马大学攻读法律。
这本书的主线也是一个单亲律师父亲和自己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所经历的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情。
这让我会很自然地把作者带入,书中的那个小女孩应该就是她吧。
整本书给我最特别的感受就如书中小女孩的父亲对她说过的那句话一样: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了。
我个人读书的时候是真的很不喜欢那些华丽词藻的,有事儿说事儿。
现在辅导我儿子奇奇这位三年级的小学生写作业,每天按老师要求阅读摘抄好词好句,我对此多少是有点抵触的。
当然,既然是老师布置的作业,我还是会督促他认真完成的。
有时候我也在想,文言文的魅力是不是就在于其言简意赅,思想却博大而精深。
回到这本书的内容上,作者就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给我们讲述发生在她成长过程中的人和事。
这也让我时不时会联想到自己的童年,那个小村庄里的人和事。
小孩子区别于成年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纯真、质朴。
所以我在读的过程里还会想,这个人,这件事,我儿子奇奇会怎么理解呢?
他的年龄跟书中这位小女孩也差不多。
真是不愧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现在是不管读什么书,都能让我读出来育儿书籍的感觉哈哈。
不过这本书中的父亲,在对待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和想法所给予的引导,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恰恰也是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随着奇奇的成长,我能很明显感觉到他的生命进入了新的阶段。
他的想法,他的行为,他的.语言,我都需要有全新的解读。
也就是我必须要再努力去跟上他成长的脚步。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指引。
书中的主人公小女孩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她有个大自己四岁的哥哥。
她父亲是当地的律师。在自己人到中年的时候才遇见了小他十五岁的妻子。
六年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就离开了人世。之后小女孩的父亲也没有再婚。
用小女孩的话来介绍,他们的家庭成员就是:阿迪克斯(她爸爸,她和哥哥对父亲就是直呼其名。)、杰姆(她哥哥)、斯库特(小女孩本人),再加上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
虽然小女孩说卡波妮是负责给他们做饭的,但其实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感受到,卡波妮在他们这个家里承担了一部分母亲的角色。
对于黑白人种歧视自始至终都很严重的美国,这点只能靠读者自行感受。
作者只是以一个八九岁小女孩的视角去描述事实。
小孩子讲事情就是去掉形容词,只说事实。
这本书另一个震动我的点就是种族歧视的根深蒂固。
伟大的作家都是以自己真实的成长经历为背景,把时代的某一个侧影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传承给世人。
这也是我最近感受到的书籍的魅力。
书中描述的时间是一九三五年。
在那时候的美国某个州的某一个小镇上,多数白人认知里持有的假设都是:
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
而主人公小女孩斯库特的父亲却在法庭上公开否认了这种假设,他揭穿了这个谎言,道出了真相。
真相就是: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
并且这个真相适用于所有人类,而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的人种。
试想一下,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小女孩斯库特在法庭的旁听席上亲眼见证了自己的父亲,向法官和陪审团以及旁听席上坐满的白人和黑人作出了这样公正的陈述。
换做是我们是那个小女孩,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再对标到我们现在为人父母的身份上,是不是我们对孩子讲再多的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不如我们真的做了什么,所带给孩子的影响力。
这本书开篇小女孩对自己父亲的描述是:
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俩(她和大自己四岁的哥哥)一向和蔼可亲,而且不偏不倚。
你品,你细品。从孩子的视角来评判自己的父母,这么简单的点,你能做到吗?
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开始学会让自己闭嘴,少给奇奇讲大道理。
少说话,多做事。孩子的心明镜似的。
这本书于我而言它的伟大之处,就是看似记录了普通的人和事,但它的底层逻辑却探讨了各种人性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
以前年少不经事,遇事对人我总想要分出个是非黑白和好赖。
那时候我问的最多的就是她/他算个好人吗?他/她这样做对吗?为什么?
刨根问底曾是我引以为傲的实在。
人到35岁以后,慢慢开始有了一种面对人生和人性的通透与豁达。
没有太多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未经他人苦,不劝他人善。
人性都是具有多面性的。很少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
书中那个只要看到斯库特和她哥哥从自家门前路过就开口谩骂的孤老太婆—杜博斯太太,如同巫婆一般。
却在生命的最后,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这个道理是小女孩的父亲通过让他们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教会给她和哥哥的。
同时她父亲自己也是真正勇敢的践行者。亦如他帮黑人打官司,做为黑人被告的辩护律师,被自己家族以及整个镇的人骂,且明知道自己会输,他还是要去做这件事。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十岁的奇奇在反驳我的时候总爱说,大家都这样啊!谁谁谁都没有写呀,没有背呀!
人的本性就是从众。但我们必须要有区别于他人的原则底线。
斯库特和她哥哥曾嫌自己的父亲太过平凡普通,甚至是年纪也有点大,快五十岁了。
任何可能让人产生羡慕和敬佩的事儿都与他无关。
他从来不去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也不抽烟。他就爱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但就是这样一位年近五十,在自己孩子眼中一无所长的单亲父亲,却在镇上突然出现一只要发疯的狗时,以神枪手的姿态,一枪击毙。
他的孩子是从邻居莫迪小姐的口中知道,自己的父亲最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他有一颗高贵的心。
因为他拥有好枪法这种上天赐予的天赋。但当他意识到上帝赋予他的才能对生活在地球上的大部分其他生命(射鸟可谓百发百中)来说不公平时,他就把枪放下了。
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
这样来说,我们现在身边好多人的思维都不正常啊。
斯库特也是后来才发现,负责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竟然是用《圣经》和《英国法释义》来教自己儿子认字的。
还有出身于一个真正世家的白人多尔夫斯.雷蒙德先生,河对岸所有的土地都属于他,但他有一个黑人女人,还生了一大帮混血儿。
这在这所小镇上是完全不入流的。为了给镇上不喜欢他的生活方式的人一个理由,雷蒙德先生就把可乐装在纸袋子里喝,让别人误以为他在喝威士忌,他是个酒鬼,是个混混。
通过这种故意假装堕落来毁坏自己形象的方式,让那些无法理解他所选择的生活方式的人,可以有个理由对他说三道四。
因为他成了威士忌的俘虏,他根本管不住自己,所以才过着那种生活。
你看,我们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因为不够从众,所以还需要给众人一个理由,来说服他们自己接受。
可笑不?但这就是大众。
所以你说雷蒙德先生是坏人还是好人呢?
众生万象,属于一个时代的伟人没几个,更多的是看似普普通通的小人物,他们的存在组成了这个残酷而温暖的世界。
本书最后给了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
就是贯穿全文的怪人拉德利的出场。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我指着他的时候,他的手掌贴着墙壁轻轻滑动,留下了两道油腻的汗渍,接着又把两根大拇指插在皮带里。他身上倏地掠过一阵莫名的轻微痉挛,就像是听见了指甲刮石板的声音。不过,在我好奇的目光注视下,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我说。
我把书中这一整段抄录了下来给你们感受。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也是和斯库特一样,眼里噙满了泪水。
这个在孩子们眼中如吸血鬼一般存在的怪人,却在最后的危机时刻,救了斯库特和她哥哥杰姆的性命。
并且怪人拉德利一直以来都在百叶窗后默默注视着他们。如朋友一般的守护。
我们想象中的恶魔,原来如天使一般纯真和善良。
当然,真正的恶魔也是存在的。就如泰特警官所说: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跟他们打招呼之前得先开一枪。即便如此,他们的命连那颗子弹都不值。
以前我也想象不到人性有多么恶。但自从自己可以接受人无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之后,对那些惨绝人寰的恶也理解了。
就如最近香港发生的名媛被碎尸案。初看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是真实的新闻而非旧闻。
网络上依然有那些键盘侠在诋毁受害者,仿佛在为凶手寻找理由。
人要向善更要懂驱恶。
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这是小女孩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之路,也是每个孩子,每个我们的成长之路。
这也和村上春树那句至理名言一样:
我们领教了世界是何等的凶顽,同时又得知世界也可以变得温存和美好。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生机盎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
寒假期间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被这个语言平实的故事深深打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与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在芬奇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独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个善良的、纯洁的灵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梁。他教育孩子:“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他本身正是这样一只追求自由和平等,捍卫他人合法权利的知更鸟,尽己之力为穷人带去福泽。
无论是黑人汤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社会偏见的受害者,也是两只无辜的知更鸟。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让汤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无辜的知更鸟太多,似乎社会都处于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师也向孩子们坦言:“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有了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鸟,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平与民主。虽然汤姆在被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这使芬奇律师践行知更鸟信念的行为受到了极大打击,但这位正义的英雄却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终凭借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和尊敬,尽管曾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和澄澈最终让他浴血重生。
对于一个我们未接触过的人,别人的说法永远都不该成为我们衡量他的标杆,正如芬奇律师说的——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对那些可能被误会的知更鸟,我们应怀着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去保护、珍惜那些善良。
不仅仅在那个时期,当今社会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样的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被诋毁、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无辜射杀的知更鸟,伴随着血和泪的蜕变,最后终将涅盘重生,成为善良的人们的心尖上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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