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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时间:2025-09-20 07:21:0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经典)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经典)

读后感1

  暑假里,我与家长共同阅读下载了“羊城分级阅读下载“系列的《大学中庸》这本经典读物。

  经过与家长共同阅读下载,我突然觉得读书的确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大学中庸》是一本文言文的经典书籍,虽说这本书很难读懂,但是我借助电脑的'力量觉得其中很有意思,并且也让我领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学》部分的一个片段说的非常有道理:“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城,意城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意思就是说:“通过对万事万物的认识、研究后才能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后,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品性修养后才能管理好家庭和家族;管理好家庭和家族后才能治理好国家;治理好国家后天下才能太平。”

  这段说的很对,知识十分重要,知识来自于对万物事的认识,有了知识的人,才能成就大事;有了知识的人,品行会良好;有了知识的人才会管理好家庭,才能成就梦想。

  通过与家长共同读书,让我知道了自己知识的微薄,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今后要广泛阅读下载,不断理解中国文学的精髓。也让我从读书中懂得了如何尊重别人,并从中找到了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快乐!

读后感2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毕生经历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感毁伤,孝之始也。”孝的发端是不忍之心。当你伤害了别人,你的妈妈为此而蒙羞。如果你想到了这一点,就不会伤害别人,而双方父母都会开心。

  一棵茂盛的树,为何枝繁叶茂硕果累累,好比我们人一样为何学业有成、家财万贯。为何有这样的成果,那都是祖祖辈辈积德呀!若是我们只爱小不敬老,花儿、果实迟早有一天会枯萎的,家族也会堕落。

  “孝”五千年一脉相承,无论中国如何变化,始终注定孝是中华民族爱的.结晶,始终注定要孝养父母,当“树欲停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可要终身遗憾了。

  当你看岁月痕迹不停出此刻父母额头上。你会想我会怎样对父母,我要带父母去哪里玩,哪里吃好吃的。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咬都咬不动,走都走不动。他们不要什么,他们需要的是寂寞时的陪伴,在他生病时的问候。

  自古以来出孝子,而当今社会有多少在死前也见不到子女一面。枝叶繁盛的树木,乌鸦反哺,羔羊跪乳,连动物尚且懂得知恩图报,怎样人就糊涂了呢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此刻的人把孝之始似乎忽略了,仅有个人主义的享乐和安逸。赶快为父母尽一份孝心吧,他比山珍海味,盛世华衣,数以万计的金钱珍贵的多。

  世事沧桑,岁月流失,用爱去碰撞音符,奏出世界中最完美的孝亲乐章吧!让洪亮的歌声在广阔的天地间徘徊

读后感3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10年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民族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读后感4

  古井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它主要写了许多人都到这儿(古井)取水,和村里的人经常帮助两位孤寡老人挑水的事情,不要报酬,赞扬了古井对人们一无所求,无私贡献自己全部力量的高尚品格,同时赞美了故乡人民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读了《古井》这篇课文,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 每一次,大家都吃完了饭,爸爸妈妈总是对对方说:“上班累了吧!快点去休息一会儿吧!”或者会说:“快去工作吧!这里的事,你不用操心,我一个不用操心,我一个人来做就够了!”可是有一次,大家都吃完了饭,爸爸妈妈都累了,我对爸爸妈妈说:“今天,让我来洗碗吧!您们不用操心了!”我就高高兴兴地把碗捡到厨房,学着爸爸妈妈的'样子,把碗洗的干干净净,把碗摆地整整齐齐。我再看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已经在甜美的梦中睡着睡着。不一会儿,爸爸妈妈一看碗洗的干干净净,摆得整整齐齐。爸爸妈妈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的孩子真棒!” 从那以后,我一有时间,帮着爸爸妈妈洗碗洗盘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要乐于助人,互相帮助。我想在家里,要为爸爸妈妈减轻负担,在学校园里,要帮助老师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读后感5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我读了这首诗,真想成为里面那热爱生活、天真烂漫的孩子。那老人,他没有快乐的从前,到了老年,已经衰老,想到以前的事,只有一个词“不堪回首”。因为他没有细心仔细地观察社会,所以很无聊。我不想成为他,我也曾觉得世界很无聊过,每天做同样的事,太乏味了,但只要你看得远一些,你就会觉得世界多美好、充满期待,我相信,诗中的小孩,等他到了老年,他一定会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读后感6

  今年寒假,我来到了革命圣地——延安。我参观了革命根据地旧址,也读了很多关于革命英雄人物的书籍。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草原英雄小姐妹》这本书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对姐妹从小接受了革命的教育,决心要向毛主席、LeiF等革命英雄学习。有一天,隔壁的一位大伯要去干点事情,请姐妹两个帮忙照顾一下羊群。小姐妹为了让羊群多吃一些新鲜的草,把它们赶到了远处的大草原上。可忽然下起了大雪,但她们还是没忘掉毛主席的话,宁愿自己受苦,也不让一只羊走丢,也不让集体的财产遭受一点损失。在暴风雪中,她们姐妹互相关爱,互相鼓励,向我们展现了舍己为人的姐妹情。最后,她们才被村民找到,可就算这样,醒来后,第一时间她们还是先询问羊群是否有损失。

  回想自己,我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不用打仗,不用放羊,甚至有时候活得像个大小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但不感谢家人,还挑三拣四的。就算接受了别人的任务,也是做得马马虎虎,远远不如这对姐妹有责任心,甚至有时候忘记做了。记得在我还小的时候,有一次,妈妈要去上班时,交给我几张纸,让我交给爸爸,说完就走了。可我正忙着要看电视,拿过来看都不看一眼,就赶紧飞一样跑到房间里去找爸爸了,可找了一圈,怎么也找不到,我纳闷极了,这才想起来他去出去买菜去了。算了!还是看电视要紧,这些纸还是等会儿再给吧!我赶忙把手中的东西一扔,跑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他对我说:“让你给我的东西你放哪儿了?”我看都不看他一眼,继续看电视,手指随便指了个地方,让他去找。可没想到,他仔细地找了一圈回来,奇怪地问我:“你到底放哪儿了?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什么?”我赶紧关掉电视机,手忙脚乱地跟爸爸一起找了起来。找了半天,我们终于找到了,原来,我一不小心把纸扔进了沙发的缝隙里。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们以后要向英雄小姐妹、毛泽东、LeiF等革命英雄学习,做一个有礼貌,有责任心的阳光少先队员!

  成语饭来张口:指吃现成饭。形容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如:《金瓶梅词话》第七六回:“那婆子道:‘我的.奶奶,你饭来张口,水来湿手,这等插金带银,呼奴使婢,又惹什么气?’”又如:朱延年一辈子娇生惯养,做惯了大老板,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吃的好,穿得美,哪里吃过这样的苦头?——《上海的早晨》第三部二十

  成语不好意思:①表示碍于情面而只能怎样或不便怎样。②害羞;难为情。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66回:“去年因打了薛呆子,他不好意思见我们的,不知那里去了一向。”又如:她被人夸得不好意思了。

读后感7

  初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在六年级。语文课本里的那篇《少年闰土》,至今记忆犹新。对闰土栩栩如生的描画,两个不同身份的孩子平等的友谊,给我的印象,竟是温暖。

  偶然向妈妈提起《少年闰土》,妈妈抽出一本《鲁迅文集》来,翻到《故乡》那页,让我看课文没有摘录的那个结尾。于是看了下来,体会到了鲁迅先生笔触的寒意。虽说《故乡》并没有像《祝福》《药》那一般悲情,但在那文字背后,少年和中年的闰土站在一起,那种鲜明的对比叫我心寒。

  鲁迅在年幼时是钦佩闰土的,佩服他敢在月光下看守瓜地,能在海边拾精美的贝壳……那时的闰土也是灵巧的,红润的脸蛋,健壮的四肢,谁会想到在数多年后活泼机敏的小伙伴历经沧桑而变得又老又钝?当年鲁迅是那么羡慕闰土,同时不满于自己只能在大宅院里看四角的天空,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微微地懊恼。而分别时的那一场大哭,也让我毫不怀疑他们的不舍。之后呢?正如我们想的那样,几十年后,他们又相见了,是心怀喜悦的,曾是多么好的一对朋友。但现在站在鲁迅面前的,这个衣衫褴缕、面容枯黄、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再没有少年闰土的半点影子。当那声“老爷”从他口中颤抖的说出时,鲁迅的心凉了,再不是朋友,尽管两人离得那么近,却又明显有了距离等级之分。这个心灵上的落差,使当年的一切美好,不复存在。

  是该感慨世事的艰辛?拟或是叹息时光老人太过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

  闰土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啊,他卑微的内心恰恰体现了社会下层人们的哀弱,从他的以前开始,随着鲁迅笔法的飞快旋转,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的黑暗,整个国家的不堪一击。

  鲁迅的笔,就你一把利剑,刺破这层层的黑暗,他要光明啊,他要这个社会进步,要整个国家强大!他就是呐喊着,声嘶力竭,荡气回肠。他有自己的爆发点,他努力要去唤醒还睡着的人们,在他们麻木的心上撕开流血的口子,让他们开始出现敏感的反应,让潜伏于地下的'新生力量结成洪流而喷薄欲出!这种呐喊,只有鲁迅才能做到,他所带来的刺痛感,干脆利落地陷进每一个人的肌肤。

  就像鲁迅所召唤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要怕希望渺茫,也不要怕力量微小,只要有人想往前走,只有人敢往前走,那么多人的脚,定能走出一条亮堂的路来!

  鲁迅的那个年代,与我们的现在虽相隔甚远,但那种思想,那种责任,那种抱负或是理想,是一样的。而且再过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改变,就像鲁迅笔下那条牵系着希望的路,往后的一代又一代,都将一步一步,前赴后继地走下去!

读后感8

  这是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关于爱情的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涓生的视角,去描述两人的爱情悲剧。其实我也只是从爱情的角度去看这篇文章,说来惭愧,以我现在的能力所看到的东西并不是很多。

  我认为这篇文章讲诉的是涓生与子君的悲惨爱情故事。总的来看,就是涓生理想的幻灭。他们都是在五四新潮激荡下开始觉醒的知识青年。值得注意的是,子君是在涓生的引导下觉醒的。但是,子君的觉醒只是部分的,是不完全、不彻底的觉醒,她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她只是接受了婚姻自主的新思想,还没有摆脱封建的女子治内的思想。所以,才有了后面的子君婚后回归生活,不再看书,甚而为了不让被房东低看给阿随吃的比人吃的还要好。子君变的平庸,我认为一大部分是因为她的思想还没有完全的解放,以为和涓生在一起就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我是我自己的,你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在我眼中,子君是有勇气的,她敢于与家里决裂也要和涓生在一起,冲破了封建势力的重重阻挠,追求他们的爱情与婚姻自由。这在那个年代是难得可贵的,这样的爱情故事在当时是非常前卫的。但是,后来子君婚后把整日为柴米油盐的琐碎事而忙碌着,子君似乎已经不再是之前的子君了,和平常妇女并无二样。于是,涓生渐渐地发现自己无法再喜欢上子君了,回家成了他的负担。他无法爱上这样的子君。最后,子君离开了,在涓生说不爱她了之后。 最后的最后,子君死了。至于她为什么会死,我认为一来她不堪忍受生活给她的种种压力,二来她仍旧是爱着涓生的,婚姻的失败给子君带来的打击巨大。但我还是非常欣赏子君,她能够勇敢地和涓生在一起,也能够决绝地离开。

  我在想子君为什么要离开?也许是不能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也许是为了成全涓生,他比较明确地说出了要子君离开的话;也许是因为自尊,自己的丈夫宁愿待在图书馆也不愿回家,如何能忍受得了?

  而涓生,我认为他是软弱的、自私的、不负责任且可怜的`。他与一些友人的绝交不过是谋得心灵安慰,他为了这盲目的爱,提出与子君同居的想法,后来却又嫌弃子君只顾柴米油盐不再浪漫,甚而最后说出不再爱子君的话,只为了自身的逃脱。他没有再去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了。生活的重担压垮了他,他没有能力给子君更好的生活,爱情,没有物质的支持,是无法长久的。子君在这场爱情中是处于弱势的,她至始至终都爱着涓生,爱得热烈、爱得纯真。她为了成全涓生,选择离开,最后早逝。这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很多人都说涓生没有爱过子君,他爱的不过是当初子君身上那行美好的品质,爱的是自己所影射在子君身上的东西。我并不这样认为。涓生是爱过子君的。他曾常常期待着子君的到来,渴望见到她;被子君的勇敢所震撼;子君离开后他还尝试着营造子君还在的氛围……最重要的是,他自己也说,“我不应该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该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

  涓生一开始就说自己的悔恨,那么他在悔恨什么呢?他在悔恨自己不能多忍耐几天,再告诉子君真话,甚而不应该将真实告诉子君。子君当初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没有了爱,子君便什么也没有了。子君为什么会死呢?一个年纪轻轻的人,不可能会这么容易地就死掉,唯一的可能就是——自杀。家庭关系斩断了,再回去势必会遭受冷眼,家里人也不可能再像从前对她那么好了。在社会上,她无法谋得一个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还得忍受周围的冷眼与嘲笑。她注定是找不到出路的,所以,她选择去死。涓生所悔恨的,是他没有了当初的勇气与坚定,是他将真实展露在子君面前。他所悲哀的,是他们婚姻的无果和子君的早逝。

  子君与涓生的婚后悲剧也反映了当时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社会若是还没有解放,那么,个性的解放与婚姻的自主是无法实现的。

读后感9

  “即便在这里当儿,老妇人也没有说话,她但是伸出双眼来,朝这种脱了帽的肃立着的大家看过一眼,十分庄重的对她们深深地一鞠躬;随后,把她的黑色大围脖拉直了,颤巍巍得离开了……”

  老妇人在这个时候尽管没有说话,可是她的情绪是极其繁杂的,有对烈士放弃的哀痛,也是有对红军战士的'敬意。由于她备受了法西斯的入侵之苦,对侵略军抱有深仇大恨,因此 她期盼释放,期盼友谊。对这种为了更好地南斯拉夫老百姓的幸福快乐而无私奉献了自身的所有生命的战士职业,她深怀敬意,因此 她对红军战士“庄重”地“深深地一鞠躬”。

  在炮火烤糊了的土壤资源上,在炸变弯的铜器和杀死了的花草植物中间,这名南斯拉夫母亲的唯一爱惜的物件――她的结婚花烛――还是银光闪闪的点在一个原苏联年轻人的坟上。

  这一点花烛是不容易灭掉的。它意味着着妈妈爸爸小孩的深情厚谊――它是大家最幸福快乐的情感,分不清楚国界线,亲如母女。它将始终燃着,正像一个母亲的泪水,正像一个孩子的勇敢,那般永垂不朽。

读后感10

  在图书馆借到了这本《重生》和《乐园》,纸质书带给人的感觉还是无与伦比的。怀疑图书馆有斯蒂芬·金的书迷,书量和上新都让人惊喜。

  因为太想写点什么了,所以跑来买了电子版。买了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有种“斯蒂芬·金救了我一命”的想法。

  很多时候,人并没有地方可以获取力量或是对前路的希翼。可能,连展望这个动作都不想做。我有时候会觉得,有些书读的太早,比如《南方有令秧》、《人性的枷锁》……。有的是我人生阅历、智识还没达到可以感悟的程度,有的是某些时候带来的困惑——既然人生本身是无意义,是在东方锦缎上织造花样,那么痛苦、迷惑是不是都可以迎刃而解,甚至是不需要解。虽然从一开始,这个人生意义谜团就诞生了,但我相信,最后匆匆掀开帘幕的毛姆,也没能百分百肯定自己的回答。

  所以,这本书里若有若无的疲倦感让我亲切(什么时候开始,斯蒂芬·金书里的主角年纪越来越大),躺在床上看,就有翻阅时间的.感觉,“任何人在提起年轻的时候,都像是小说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无论是《乐园》还是《重生》,里面所有的痛苦,都在用某种迂回的方式治愈我。不管主角经历怎样奇幻诡谲的故事,撞见天机或是异类,都依然被普通、琐屑的烦恼与爱包围。年长还是年幼,经历肉体还是精神上的打击,生活还是在以坚定的姿态滚滚向前。而重新开始不是加缪笔下那么艰难的事,摧毁人生的,只能是自我放弃。毕竟,在斯蒂芬·金 的故事里,50岁的人能从被囚禁的移动公厕里逃出,洗去污秽,快意恩仇,用枪结束侮辱自己的仇敌的一生。

  这可能也是大家都爱斯蒂芬·金的原因。

读后感11

  《诗经》中的婚恋诗比较集中和完整地用文学的方式反映了先民的爱情生活与爱情体验,并记录了种种婚恋嫁娶之民俗。在一般的印象中,《诗经》中的情诗,尤其是源自诸侯列国中较为风流的郑国和陈国的,都十分大胆奔放。举个例子,厦门大学的易中天教授将《摽有梅》中的“求我庶士,迨其谓之”译为“你想求爱就快点来,磨磨蹭蹭急死个人”、《王风大车》中的“岂不尔思,畏子不敢”译为“我想私奔,怕你不敢”。这种俏皮的译法固然与易中天先生幽默风趣的性格有关,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应《诗经》中爱情诗自由奔放的特点。

  很有趣的一点是,古代的文学批评家大多不承认这些情诗是确写爱情之作,而往往将其归于“美刺”的比附。如《毛诗序》虽然承认部分诗歌所咏关涉男女之事,但坚持认为诗人之意是讽刺当时不良风俗。第一个公开怀疑“美刺”之说的是北宋的欧阳修,他将《静女》、《野有死麕》等诗归结于“淫奔之诗”。朱熹也赞同他这一观点。我以为这说法并非没有道理,比如《野有死麕》的“吉士诱之”几句有着非常强烈的性暗示。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婚恋诗就应该被曲解甚至被斥责。在古代社会,《诗经》被视为政治、道德、伦理方面的教科书。长期以来,其中的婚恋诗由于自身的经学地位和封建观念的束缚并没有被正确认识。直到五四时期,才开始有真正意义上的.《诗经》婚恋诗研究。此时爱情主题开始被重视,郭沫若先生将情诗翻译成白话文并把它们单独收入一个集子,顾颉刚先生、俞平伯先生等人对一些情诗进行了具体辨析,更有学者将婚恋诗分成了诸如“单方相思”、“两情相好”、“不幸失恋”等小类进行更细化、更深入的研究。

  但是,并不能因此得出“先秦时期恋爱自由”这一结论。事实上,与之恰恰相反,礼法已经开始严格限制人们的恋爱和婚姻。当时的婚姻制度是以媵嫁为特征的一夫多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子女必须通过的一关。《氓》中“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足以说明没有经过“官方程序”的婚姻是不正当的。周代设有媒氏的官职。为何统治者对婚姻的控制如此严格甚至专门设官呢?周王朝统治的基础是礼乐和宗法制。“礼”规范百姓的行为,自然与婚嫁密切相关,而媵嫁这一特征则密切配合宗法制。何谓媵?媵是嫁女的侄女和妹妹,她们与嫁女属同一家族,因为是庶出,只能从属于嫡出之女侍奉她们。这也就是为什么王洛宾的民歌里会有“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坐着那马车来”。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而这种婚姻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嫡庶之别,是统治者巩固统治的手段之一,因此它执行得很严格。

  那么就会有这种疑惑,既然婚姻不自由,为什么《诗经》中又有这么多大胆而多情的婚恋诗呢?第一,这些诗与另一些顾虑重重的婚恋诗合力反映了存在于当时社会的一种矛盾。一方面,出于人的原始的生理和精神需求,百姓渴望婚姻自由。另一方面,社会又对他们加以约束,而他们也不自觉得被所处的社会的文化所化,有一些婚恋诗就体现出民众对礼法的认同。例如《郑风·将仲子》中女子虽心悦男子,但“父母之言”、“诸兄之言”、“人之多言”导致她不敢接受男子的追求。《鄘风·蝃蝀》则指责一位女子不待父母之命而选择自由恋爱的行为是“大无信也”,认为她破坏了婚姻礼仪很不道德。在诗经中,大胆奔放的爱情和要面对重重阻力的爱情原本就是并存的。第二,统治阶级为了繁衍人口的需要,在特定时期开了一个相对自由的口子——“中春之月”,供单身男女约会甚至“野合”。据说,孔子就是“野合”的产物。“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战争还有农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人口,因此人口增值是国家一大任务。这种制度既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又大有助于人口繁衍,还能缓解人的精神压力,被统治者广泛采纳。《诗经》中许多奔放的爱情诗就发生于这特定的“爱情狂欢日”。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诗经》中大胆纯朴、自然美好的婚恋诗就具有了更强烈的生命意识和美学价值,其中一些甚至还具有反叛色彩,犹如一场突破禁忌的狂欢。《诗经》真实地记录了先民们的生活,不仅反映了我国西周、春秋的时代风貌,还具有超越时代的永恒美学价值与艺术魅力。

读后感12

  近期,我又细细看过一篇成语故事——《亡羊补牢》。小故事的內容是那样的。

  过去,有一个人养了一圈羊。一天早上他提前准备出来放羊,发觉少了一只。原来羊棚破了个窟窿眼。晚间狼从窟窿里钻进来,把羊叼走了。隔壁邻居劝告他说道:”赶紧把羊圈修一修,堵上哪个窟窿吧!“他说道:”羊早已丟了,还修羊圈干什么呢?“沒有接纳隔壁邻居的劝告。第二天早上,他准备充分出去放牧,到羊棚里一看,发现又少了一只羊。原来狼又从窟窿眼里钻进来,把羊叼走了。他很追悔莫及,不应该不接受隔壁的邻居的劝诫,就赶快堵上哪一个窟窿眼,把羊棚恢复得严严实实。此后,他的.羊再也不会被狼叼走的了。

  羊丢了,把羊棚恢复起来,剩下的羊就不易再丢。犯了不正确,马上改正,就能降低不正确。遭受出错,立即采用防范措施,则能够防止再次出現的损害。原文中这个人,一开始就应当征求劝告,要不然就不容易导致那样的损害。很多人 干什么事情都是”画蛇添足,犹为晚已“他们一开始不听别人的劝诫,一意孤行,仅有依据惨痛的教训,才会纠正本身的有误。我之后不必做”亡羊补牢,犹为晚已“的事儿,要多听听他人的劝告,立即改正自身的不正确,不可以一拖再拖。

  为人处事要知错就改,不可以像这个人一样一错再错,直到拥有损害后,才知道去改正。

读后感13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的,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的'。整日被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国王怕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了他。他指出了的,也恳求对承认过去的,离开国王。要是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她。终于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们,还有的,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最、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还是,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读后感14

  在纷纷扬扬的落叶飘落的时节,我有幸能读到川端康成的《古都》。这个故事由紫花地丁娓娓道来。古都里的一切都在静谧中进行的,就算是在一开始千重子与真一在人山人海的平安神宫赏樱花,场景里却仿佛只有千重子和真一两个人,婉婉地却掷地有声地道出各自的台词,纹丝不乱,这种与年龄不符合的沉寂的心,在这儿却比比皆是。年轻俊美的千重子喜欢那些清素的图案,喜欢在闲暇时参观一座座参观古老的寺庙、神宫,一次次赏析古都里的自然风光。而这些想必都是川端康成所推崇的,因为整篇的笔法也都如此,清透无华,澄静质朴。

  《古都》的结尾是令人心醉的。苗子的离去就好像细雪消融一样,无声无息。一切都会继续。淡淡的忧愁,隐隐的无奈,带着意犹未尽的'感觉,结束全文。

  从《古都》中,可以读到千重子父亲太吉郎江郎才尽的哀怨、母亲阿繁想放手女儿去追寻自身却又依恋不舍的矛盾的哀怨、千重子得知自己是弃儿的哀怨、苗子找到自己亲姐姐却不能与她亲近的哀怨,真一因为门第而不能表达自己情感的哀怨……所以《古都》上空的天气是清新的却总有挥之不去的阴霾感,看不见惊喜的太阳。所以他才会在文中隐隐地透露出过“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不觉得道出“幸福是短暂的,而孤独却是永久的”的念头。

  因此,《古都》从一开始就渲染着淡淡的感伤,枫树上的紫花地丁是一开场出现的景物。“上边和下边的紫花地丁彼此会不会相见,会不会相识呢?”虽然这是千重子的美好愿望,事实却不尽如此,这正如文章以后的故事,人生别易聚还难,太多无奈,太多叹息。

  换个说法,其实正是这淡然的悲感造就了这篇文章的不平凡。也许是川端康成坎坷的一生使他形成了感伤的写作风格。在古都里,并非所有都那样随和人意,不是所有都那么美满。即便如此,这里的一切也都在进行着……

  该作是川端康成968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三部作品之一。川端康成用他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写了这一对孪生姐妹的心酸身世和纯洁爱情,写他们的美好期望。这本书会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深处不一样的世界。让我们一起走进“古都”去看看吧。

读后感15

  今天,我和女儿一起看了《哈佛家训》的第八章《优秀品质,让孩子闪烁一生的硕大光环》。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品质是立人之本”这句话真是千真万确的,一个人来到这个社会,首先要学会“做人”,其次才要学“做学问”。在生活中,我们时常发现,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往往过于注重培养孩子的技能,却忽视了孩子的.品行教育,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孩子学习很优秀,能力很突出,但是在品行上可能有些问题,当他长大进入社会时往往与社会格格不入,让其他人无法接受,在社会上也无法立足。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由于孩子还处于一个缺乏足够判断力的年龄,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全盘接受了家长的一些说话、做人处事方式方法,很多孩子在不经意间学会了父母的一些坏的习惯或者品质,等到我们发现时,为时晚矣。所以孩子就像是我们的一面镜子,从他们那可以看到我们的言行习惯,因此我们作为家长必须以身作则,平时多注意改掉自己的一些坏习惯、品质,及时擦掉镜子上的污点,与孩子一起成长,与孩子共同进步。特别是作为一个母亲,平时与孩子在一起的时间长、接触多,更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的人格修养,有一个平和、淡定、宽容的心态,这样才能培养出一个人品出众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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