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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

时间:2023-05-26 10:39:38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企业合同锦集九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企业合同锦集九篇

企业合同 篇1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人数:____人企业性质: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_______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

  代表产生方式: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 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_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___________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_____日;

  (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企业对在_______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别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 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

  出资方式数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 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 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六)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四)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 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五)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六)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 附加

  第三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权责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采用乙方产品 ;

  3、(1)甲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规格、颜色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4、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 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5、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日结清乙方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甲方须 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乙方权责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1)乙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其他相关资料等; 乙方应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3、甲方应于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订货要求,常规货品,并提供送货地点。

  4、(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完成重大项目施工,对在施工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2)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提供样品。

  (3)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第三条 供货及结算方式

  1、 供货方式(乙方垫付):

  常规产品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提前预约,并由甲方支付30%的 预付款;

  2、结算方式:

  甲方确认货品到达并查收后,一个月为货款结算周期,每月6日结清上月货款。

  3、产品订货数量和金额:单位:25公斤/桶,单价: 200 元/桶。订货量: 2吨, 总计 16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擅自变更和解除;

  3、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变更和解除合同,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后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履行合同有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议补充或另行约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同章: 合同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企业合同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房屋规划用途(必填项)、是否军产(必填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惩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局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书记处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赞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交补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企业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培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一、培训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培训的目的:提高员工素质并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培训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1、负责地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

  2、承担所有培训任务

  3、员工信息绝对对企业公开

  三、培训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完成培训任务,乙方计划天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供“培训课程表”一式份。

  四、承办培训人员

  由乙方指定此次培训负责人承办该项培训。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议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培训费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付50%培训费,即 元,余下部分待乙方出具培训课程表时一次付清。

  六、乙方的义务

  1、培训过程坚持向甲方提供的“培训课程表”保证按时按量地完成教学计划,管理好培训班的日常性事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培训交予其他公司办理。

  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人员名单)和情况保守秘密。

  3、随时或定期向甲方报告培训的进展情况,培训结束时请甲方参与监考发证等考务工作,以便验收培训结果。

  七、甲方的义务

  1、按约定日期为乙方提供所需培训的相关业务(培训)资料。

  2、培训未完毕,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事由使培训不能完成时,甲方也应向乙方

  支付报酬。

  3、乙方在承办培训过程中,甲方应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给予工作方便。

  八、双方的`权利

  按照国家有关民办职业教育的规定,保证培训的合法性。培训过程中,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书,另一方则有权终止该合同;若一方因培训未尽事宜,另一方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退预收款;若乙方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退还预收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咨询项目

  二、委托项目进度

  1、第一阶段:完成《 》,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完成《 》,限期为 个工作日。

  3、第三阶段:完成《 》,限期为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

  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审定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预付金 万元。

  (2)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 日内,付 万元。

  (3)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 日内,付 万元。

  3、工作费用分担:乙方去甲方处工作往返路费乙方承担,在甲方处工作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 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4、自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后,提供 年的咨询服务,期间费用按本合同书第四条第3款执行;期间的'专题培训、讲课费用另议另计;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协议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并返还预付金。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 至 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置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 (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5.1、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1.5.2、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3.1.2、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旧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 个月(每月¥ 元)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

  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2、月平均应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3.2.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

  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

  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甲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情况分析会,乙方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组织两次安全技术大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修复,对违章违规行为,依甲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5.7.2、乙方承包车辆的驾驶员除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同车型有效驾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部门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押金和签订安全责任状;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3、乙方患疑难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需长期(连续3个月以上)住院治疗;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5、乙方在经营中因身体或车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自选对象转包,待新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

  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

  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X_

  地址:XXX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XXX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XXX。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XXX。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XXX。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XXX。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____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

  第七条第2款第

  (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XXX。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XXX。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与企业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及时研究解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工会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七条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协会、商会等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协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二章集体协商

  第一节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一)劳动报酬的确定、增减;

  (二)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延长工作时间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三)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和其他假期;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措施;

  (七)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工资分配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其他工资分配事项及工资支付办法;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三)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四)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

  第十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当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十一条职工方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提出工资增长、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

  职工方可以根据企业年度利润增长情况、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率、本企业在同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提出增长工资的协商要求。

  企业可以根据年度严重亏损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物价、政府工资指导线等因素,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

  第二节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二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选定本方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称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

  职工方与企业每方协商代表三至九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企业规模较大和职工人数较多的,经职工方与企业双方同意,可以适当增加协商代表的人数。双方可另行选派适当数量的列席代表。

  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三条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首席协商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或者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产生。首席协商代表应当由工会负责人担任。企业未建立工会的,由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协商代表,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协商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选产生。

  协商代表的更换和替补,按照协商代表产生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协商代表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相关活动,提出协商意见;

  (二)收集、掌握和提供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听取和收集本方人员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询问,向本方人员及时通报或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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