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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时间:2021-03-03 19:43:20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有关高一作文锦集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一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高一作文锦集7篇

高一作文 篇1

  在小溪边,河水潺潺流过,与河边的碎石发出奇妙的声音,林中鸟鸣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我卷起裤脚,踩着青石,河水亲吻我的胖脚丫,游鱼在河底觅食,一切都是如此祥和美好,耳边突然响起爷爷的叫喊,我抬头看向远处,只见,远处的家家户户屋顶上都升起一阵阵炊烟,一缕一缕飘向远方的天空。

  我撒开脚丫子朝爷爷奔去,帮爷爷拎着菜篮子一起回家。落日的沉辉洒在我们的身上,如此幸福。

  这些景象仿佛发生在昨天,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爷爷虚弱的躺在病床上的身影,入鼻的是难掩的消毒水的气味。我到现在都不肯相信那个躺在病床上的羸弱的人是那个可以背着我飞奔,可以驮着我摘果子的爷爷。

  可是,爷爷你说天堂不好,为什么你还要去呢?

  今天,是你去天国的日子。我十年之后第一时间就来到你的坟前,因为只有在你身边我才感受到我回家了。十年前,我为了所谓的前途被父母蒙骗直到我考完试才知道你离开的噩耗,从那天起,我就开始给你写信,每写一封都收藏在箱子里,今天我全部带来了,我将它们全部点燃,让它们随风一起将我的思念带给远方的你。

  我常常会想天上到底存在着什么奇迹,蓝天,白云,亦或星空。

  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就告诉过我天空之上有座城叫天国,那里的人们幸福快乐,没有饥饿,没有痛苦。小小的我懵懵懂懂,不知其意。只知道在天空之上有另一个国度,那是一个我无法认知的地方,更无法理解死亡的意义。重回故乡,重新踏上故土,已经人去楼空。儿时的回忆在脑海中重现。

  我依稀记得爷爷的手很巧,会做许多的玩意儿,弹弓,陀螺,滚铁环……我只记得邻家的小伙伴·特别羡慕我,记得有一回,一个小伙伴把我最心爱的纸鸢玩坏了,我生气地大吼他,并且叫他赔我的玩具,爷爷知道后非常生气的批评了我,

  让我去道歉,我不愿去,爷爷说的话,我现在依然记得,他说:一个冰冷的玩具怎么比得上有血有肉的伙伴呢?你可以有无数个玩具,但可以真心待你好的朋友没有几个,朋友是可以陪伴你一生的比礼物还要珍贵的东西啊,那一天,爷爷教会做人要宽容。

  他走的很急,急的没有时间让我跟他见上最后一面,跟他说一声再见。十年啦,我再一次重回故乡竟是与他的诀别,十年前,我在爷爷的注视下放飞纸鸢,看着它飞向天空,我问爷爷,天空之上有什么,爷爷说天上有一个美好的国度叫做天国,人在去世后去的地方,善良的人都在上面,虽然很美好,

  但是,我们都不要去,因为,如果去了天国,你的亲人会很伤心。那时我不懂,为什么天堂这么好,亲人还会伤心呢?

  如今,已经人去楼空,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带走,可,只有我知道这里遗留了什么,这里有我十年的回忆,十岁的童年,以及我与爷爷的十年。有爷爷的地方是我最快乐的地方,那日的情景仿佛又浮现在眼前,那么真实,又那么虚幻。

  青烟缠绕,游丝般一缕一缕带着我的思念飘向远方,我抬头望向天空,那一刻,我想我长大了

高一作文 篇2

  凌晨,一颗流星飞速划破天空,闪闪的一瞬,照亮整个天宇。尚未被看得清楚,流星便已转瞬即近,消失在了黑色的夜幕中,空留给天空一道完美的裂痕,亦真切,亦凄美。裂痕慢慢地淡了,化了,天空又恢复了绚烂的宁静。守望流星的人是幸福的,不仅仅是因为手插口袋许下的心愿,更是因为看着流星或轻盈或优美地划过,留下短短的,却分外夺目的一瞬,心也跟着飞了起来。

  流星是短暂的,它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出了自己的全部光亮,也燃尽了自己的全部生命,壮观而宏大,却又无声无息,但它无怨无悔,比起恒星千百万年的寂寞和无闻,它充实而有意义的生命更值得人们去记忆和怀念,那闪闪的一瞬,是自我价值的全部体现,也是生命意义的最高境界。那一刻,夜幕因流星而闪耀,短暂因闪耀而永恒。

  人又何尝不是一颗流星。

  悠悠一生,短短几十载,比起天地的亘古,似乎比流星还要短暂,而生命中那少之又少的几年青春,便是流星闪亮的一瞬,华丽而庄严,却一旦错过了,便永远都无法再拥有。别以为漫漫人生可以有许多时间供你消耗,光阴其实是最容易流逝的东西,大多数杰出人物都在青年时期就为一生的成功奠定了基础,甚至已经成功,如若等到“白了少年头”才想起努力,体力不行了,思想也钝了,再想有什么创举就很难了。的确,没有冲进地球的流星可以继续在太空游荡,延续着它的生命,但这样的延续因平凡而毫无意义;同样,人的生命如果不在青春中闪亮,即便安稳却平庸,生命同样遗憾。青春,本身就是无与伦比的骄傲与自豪,年轻的人,理应创出一番伟业,让生命更有意义,像海子,像梵高,纵然孤独地死去,却留下了身后的永恒。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可贵的青春仅一场,若不在青春中闪光,便是毕生的遗憾。年轻的朋友,你是否准备好了去挑战那闪亮的一瞬?青春,应像流星一样闪光,留下光亮的记忆在天地间永恒。

高一作文 篇3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科技也在不断地突破,然而,这却给人们本应安静的世界带来了一缕缕心烦意乱的声音。同时,也带来了太多太多与大自然不和谐调调。

  古往今来,人们都喜欢在安静的地方思考,在安静的地方享受大自然带来的美好,然而,在当代“安静”一词已被许多的机械声带走,成为虚无飘渺的东西。因为有太多的类红酒绿,也有太多的纸醉金迷。

  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悟出大道理的伟人们,都居住在较偏远的深山的。长大后,渐渐明白,原来,只有在安静的环境下才能思考人生,掌握人生,就像古代的禅师一样。

  古代的禅师都喜欢在一间安静的房间里悟出人生的百态以及哲理。这些大师,足不出户,却能知道人间百态,也能带领年轻气盛的弟子们冲破人间的种种,而心神安宁的想想悟悟这瞬息万变的世界以及隐藏在这世间万物背后的真理。这也许就是寺院一般都建在深山中的原因吧。因为那里离世俗远一点,安静一点,少一分世俗纷争,多一份宁静安和之心。“寂”代表的不就是静吗?难怪古代禅师死后都叫“圆寂”。

  翻开历史的长卷,跨过多条大河小河,翻过多座大山小山。来到一个小池塘边。“哇,这里好美啊!”这里的美实在让我不禁感叹:因为池塘里有着许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池塘的一头,小河流淌,池塘的一边有个茅草屋,草屋前有一块大石,石上有着文房四宝。本想上茅草屋讨点东西吃,突然门开了,里面出来一位醉意的长胡子先生。手里拿着酒瓶,正步履蹒跚的向我走来。这位,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那位“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那位陶渊明吗?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坐在那块大石旁,在白白的纸上狂书一诗。我拿起纸“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以远地自偏。”妙,妙啊!好一个“心远地自偏”吗?拜别了陶渊明,来到了一座深山中。山中有个寺庙,我大步前进向寺院走去。里面有个老和尚。他应该是这里的禅师吧。我走前去,问了声“主持好。”禅师似简看穿了我的心思,便回了一句:“施主,请跟我来。”我便困惑的跟着他走。他把我带到一片很美丽的草地,那里有鸟儿在树上唱歌,有嫩绿的小芽在往上长。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好已全然在此。禅师问了我一句:“施主,你开心吗?”“嗯”我眯着眼睛,深深的吸这里的空气,高兴的回答着禅师的问题,禅师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然后意味深长的对我说了一句:“施主,为什么不让自己的每天都这样的跟周围的环境一起静下来呢!只有这样,你的心,才是安静的呀。”

  把长卷合上,反复思考陶渊明的诗,反复想想禅师的话。对啊!为什么我不能让自己的心安静下来呢?我要的不就是“山远地自偏”吗?不随周围噪烦的环境而心神不宁,只要自己的心静下来,才能拥有你想要的世界,才能去思考人生的定位,才能在这炎热的夏天做到心静自然凉哦。

高一作文 篇4

  梦想是一把蕴藏智慧的神奇钥匙,打开了众多的困惑,给予力量和勇气;梦想是一盏明亮的灯火,照亮了迷失自我、本想放弃的信念,在黑暗中燃起一簇希望之火;梦想是一位博学多才、具有梦幻般可爱的精灵住在我们心中,时刻提醒鼓励着我们,不要轻易抛弃她,坚持不懈才是硬道理……

  对于以前年幼不懂事的我来讲,梦想就是变成英勇的女侠,去拯救地球。然而,长大后的我终于明白这种天真的想法很可笑,我错把梦想当成愿望,可我还是迷失了方向,梦想到底是什么呢?我看了?开学第一课?后,终于明白梦想是一个人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渴望,每个人都有一个不同的梦,有梦就要坚持,直到实现为止。

  在一节作文课上,老师要求大家谈谈自己的梦想,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举着手“我想做一名负责的医生,无限为病人服务!”“长大后,我要做一位仗义的警察,抓坏人。”……听到这些回答,我渺茫了,我连自己的梦想都没有,将来会有出息的么?只见同学们已写起作文了,我着急起来,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对我轻言细语:“孩子,你想和我一样做一位老师吗?”对啊,做老师不错,但别人说做老师有什么好的,工资低、工作又辛苦,还不被人家重视。可我就觉得老师很伟大,我们的知识不就是老师含辛茹苦给予的么?白天,老师在讲台上不停挥动粉笔,呕心沥血地为我们讲课;夜晚,明白已至中天,老师却还在那批改作业,留下那一道道红勾……

  虽然现在我还是个六年级的学生,我一定要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走向那个小小的讲台。

高一作文 篇5

  “美”几乎随处可见,只要我们用心观察,我们就能发现蕴藏在生活中的美。

  很多人对“美”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人长得好好看!这件衣服太美了!这个东西真漂亮!不约而同的,我们看到美的东西就会发出感慨,但是“外表美”并不是我们衡量一些物品的标准。宗自华在文章中讲到的一句话让我感觉十分有道理:“如果你在自己的心中找不到美,那么,你就没有地方可以发现美的踪迹。”“内在美”远比“外表美”更重要、有意义的多。

  另一位作者玄武喜欢随意的美,喜欢静谧祥和的村庄。他认为美是可以带来惊异感的,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产生共鸣。而蒋勋却喜爱美学,他喜欢辛弃疾,会研究琼瑶作品,赏析书法,对古代文化有颇深的研究。可见,美是可以创造出来的,是可以感受得到的。除了漂亮的衣服,好看的饰品,文学、精神、艺术,甚至是一个静谧的村庄,一个宁静的夜晚,一株不起眼的植株也都是美的。

  在公交车上给幼儿、老年人和孕妇让座,这是美的;在马路边捡起一个垃圾袋,随手扔进垃圾桶里,这是美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辛勤努力,这是美的;对人有礼貌,讲礼仪,这是美的;仔细欣赏一件艺术品,这是美的;敢肯定别人的成果,虚心请教,这是美的……美无处不在,它是忙碌生活中带给我们的一丝慰籍,它是在我们烦恼忧愁时使我们变得快乐的`良剂,同时它也引导着我们去发现美,同时把这种美“流传”下去。正如一句歌词中说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有了爱,有了美,每一座城市将会变得更美丽,更繁华。

  但是有些人为了追求美,会刻意的表现出一些之前自己不具备的行为。例如,公司里的几个同事在讨论一款新出的包包很好看,但是她却没有见过,也不认识这个品牌,但她就是硬要凑上去,假装自己有买过这种包包,假装自己觉得包包很好看。这种假装出来的,爱面子的美其实是没有必要的,更何况,一个包包代表不了什么。因而我觉得自然美,自在的美才是最真的美。

  一双眼睛与一颗心让我们发现了美,让我们寻找到了更多美好的东西,更多有意义的事物。我们应该珍惜美,不停寻美。

高一作文 篇6

  六月是一个多愁的季节,天气如此,中考后的我们也如此,无情的雨点敲打着屋顶上的瓦片,发出刺耳声响。窗外的天空昏昏沉沉,让人有一种压抑感觉。

  爸爸坐在床上一个劲地抽着烟,妈妈坐在沙发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不时的看一看爸爸。我坐在椅子上低着头,眼睛盯着地板,我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反正乱乱的,中考的失败使我失去读高中的信心,虽然爸妈说一次考试不足以否定一切,但我认为确实否定了我的一生。

  不知什么时候雨停了,推开门迎面扑来一股清爽的气息,促使我做了一个从头到脚的深呼吸,始终放不下,可能是因为中考的失败让我受到太大的打击吧!失落的我仍然决定去那条小径走一走。不知道为了什么,或许是想解脱吧!它的尽头通向水泥公路,平时是不常人有走的,所以小径的两旁长满了灌木,有的枝条已经伸到了路中央,平静的她似乎与我已经建立深厚的友谊,只要我遇到烦恼或不悦的事时,总要到那里去。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到了那条小径,不知为什么平时总觉得很远,可今天却丝毫没有这种感受。这条小径今天好象哭过,叶子上都还有她的眼泪。无形中让我与她有了一种亲切感,步入其中,我看不到她的尽头,只能从树叶的缝隙中隐隐约约的看到有点光亮,毫无目的向前走,用手和脸触摸着她,心中有一种温暖的感觉,站在她的怀中,除了她和头顶不完整的一片天,我什么都看不见,仿佛步入另一个世界,一个只属于我和她的世界,在这里我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让我有一种自由和轻松的感觉,在走的过程中我总会遇到伸在路中央的枝条,此时我会毫不犹豫的用手扒开她,只是轻轻的,虽然会弄湿我的衣服,但我还是这样做了,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继续走下去,不知什么时候脚上已经塞满了泥巴,重的让我拖不动,索性脱下它,提在手里仍然向前走,也不知为什么,平时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会往回走,以至于我从没把这条小径走完,可今天变了,一定是尽头的光亮引着我吧!

  我不知扒开了多少根枝条,也不知走了多远,反正衣服已经湿透,回首不见开头,我没有退路,必须向前走,离光亮越来越近是对我唯一的安慰。

  终于,我走出来了,出小径的一刻,我如同从头到脚洗了一个大澡,轻松多了,提着鞋站在光滑的水泥路上,遥望着远方,此时发现万物是那么的清新,仿佛反射出光辉,这倒提醒了我,抬起头发现太阳已经突出乌云的重围,把光撒向地球的万物。

  转过身,扔掉手中的鞋,向远方奔去,我要告诉爸妈,我终于明白了,谢谢你亲爱的小径!

高一作文 篇7

  打开书柜,第一本吸引我眼球的必定是它——《猫》

  这本书里收录了著名作家老舍的一些名著,并且别出心裁的用我们对老舍最熟悉的一篇文章——《猫》来做书名,可真是十分特别呀!

  翻开书页,书中精美的插图与清秀的文字,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再细细品读文字,他笔下的人、动植物写得多么生动,仿佛他们就在你眼前,是你亲自目睹了这一切。

  在老舍的这么多作品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的那篇处女作——《小铃儿》。

  这篇短篇小说以一个小孩做主人公,描写了小铃儿的家庭和校园生活,通过小学生稚气的行为,来展现他们的爱国热情,反抗外国侵略者的民族意识,从而表达了老舍自己的态度。

  这篇小说的情节虽简单,人物却个个个性鲜活,尤其是对小铃儿的形象描写刻画得活灵活现。这篇文章老舍运用了纯正的北京口音进行的描写,没有太多的形容词汇,语言通俗、直白明了,对话也写得十分传神、生动。

  这篇小说的爱国氛围很浓,具有批判性,注重国民劣根性的改造,立意于救国救民。让读者不禁被这股爱国情所感染了。

  读完本文后,让我学会了新的写作方法:注重语言描写,努力塑造鲜活的人物形象。这样,你的文章就一定会取得好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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