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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10 15:20:4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集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集合6篇

工作方案 篇1

  第一条 清产核资的目标

  (一)全面摸清XX单位“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XX单位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二)全面清查核实XX单位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鉴于清产核资目的,XX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应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不虚报、瞒报、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为下一步资产处置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第二条 清产核资范围

  根据界首市卫生部门的要求,此次清产核资XX单位为界首中XX单位。

  第三条 清产核资的基准日

  此次清产核资的基准日确定为20xx年11月21日。

  第四条 清产核资工作的法规依据

  清产核资工作中XX单位及中介机构应依据下列法规进行(不限于):

  1、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2、《XX单位会计制度》;

  3、《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XX单位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

  5、《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6、《中国注册会计师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条 审计工作程序

  1、了解XX单位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执行等基本情况;

  2、提供清产核资所需的各种明细表及清产核资报告格式,与XX单位共同商讨,根据双方商论的结果修改上述版本;

  3、参与XX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协助XX单位按照国家清产核资的有关程序要求对其各类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帐务核对,对XX单位各项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进行监盘,并督促XX单位按规定填写资产、负债盘点清查表及损失明细表;

  4、核对、询证、查实XX单位债权、债务,协助和督促XX单位取得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所必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并对其合规性进行审计;

  5、会计师事务所在XX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中,应根据《国有XX单位清产核资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查阅、盘点、

  函证、核对和询问等方法,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基础上,对XX单位提供的清产核资资料和清查出的损失及挂账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6、严格按照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XX单位提供的损失挂帐证明材料,确认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

  7、对于数额较大的专项专用资产损毁报废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取得XX单位聘请的社会专业机构或XX单位专门技术机构对损毁报废资产出具的鉴定意见的前提下,进行损失数额的核实;

  8、指导和协调XX单位填写各种清产核资报表;

  9、草拟专项审计报告,并就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与XX单位和卫生局充分交换意见;

  10、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第六条 项目的时间安排

  一、XX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时间安排:

  1、20xx年11月XX日前提供20xx年1-9月份会计资料、20xx年-20xx年往来明细账、XX单位自行盘点的固定资产清单以及所有与清产核资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

  2、20xx年11月20日前提供和XX年10月份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3、20xx年11月25日前提供XX单位在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存货盘点清单;

  4、20xx年12月1日前提供XX单位20xx年11月份基准日之前所有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时间安排:

  1、 20xx年11月XX日-20xx年11月25日完成对XX单位固定资产的现场抽盘;

  2、20xx年11月22日完成对XX单位停止营业后货币资金和存货的监盘。

  3、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XX单位20xx年11月份之前所有账务的核实;

  4、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对XX单位在清产核资基准日前所有债权债务往来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核实;

  5、20xx年12月XX日前草拟审计报告并与委托方进项沟通、协调;

  6、20xx年12月20日前出具正式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以上时间安排是清产核资工作的`大概时间表,清查的XX单位若不能按时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也须顺延。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全市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管理、教育、旅游、城乡建设、民政、城乡规划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检查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建立、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主要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以前期未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主要检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措施、资金落实情况。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执法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等制度落实情况;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工作情况;重点单位确定及实施分级管理情况;便民服务落实情况等。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法律适用、执行等情况;开展网上执法,消防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情况等。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依托受理窗口和互联网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实施警务公开情况;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定期述职述廉以及对执法过错案件的责任倒查追究等情况。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实战化练兵、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情况;以责任区重点作战对象为目标,部队专项“练兵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石油化工单位和文物古建筑,制定或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活动,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工作方案 篇3

  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院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工作会议精神,院长传达了省法院院长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对我院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部署。分管副院长刘遇忠组织各人民法庭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院长在会上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准确地掌握精神实质。结合我院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制度如下人民法庭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基层法庭工作。班子成员要经常性的深入到基层法庭干警中去,主动了解法庭干警心中所想、工作生活所需,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加强人民法庭的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电子印章、异地视频作证等工作,促进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实时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提升人民法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

  三、开展专业化审判庭和合议庭改革,市郊法庭集中受理全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及原市郊法庭和民一庭受理的家事案件,通过优化资源,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

  四、科学配置基层法庭人员。配备足够的审判力量,鼓励业务精、能力强、水平高的年轻同志赴基层任职锻炼,通过交流、培训、轮岗等制度为人民法庭不断充实新鲜血液,使基层法庭的队伍整体趋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五、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法庭--司法所--村委会大调解格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推进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加强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弥补办案人员不足,解决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

  六、加强人民法庭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基层法庭管理制度,落实住庭制度,严格人员、车辆的日常管理,通过制度和纪律来管理法官干警,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正规有序。

  七、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庭党建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法庭干警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法庭干警公正廉洁司法。人民法庭庭长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管好案子,又要带好队伍,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

工作方案 篇4

  服务业(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全面摸清第三产业家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对县第三产业进行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和对象

  (一)清查全县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所有行业中达到限额以上的企业、达到限额以上的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标准:批发业年营业收入20xx万元以上,零售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二)清查房地产业资质以上企业及在外地注册的县内房地产企业。

  (三)清查重点服务业企业。具体对象为:一是年末从业人数达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企业;二是年末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企业。

  二、第三产业行业主管单位及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标准,第三产业共涉及国民经济14个门类、46个大类、193个中类、431个小类行业。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xx年底我县第三产业共有法人企业472家,目前已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房地产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2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统一核算、信息共享的原则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第三产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道路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交通运输中转货场等仓储业、物流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中的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驾校等相关企业。

  (二)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法人快递公司和个体快递公司代理商。

  (三)县商务经信委:负责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及贸易经纪和代理、典当业、会展业及服务外包、企业管理服务、批发零售企业中的物流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企业中的物流业等相关企业。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技术,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治理业中的水污染治理等相关企业。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企业。

  (六)县旅游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游览景区管理等相关企业。包括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及农家乐。

  (七)县公安局:负责安全保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及其他安全保护服务等相关企业。

  (八)县民政局:负责居民服务业中的婚姻服务和殡葬服务等相关企业。

  (九)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新闻出版业、录音制作,广播、电视、电影与信息传输业中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文化艺术业、娱乐业、文化产品出租业、体育等相关企业。

  (十)县工商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县场管理、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等相关企业。

  (十一)县质监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质检技术服务等相关企业。

  (十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店的销售等相关企业。

  (十三)县卫生局:负责各民营企业医院等。

  (十四)国税局:配合各部门做好清查工作。

  (十五)地税局:配合各部门做好清查工作。

  (十六)督查室:负责督促清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形成专项通报。

  (十七)现代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协助推进清查整体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动态管理清查企业清单,及时向行业部门反馈新增清查企业信息。

  (十八)各乡镇及社区:配合各行业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清查工作。

  三、清查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的清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归本部门管辖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后附清单),并做好日常监测。除了对清单中的企业(数据均为20xx年底)核查外,还要加大对20xx年以来新增企业的清查力度,对已经达到规模以上能入库企业,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申报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供资料报县统计局;对还未达到规模的企业要跟踪服务、加大培育力度。

  (二)加速推进属地注册工作。及时做好贸易业大个体及产业活动单位变更为法人企业的工作,工商、税务、商务、统计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等行业限上个体、产业活动单位的走访调查工作,多渠道勘查瞒报、漏报的限上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必须注册为法人。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清查力度,凡在我县有开发投资项目的外地房地产企业(分公司),必须在我县注册为法人企业。

  (三)努力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对已经由行业主管机构统一管理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如快递公司、网吧、农家乐等),由管理机构作为法人企业申报入库,填报行业销售额(营业额)。没有统一管理的专业县场、商贸、餐饮专业街必须实行集中管理方式,由管理机构统一上报销售额(营业额)。

  (四)加强对清查企业的入库统计工作。对清查出的法人单位或大个体(产业活动单位),在工商、税务、商务经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必须于5月25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申报入库所需资料报县统计局。

  法人企业申报入库所需资料如下:

  1.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批发和零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1),最近1个季度的《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仅由所经营商品的品种在本表商品目录内的企业提供)。

  3.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在税务部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4.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大个体户申报所需资料:审核登记表,新开业或新投产企业申报书(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清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做好清查前的准备工作(5月16日—17日)。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清查工作方案,启动清查工作。

  (二)实地核查(5月18日—27日)

  一是建立行业部门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行业、谁负责统计”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附表中所列单位以及20xx年后新增单位一一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营业面积,核查结束后根据核查结果及时提供达到规模以上企业信息。

  二是关于核查过程中需要删除的企业。对于因关闭、破产、无法联系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填报的企业,需要写出具体说明和原因。

  三是关于营业收入达到限额(规模和资质)标准,而无法正常入库的企业,需列出企业具体名单,说明原因。

  四是关于核查过程中的新增企业,属于调查行业范围且营业收入规模在行业划分界线之上的企业,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配合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手续。

  (三)督查阶段(5月20日—30日)。5月26日起,县督查室、现代服务业办公室对各部门清查情况进行督查。5月28-30日,县人民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县进行督查,实地核查相关企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第三产业企业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专人从事此项工作,确保清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清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于5月18日18:00前报县县统计局。

  (二)坚持依法统计,保证数据质量。此次不仅要高效完成清查工作,而且要确保基层企业的调查数据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清查资料,除了按照统计制度、从联网直报程序审核等要求对调查单位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以外,还要充分利用相关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查询波动异常的数据,把好企业源头数据质量关。

  (三)明确目标,提高效率。各单位要根据清查方案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并于5月28日前将清查的名录库数据资料、清查工作总结报县统计局梳理汇总后,报县统计局。

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满意度,按照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组发39号)文件“关于印发《提高全市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广泛开展主题活动,靠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赢得民心

  1、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各支部、各处室要认真排查摸底,将生活困难党员、群众情况报政工处,各班级要将生活困难学生情况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后一并报政工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学生。要按照上级要求按时足额给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开展的导师制活动,中层以上干部还要为所帮扶的学生办一件实事好事。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3日前

  责任部门:各支部、各处室

  2、开展“办实事惠民生”活动

  ①切实解决师生冬季取暖问题。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在争取市政府大力支持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督促山东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在规定时间内供暖,彻底解决冬季师生办公、上课的取暖问题。让师生过一个温暖的冬季,为圆满完成本学期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矗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前

  责任部门:总务处

  ②组织全体教职工查体。在师生中倡导“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好的工作生活”的理念,组织全体教职工到海阳体检中心(中医院)进行查体,使教职工有病早治疗、无病早预防。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责任部门:政工处

  ③召开学生家长会,给学生家长一封信。为更好地发挥家校联手教育管理学生的作用,期中考试后,分部召开学生家长会,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调动家长教育管理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家校对学生的无缝管理,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将来都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0日前

  责任部门:学生处

  ④改善师生生活,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伙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大饭菜成本核算力度,提高饭菜质量,让师生吃饱吃好,真正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为建设和谐校园打下良好的基矗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0日前

  责任部门:总务处

  二、积极畅通民意渠道,靠上下贯通的民生交流密切干群关系

  进一步规范“网上民声”流程。建立健全问题受理、解决、答复、反馈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定时上网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经常上网查看,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并实行首接负责制,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保回复率和群众满意度。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责任部门:政工处

  三、着力搞好舆论宣传,靠主题鲜明的集中报道提升群众满意度

  1、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阵地作用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亮点工作,通过《海阳新闻》、《海阳周刊》、《今日海阳》、“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综合展示海阳高职一年来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上取得的成绩,树立起学校良好的形象。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责任部门:办公室

  2、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大力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开展教工篮球赛、乒乓球赛,学生拔河赛、文艺演出、观看电影专题片等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让师生工作愉快、生活充实。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责任部门:工会办、团委、学生处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工作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处室主任为部门第一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到位,对民意调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督查指导

  学校设立临时机构——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工作的协调落实,定期将各支部、各处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并于每周五上报市委组织部。同时配合市委工作督导小组,通过深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搞好督查指导,督促各部门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源县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我院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一、 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总体目标:通过在我院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使全院职工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我院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措施,惩处违法违记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基本要求: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建立我院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 组织机构

  为组织实施好自查自纠工作成立领导组

  三、 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一) 认真开展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全体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通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与有关文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形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 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沁源县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查找下列突出问题:

  1、 查找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

  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 查找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3、 查找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收受红包等行为。

  (三)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1、 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 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或免与处分。

  3、 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四) 认真搞好整改

  要将整改工作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

  四、 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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