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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29 16:00:3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范文合集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工作方案范文合集8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依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我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2、协调小组

  为确保聘任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进行,特设立争议调解小组,接受教职工监督,并对聘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依据有关政策和本乡实际进行调解。

  组 长:姜xx

  成 员:颜xx及各中小学学校校长。

  3、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职工的聘任工作。

  三、聘任对象

  1、在职在编的公办教职工,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②有良好的品行,为人师表;

  ③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后勤服务的能力;

  ④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⑤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因工(公)致残以及因患绝症、精神病等相关病种的教职工,按照《长沙市中小学教职工因工(公)致残、患绝症、精神病等人员编制处理暂行办法》(长教发[xx]26号)的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认定的对象,实行病休,不参加竞聘。

  四、聘任原则及办法

  1、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学校校长是本校聘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做好本学校教职工的聘任工作。

  2、强化择优聘任原则。各学校在聘任教师时,按德、能、勤、绩和各校实际需要择优聘任。原则上乡调研检测排名成绩居全乡后三分之一的为交流对象,学校首聘不能聘任。

  3、坚持末位交流制。教职工聘任工作坚持实行教职工考核末位交流制,凡考核分居全校末位的教职工与外校进行交流。

  4、招聘教师满一年后,原则上要到边远学校锻炼一年以上。

  5、严格编制规定。乡中心学校依据各学校学生人数和开班情况,均衡考虑全乡中小学实际需要,核定各学校编制人数。各学校首聘聘足编制数的90%(编制较少的学校聘足核定编制数减一人)。

  6、当年调入、招聘、待岗、借调回单位上班的教师由乡中心学校统一协调上岗。

  7、实行双向聘任制(注:由于岗位设置的需要,请在填写双向聘任表时注意自己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等与所聘学校相应,则影响岗位设置责任自负。)

  五、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程序:教职工填写意向表,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校长,校长根据需要和志愿,首聘聘足90%编制。余下的10%,由中心学校在首聘落聘的教职工、调入、分配、待岗、借调回单位上班的教师中协调安排。

  2、时间安排:8月26日发放聘任志愿表,教师填好志愿表,交第一志愿学校校长,27日由各校校长首聘,将首聘人员张榜公示,同时校长上交首聘人员名单和本校落聘人员名单到中心学校,28日中心学校与各校协调落聘人员上岗,28日全部教师到位。

  六、纪律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教职工聘任工作的重要性。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校长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职工聘任工作,严禁走过场,徇私情,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校长的责任。

  3、首聘落聘的教职工原则上不能再回本校聘任,由中心学校统一协调安排上岗。凡不服从安排到校上岗的,视情节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严重者其人事关系办到县教育局人才管理中心。

  3、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做好解释协调工作,确保聘任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工作方案 篇2

  一、活动时间:20xx年xx月xx日(星期五)下午3:00

  二、活动地点:社保局十四楼会议室

  三、参与人员

  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活动办人员;邀请市委第十督导组、新闻媒体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四、活动内容

  1、交流发言。各党支部(局属单位党总支)重点围绕“六查六看”内容进行交流发言,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2、实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四个回应”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等。

  3、现场回应群众诉求关切。通报结束后,安排专门时段和环节与群众互动交流,现场答复群众诉求关切,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对群众现场提出的问题要一一回应,对前期已解决到位的,要向群众反馈相关措施和结果;对群众不明确、不理解的政策性问题,要现场予以答复;对群众提出的具体诉求,要作出办理承诺,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并纳入整改台账进行交办督办;对确因条件所限或政策不允许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对下步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局活动办要安排专人进行梳理汇总,并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一一转办交办,纳入整改台账督促办理。

  4、当面听取整改意见建议。活动过程中,要营造良好氛围,鼓励群众代表敢于面对面说真话、说实话,敢于指出党委的问题和不足,善于提出批评性、建设性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当场能够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一时不能答复的,应于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向群众进行反馈。

  5、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结束前,要组织群众代表就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按“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格次进行,测评工作由上级督导组组织实施并进行汇总、反馈,并报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与群众“整改面对面”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审定相关工作方案,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上级党组织要对下一级党组织开展与群众“整改面对面”活动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2、注重工作实效。请各党支部(局属单位党总支)按要求进一步扎实做好第三环节“回头看”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借鉴网络听诉问政的做法,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再次公开征求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并现场公开回应答复,同时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交办督办、回复反馈等工作,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3、加大督促指导。要把 “整改面对面”活动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督导重点,与督促各地落实“两方案一计划”结合起来,认真审核好相关工作方案,并进行现场指导。对活动中回应群众诉求关切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指出;对存在形式主义倾向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不高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和指导性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4、搞好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成效、群众评价,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开展活动要进行全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报市委“活动办”。

工作方案 篇3

  一、 成立领导小组,动员二科人员积极投入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

  为了加强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领导,增强创建意识,参与意识,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有所创新,发展,开拓活动新局面,成立以办事处领导为组长的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大家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力争将创建工作做实做细。

  二、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战斗力。

  在镇海办事处检验检疫二科中倡导一种“强自身素质业务勤学习”观念,坚持把星期三上午作为固定业务学习时间,加强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及时掌握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化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同时鼓励号召青年参加有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知识层次,增加交流机会。

  三、加强行政执法、完成各项任务。

  镇海办事处检验检疫二科根据镇海港特点,依法行政,加强对进境废物原料的安全环保标准的控制,加强对进境原木和木质包装疫情的截获,积极扶持出口水产品企业克服贸易壁垒,扩大出口,以及努力完成宁波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积极开展“青年蓝盾献爱心”活动。

  1、积极开展扶贫献爱心活动;2、开展青年干部与贫困学子结对子活动;3、参与预防艾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4、积极响应并投入宁波局开展的开展植树造林,献血等公益活动。

  五、树立文明形象,展现青年文明号风采。

  镇海办事处是宁波局各项工作的窗口,检验检疫二科是这个窗口的形象代言人,检验检疫二科所将着力于开展以下措施,树立检验检疫青年人的文明形象,展现青年文明号的风采;狠抓所在环境面貌,文明服务,优化环境;狠抓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首问负责制等,以铁的制度加强文明服务;狠抓着装风纪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文明执法;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形成制度,一抓到底,树立当代检验检疫青年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工作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5

  除“四害”工作是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一件大事,为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目标,巩固除四害工作成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房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方案》要求,争创卫生学校,确保全校师生在卫生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今年我校将严格执行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把除四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切实搞好除“四害”达标工作。根据市、区爱卫会今年除“四害”工作计划要点,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的除“四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条包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做法和“打早、打少、打小”的原则,全面宣传发动,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除“四害”活动,巩固除“四害”成果,不断降低“四害”密度,使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控制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生活环境质量。

  二、主要措施

  坚持以环境防治为主,化学、物理方法为辅的综合措施,做到防与灭相结合,突击杀与长期巩固相结合。

  1、广泛宣传发动。消灭四害、讲究卫生是防止传染病爆发、流行,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的主要内容。学校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切实开展工作。大力宣传“四害”的危害及除“四害”的意义和方法,人人动手,个个参加,经常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大力清除校园内“四害”孳生地和孳生物,不断开展多种形式的除“四害”活动。

  2、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学校健全和完善除“四害”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小组,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步骤、年终有总结,将工作落到实处,

  3、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各校要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地孳生物,彻底清除积存的垃圾、室内外的存水容器、坑洼积水、废品等蚊蝇孳生栖息场所,垃圾箱(房)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控制“四害”孳生场所。

  三、时间部暑

  1.9月上旬成立学校除四害领导小组和除四害专业队伍,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使除四害工作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

  2.10月——11月进行动员和培训阶段,对全校各区域进行规划,落实专人,一定到底,签订责任书,对药品种类,施药规定,施药场所,用药计算,除杀后处理,数据收集,资料汇集等工作做详细部署,确保除四害工作善始善终,资料专帐齐全。

  3.3月下旬,环境集中整治,开展突击性清理活动,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4.4月上旬——6月上旬,采取集中投药清杀,并做好数据采集统计工作,为下阶段巩固期做好资料准备。

  5.5月下旬,自查补杀阶段。根据除四害标准对消杀场所进行检测四害密度,如超标准,放假前进行集中补杀。

  6.6月下旬第二次集中投药,消杀阶段,迎接开学。

  7.7月中旬进行自查补杀。

  8.8月份为考核总结阶段,根据统一要求按除四害标准,对各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准备好书面总结材料,随时接受区考核组的考核,以优异成绩迎接区检查组的检查认可。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除四害专项领导小组,制定除四害工作方案,并将除四害工作任务分解,分部门落实,并组织实施。

  2.成立各部门除四害工作小组,组织消杀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包括环境整治,药物投放,除蝇、除蟑、防鼠、防蚊设施的修复与设置工作。

  五、加强防制措施确保除害工作取得实效

  1、灭蚊:今年消杀继续采用喷雾机药物消杀方法。对为保证消杀药物的安全有效药品由刘卫芳统一向区爱卫会采购。消杀范围:学校及周边。时间:学生放学之后。

  2、灭鼠工作:灭鼠活动统一组织、在统一时间内统一投药。为安全起鉴药品由校总务处统一采购国家允许使用的氯敌鼠抗凝血类药。对于投药后发现的死鼠就地掩埋或焚烧。明确灭鼠的要求与标准:

  在全校范围内清除内外环境杂物、堆放物。总务处安排专人应将垃圾日产日清,从而断绝老鼠的食源水源。垃圾池等场所是灭鼠的难点重点。因此要加大投药、预防力度。投药时要加强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及药物中毒。

  3、灭蝇工作

  灭蝇工作是我校除四害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将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师生共同参与。真抓实干将任务落实到人头。灭蚊蝇工作的要求和标准要控制好坑塘、积水容器。办公室里人手一拍,见蝇就打等。处理好积水问题。保证蚊蝇不超标。

  4、灭蟑螂工作

  今年的灭蟑螂工作将继续同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合作进行。重点是学校食堂等部门,采取自行投药和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法。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把除害防病工作提高到师生身体健康、提高生产力的高度。

  2、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把任务落到实处。按照责任分工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了今年的除四害工作。

  3、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全校参与。校爱卫会深入发动群众、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除害氛围,大打一场除害歼灭战。

  4、各部门克服困难,保证资金到位积极购置消杀药品及工具,保证消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5、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建立建全学校除四害领导组,除四害消杀专业队伍,使除四害工作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与区爱卫办和疾控中心等部门取得联系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工作方案 篇6

  一、草坪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用土钻检查草坪土壤干湿程度,土层深100mm~150mm处若呈干燥状,应及时进行浇灌。

  (2)草坪养护人员应使用专用水管进行浇灌,浇灌应湿透根系层,浸湿的土层深度为100mm,但不允许地面长时间积水。

  (3)浇灌时期和浇灌时间可遵循下列规定。

  ①冷季型草:春秋两季充分浇水,每周一次;夏季适量浇水,每两周一次,宜早晨浇,安全越夏。

  ②暖季型草:夏季勤浇水,每周两次,宜早、晚浇;春秋季每两周一次,冬季可不浇水。

  2.修剪

  (1)草坪长到70mm~80mm时,草坪养护负责人员应予修剪。

  ①大面积草坪(面积≥50m)应用手推式草坪机进行统一修剪。

  ②小面积草坪(面积<50m)可用割草机(亦称割秆机、打边机)或大号枝剪进行局部修整。

  (2)草坪修剪后高度为60mm左右。

  (3)草坪修剪次数,见下表。

  3.清除杂草、杂物

  (1)与管理区域的草坪草形态不符的杂草,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除小、除净。

  (2)清除杂草作业分人工除草和化学除草。

  ①人工除草用尖头小刀进行挑除。

  ②化学除草应由绿地养护人员用喷药器进行喷洒。

  (3)一周后,对未清除的部分杂草,可通过人工除草的方法进行补除。除草效果测评,以立姿目视草坪无杂草为准。

  4.施肥

  (1)冷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春季或秋季,暖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晚春。

  (2)追肥应以复合肥料为主,追肥的时间和数量可根据土壤肥力、草种和幼苗生长等情况而定。早春、晚秋可施有机肥,施肥方法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

  (3)每年施肥一次,每次施肥成分含量分别为:磷3g/m;钾2g/m;氮5g/m。

  5.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预防:预防性喷药每年一次,预防病害以喷灭菌灵等为主,常用浓度800~1000倍液;预防虫害以喷爱福丁等为主,常用浓度20xx倍液。

  (2)除害:绿化人员可依具体情况,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消除病、虫害。

  6.其他养护

  草坪边缘线应整齐划一,装饰性草坪或花坛可运用切边机进行切边养护。

  二、树木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宜在中午进行,浇灌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2)若处高温久旱(气温高于35℃,10天未下雨)时期,应及时进行浇灌,一般应在清晨或傍晚进行。

  (3)暴雨后一天内,树木周围仍有积水,应予排水。对处于地势低洼处的雪松等易受水淹的树种可采取打透气孔的方式排水(挖若干小洞,直径50mm左右,至根部;垂直插入相同直径PVC管,周边用土填实)。

  2.中耕、除草

  (1)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应每两个月松土一次。

  (2)乔木、灌木周围大型野草,应结合中耕进行铲除,特别注意铲除具有严重危害的各类藤蔓。

  (3)中耕、除草宜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条件下进行。

  3.施肥

  (1)树木休眠期可施基肥(如豆饼),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进行一次。树木处于生长期,可依据植株的长势对其施追肥。(注:花灌木应在花期前、花期后进行。)

  (2)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可施堆肥0.5kg,胸径在16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0.5kg~1.5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cm~30cm。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

  (5)施肥宜在晴天。

  4.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各类绿地的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2)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

  (3)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4)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花球应确保春、秋两季各修剪一次。

  (5)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每年一次翻蔓,清除枯枝。

  (6)修剪时切口都要靠节,剪口要平整,对于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时应注意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5.补植树木

  (1)树木缺株应尽早补植。

  (2)补植季节规定。

  ①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

  ②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

  (3)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应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树种应与同路段树种一致。

  6.枯死植株的挖除

  (1)结合补植工作对枯死植株进行调整。

  (2)挖除枯死植株作业,应事先报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擅自挖除。

  三、花坛、花境养护

  1.花坛的养护

  (1)根据天气情况,保证水分供应,宜清晨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将泥土冲到茎叶上。

  (2)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季积水。

  (3)应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花坛保护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

  (5)花坛内应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及时补种、换苗。花坛内缺株倒苗一级不得超过10%,二级不得超过15%,基本无枯枝残花,一级残花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量不得大于20%。

  2.花境的养护

  (1)及时修剪、整枝,花后及植株休眠期一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20%。

  (2)每年休眠期可适当耕翻表土层,施加有机肥,如豆饼、骨粉。

  (3)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在春季、夏季进行预防性喷药各一次。

  (4)落实日常养护,做到立姿目视无杂草、垃圾。

工作方案 篇7

  为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市场人员和业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作手册,制定本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场事务所所长担任市场防火总负责人,各部门主管为防火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保安部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一 市场防火总负责人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5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8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9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10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二 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职责

  1当好市场防火负责人的参谋,配合防火总负责人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2根据消防总负责人指示,组织消防演练。

  3建立防火档案。

  4在消防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负责消防工作巡查。

  6督促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三 各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

  1各班组防火责任人逐级向上一级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实行层层承包管理。

  2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培训。

  3每日检查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

  4每日检查器材位置、编号、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损坏及丢失,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消防负责部门。

  5要求员工做好灭火器材清洁,保持外表干净美观,摆放整齐。

  6教会员工学习使用一般灭火器材及火警处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灭火,二抢救,三疏散,四保护”。

  7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及时处理或报告给市场消防部门。

  8配合市场消防部门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四 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工程技术员职责

  1确保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完备。

  2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备。

  3保证烟感和温感探测器、水喷淋喷头、防火门、防烟门、防火卷闸、防排烟设施、消防水枪和水带、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备。

  4定期保养、维修市场消防设备设施。

  五 义务消防队

  人员疏散组职责

  1接到火险通知,马上赶到指定地点,组织市场内业户及顾客有次序地向安全地点撤离。

  2在疏散过程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同时做好群众保护工作,不要造成拥挤和堵塞,重点照顾好老弱病残,防止人员伤亡,人员撤离后,认真清理现场,防止遗漏人员。

  火灾扑救组职责

  1 针对火情,相应采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本着先控制后灭火的战术,防止火灾蔓延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如放下防火卷帘、打开防火通道等。

  3与消防人员一起灭火作战。

  水源占领组

  接到火险通知,立即组织人员组成灭火战斗分队,按顺序迅速占领火场区内的消火栓,装上水枪、打开水带、直扑现场,先控制火势蔓延,并集中灭火。

  物资抢运组

  1按照先易燃、先贵重的原则抢运市场内商品。

  2先抢运距离火源近的物资。

  3物资抢运到安全地点后派专人看护,防止丢失。

  现场保卫组

  1维护好火灾现场秩序。

  2划好警戒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3保护好现场严禁坏人乘火打劫。

  物资保障组

  灭火战斗开始后,根据火势情况需要备好各种物资,以供各方面人员的需用。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好各种物资的准备工作,备好食品、药品、通讯器材、灭火器材等装备,以备紧急情况时的使用。

  交通疏散组

  1接到火险通知后,即刻赴外围疏通车辆。

  2保证有充足的空间供人员疏散及救护、灭火车辆进出、调头。

  卷帘升降组

  接到火险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降下卷帘,并打开消防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使用。

工作方案 篇8

  培养卓越口才这项工作主要分为两项内容:

  一、继续开展好“培养卓越口才”的三大板块内容:

  1、每天坚持晨诵后的“魅力展示”班主任老师安排好演讲、讲故事的人员和内容。

  2、“课前励志”口号每节课前都要有,内容简短精炼可定期更换。

  3、“引导之星”板块内容的开展,班主任老师利用班队会课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做到全员参与,每位学生都有展示和锻炼的机会,培养学生自信、自我展示的能力。

  二、通过活动给学生提供展示“口才”的平台

  本学期将开展以下活动内容:

  1、四月份(4月15日)4—6年级将开展以“民族精神代代传”为主题的演讲活动。

  (1)各班级利用班队会时间自行安排演讲比赛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给每位学生展示口才的机会,此项活动4月15日之前完成。

  (2)4月15日各班级选派3名选手参加全校演讲比赛活动。

  2、五月份(5月6日)1—3年级开展“故事大王”讲故事比赛。

  (1)各班级利用班队会时间自行安排讲故事比赛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给每位学生展示口才的机会,此项活动5月6日之前完成。

  (2)5月6日各班级选派3名选手参加全校讲故事比赛活动。

  3、六月份以庆“六。一”为主题开展快板展演活动。(活动要求:班主任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节目内容新颖可与古诗词、诵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说唱相结合,力争全员参与,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节目要求:每班可出1个节目,节目内容要充分展示快板技巧,表演时间不低于5分钟不超过8分钟,服装、道具自行设计)学校审节目时间5月20日。

  以上是新教育“培养卓越口才”具体活动要求,希望班主任老师认真执行,落实好每一项工作,为下学期“新教育展示周”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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