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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05-31 23:25:3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集合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医院创文迎检工作方案(通讯员黄碧珊)中山大学附属博济医院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广州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为依据,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创文工作,力争以良好的医院形象、温馨的就医环境、文明礼貌的医疗服务,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做好创文迎检工作。

  为做好创文迎检工作,该院成立了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山大学附属博济医院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医院创文工作动员大会,将迎检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求各部门、各科室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

  为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该院采取悬挂横幅、更新院内宣传栏、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标准和口号,倡导全院员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以文明的生活方式展示医务工作者的精神面貌。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该院安排了专人保洁,加大保洁力度,延长夜间保洁时间。同时,该院专门成立了文明监督小组,每月组织文明监督员对责任区进行巡查、监督,对不遵守交通法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确保责任区清洁、有序。为方便就医患者停车,该院规划设置了六大停车区域,总面积达4千多平方米,有效解决了就医患者的停车问题,杜绝了乱停乱放现象。

  为提高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该院建立健全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由专人接听、接待、记录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坚持实行24小时行政总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及建议,确保院内外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有效促进医院创文工作。目前,我社区的创文迎检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在创文迎查工作初期,虎踞关社区党委就走访了省人民医院、脑科医院等周边数家大单位的党委,希望他们能够在这次创文迎查工作中配合社区做好工作。

  省人民医院和脑科医院门口存在着主干道交通堵塞、主次干道有许多牛皮癣,自行车、电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占慢车道等问题。虽然人流量多,不好管理,两家医院还是排除万难,在工作之余,分批组织党员、团员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义务疏导交通,整治卫生死角。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巩固创建成果,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创建工作作贡献。(虎踞关社区)着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进入冲刺阶段,南村医院采取多种举措做好文明创建迎检工作。

  据介绍,该院为做好创文迎检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南村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迎检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同时对照上级要求,逐科室、逐楼层进行了预检,预检的重点是窗口科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院领导班子还采取出简报、挂横幅、更新宣传栏及电子滚动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标准和口号,营造创建氛围,做到人人熟知。该院还加强对院内各楼层的管理,安排了专人保洁;保洁人员加班加点逐处清理卫生死角,加大保洁力度,延长夜间保洁时间。对残疾人厕所进行了改造,使其真正实现“无障碍”使用。该院建立了强化高效的投诉机制,由专人接听、接待、记录并保持24小时畅通。此外,该院无烟医院建设也正在进行中。

工作方案 篇2

  防台防汛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至关重要,为了做好我镇防台防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防台抗灾工作的领导,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黄其伟;常务副指挥:陈熙;副指挥:陈传森、郑敏、陈忠耿、郑锦娇、王葆华、林方吉、林小英、陈国强、刘义雄、池如光;成员:杨平、林琛、陈忠永、陈光、陈献富、池国香、高作铭、黄坦振、陈永华、林云坦及各村村委会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光

  2、分工明确:

  (1)防汛物资筹备组。陈熙具体组织有关单位筹备应急资金和物质,镇政府建立防汛物质仓库,时刻备足应急物资,组织防汛车4台。

  (2)防汛抢险组。由镇机关应急人员56人分两组(附件6),分别陈熙、林方吉、刘义雄负责指挥,有关村应急人员共740人,由各村村主任负责。

  (3)物质运输组。由陈熙、林小英负责,组织车辆保障防汛,镇政府4辆,镇卫生院另外组织车辆1部,负责物资、药品及医务人员到位,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员救治工作。

  (4)组织转移组。一旦洪水险情发生,由陈传森、郑敏、陈忠耿、郑锦娇、王葆华、林方吉、黄忠启、林义鲁、刘义雄等负责组织有关村民群众转移安全地点(附表5)。

  (5)基本保障组。由林义鲁、陈国强负责协调,抓好安全抢险组织人员做好伤员急救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治疗,组织民政办做好保障和灾民生活安置,有关后勤工作。

  3、各村相应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时上报镇防汛办,同时成员应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

  4、落实包堤、包库、包闸责任制,任务明确,一旦出现险情,责任领导要马上亲临第一线组织抗线抢险,尽量做到不垮坝、不决堤、不倒闸、不死人、少损失。

  5、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承担应尽义务。防汛救灾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大事。目前,已进入汛期,希望各村委、工程管理单位及邮电、交通、供销、粮站等有关部门应切实把握防汛抗灾中的职责,积极完成自己的义务。

  二、积极备汛,认真解决险工、隐患。

  1、要认真宣传《水法》和《防洪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洪抗灾意识。

  2、排除险工、险患。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所在村委会进一步抓紧时间对水库、堤防、防洪排涝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抢险,并报告镇防台防汛指挥部。镇防台防汛指挥部组织力量对镇重点工程检查、加固,对各有关工程进行复查、落实。

  3、加紧防汛道路的清障工作,保证防汛抗灾工作顺利开展,要求有关村部、水库、堤坝道路进行一次清障、养护,保证防汛道路畅通无阻。

  4、防汛物资、车辆和抢险队的准备。各村应各准备300-500只麻袋或纺织袋及相应土沙方等防汛物质,同时要求竹田、井门、上店、前塘四村各联系好三部拖拉机,做好运抢险物资工作,镇政府储备麻袋1000只等防汛物质。各有关村均应组织抢险队,人员30-50人左右,车辆、防汛物质与人员及时上报镇防汛办。

  三、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防汛措施。

  1、当台风进入48小时警戒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⑴应根据观测对台风提出分析、预报意见,镇防汛办应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决定召开抗御台风工作会议,研究抗御台风对策,并由镇党政办通知各村委会、有关市镇直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各村要加强值班,村主干带班,及时传递台风信息,反馈各村部署情况,供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指挥决策。广播电视部门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群众通报台风消息。

  ⑵镇防汛办及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了解台风动向,对水库、堤防、防洪排涝设施的重要险工险段作重点检查,发现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根据镇政府安排的包库、包提、包闸领导、工程技术人员(附表4)要上岗到位,巡逻抢捡队伍做好待命准备。对水库闸工程要根据雨情、库情由市防台抗灾指挥部下达排洪命令,加强科学高度、错开洪峰。

  ⑶各村居对危险房屋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搬迁准备。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要吊装,仓库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搬迁转移。

  ⑷各村在水稻收割季节要全力组织劳力进行抢收,尽量减少损失。

  ⑸各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予以停课。

  2、台风中心进入24小时警戒线,即台风中心进入高于北纬20度,小于东经125度区域,一天内有可能登陆我省,当省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⑴镇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再次召开抗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党政军民全力以赴搞好防御台风工作,各村工作队深入组织领导抗灾工作。各两委村干部应立即到位,各抗洪抢险队伍要上岗待命,服从统一指挥,执行各项防灾抗灾任务。镇防汛办坚持24小时值班,迅速将台风信息经电话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了解风情、雨情、水情、险情,随时向指挥汇报,镇防汛办必须注视台风动向,向镇防台抗灾指挥部提供实时信息。

  ⑵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险堤、险库,加强巡查防守,一旦出险,立即组织抢险队伍抢修并报告镇防台防汛指挥部。

  ⑶当发生特大洪水,各村按事先确定的群众撤离方案,及时组织群众撤退到邻近山坡或安全地带,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详见附件5)。转移原则:村内的妇、老、幼先行;青壮年后撤,由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做到快而稳;村内的孤寡老人、五保户、重病残人员要确定专人负责帮助转移。撤离要求: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应照顾老人、小孩先行、不得抢道;服从应急小分队的指挥,对个别不愿撤离的人,应先劝导后强行撤离。

  四、台风解除警报及灾后恢复生产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责任感。(郑敏、陈忠耿副书记负责)

  各村要把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基层,全力以赴做好恢复生产,群策群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国家投、邻里帮、亲戚扶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应加强监督检查,首先是要制表制度,严肃纪律,对救灾款物进行监督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次是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别要做好受灾特困户的家园重建工作。再者是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重建工作的正常进行。

  2、分类指导,扎实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陈熙副镇长负责)

  ①切实加强对旱涝保收、未受灾农田作物管护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增产增收,最大限度地弥补受灾农田的损失。

  ②对灾情较轻的农作物,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群众及时排出积水,加强以预防病害流行、恢复作物生理机能、促进正常生长育为重点的田间管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造成的影响。

  ③对受灾严重已经绝收的农田,要指导群众及时做好新种或改种某其它农作物计划,并加强技术指导。

  3、加强水毁水利工程恢复,确保下半年农业生产用水。(陈熙副镇长负责)

  ①小(二)型以上水库的水毁工程:经现场踏勘后,对临时处理不能蓄水的,可腾空库容,争取多方筹资进行水库除险加固。

  ②水山塘、引水坝、机电设备等水毁工程:由镇、村组织群众以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修复。

  4、加强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确保线路畅通(郑锦娇副镇长负责)。

  联系电力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水毁线路,全面恢复供电。

  5、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身体健康(陈国强委员负责)。

  为确保大灾后无大疫,防止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①广泛发动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大搞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灾区垃圾、污泥(积水)及人畜粪便,对灾后的牲畜、家禽尸体要集体消毒深埋,家中被洪水浸泡过的家俱等生活用品及墙壁、厕所等要用消毒剂消毒,对无价值的物品集中烧毁。

  ②做好除“四害”防治工作。防止蚊虫叮咬,做好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防治工作。

  ③做好饮用水的消毒工作。对灾区的所有水井都要抽干消毒,生活用水池要经过消毒后再使用。

  ④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不食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不饮生水;不食灾区不明原因的死亡动物及洪水泡过的瓜果蔬菜,不食用污染过的食物及冷饮凉菜。

  ⑤做好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伤寒、副伤寒、肝炎、钩体病、痢疾、流行性腹泻、出血热、蛞蝼霍乱、红眼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加强疾病防治和监控,及时报告疫情。

  6、镇党政办要抓紧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防指的统一要求,以“四个确保”作为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防汛抗旱工作,克服困难,不怕牺牲,尽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巡逻队队长,副队长;任抢险队队长;为副队长;兼任后勤组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后勤组副组长;

  办公地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

  联系人:

  防汛抗旱值班电话:

  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防汛抢险规定

  1.水位达到39.2米至42.3米(含42.3米,保证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5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由每组人员轮流值班。

  2.水位达到42.3米至44米(含44米,相当于历史最高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10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一、二组合并值班,以此类推。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后勤组备好抢险物资。

  3.水位达到44米以上时,每100米堤段100人,由抢险队根据县防指或分指的安排进行抢险。

  4.上堤巡逻实行24小时不断岗,按每24小时3个组、每组巡逻8小时排班,每班巡查情况必须在《巡逻查险记录本》进行详实记录,有关险情必须在换班时签字交接。

  5.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查巡,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角外100米。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分指报告,分指值班电话:8218016。

  四、物资及车辆安排

  1.后勤组准备彩条布100米,纤维袋300个,锄头40把,箢箕40套,铁锹10把,帐篷1顶(或根据分指要求准备)。

  2.环卫所准备铲车2台,装载车4台。

  3.路灯所确保防汛照明正常,并做好应急照明器材和人员准备。

  五、防汛抢险纪律

  (一)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巡逻队员在接到上堤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到位,严格按照防汛抢险规定进行巡逻、查险。

  (二)严格落实抢险责任制。抢险队在接到抢险命令后要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三)扎实储备好防汛物资。后勤组和各相关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准备好各种防汛物资,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调配。

  (四)严明纪律,服从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领导小组服从分指的指挥,各队(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各队(组)队员服从队长、分管领导或组长的指挥。抢险期间,除老弱病残外,局系统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局系统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股室、直属大队(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局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人员报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

  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工作方案 篇5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襄阳市东津新区供水管网一期工程

  1.2工程地点:东津新区起步区西北角、汉江与唐白河交汇处东南侧

  1.3总投资:约20xx.37万元

  1.4工程规模:主干管23.569公里

  1.5合同工期:550日历天

  1.6建设单位:襄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7施工单位:襄阳市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设计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9监理单位:武汉市青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蓝图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督促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

  3.2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和制度;监督专职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3.4参与设计图纸交底、会审,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3.5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控制,严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

  3.6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组织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参与竣工验收;

  3.7督促、审查承包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3.8严格计量和工程款签证,控制工程投资;

  3.9对施工合同实施严格管理(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与延误的`处理;合同争议的调解;合同解除等);

  3.10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及时检查、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问题;

  3.11编写监理月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展报告;

  3.12按归档要求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资料;

  3.13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

  四、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

  4.2工期控制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工期为准。

  4.3造价控制目标:本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的工程承包合同造价。

  4.4安全控制目标:零重大事故,零火灾,最低轻伤率。

  五、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城乡建设部分》20xx年版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

  (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41-20xx

  (5)《埋地聚乙烯给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01-20xx

  (6)《给水聚乙烯管材标准》GB-T13663-20xx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6-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xx

  (9)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10)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

  (11)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

  (12)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

  (13)工程例会记录、变更商洽记录和其它资料。

  六、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一)人员构成表(见附表1)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制定监理的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切实履行合同。

  制定检查验收程序,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规范性和针对性,不搞随意性;坚持安全标准;坚持安全预控、过程监控,复核验收相结合。深入现场热情服务,监帮结合,帮助施工单位改进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监理组对内部建立技术业务学习、交流制度,填写安全监理日记,提供安全月报,整理例会记录和往来信涵,对安全监理工作每月小结,阶段评估,定期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施工前,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同时了解该工序的施工人员配备、安全总交底、技术交底的落实,无施工方案或准备工作不完善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继续进行检查,若措施不落实,做法不符合规范既提出整改,以利其完善。

  八、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安全管理任务

  工程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程安全管理的内容

  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3作业环境的防护。

  (三)工程安全管理的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键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按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9、安全管理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

  (四)本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具体措施;

  5、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责令停工整顿工作。

  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

  (二)在监理工作中,监督承包单位做好临时设施的布置,材料的堆放,临时道路的硬化,施工区的绿化美化,同时要求在沿路的施工围墙上设置标图、标识,布置一定数量的宣传标语,体现工程的气氛;

  (三)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临时围墙,并要求承包单位设专人负责场地清洁;

  (四)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将严格执行杭州市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尽可能控制噪音和光污染;

  (五)加强宣传教育,使所有工程人员遵守公共道德准则,遵纪守法,人人争当文明职工;

  (六)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时要严格把关有无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

  (七)作业现场要求保持清洁整齐,进场材料、不同状态材料进行分类标识并堆放整齐,力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要求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场地的排水、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