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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01 23:25:0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汇编四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成绩,体现出“尖子生吃好,中等生吃饱,学困生吃了”,获取大面积丰收,特制定本计划。

  二、 培优补差人员

  培优:

  补差:

  三、 学生学情分析

  张孟、王中胜、甘志涵成绩发挥不稳定,时好时坏,关键还是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刘珂怡、王晓磊、刘省阔基础知识薄弱,书写较潦草,作业有时不能及时完成。希望通过培优辅潜的方式使优秀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潜能生得到较大进步。

  四、 具体措施

  培优方面:

  1、精心设计教案,练习题设计要一定的梯度。

  2、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如让学生出试卷,把学到的知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激发他们深入研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要鼓励他们多做创新的事情,在知识的运用上多下功夫。

  补差方面:

  1、要摸清学困生学习困难的原因,补救知识,激发学习动机,增强信心,教给学习方法。

  2、在班内可以开展“一帮一,一对红”活动,让后进生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

  3、对于差生主要引导他们多学习,多重复,在熟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学习态度的转变和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方面要花大力气。

  4、让后进生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如发放喜报,向家长汇报学生在学校的进步。

  总之培优补差要持之一恒,相信只要负出汗水就一定会获得丰硕的成果。

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汛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针对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密切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以孔娜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彭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要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多雨的特点,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设施进行“诊断式”检查,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和重大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以防风、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采取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认真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家不间断地进行安全检查,对涉及危险工艺的,要抓好审查,加强日常监管,抓好关键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督促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要针对暑期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认真做好对各类设施、管道的降温、防雷和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等工作。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储存区,要采取围堰和加高防护堤坝等措施;对遇水容易分解产生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严防发生各类爆炸、泄漏、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取缔关闭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派出所、交警、交管等部门,要针对夏季气温高、驾驶员易疲劳等特点,加强对公路客运、货运和公共汽车司机等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要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狠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无牌、无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贮藏设施,一律不得继续使用。要继续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非法和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并采取严密的处置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派出所、交管和农机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重点抓好国道和省道、乡镇公路的安全管控工作,认真做好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派出所、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烟花爆竹销售点认真做好防雨、防潮、防高温和防雷等安全措施。要针对汛期高温及多雷雨天气,加强监控。派出所、安监、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水利、建设施工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土、水利、规划建房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安全监测和巡查,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灾害。水利站要加强对大坝和河流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规划建房办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大风和雨天发生坍塌和坠落等事故。民经、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教委办要做好汛期危房校舍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做好电力、通讯线路的安全巡查和监护工作。环卫办要加强对镇驻地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防止因雷雨、大风等异常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旅游旺季和高温天气宾馆、饭店市场卫生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保证群众饮食安全。

  除上述单位外,其它单位也要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做好各项防汛度夏工作。

  四、完善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效的重特大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水利、广播站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气象信息通报制度,并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制定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成立抢险队伍,并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演练工作。各党总支、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岗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严格执行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制度,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要坚决执行恶劣天气停产撤人制度,遇有恶劣天气,对有可能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厂房、建筑工地、旅游区域和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区及各类单位,要立即撤人疏散,确保安全第一。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险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监管和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确保排除所有安全隐患;

  2、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检查组要将整改意见下发到整改单位,并报镇安委会;

  3、汛期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执行,不得擅离职守。

工作方案 篇4

  环境会计报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原有会计报表中增加环境会计诸因素的揭示与披露;另一种是独立设置环境会计报表。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环境会计报表模式。因此,我国应在传统会计报表内增加有关环境会计的核算资料,再辅之以报表附注、文字说明等,揭示企业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应增列“自然资源环境资产”、“自然资源环境资产损耗”科目等;负债方增列“自然资源耗费”、“环境保护支出”科目等;所有者权益方增列“自然资本”科目等。在损益表中增列“环境收入”、“环境预防费用”、“环境治理费用”、“环境损害费用”等。

  (一)建立适应的会计理论导向

  要求政府恰当地引导会计理论在环境会计方面做些研究,可以成立由会计、环境资源、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机构,对环境会计理论、自然资源成本、环境影响成本、市场规则变动、法律体系变动等一系列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促使环境会计理论早日与会计实务相结合。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增强实务的可操作性和统一性,避免各行其是,其具体做法:一是修改《会计法》。要将环境会计的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完善会计准则。要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以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短期行为。三是建立环境会计制度。要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进行设计,使环境会计具有可操作性。

  (二)给出资源明确的价格信号,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

  首先,国家对于资源的使用,应坚持有偿原则,尽量不采用或少采用免费(税)的形式。对有限的资源免费消费、无偿使用,无疑将导致资源的耗尽和环境的恶化,同时也不利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核算与披露。其次,应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环境会计要将总成本理论应用于环境会计实务,这样商品的成本中加入了资源成本,会使商品价值得到客观反映,使各种商品的比价能反映资源成本。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是价值规律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客观要求。

  (三)进行环境会计试点工作

  在加大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及实施力度的基础上,遵循由简入繁,从易到难的原则,从相对明确、简单和易于了解的环境会计核算科目入手,在部分地区、部门试行。结合具体情况,对不同的产业和产品、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时期选择不同的核算内容和标准;同时,可以采取“双轨制”,将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探索性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并行,在取得切实可行的经验后,再进一步深入研究推广实施。

  (四)加强对环境会计的宣传教育

  实施环境会计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应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加强学校环保基础知识教育,在中小学增设环保常识课,在财经院校增设环境会计、环境审计课;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环境会计培训工作,加大对环境会计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