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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24 22:06:5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集合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集合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促进20xx年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送技能、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等四送活动,推荐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到对口企业上岗,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的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新路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元月—4月。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全市18个乡镇及3个涉农街道设立监控点,各县区、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五下班之前集中汇总市农民工办。春节前,乡镇(街道)、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活动,深入村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分门别类建立基础台帐,掌握培训需求,拟就业情况和创业意向,为下一步实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提供依据。

  2、收集用工信息,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收集本地就业信息。20xx年元月份,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市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全市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帐。二是收集外地信息。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跨省劳务协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泛长三角等地区劳务信息,与当地人社部门建立长期信息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摸清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三是及时互通信息。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就业服务机构,每周五将收集信息汇总上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淮北就业网”、《淮北就业报》设立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专版。

  3、加强“就业岗位对接”,强化就业服务。从20xx年元月起,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每位前来求职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开展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在信息户外发布栏统一张贴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春节前后,各县区要至少组织1场大型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乡镇至少组织1场劳务对接洽谈会。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送岗位下乡”活动,组织招聘单位以移动招聘形式,深入各镇村将就业信息、政策送到农民工家门口。

  4、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在新闻媒体公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培训工种和联系方式,引导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工种。县区、乡镇要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登记台帐,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定向培训,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

强化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通过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广泛征集适合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各县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要积极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放,并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5、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20xx年12底前将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成册或印制印发宣传单,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广泛发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20xx年1月10日起,各乡镇要统一悬挂 “我为家乡建设添光彩”、“返乡创业光荣”等引导回乡创业口号标语。春节前后,县区、乡镇要组织召开返乡农民工工作会议,表彰农民工转移就业先进典型。

  6、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人社局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县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服务机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村委班子成员作为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

工作方案 篇2

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学校、幼儿园:

  近日,我区各学校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减少感染性腹泻等学生常见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营造和谐安定的育人环境,现就做好20xx年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形成校长(园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责任到人。

  二、落实防控专项经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单位要确保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及时购买消毒设备和药品,定期清理过期药品。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和校园环境清洁,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三、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省教育厅文件的相关规定,开足健康教育课时,配齐健康教育教材,通过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病健康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让他们主动参与到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中来,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四、狠抓落实,严格晨检各单位要科学制定传染病预防工作防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明确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定期做好在岗教师、入校入园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各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严格做好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劝导无接种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进行疫苗补种。按照要求做好每日晨检工作,认真完成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查登记。晨检上报系统于9月1日开启,各学校要按时上报晨检信息,并做好原始上报数据的记录保存工作。

  五、全面自查,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在开学初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控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相关组织、制度、人员落实情况,晨检登记上报情况,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依法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调查,努力将传染病的传播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因瞒报、漏报造成传染病爆发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推进我市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根据《英德市20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中关于公共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确保与英德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相适应,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编修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

  1.全面编修消防规划。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紧紧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采用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技术,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英城、大站、英红、望埠以及浛洸镇要加快编制实施消防规划。

  2.严格落实消防规划。要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结合城乡规划基础数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时序等内容,制定并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年度计划,确保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9月10日前,市规划局要组织一次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专项检查并通报。

  (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站和消防训练基地建设。要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及时安排消防站新建项目,并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加快推进我市消防指挥中心、第二城市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我市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

  2.加强市政消防供水建设。要确保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市政消火栓与给水管道、计量设施等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使用,有条件的地区,道路两侧市政消火栓宜交错布置。要在确保不欠“新账”的同时,抓紧摸排市政消火栓“欠账”,加大补建力度。对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要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对规划区内有可利用天然水源的,要修建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

  (三)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

  1.推进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要将消防安全撏格??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镇(街)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充分利用消防安全网格化智能系统,推广安装消防安全网格化智能系统手机终端,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按照全省制定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手册要求,以信息化为牵引,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实行统一的排查整治,落实网格化管理实体化运作各项措施。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10日前,浛洸镇、东华镇、连江口镇、望埠镇、黎溪镇和其他40%的镇街要按照“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预算经费、有办公场所”的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实体化运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9月10日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60%的社区(村居)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10日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四)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

  1.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2.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化工企业中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9月10日前,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要全部实现接入联网。

  3.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镇(街)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特别是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比较集中的浛洸镇以及今年清远市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大站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领导,抓住契机提升当地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要紧紧抓住城镇化深入发展和“十三五”开局的重大机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力争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二)强化综合保障。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积极研究、落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等支持政策,加强对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体系。

  (三)强化责任落实。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市消安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xx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xx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保证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开展,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旅游部门也要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障师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z:全面负责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管理指挥工作。

  z:具体负责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做好班主任、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日常的健康管理教育,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负责四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五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一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三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师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常用药品的准备;负责二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六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广播、板报、加大宣传力度。

  z:负责东涪村的师生的防传工作。

  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防传工作。

  三、预防措施及建议:

  在学校“防传”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配合做好学校防传工作。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应立刻将其隔离,不得与其他人接触。应急隔离室设在卫生室。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3、通知学生家长,立刻送疑似病人到医院就诊。

  4、由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上报卫生防疫站及教育局主管部门。

  5、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6、教师要加强宣传教育,安定学生情绪,稳定学校秩序。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对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对疑似传染病症状者和传染病患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学校继续学习。

工作方案 篇6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工作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师生生活,服务教育教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特制订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评估对象及内容

  1 、本《办法》的评估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估办法

  1 、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由市教育局勤办负责组织,督导、基教、计财、体卫艺等科室参加。按照《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评估细则》(评估细则附后)进行检查评估。

  2 、检查评估工作采取听、看、查、访、评、交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学生食堂、宿舍、校园环境等,查阅档案资料,请师生代表座谈,走访学生家长,按评估细则综合评定分数,同学校领导交换意见。

  3 、通过综合评估后进行确认,对评估分数达到 90 分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授予为市级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评估分数达到 80 分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可确认为后勤管理合格单位,对评估分数在 80 分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为限期整改单位。

  三、申报及评估

  1 、市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检查评估将作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为首批检查评估,以后每年评估一次,采取分批进行的方式,逐年进行,分级推进,计划经过五年时间,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全部实现合格以上标准。

  2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检查评估单位的申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评估细则》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基本符合条件后,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估后确认。

  四、发证及管理

  1 、市教育局对检查评估后达到市级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的学校(幼儿园)颁发匾牌和证书,将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对不合格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2 、达到市级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后勤管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市教育局每年定期组织后勤管理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学校(幼儿园)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对外交流、业务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评为后勤管理先进单位或合格单位

  1 、本年度内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 、有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3 、学校食堂和学生宿舍对外实行承包经营的;

  4 、本年度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 、有群众和家长来信、来电举报,情节严重,经查证属实的。

  六、复查及其它

  1 、市里将此项活动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将每年对市级后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进行不定期复查,对工作停滞,后勤管理工作弱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降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取消其称号。

  2 、本《评估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方案 篇8

  近年来,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规模持续扩大,车辆运输车保有量逐年增长,为支撑我国汽车制造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车辆运输车非法改装、超限运输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整车物流业两个行业的市场秩序,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治理。为规范车辆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整车物流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xx〕124号)有关要求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保安全、促转型、稳增长为目标,以解决行业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底线,坚持“标准引领、循序渐进、疏堵结合、协同推进”原则,综合采取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加强对车辆运输车生产、改装、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通过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标准车型在汽车整车物流行业得到普遍应用,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企业运输效率明显提升,乘用车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的比重明显提升,主要运输通道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队伍保持稳定、工作环境持续改善,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进入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

  主要措施

  (一)做好标准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开展新修订《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以下简称新修订GB1589)等车辆运输车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要及时做好新标准宣贯实施工作,以新标准引领中置轴车辆运输车等先进车型的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加快推动中置轴车辆运输车等先进

  车型的生产研发和公告进程,督促车辆运输车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及产能储备、按照新标准申报公告和组织生产,尽快形成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车规模产能。

  (二)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

  工业和信息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管,对生产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三)综合施策消化存量。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摸清本省域内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自有和合同服务的车辆运输车号牌、注册时间、车型和保有量等基础信息,乘用车制造企业要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承运商有关信息。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制定不合规车辆分阶段改造淘汰计划并监督落实。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督促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根据治理工作要求重新核定车辆装载量、修订运输计划、商定运价并调整运输合同。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要尽快淘汰不合规车辆或改造恢复为符合标准的车辆,科学制定车辆更新购置计划,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源头管控。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乘用车制造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载运标准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车辆运输车出场(厂)上路;对于强迫、指使、暗示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违法超限运输的乘用车制造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乘用车运输场站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制止不合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厂);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及驾驶人、物流企业等,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予以曝光、约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20xx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详见附件2)进入高速公路。20xx年9月21日至20xx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详见附件2)过渡运行。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运输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发展多式联运提高综合运能。

  各地相关部门要引导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积极拓展新的运输方式、探索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不断提升铁路、水路运输能力,提高乘用车长途运输中的铁路、水路运输比例,充分发挥综合运输体系中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保障治理期间铁路、水路运输价格的平稳。

  进度安排

  20xx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xx年底前完成60%。

  20xx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新修订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及分工。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相关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精心准备、协调行动,将车辆运输车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实施。相关行业协会应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疏解矛盾,保障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规范执法与联合督查。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考核,完善联合执法及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及处理机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现象予以通报查处。各省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按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公布督查结果,通报各省治理工作情况;同时将加强对治理工作任务比较重的重点省(区、市)、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督导、检查。

  (三)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协会组织应在全社会、全行业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普及车辆运输车国家标准,宣传治理政策,使乘用车制造企业、车辆运输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及时掌握政策趋势和管理执法相关要求。各省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做好与乘用车制造企业的沟通协调,取得企业的理解与配合,引导企业及时做好运输生产调度,并与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建立合理运价形成机制。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全国组织开展“拒绝非法超限运输,净化汽车整车物流行业”的联合倡议活动,加强与乘用车制造企业、车辆运输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的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9

  为全面考评各乡(镇)果业工作情况,根据《20xx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方案》,制定本考评方案。考评实行35分制,实行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

  一、平时考评(10分)

  平时考评内容根据脐橙产业化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重点进行,由脐橙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登记平时考评情况,建立考评档案,作为综合考评的依据。

  1、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得7分。其中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及各项活动得4分,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及材料得3分。一次不配合扣1分,扣完7分为止。

  2、按季度积极组织落实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措施得3分。未开展防控活动每一个季度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二、年终考评(25分)

  年终考评分黄龙病综合防控、营销体系建设、果园管理、基地开发四个项目进行考评。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听、查、看、访”四个渠道(听:听汇报,查:查文件材料、合同、数据、照片等资料,看:看现场、看进度、看完成情况,访:访销售企业、合作社、果农),了解考评第一手资料。各乡(镇)要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将一年来脐橙产业化建设情况资料装订成册,供考评人员查阅。

  (一)黄龙病综合防控(10分)

  1、开展防控培训与宣传得1分。其中下发黄龙病防控文件2次以上得0.2分,开展专项培训2次以上得0.3分,全面发放专题宣传和技术资料得0.3分,张贴或悬挂宣传广告得0.2分。

  2、建立“一室一区”防控示范点得2分。其中有一个以上防控示范点,示范点内有培训室、标志牌、示范内容、责任干部人等得1分,开展示范活动、有记录得1分。

  3、组织病虫调查得2分。其中开展果园病虫调查得1分,及时汇总上报调查情况每次得0.2分,得满1分为止。

  4、防治柑橘木虱得2分。其中未发现柑橘木虱成虫或若虫得1分,发现一处有木虱扣0.2分,扣完1分为止;组建理事会、实行连片基地群防群治得1分。

  5、开展病树清除得2分。其中组织动员病树砍伐得1分;组织专业队砍伐得1分。

  6、彻底清理大田露天育苗得1分。发现有大田露天育苗扣3分。

  (二)营销体系建设(8分)

  1、没有使用增甜素得2分。发现使用增甜素,有普查名单,制止有力,酌请给分;未制止,造成不利影响的不得分,实行果业工作评先一票否决。

  2、没有发生早采、染色得3分。其中开展“提质量、保安全、促销售”学教活动得1分;防止早采,制止有力得1分。发现染色不得分,实行果业工作评先一票否决。

  3、完成主攻城市规定任务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推广农产品防伪标贴,完成规定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5、营销季节完成每周营销信息上报得1分,每缺一次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三)果园管理(4分)

  1、全年举办脐橙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培训4次以上得2分,每少一次扣0.2分。

  2、组建修剪、打药、采果等专业服务队得1分。有队员名单、服务记录得1分。

  3、完成标准果园建设任务并达标的得1分,未完成任务或建设不达标的按比例得分。

  (四)种植基地发展(3分)

  新增连片果业面积100亩以上的计1分,每增加100亩加1分,得满3分为止。

工作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鹿城镇《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灵秀两委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鹿城镇政通[20xx]51号文件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灵秀社区两委班子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社区主任李*霞为主要责任人,副书记苏家扬为直接责任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兆顺房地产建筑工地,华力机械有限公司、网吧。

  (三)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前)

  领导小组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书面通知要求停业整顿,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至8月)

  领导小组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由社区主任李*霞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小组成员要亲自动员部署,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全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水平。

  灵秀社区

  20x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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